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家始祖與千道法王聽完陳遠的話後,都是盯著他,久久沒有言語。
兩人都被騙了,此時他們沒有抓狂已經算是不錯了。
「回去吧,離開你們自己的領域太久,對你們沒有好處的。」
陳遠悠然看著他們,說道:「我今日來取這九天劍與九天破劍訣,說實在的,我已經到手,是不需要跟你們結善緣的。」
「我既然能夠準確尋到你們的龍穴埋葬所在,我也可以直接摧毀你們千百萬的積累,去改龍脈,搬龍穴,這些事情你們比我更加清楚,這並非無法做到。」
「只不過我並不想這樣去做,而是選擇與你們結一個善緣。」
陳遠閒定自在說道。
九家始祖也好,千道法王也好,都是久久沒有說話。
他們都是曾經無敵過一個時代的人物,眼力何等毒辣。
眼前的陳遠給他們一種高深莫測的感覺,這種感覺不是修為實力,而是一種玄之又玄的東西。
「回去吧,我一言九鼎,從不失信,今日取你們寶物,日後將為你們後人結一善緣。」
陳遠輕笑說道。
「好。」
最終,兩人對視一眼,齊齊應道。
九家始祖一跺腳,轉身就走,沒有絲毫猶豫。
千道法王猶豫了一下,最後竟是甩出一物,沉聲說道:「別忘記你今日所說。」
說完,他也轉身而去。
千道法王甩出的東西最終落入到陳遠手中。
這是一個古盒,裡面不知道裝的什麼,陳遠並沒有打開,而是將其收了起來。
當千道法王與九家始祖走了之後,盛雪沁兩人都鬆了一口氣,緊繃的神經一下子鬆懈起來,尤其是陳琪,更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嚇死我了。」
陳琪抹了抹自己額頭上的冷汗。
這樣的事情實在太不可思議了,但不管如何,他們終究是得到了兩件無上寶物。
就在這時。
「何人?」
當盛雪沁他們送了一口氣的時候,天上突然飄下這麼一句話。
突然起來的聲音,頓時將陳琪嚇的直接跳了起來。
此時。
陳琪與盛雪沁才發現,不知道在什麼時候,那絕壁上的棺材已經打開了,棺材之中的那人並沒有走出,而是坐在其中。
那人坐在棺材之中,是一個男子,他穿著一身金羽鎧甲,但鎧甲卻已經黯淡無光,這鎧甲整體大部分甚至都已經破碎了,而且在胸膛處更是有個巨大的洞口,更可怕的是,胸膛心臟處更是前後通亮,且還滲著一絲絲血跡!
這無盡歲月過去了,那血跡已然鮮艷無比,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但哪怕如此,這男子依舊風采十足。
男子身材高峻,眉如劍,眸如星空。
此時。
男子雖然沒有睜開眼睛,但給人的感覺就是如此。
看到這樣一個男子,盛雪沁她們都不由呆了一下。
此前九家始祖稱呼其為前輩,他們還以為這棺材中是一個老人,但沒有想到竟然是一個看起來不過三十多歲的男子。
「天始啟,劍斬仙!陰魔天,屠驚天!」
陳遠面對男子,用一種古老的話語說道。
陳遠的話一落下,坐在棺材中的男子頓時雙眼張開,一道血光直接頂在陳遠身上。
而在這瞬間,盛雪沁與陳琪都是全身癱軟,雖然這道目光並非落在她們身上,但在這一刻,她們完全沒有反抗之力,感覺自己就像是一隻螻蟻在面對撐天動地的巨人一樣。
而更讓兩人感到震駭的是,男子雙眼睜開,但其中並沒有眼眸,其作為為黑暗,右眼為血光,看起來詭異又驚悚!
這男子竟是沒有雙眼!
片刻之後,盛雪沁與陳琪都回過神來,他們都搞不清楚現在是什麼情況,也根本聽不懂陳遠所說的話。
「他是誰?」
盛雪沁與陳琪心中都十分好奇,問向陳遠。
事實上,陳遠也是「第一次「見到眼前這個男子。
面對盛雪沁與陳琪的問題,陳遠只是微微搖頭,並沒有開口。
與此同時。
絕壁上那木棺中的男子並沒有下一步的動作,這才盛雪沁與陳琪都不敢有絲毫的放鬆。
最終。
陳遠對那男子又說了一段古語。
那男子看著陳遠,看了很久很久,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他終究是閉上眼睛,什麼話都沒有說,趟入自己的木棺之中,再也沒有聲音。
盛雪沁與陳琪看到之後,終於是鬆了口氣。
而在陳遠三人進入禁境的時候,在水清城內,越來越多的修士出現,甚至還有許多百萬年都沒有露面過的傳承也紛紛露面。
甚至有消息傳聞,上道通往九域的空間界壁已經被無上強者所完善,這一次將會有上界的傳承下來。
只不過,數量絕對沒有以往那麼多。
而最熱鬧的景象則是,在水清城中出現了許許多多的棺材,不少的頂級勢力,還有隱世大教,甚至是上界傳承都紛紛抬棺而來。
天壽船出,這些人是為靈氏很麼?
雖然一部分年輕修士或者世家宗門卻是是為了寶物而來,但是,對於很多超級勢力而言,尤其是深不可測的上界傳承,為的是什麼?
為的自然是自家老祖能夠再活一世?
上界有許多傳承已經延續了數百萬年,甚至是數千萬年。
哪一家不由一兩個老不死的?
這些上界傳承有可能已經開始沒落了,但是他們卻都是曾經擁有極度強大的老祖,而這些老祖要麼已經死了,要麼就是無法出世。
而那些垂死的強者,更是如此,他們活了太久太久了,什麼能夠延長壽元的方法都用過了,如今已經只剩下一口氣了,他們比誰都怕死,不惜用任何手段來苟延殘喘。
天壽船即將出現,十大屍地百萬年都不見得有一次,對於任何一個垂死的強者而言,這可都是萬載難逢的機會!
一時間。
諸多勢力都紛紛來到水清城中。
而隨著上界傳承的介入,整個九域風雲變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