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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大神合約

2024-09-03 09:57:27 作者: 秋刀煮魚
  下午。

  葉木繼續給葉子和白小歐錄製剩下的兩首歌。

  剩下的兩首歌就更簡單了,只需要表達些許簡單的情感,更主要是將歌曲中俏皮的味道演繹出來。

  下午的錄製特別順利,三點之前就完成了《神經病之歌》。

  最後一首《達拉崩吧》,五點過完成錄製。

  「已經聯繫好了鋼琴演奏家和笛子演奏家,小提琴部分交給張龍怎麼樣?」看葉木他們出來,羅浩問。

  葉木比劃了一個OK的收拾:「今天沒什麼事我先回去了。」

  「行。」

  剛和葉子的經紀人打過招呼,走到停車場,遠處幾人向他們這裡走來。

  「葉木……」蕭有文,公司總裁。

  葉木看了過去,蕭有文旁邊有三個人,其中一人是葉木的編輯……郭林。

  「總裁。」葉木笑著看著郭林:「編輯大大,你怎麼來了。」

  「特意找你來的。打你電話一直打不通,就找到你公司來了。」郭林笑著道:「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我們閱文集團編輯部總經理,陳文棟先生。這位是我們閱文集團作品推广部經理,張翠竹女士。」

  陳文棟伸出雙手,和葉木握了握手。

  「幾位特意過來找我,有事?」葉木問。

  「找個地方聊聊。」張翠竹說。

  「好。」

  「蕭總,我們先告辭了。」張翠竹告辭道。

  「期待下次見面。」

  陳放開著車,跟上了郭林他們,來到海邊的一家山莊餐廳。

  等停好車,郭林過來葉木說:「我們是為《追夢人》過來的,想用的推廣曲。」

  「《追夢人》一年的商業版權,我已經獨家授權給魔音了。昨天的事情……」葉木看著郭林。

  《追夢人》的首唱署名,綁定梁思冰的終身表演權。並且《追夢人》一年內不能登錄音樂版權市場……

  葉木得到一千萬,外加百分之五十五數位音樂市場分紅。

  數位音樂市場,主要收入來源於是用戶付費、GG收入、以及版權運營。只要是數位音樂市場的收入,葉木都有百分之五十五分成……

  同時,梁思冰版本《追夢人》的商業運營,全部由魔音娛樂負責。所以這個事情找到葉木,沒用了,除非等一年後。

  「我們知道……」張翠竹做出個邀請的動作:「我們訂好包間了,邊吃晚飯,邊聊。」

  歌曲版權的問題,他們剛才在魔音娛樂已經了解,同時就將《追夢人》作為小說推廣曲的問題和魔音娛樂簡單談了一下,達成了一些口頭協議。

  「將《追夢人》作為小說推廣曲,自然由我們公司去談。我們想問問,《追夢人》作為《吞噬星空》的推廣曲,您覺得如何?」

  「呃?」葉木看向蕭有文,他這個不太聰明的腦袋瓜,現在有些混亂。

  買自己的歌,作為自己小說的推廣曲?

  《追夢人》作為《吞噬星空》的推廣曲,好像有些不適合。

  可細細想一想,又覺得還行……

  《吞噬星空》是葉木最喜歡的網絡小說。而且推廣曲,並不一定要求特別契合主體。怎麼說呢,只要能起到宣傳推廣的作用,帶來流量……

  「你們要覺得合適,那就合適。」葉木道。

  郭林隨後給葉木說了一下大神合約,主要是大神合約的分成,以及應該履行的義務。

  大神合約並非終身制,就像簽經紀人合約一樣。大神合約分兩年、三年、五年……合約期結束,如果還有連載的小說,等到連載小說完結之後才算完成合約。

  在大神合約期內,其中電子版權銷售分成,作家可以拿到百分之六十七。但是其它版權,可以談。

  小說版權有電子版權、實體版權、音頻改編權、影視改編權、遊戲改編權、動漫漫畫改編權等。在開書之前,作家可以和公司談自己需要保留哪些版權。作家要走的版權越多,意味著小說在平台上獲得的資源越少……

  不過對於大神作家來說,這些不是大問題。能成為大神作家的,本身肯定出過一本神書,或者多本好書,本身自帶一定流量。


  另外就是版權銷售這些問題。

  通常,一本上架銷售的小說,質量比較一般,在完結之後經過編輯審核符合擁有獨立版權的小說,都會登錄版權市場進行銷售,至於能不能賣出去,就是另說了。

  還有一些小說並不符合獨立版權範疇,比如同人文,這類小說只有大火的情況下,在取得正式授權後才能登錄版權市場。還有一些娛樂文……

  如果是大火的小說,IP更是早早掛在版權網站了。

  比如《吞噬星空》,就在小說版權網站的首頁,但還沒有進行銷售。應該是今年12月份,或者明年5月份,乃至以後……將版權進行公開拍賣。

  一部大火的小說,即便是閱文集團想要開發這個IP,也要走版權拍賣這條路。這是防止反壟斷……

  同時在大神合約期間,該作者的作品只能發表該集團旗下的網站上面。另外全職作家也是如此……同時在合約期間,作家即便不發表小說,也就是處在休息狀態,每個月也能拿到一筆工資。

  大神作家的標準待遇是每個月2萬以上。全職作家待遇每個月5千以上……

  具體能拿多少,看作家以往的成績。

  反正,公司那邊肯定不會做虧本生意。現在給你的,都是以前你為公司賺了的。

  《吞噬星空》因為在連載了,葉木現在簽下大神約,可以將之前簽下的合同修改,得到百分之六十七的小說版權。

  葉木肯定願意簽下大神約,然後就是再說了一下《吞噬星空》版權運作的事情。

  閱文集團每年有兩場重大的IP交易會,一場在12月,另一場在每年的5月份。交易會期間會對一些知名大牌IP進行拍賣……

  每年的兩場IP交易會,每場成交金額至少100億以上。大概就頂流作家大魚大肉,底層作家,湯都喝不到一口。但沒辦法,這是商業時代,一切看商業價值。

  另外還有一些大神、白金作家的IP不想進入交易會,而是選擇公司或者工作室進行合作,共同開發。

  對於版權的運營,公司會提出一些專業性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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