因為他買的場次,還要30分鐘才進場,杜采歌和段曉晨在等待區坐了一會。
段曉晨靠在他懷裡,低頭玩手機。
杜采歌鼻端充盈著天后的香味,但是卻沒有心猿意馬。
他思考電影的事。
「等到開完慶功宴,我要去一趟星條國。在那邊可能要待一兩個月,直到……」杜采歌沒說「直到」什麼。
他心裡想的是,直到8月底、9月初,許清雅臨產的時候,再回國。
但這話肯定不能當著段曉晨的面說出來。
否則就是討打。
於是他停頓了一下,語氣有個轉折,「你呢,和我一起過去麼?」
段曉晨從手機上收回視線,幽幽地說,「我去幹嗎?」
「要發新歌了,得宣傳啊。」
「然後呢?」
「然後什麼?」杜采歌沒聽明白。
「是我問你,你不要再把問題拋給我。」
「你是說,宣傳完新歌之後?」
段曉晨還是靠在他懷裡,小聲說:「是啊。」
杜采歌沒弄懂她的意思,試探著說:「你有什麼想做的呢?」
「我說了,不要再把問題拋給我!」段曉晨的音調陡然拔高。
但是給杜采歌的感覺,她雖然有點小情緒,但並不是生氣,只是在強調。
「我現在也不知道,到時候再說吧。」在沒弄懂她的想法之前,杜采歌只能含糊其辭。
段曉晨不滿地在他大腿上掐了一把,「哼。」
到了快入場的時候,她才突然說:「如果要在星條國長住,哪個城市比較宜居?」
杜采歌覺得她的問題很奇怪,但還是認真回答,「不知道,沒去了解過。華盛頓、紐約肯定會方便一點,畢竟大都市嘛。不過要說宜居,可能波士頓,邁阿密,西雅圖都還不錯吧?還有……」
說到這,他猛地意識到了點什麼,低頭看著段曉晨。
段曉晨靠在他懷裡,似乎並不是意有所指,而是隨口問了一句而已。
杜采歌試探著反問:「你是想在星條國長住麼?」
「也許吧,」段曉晨用耐人尋味的語氣說,「說不定我看到你就煩,想躲得遠遠的呢。」
才怪。
想了想,杜采歌從自己過目不忘的記憶里提取了一些信息,說道:「我覺得,聖何塞不錯。舊金山也行。或者洛杉磯,嗯,奧克蘭也適合居住。總之,一定要在加利福利亞。」
段曉晨皺了皺眉,「聖何塞?奧克蘭?」
顯然她對這兩個城市不怎麼了解,或許只是聽著覺得耳熟,但是想不起來別的信息。
「為什麼一定要是加利福利亞?」
杜采歌開玩笑說:「因為啊,有首歌。」
清了清嗓子,杜采歌唱道:「There she stood in the doorway」
「I heard the mission bell」
「And I was thinking to myself」
「This could be Heaven or this could be Hell」
「Then she lit up a candle and she showed me the way」
「I thought I heard them say」
「Welcome to the Hotel California,Such a lovely place」
「Plenty of room at the Hotel California」
「Any time of year you can find it here」
只唱了一段,他就停了下來,笑著說:「開個玩笑。不過加利福利亞確實不錯,而且我特別推薦聖何塞。」
「為什麼?」段曉晨好奇地問。
看上去她並不排斥。
杜采歌正要回頭,之前坐在旁邊的一個小青年起身過來,問道:「哥們,你剛剛唱的歌挺好聽的,是哪個樂隊唱的,歌名叫什麼?我想去下載。」
杜采歌啞然,心想你去哪下載?我還沒搬運過來呢!你的網線能連到地球去麼?
段曉晨在旁邊撲哧一聲笑了。
她自然知道,這是一首還未發表的新歌。
那個小青年耐心地等著他回答時,突然吸了吸鼻子,上下端詳了杜采歌幾眼,又看了看戴著口罩的段曉晨,疑惑出聲:「你是不是哪位明星啊?我感覺你很面熟。」
杜采歌有點後悔沒做喬裝就出門了。
這時段曉晨插嘴說:「他是話劇演員,也算是半個圈內人,在常曉靈的MV出過鏡!」
「原來如此!」那小青年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似乎想起了什麼畫面。
杜采歌無奈地笑了笑,「這首歌是一個地下樂隊的作品,還沒完成,所以還沒發布。我和這支樂隊關係不錯,聽到他們唱過。請你也不要外傳了!」
「好吧。」小青年無奈地坐了回去。
杜采歌小聲問段曉晨:「為什麼是常曉靈?」
段曉晨笑得躲進他懷裡,「他這個年齡,最喜歡的幾個歌手不外乎是常曉靈,鄒雨竹,孫念寒,還有謝韻姿,她們號稱新生代4小天后。」
杜采歌點點頭,沒再追究,繼續介紹聖何塞,「聖何塞也是在舊金山灣區,那裡的氣候很舒適,每年至少有300天的晴天,既不會太炎熱,冬天也不冷。聖何塞和洛杉磯、奧克蘭都很近。矽谷你知道吧?」
段曉晨驚喜地點頭:「我知道我知道!」
「矽谷就在聖何塞,」杜采歌含笑告訴他,「星條國的高科技公司,有相當大一部分在矽谷。聖何塞周圍的教育資源也非常豐富,如果小孩以後要讀大學,附近有伯克利、斯坦福這些名校可以選擇。」
「我哪來的小孩?」段曉晨故作生氣地說。
之所以說她是故作生氣,是因為她眼中不加掩飾的笑意。
「這個,你如果想生小孩的話,我可以幫忙的。」杜采歌表示當仁不讓。
段曉晨白了他一眼,那眼神嬌媚,似乎能滴出水來,「這你說的啊!不是我勉強你啊!」
「恩,是我說的。」
「如果造人沒成功呢?」
「一次不行就兩次,兩次不行就三次,總之直到成功為止,反正又不是什麼苦差事,」杜采歌一不小心就開車了,「你知道,舊金山灣區是星條國華人最多的地區,聖何塞也處於灣區,那邊的華人也很多。在那裡生活會比較方便,很多商店都有華語招牌,餐館有華語菜單,逛街的時候,身邊時不時就出現一個講華語的。而從聖何塞開車去舊金山只要幾十分鐘,很方便。」
「從聖何塞去洛杉磯也很方便,搭飛機只要一個小時,自己開車的話,沿途風景不錯,只需要5個多小時就能到。接下來幾年,你事業的重心肯定是在洛杉磯,所以我認為應該住在距離洛杉磯不遠的地方。」
「還有一點,聖何塞的治安,是全星條國最好的,我記得它連續好多年都是犯罪率最低的大城市。星條國槍枝泛濫,沒有我們國內安全,各種惡性案件的發生率比我們國內高得多。哪怕我們都有錢住在高檔社區,能請得起保鏢,也不得不考慮治安方面的問題。所以,綜合考慮的話,我覺得在聖何塞定居是不錯的。」
段曉晨點點頭,若有所思。
杜采歌試探著說:「要不,這次我去星條國,順便去聖何塞看看房子?」
段曉晨矜持地說:「你去看就是了,沒人攔著你,不用向我匯報。」
杜采歌笑道:「要匯報的,畢竟是你住啊。」
「我可沒說一定要去星條國定居。」
杜采歌便知道,她其實已經決定要去星條國長住了。
雖然不知道她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但對他來說,這不是壞事。
如果段曉晨要成為國際巨星的話,確實要在星條國增加影響力,畢竟這邊的市場太龐大了,還能深度影響歐洲市場和櫻島市場。
而如果要攻陷星條國市場,那肯定還是要經常在電視節目裡露面,出席各種活動,才能保持一定的曝光度。
如果隔三差五,就讓段曉晨在星條國和大華國之間飛來飛去,做空中飛人,那未免太辛苦了。
還不如在接下來幾年時間裡,讓她長住在星條國,把事業的重心放在那邊。
看看電影快開場了,杜采歌牽著她的手往影廳里走,「總之,我先去考察一下,有備無患嘛。」
「隨你。」段曉晨面無表情,就算有表情也被口罩擋住了。但她的眼睛裡,卻綻放著開心的光芒。
「乾脆我在幾個城市都買套房子,我們可以在幾個城市輪流住。加州北邊有好幾個優質滑雪場,冬天想滑雪了我們就去太浩湖那邊。想玩音樂了,就去紐奧良,去芝加哥住一段時間。想看籃球了,就回洛杉磯,看看湖人隊的比賽……」
「隨你。」段曉晨抱住杜采歌的胳膊,像普通的小情侶一樣,喜滋滋地憧憬著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