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十一章主心骨
車子在公司門口停下,鍾飛已經在門口等待,到底是發生了什麼事,讓他著急成這樣?
俞錦繡解開安全帶,剛要下車,突然看見鍾飛身邊一道瘦削的身影。
「鄭永芳?」俞承光說,「她怎麼來了?」
鍾飛與鄭永芳走到一起,這真的是一件稀奇事,鄭永芳願意大老遠跑到雅城來見他,這說明他倆的感情已經很穩定。但是,如果光是因為這樣的八卦,程廷不可能跑去找他們。
車燈照在鄭永芳與鍾飛的臉上,他們神色凝重,俞錦繡下意識看了俞承光一眼。
程廷把車停好,拉開駕駛室的門,「去辦公室再說。」
俞錦繡不在公司,也不在家,電話聯繫不上,程廷便只能滿城找她。好在他運氣不錯,兜了幾圈,便想起俞錦繡和俞承光可能去翁晨卿過去住的那家招待所了。
現在三個人都到了公司,俞錦繡的心跳變得很快,俞承光實在受不了這樣的氣氛,問道,「究竟是什麼事情?有沒有人可以回答我?」
鍾飛看了俞承光一眼,「承光,你先冷靜。」
都到了這節骨眼上,他怎麼能冷靜?鍾飛和鄭永芳一看便是已經知曉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後果,卻一副不能多說的樣子,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俞承光的心早就已經懸到嗓子眼了。
「鍾飛,你說吧。」俞錦繡拉住俞承光,示意他先坐下。
鄭永芳試探性地看了鍾飛一眼,他點點頭。
「其實我也就是聽到一些小道消息,剛才來的時候,和鍾飛聊了聊,沒想到程廷正好來找錦繡,就聽見了。他覺得不對勁,非要把你們叫過來,現在人都到齊了,我可以說了。」
鄭永芳調整了一下自己的坐姿,又繼續說道,「這段時間,我在北市拍一部戲,這部戲是昨天晚上殺青的。在殺青宴上,導演喝多了,提起自己認識的朋友說的一個小道消息。他說,晨卿現在在北市的派出所,被抓進去的。」
俞承光愣住了。
「我還不相信,心想晨卿不是在雅城嗎?不瞞你們說,我和鍾飛現在在處對象,我們經常會通電話。在電話里,他總說晨卿和錦繡的弟弟在一起,兩個人感情很不錯。所以一開始,我也沒把這小道消息放在心上,還笑話那導演吹牛呢。」頓了頓,鄭永芳看著俞承光呆愣的神情,心中已經有了數,她嘆了一口氣,又繼續說道,「但是那導演特別牛氣,他說晨卿就是被抓了,那天北市的警察同志來到雅城,連夜把她帶回去的。」
「那一天,是三月二十五號嗎?」
俞錦繡自己都沒察覺,她的聲音已經開始顫抖。
鄭永芳想了想,「那我就不知道了,反正是這幾天。」
俞承光已經說不出話了,他看了一眼手錶,八點多了,現在還有沒有去北市的航班?
「那個導演有沒有說晨卿為什麼被抓走?」程廷沉聲問。
鄭永芳搖搖頭,猶豫了一陣,又點點頭。她看著俞承光,仿佛不知道應該如何開口。
俞承光說,「你說吧,別瞞著我。」
「你們知道汪隆嗎?」鄭永芳問。
看著他們的反應,鄭永芳心中也有了底,她繼續說道,「晨卿進劇組,是汪隆介紹的。當時她在劇組打雜,過得是苦日子。後來,某一天,汪隆突然出了意外,腦袋磕在地上,血流了一片,晨卿發現的。汪隆被送到醫院治療,情況一時也沒有好轉,再之後,晨卿就開始演戲了。」
鍾飛不解,「這和這個叫汪隆的有什麼關係嗎?」
「前些天,汪隆醒了。昏迷了好幾年,突然甦醒,這在醫學上已經是個奇蹟。汪隆一醒,醫護人員便立馬給他檢查身體,而後,汪隆迷迷糊糊,嘴巴里一直念叨著晨卿的名字。」
鄭永芳的眼神有些閃爍,她遲疑了許久,俞錦繡反倒先開口了,「警方懷疑是晨卿乾的?」
「這沒道理,晨卿是個弱女子,之前我看她連只螞蟻都不捨得踩死,怎麼可能幹這樣的事情?」鍾飛問。
俞承光卻像是突然被抽空了一般,無力地低下頭。
鄭永芳說,「其實在我們這圈子裡,還總是流傳著一段故事。他們說,汪隆和晨卿之間有一些不清不白的關係,在出事之前,晨卿是在汪隆屋裡的。汪隆昏迷之後,晨卿被請到派出所好幾回,可是,警方實在沒有證據,這才放了她……」
說到這裡,大家心裡都有底了。看著俞承光失魂落魄的樣子,鍾飛搖搖頭,示意鄭永芳不要再繼續說下去。
那些都是沒影的事兒,再口口相傳,對翁晨卿是徹頭徹尾的傷害。
鍾飛帶著鄭永芳走了,俞錦繡和俞承光還愣在原地,即便之前已經想到翁晨卿應該遇到了一些難題,可是,此時真正得知她的去向,他們還是茫然的。
「至少可以證明,晨卿是安全的。」突然,俞承光開口。
俞錦繡不忍,只覺得自己的心像是被掰碎了,又使勁揉了回去。她都這麼心疼了,俞承光又怎麼可能真的放寬心呢?
俞承光站了起來。
「你去哪裡?」俞錦繡低聲問。
「我去機場看看,說不定現在還有航班。晨卿一個人在——在那裡,一定很害怕。」俞承光走到程廷面前,「姐夫,車鑰匙能不能借我?」
俞錦繡這才激動地說,「俞承光,你瘋了?一身酒氣,現在開車去機場?這事情一時半會兒解決不了,我們從長計議……」
俞錦繡自己心底也亂,腦袋裡像是攪了一團團漿糊,俞承光只想立馬見到翁晨卿,可是,見到她之後呢?他能怎麼做?
在這個時候,總要有一個主心骨。
程廷強行讓自己冷靜下來,他捏了捏口袋中的車鑰匙,低聲道,「來之前我已經打電話去機場問過了,最早的航班是明天下午的。承光,我知道你沒法等了,我們都沒法等了。走,我們現在出發,開車去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