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賢對文志唱片並不陌生。【記住本站域名】
香江歌后徐曉鳳就簽在這間公司。
丁賢粗略掃了一眼股權協議,驚訝問:「老媽,你入股文志唱片了嗎?」
孟月楨回答:「並不是入股,我把這間公司全權收購了下來。」
全權收購?
丁賢聽到這樣的好消息,嘀咕一句:「還真是財大氣粗啊。」
孟月楨聽了兒子調侃,臉色未有變化。
她解釋道:「你阿爸拿澳府津貼,每個月都是固定工資,掙不了多少錢,我在銀行做事,薪水稍微高點,但我們不算什麼有錢人家。」
她是謙虛了。
她老公丁兆廉是恪盡職守的公務員,確實沒有錢,但她可不一樣,她是一位身家頗豐的富婆。
丁家三代人都不經商,不過他們選擇的聯姻對象基本都是富商家庭。
孟月楨的父親是銀行家,她繼承有銀行股份,除了薪水以外,她每年還有股東分紅。
這是丁賢家裡的情況,他伯父家的大堂兄,他姑姑家的大表兄,娶的老婆都與孟月楨身份差不多,全是澳門城裡的富商,雖然家資稱不上巨富,但比上不足,比下絕對有餘。
家裡到底有多少錢,丁賢不清楚,聽了孟月楨的話,他就說:「既然咱們家的錢不多,你又何必去收購人家的公司?」
孟月楨神態輕鬆,「錢確實不多,但幫助你創業還是沒有問題的,這間唱片公司並不貴,我收購百分之百的股權,只花了兩百萬港幣。」
丁賢覺得不對勁,「徐曉鳳簽在文志唱片,僅僅她一個人的合約價值就超過兩百萬,老媽你是怎麼談下來的?」
孟月楨根本沒有費勁談判:「徐曉鳳已經跳槽,永恆唱片的老闆鄧柄恆把她挖走了,如果不是因為她離開,我也不會這麼容易就把文志唱片給買下來。」
目前香江最有號召力的四間華資唱片行就是娛樂、文志、永恆、風行。
其中永恆唱片成立時間最晚,但老闆鄧柄恆捨得花錢,如今簽下徐曉鳳,未來肯定能在香江樂壇占據一席之地。
丁賢聽到徐曉鳳跳槽的消息,他與孟月楨打聲招呼,起身跑去臥室,取來一張黑膠唱片。
唱片封面是徐曉鳳,專輯名字叫《蟬聯港台三屆十大紅星精選》,發行日期是暑期,發行公司是文志唱片。
丁賢把唱片展示給孟月楨,「老媽,媒體沒有曝光徐曉鳳跳槽的消息,她幾個月前發行過一張新專輯,仍舊是文志唱片在出版。」
孟月楨指著專輯上的『三屆十大紅星』字樣。
她問丁賢:「你知道這是什麼意思嗎?1970年香江《華僑日報》搞了一個音樂獎,叫做金駱駝獎,專門評選歌壇的十大紅星,徐曉鳳連續三年入圍,這是老獎項,專輯的歌曲也全是老歌,版權在文志唱片手上,他們可以繞開徐曉鳳,單獨發行。」
「那徐曉鳳是什麼時候簽給永恆的?」
「就那幾個月,她前腳跳槽,文志後腳發她的唱片。」
「我看過媒體報導,徐曉鳳是文志老闆文就波一手挖掘並捧紅,兩人還在拍拖,怎麼突然就鬧翻了?」
孟月楨沉默下來,她不想與兒子聊緋聞的話題,但這件事牽涉到唱片生意,她需要給兒子交待清楚。
考慮了一下措辭,她簡要介紹:「文就波與徐曉鳳沒有拍拖,你不要聽媒體瞎傳!
69年徐曉鳳受邀去馬來的吉隆坡,在羅敏申酒樓駐唱,當時馬來歌星鄭錦昌也在,覺得她有潛力,把她推薦給吉隆坡的南國唱片廠,替她灌錄第一張專輯!」
丁賢知道南國唱片廠,專門發行華人歌星的專輯,同時也是外地唱片公司的代理商。
香江唱片公司,想把旗下專輯銷售到南洋,往往會採用代理策略,尋找當地有實力的機構合作,南國唱片廠就是這種機構。
但馬來歌星鄭錦昌是誰,丁賢不清楚。
孟月楨多說了一句:「布魯斯李你知道吧?他的電影《唐山大兄》主題曲,就是鄭錦昌唱的。」
哦!
丁賢一副恍然姿態,其實心裡仍舊不知道是誰,太古董,他只知道布魯斯李是李小龍。
這也不重要。
丁賢繼續追問徐曉鳳:「徐曉鳳後來怎麼樣了?」
孟月楨說:「70年徐曉鳳回港,在南國唱片廠的推薦下,她簽約到文志唱片,文志與南國有業務合作,雙方互相代理各自的唱片!」
文志在香江代理發行南國唱片,南國在星馬代理發行文志唱片,這樣一來,雙方唱片都能在大華人區形成便捷的流通渠道。
孟月楨點明其中原委:「是南國唱片廠建議文就波簽下徐曉鳳,以便拿到徐曉鳳新專輯在馬來的代理發行權,所以徐曉鳳不是文就波捧紅的,她離開文志唱片,也不欠任何人的情分。」
徐曉鳳在文志唱片待了五年,期間總共發行十四張專輯,平均每年三張,工作強度還是蠻大的,她足夠拼命,替文志唱片賺了大錢,確實沒有欠情一說。
丁賢聽孟月楨這麼熟悉娛樂圈的事情,忽然問:「老媽,你對徐曉鳳的經歷怎麼這麼清楚?」
孟月楨笑道:「徐曉鳳親自對我講的,她得知我收購文志唱片,立刻聯繫我,請我吃了一頓飯,主要是商量她在文志唱片的歌曲版權,順便提了提她的出道經歷。」
吃飯的時候,徐曉鳳曾經不無遺憾對孟月楨說了一句話,『如果早知道丁太你要收購文志,我說什麼也不會跳槽的!』
但如果她不跳槽,孟月楨根本不會有收購文志的念頭。
正是因為她離開,導致文志唱片的價值大縮水,孟月楨才能輕鬆收購成功。
孟月楨買下文志,就是為了給寶貝兒子一個人服務,其餘歌手合約已經全部賣掉,僅僅保留管理團隊,以及香江與南洋各區的銷售渠道。
丁賢好奇追問了一句:「徐曉鳳的歌曲版權你是怎麼處理的?」
如果賣掉的話,那就虧大了。
徐曉鳳的歌曲版權極有收藏價值,不誇張的說,幾年後徐曉鳳越來越紅,僅僅這批歌曲版權,就值兩百萬港幣。
還好孟月楨沒有出售,她真是做了一個好生意。
「原本呢,我是想賣回給她,但她的歌曲有上百首,她支付不起版權費用,如果賣給她的新東家永恆唱片,她自己又不能做主,所以……」
丁賢不由一樂:「所以你保留了下來?」
孟月楨點點頭:「我承諾徐曉鳳,如果將來再版她的歌曲,絕對不會繞開她,到時會請她合作,你要記得這件事。」
她講完收購文志唱片的大致經過,指指丁賢手裡的協議書,「簽了這份股權轉讓協議,文志就是你的了,這間公司的發行渠道非常成熟,管理團隊也已經準備就緒,你隨時可以要求他們來澳,給你發行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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