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倉娘趕集買東西的時候,一切順利,都挺好。【,無錯章節閱讀】
魚肉蔬菜的看看買得差不多了,她準備再去給盼盼買個玩具,這就要往回走了。
夏山大集設在夏山的中心大街上,街兩邊是鱗次櫛比的店鋪,以及鎮稅務所,工商所等等單位,都在這條街上。
大倉娘走到農村信用社附近的時候,過來一個看起來有些蒼老的老太太。
她一把拉住大倉娘,問:「大妹子,你有沒有念過書,會寫字吧?」
「……」大倉娘一下子沒搞明白狀況。
不知道對方問她這個問題幹什麼!
老太太舉著手裡一個存摺解釋道:「俺老漢子住院,我想來支點錢。
可是信用社裡邊還得讓我填個取款單。
我又沒上過學,又不認得字,我怎麼會填單子?
不填單子人家又不支錢給你。
我這不是出來想找個會寫字的替我填個單子。
我不相信年小的毛手毛腳,我一看大妹子覺得你應該是有文化的。」
一句「有文化的」,一下子戳中了大倉娘的軟肋。
本來嘛,大倉娘一直以來都以文化人自居。
畢竟她也上過學,認得幾個字。
雖然她往往把「水泥予制廠」念成「水泥子制廠」,把「古典文化」念成「古曲文化」一類。
但這些都沒能妨礙大倉娘到現在都是以文化人自居。
現在這麼一位萍水相逢的老大姐,居然一眼就能看出大倉娘是文化人。
這讓大倉娘瞬間自信心爆棚,同時深深感激老大姐對自己的知遇之恩。
那麼既然有恩,就得報答啊。
何況大倉娘本來就是個熱心腸的人。
現在一個對自己有知遇之恩的老大姐向自己求助,那是必須要幫忙的啊。
別說區區填寫一個單子,就是赴湯蹈火,也在所不惜啊。
於是,大倉娘當即以文化人的身份,偕同老大姐來到信用社的櫃檯前。
要了一張取款單。
大倉娘這位文化人跟老大姐就嘀嘀咕咕商量著開始填單子。
不得不說,大倉娘雖然是文化人,但她還真沒弄過這東西。
因為她家有的是有文化的人,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還是兒媳,都是高材生。
取個錢啊,存個錢的,這些事用不著大倉娘親自出馬。
倆人嘀嘀咕咕搞了半天,終於歪歪扭扭填寫好了,遞進櫃檯裡邊,又跟櫃員各種交流。
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到最後總算是幫著老大姐把錢取出來了。
大倉娘忙活出一頭汗。
正在老大姐對大妹子千恩萬謝,倆人準備往外走的時候,旁邊突然有人大喊起來:
「哎,我的錢呢?
我剛剛取出來的十萬塊錢呢?
怎麼一扭臉就不見了?
誰拿我的錢了?
趕緊關門,誰也不准走,我的錢被偷了……」
信用社的人一聽有人剛取的錢被偷了,立刻緊張起來。
馬上有人出來堵住門口,不讓裡面的人出去,也不讓外面的人進來。
信用社的主任等人都從裡邊出來了,一邊詢問失主,一邊吩咐人趕緊報警。
一會兒的功夫,派出所的警察來了。
詢問失主十萬塊錢被偷的經過,以及對現場所有人進行詢問。
失主是個中年人,他向警察形容他的十萬塊錢的模樣,是用一張報紙包起來的。
而且櫃員也做證明,說剛剛支給這位失主的十萬塊錢,正好是連號的新鈔,從沒用過的。
警察在現場調查的過程當中,看到大倉娘的提籃當中,露著一個報紙角。
就指著那個提籃問她:「你裡面裝的是什麼東西?」
大倉娘可是問心無愧,她家有的是錢,而且她從小到大,性子清高極了。
別說讓她偷東西,就是讓她占人家的便宜她都堅決拒絕。
現在一看警察問她,他毫不在乎,看都不看自己的提籃,說道:「裡面還能是什麼?
來趕集不就是割點肉,買條魚,買點菜啥的。
總不能裡邊裝著十萬塊錢吧!」
警察指著那個報紙角:「那你拿出來看看。」
大倉娘低頭,順著警察的手指看到那個報紙角,瞬間有些茫然。
她是在想,現在割肉都是給裝方便袋裡,不用報紙包肉了啊?
怎麼自己的提籃裡邊還有報紙呢?
她這一愣神,警察對她更加警惕起來。
大倉娘把手伸進提籃,順著那個報紙角往裡,她抓住一個方方正正的東西。
這是什麼?
大倉娘把那東西拿出來。
有些傻眼!
這不是自己的東西啊!
而就在她拿出報紙包的同時,那位中年失主大叫起來:「那就是我的錢,我的錢就是用那張報紙包著的!」
他這一喊,立即又有兩名警察過來,一左一右站在大倉娘身後兩側,隨時準備把她控制住。
前邊那名警察已經從大倉娘手裡拿過了那個報紙包。
打開一看,不多不少,正好是十紮百元大鈔,十萬元。
而且正如信用社的櫃員所說,全是沒用過的連號新鈔。
確定無疑,這就是那位失主剛剛被偷走的錢。
而那位失主也如夢方醒地叫道:「怪不得剛才我取錢的時候,這個婦女一直往我這邊挨呢!
原來我早就被她盯上了啊!」
「你放屁!」大倉娘一聽對方這樣說她,頓時大怒:
「誰往你那邊挨了?
我離著你八丈遠,我的胳膊又不是鬆緊繩的,離著這麼遠我還能從你身上把錢偷過來?
再說了,你也不打聽打聽我是什麼人!
別說人讓我偷你十萬塊錢,就是你在我前邊掉十萬塊錢,我連看都不屑看!」
「你不屑看,那我的錢怎麼到你籃子裡去的?」失主看起來也是十分憤怒的樣子。
「誰知道它怎麼進來的?」大倉娘怒沖沖道:
「也許是你命薄,擔不起這十萬塊錢,你的錢長了腿自己跑了。」
不得不說,大倉娘在這方面確實很小白啊。
她自以為問心無愧,自己清高了大半輩子,從來連別人半點便宜都不占的人。
更沒偷過別人一針一線。
難道自己現在都快要六十歲的家庭婦女,突然又學會偷東西了?
而且一出手就偷人家十萬塊錢?
怎麼可能嘛。
這不是彌天大笑話嗎!
因為問心無愧,毫不在乎,所以也就有點口無遮攔。
見失主盯著自己出言不遜,大倉娘那是必須要懟他的。
可是,她這樣說話,在警察眼裡可就是強詞奪理。
讓她的嫌疑進一步升級。
警察一指失主,問大倉娘:「他在取錢的時候,你在哪個位置,在幹什麼?」
「我還能幹什麼?」大倉娘一指那位老大姐:
「我剛才就是幫著這個姐姐填單子,別人幹什麼我怎麼會知道!
他是支錢還是存錢,我看都沒看到。
要不是剛才他大喊大叫丟了錢,我還沒注意這屋裡有這個人呢!」
「你在幫她填單子?」警察看看那位老太太:
「人家辦業務怎麼還得你幫著填單子?
你是來存錢還是取錢?」
「我也不存錢也不取錢。」大倉娘道:
「這個姐姐不識字,她問我會寫字嗎,讓我幫她填單子。
我這才跟著她進來的。」
「是這麼回事嗎?」警察看著老太太問道。
「不是啊!」老太太搖頭道,「我自己又不是不會寫字,怎麼還得求別人幫忙填單子?」
「什麼,你說什麼?」大倉娘一聽這話差點一下子蹦到天花板上去:
「姐姐,沒有這麼說話的吧!
你明明是沒上過學,不識字,請我幫忙給你填單子的。
現在怎麼又睜眼說瞎話呢?」
「誰說瞎話了,明明是你非得上趕著我替我填單子。」老太太沖大倉娘翻了翻白眼,還一臉的譏諷:
「你看看你寫的那些字吧,歪歪扭扭,上過幾天學啊?
我就是用腳趾頭夾根草棍都比你寫得好。」
為了證明自己沒說瞎話,老太太當即拿過紙筆,筆走龍蛇寫了一首偉人的七律。
大倉娘目瞪口呆。
【請記住我們的域名 ,如果喜歡本站請分享到Facebook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