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會場碰譚勛
連他都知道,傅致一帶與暮來的目的,讓她學會在職場上最基本的人際交流。
「不用了,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歡多話。」
傅致一直截了當地說,「她待在我身邊會更容易讓別人看熟眼。」
「你這不是變相說我的知名度沒你高嗎?」
葉凡舉了舉酒杯,「好了,跟你開玩笑的,那你們慢慢應付,我看看有沒有在會場上迷了路的小羔羊。」
說完轉身離開。
「迷了路的小羔羊?」
與暮疑惑。
卻見傅致一嘴角一勾:「這樣的酒會,艷遇會很多。」
與暮剛想說話,迎面就又來了幾個老總,看樣子早已經盯到這邊了,葉凡一離開,他們便趁著空當走了過來。
對於這樣的應酬,與暮已經漸漸習慣,也能熟絡地跟對方說上幾句話,都是虛偽的讚揚之類的。
以前的她因為很討厭這種商場上的虛假,所以才不願參加這樣的酒會。
現在體驗多了,也覺得沒什麼,反正大家馬屁拍來拍去,誰都不會當真,也沒人怪你太假。
在談話的間隙,傅致一意外地在她耳邊讚揚:「表現不錯。」
被人肯定的感覺真不錯,何況對方還是大名鼎鼎的小傅爺。
與暮心裡揚起一股喜悅,嘴角也不經意地勾勒得更飛揚了。
那笑意太過於明顯,被傅致一看見,不禁失笑。
與暮自然不知道他是怎麼想自己的,趁著他和一個老總寒暄的時候,她嘴角保持微笑,眼睛卻被一個忽然從眼前閃過的熟悉背影給吸引住。
那女人穿了一件淡黃色的禮服,走到一個男人身邊,親昵地挽著他,男人低頭,在她耳邊低語。
譚勛!是譚勛!
與暮感覺自己的血液仿佛正在漸漸地凝固,握著杯子的手不禁顫抖起來。
她腦海里不自覺地就浮現出以往她沒有陪譚勛來參加宴會的時候,其實那時他身邊的女伴一直都是沈書枝。
他們兩人之間的動作太自然了,並且跟別人交談的時候,與暮都能感覺到對方對譚勛身邊的女伴並沒有陌生的感覺,反而很熟絡地就交談了起來。
大多時候是沈書枝在說,眉飛色舞的,想來早已經適合了這樣的場所。
「朝小姐,你怎麼了?」
一個聲音將與暮的思緒打斷,她回過神,那個胖胖的看起來很面善的拍賣行老總看著她,好心地詢問。
與暮回答:「沒事,我肚子有點不舒服,先去趟洗手間。」
說完,她朝傅致一笑了笑,便轉身往會場外面走去。
她想要消失,馬上從這裡消失,心裡這般想著,腳步也像逃一樣地離開。
幸好洗手間離會場比較遠,她走進女廁,看著鏡子中的自己,臉色蒼白如同鬼魅。
與暮打開水龍頭,將水往臉上潑,出來時,只覺腦袋暈沉沉的,在經過轉角的時候,忽然頓住。
轉角處,譚勛倚靠在牆角看著她。
與暮想裝作看不見,從他身邊走過。
「與暮……」他叫住她,聲音低啞。
與暮知道,只有在他生病發燒的時候,喉嚨才會因為咳嗽而啞掉。
不過這又關她什麼事?
就算是朋友,她也沒有必要關心那麼多。
正發呆時,他已走到她面前,也沒說話,只是看著她。
他的眼眶略深,眼睛很大,以前的與暮最喜歡這雙眼睛,他看著人不說話的時候特別迷人。
兩人交往的初期,與暮甚至不敢與他對視,仿佛他眼底有什麼會將她的魂都吸進去。
他笑起來時,眼角微微上揚,溫婉優雅。
與暮最喜歡他放鬆大笑,像個大男孩。
他怕癢,每次她撓他時,他都會忍不住大笑說:「與暮,別鬧。」
那樣的場景,讓她感覺在他身邊,全世界都拋棄她也無所謂。
可最後,世界沒有拋棄她,先拋棄她的人是他。
她回過神,發現路過這邊的人見兩個人怪異的舉止都忍不住回頭看,她笑笑:「譚律找我有事?」
他嘴角扯出一抹嘲諷的笑:「沒事就不能找你了?」
「不然,還能怎樣?」
這話,是問他的,也是問給自己的。
「也是。」
他笑,「不過半個月,你就投入了別的男人的懷裡。
看樣子,你對我的感情也不像你所說的那麼深。」
每次只要他生起氣來的時候,說話總這麼難聽。
就像最初兩人在一起,他給予她的愛總是輕描淡寫,愛里的失望比期望多得多。
那時候她是微博控,喜歡在微博里記下自己的感受。
她知道他從來不會主動關心自己在做什麼,自然也不會來看她寫的東西。
可意外的一次,他看完了,朝她發了好大的脾氣。
他保持一貫優雅的姿態,嘴裡的話卻是傷人至極,他說:「你看看你自己,表現出一副怨婦的樣子,朝與暮,你給人的印象就是這樣的嗎?」
對於反反覆覆傷害她的話,她早已習慣,火氣上來很快,但被她平靜地打壓下去。
她說:「是啊,原來離開了才知道我對你的感情並不是那麼深刻。
你說我是不是應該慶幸你的出軌,讓我看清自己對你的感情?」
「我出軌?」
他依舊是冷笑的態度,「你能這麼快就跟另一個男人好上,誰知道在這之前,你跟他沒有過什麼——」
「啪!」
他的話還沒說完,便被與暮扇了一巴掌。
與暮的手幾乎都在顫抖,她指著他的鼻子,狠狠地道:「譚勛,我真後悔我怎麼會愛上你這種男人。
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一樣對感情不忠?
不是所有人都喜歡玩感情遊戲,也不是每個人都經不起誘惑。
你有什麼資格這麼說我?
你不過就是仗著我喜歡你,不過就是仗著我喜歡你!」
失敗的愛情是不是都是這樣?
兩個曾經相愛的人用任何可以傷害對方的話去辱罵對方,這樣他就快樂了嗎?
難道曾經的心真的就不會再為了對方而疼了嗎?
這一刻,她好希望時光可以倒流,她寧願那個時候她沒有主動去追求,至少……至少他還是那個她仰慕的少年,也許她會膽小地暗戀他好久好久,可至少他在她心裡宛如神一樣高貴,這樣不好嗎?
不想再這樣爭吵下去了,她想離開,可是在經過他身邊的時候卻被他攔腰抱住。
他的雙臂有力地從後面緊緊地抱住她,仿佛知道她心裡在想什麼似的,他輕嘆一聲:「與暮,對不起,是我不好,不該說剛才那些話傷害你。
原諒我好嗎?」
「不要再說什麼原諒不原諒的無聊話。」
她掙脫他的懷抱,「我還有事,要先走了。」
他卻不放開,更用力地抱緊她,那樣的用力,幾乎勒痛了她的腰:「我們有過那麼多美好的日子,你都忘記了嗎?
你怎麼能輕易放棄?
這麼久以來,我對你還不夠好嗎?
為什麼不能給我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
眼淚流到嘴巴里,真的是苦澀的,她能夠感受到他言語裡隱藏的隱忍和疼痛,但是——
「勛,我很怕痛。」
我很怕再次發現真相,再被你逼得痛徹心扉。
如果你們真的沒什麼,為什麼會一而再再而三地一起出現在我面前?
「與暮,相信我。」
譚勛將她的身子扳過來,正對著他。
那樣的語氣和當年他說的那句「與暮,相信我,我會努力創業,給你一個好生活,總有一天你會以我為豪」時一模一樣。
是啊,他做到了,她的確以他為豪,靠著自己將一個公司創了起來。
感情呢?
在感情里他就像是任性的孩子,愛情是他手上的玩具,他想起來就拿在手上玩,不想的時候就把它丟在一邊,可是卻不准別人把它丟棄了。
看著他的神情,一瞬間,她竟有種時光倒流的錯覺。
然而,錯覺只是錯覺,永遠不可能成真,就像他口口聲聲說自己跟沈書枝沒什麼,偏偏總要讓她看見他跟沈書枝之間有什麼。
想起剛剛在酒會上兩人親昵的姿態,理智不斷催促她離開,她推開他,漸漸清醒了過來。
與暮深吸一口氣,朝他露出一抹笑:「你告訴我,在以前我沒有陪你來參加的每場酒會,那個陪在你身邊的女人是不是她?」
他一怔,沒吭聲。
沉默代表默認嗎?
與暮的心徹底死了,她永遠都不會忘記當她發現他跟別的女人在一起時的震驚,也不會忘記自己一個人獨處的時候需要靠安眠藥才能睡著的生活。
「這就夠了。」
她說完,轉身要走,竟看見站在不遠處拿著手機一臉惱火的沈書枝。
沈書枝衝過來,伸手就要朝與暮臉上打去:「你這個賤人!」
沈書枝的手在半空被與暮抓住,與暮反手給了她一巴掌,那股力道好像是把自己在分手時受的委屈都打了出去似的,心裡有股說不出的爽。
「沈小姐,這一巴掌是教會你什麼叫作適可而止。
我從來沒見過有像你這樣不要臉的女人,在搶了別人的男朋友後還反過來喊別人賤人。
真正配得上『賤人』這個詞的人,這世界上不多,我眼前的你便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