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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騙的好慘

2024-09-04 06:26:54 作者: 為戒菸寫字
  吉恩第一個跑到攝影棚外。

  當然,也就第一個發現了剛下車的王漸。

  他一臉驚喜的對著王漸喊道:「哥哥,你也是來要簽名合影的?」

  ……

  王漸還沒顧上答話,莉莉也跑了出來。

  她緊緊的抱住了吉恩,說道:「不許亂跑,影響叔叔們的工作。」

  接著,一抬頭。

  這才發現了王漸。

  「你怎麼在這兒?」莉莉金黃的頭髮下,露出一張驚慌的臉。

  接著,便轉身看向了身後追來的琳恩。

  剛要發怒,就看到在琳恩身後的兩個老人。

  這個琳恩,想要讓自己在父母難堪。

  然後,和這個男孩斷絕關係?

  可,她考慮過自己的感受沒?

  ……

  而接下來,伴隨著耀眼的紅髮的快速移動,琳恩也來到近前。

  她一抬頭,就看到了正呆立當場的王漸。

  接著,便想到了吉恩生日那天,這個男孩是送的正是《我是大法師》。

  所以,他也是來要簽名和合影的?

  是,莉莉通知的他?

  為了討好這個小情人,居然置閨密的工作不顧?

  好,很好…

  算自己眼瞎了,居然還想勸她!

  ……

  最後,一對老年夫婦也來到了吉恩旁邊。

  他們看向王漸道,看了吉恩一眼,問道:「你們認識?那這位是?」

  吉恩大喊:「他叫王,是個玩遊戲很厲害的哥哥。」

  莉莉和琳恩則互相注視著對方,並不開口說話。

  場面一時非常尷尬。

  此時,GG拍攝的導演已經在湯姆的陪同下,走出攝影棚外,準備見見今天GG的主角。

  而琳恩和莉莉也看到了導演走出攝影棚。

  於是,她們異口同聲的對王漸說道:「等會兒,別開口說話!」

  說罷,兩人又互相瞪了對方一眼。

  王漸正納悶,怎麼在攝影棚看到莉莉一家和這個紅髮女時,就被兩女一陣搶白。

  他不由的看了看自己身上。

  自己哪裡出問題了嗎?

  應該,

  沒有吧?

  而湯姆,已經走到了王漸身前。

  琳恩正準備跟湯姆握手,然後等對方引薦那位暢銷小說作家。

  可,這個版權代理人,居然越過自己,走向了那個盜竊犯。

  她眉頭輕皺,死死的盯著湯姆。

  可湯姆,居然指著那個盜竊犯說道:「導演先生,這位就是《我是大法師》的作者,新鮮出爐的暢銷小說家,王。」

  琳恩緩緩的在腦海中浮現出一個「?」,就連精神的紅髮,都好像萎靡下去。


  莉莉也是滿臉霧水,金色的長髮,顯得更加散亂。

  「你好,你好。」導演伸出手,握住王漸的右手,不斷恭維道:「您的小說,非常好看,真的非常好看!」

  吉恩先是一愣,接著指著王漸大聲叫道:「哥哥,你就是《我是大法師》的作者?」

  「你在扮豬吃虎,對嗎?」

  「pretend to be a pig to prey on the tiger?」

  王漸聽著吉恩清脆的喊出,他在《我是大法師》中的對扮豬吃虎的翻譯時,先是一愣。

  緊接著,就有點尷尬。

  雖然,自己還搞不清楚眼前的狀況,可總覺得讓一個五歲的小孩說這個詞…

  呃…

  怪怪的。

  可賺錢要緊,王漸拍了拍吉恩的臉蛋,說道:「等會哥哥出來陪你玩。」

  然後,便在其他人的引導下,進入攝影棚。

  去聽導演指導,怎麼拍這個價值十一萬美元的GG去了。

  「媽媽,媽媽,哥哥好厲害啊。」吉恩搖晃著莉莉的手臂。

  而此時,莉莉則和紅髮女琳恩一樣,滿臉呆滯。

  「你知道,」

  「你知道,」

  兩人又異口同聲的問道。

  隨即,又同時停下停下。

  接著,互相對視好一會兒,不由都笑了起來。

  這時,莉莉的父母問道:「你們認識剛才的那個男孩?」

  「那個年紀輕輕的,暢銷書作家?」

  只見莉莉咬牙道:「認識。」

  「他不光是個盜竊犯,還是個…騙子!」

  琳恩則掩嘴輕笑,道:「我親愛的莉莉,可跟他很認識呢。」

  「什麼盜竊、騙子啊,藝術家有點怪癖很正常。」莉莉父親說道:「莫扎特的怪癖惡不噁心?可,不影響他是最偉大的作曲家。」

  「你們多跟他接觸一下,有利於擴大你們的社交圈。」

  說罷,便抱起一臉震撼的吉恩前往攝影棚。

  然而,吉恩嘴裡還念叨著各種英文單詞。

  大概意思就是,原來這就是裝x打臉、扮豬吃虎啊。

  琳恩聽著嘴角一揚,對著莉莉說道:「我就是被打臉的那個,你則是被吃掉的那個。對了,味道怎麼樣?」

  莉莉俏臉一紅,輕輕拍了琳恩一下,道:「你是怎麼知道的?」

  「嘻嘻,你猜。」琳恩笑道:「紅睡衣配白絲襪,還真有你的。」

  莉莉看著前往攝影棚隊伍閨蜜的背影,輕啐一口。

  接著,她抬起頭,眯眼看了一下太陽,嘴中笑聲說道:「這次真是被騙的夠慘。」

  然後,便輕輕搖著頭,也走進了攝影棚。

  在同一時間,某寫字樓高層。

  一個助理推開了Cadabra網站創始人辦公室,說道:「傑夫貝索斯先生,除蘭登書屋之外,其餘幾家大的出版社均已同意將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和網絡銷售權交給我們。」


  「漫威漫畫公司,也對我們提出的合作方案很感興趣。」

  「蘭登書屋背後有貝斯塔曼傳媒集團,」這個名叫貝索斯的光頭搓了下腦袋,問道:「他們為什麼不願意授權給我們?」

  「額…」助理猶豫了一下,道:「首先,他們認為這樣會對他們實體店銷售帶來衝擊,使其在書友會上對書籍暢銷與否的把控力減弱。」

  「其次,」助理猶豫了一下,道:「他們認為Cadabra的網站名字不合適。」

  「他們希望更改網站的名字。」

  「什麼?」貝索斯感覺蘭登書屋簡直莫名其妙,Cadabra有什麼不好?

  可考慮到蘭登書屋所擁有的暢銷書版權,不得不沉下心來,問道:「他們希望改成什麼名字?」

  助理說道:「amazon。」

  貝索斯,猶豫一下,道:「可網站GG,完全都是用Cadabra的名字發的。」

  「算了,你先出去吧。」

  貝索斯站起身,看著窗外的景色。

  ps:亞馬遜改名有三種傳言,其中就有貝斯雅曼給出的建議。

  不過,誰也不知道究竟是什麼原因。

  畢竟,誰也不能撬開世界首富的嘴巴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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