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台上。
楊宇霆對江如風提交的證據進行了查看,確認無誤,扭過頭看向了被告方席位。
「被告方是否已經查看完相關證據,有沒有什麼疑問?」
「已經查看完畢。」
王方圓點了點頭,他知道,這是審判長在詢問他對這個案子還有沒有其他看法。
如果沒有,那就直接按照現有的證據進行判定王建業是否有罪了。
按照目前的證據情況,他如果不能夠提出有力的反駁觀點,是非常有可能判定王建業有罪的。
不過,這個案子,目前還有迴旋的地方,他自然不可能不做任何的回應。
這件事情不僅僅關乎著他的聲譽,還關乎著自己表妹的老公。
這要是敗訴了,那以後在表妹那邊的親戚,該怎麼看自己?
想到這裡,王方圓當即開口:
「審判長。」
「我有幾個問題想要詢問原告。」
「同意。」
伴隨著法槌的落下,王方圓凝視著原告方席位的江如風:
「我想請問原告方委託律師,你出示的證據中,包含了我方當事人作為王彩虹的監護人花費和轉移財產,可是你怎麼證明這花費的財產是屬於王彩虹的呢。」
「換句話說,你怎麼證明,賠償金被王建業花費了?」
「有沒有一種可能性,是他用自己的財產,進行的花銷,並沒有侵占王彩虹的財產。」
王方圓表達的意思很明顯,那就是讓江如風證明,王建業花費的錢,是屬於王彩虹的繼承財產。
如果不能證明,那麼...現階段只能說明,王建業是處在一個保管財產的階段,並沒有將其占有。
即,不構成侵占罪的條件。
面對王方圓的反問,江如風聳了聳肩。
對方這是在利用保管和占有的區別來對自己提問啊。
不過....
對此,江如風笑了笑開口:
「這個問題,我無法證明。」
聽到這個回答,王方圓心裡一喜,可沒有等他高興起來,就聽到江如風繼續開口道:
「但我也有個問題想問被告方委託律師。」
「按照你的說法,賠償金和繼承的財產,以及王建業的家庭財產都是存在王建業的帳戶當中的。」
「他的花的不是王彩虹的繼承財產,可是...現在王建業的帳戶中還有錢嗎?」
「換句話說。」
「王建業面對多次索要不予歸還,他的不歸還已經構成了非法占有,我方不需要去證明王建業花掉的賠償金是屬於王彩虹的賠償金。」
「當然...」
「如果被告方非要以這個角度來進行辯訴,那我方的確沒有證據來證明被告方委託律師的提問。」
「可是被告方當事人為什麼不願意歸還,這個繼承的財產?」
「被告方委託律師完全是用保管的說法,來作為侵占的解釋。」
「如果按照被告方委託律師的說法,我方現在不需要被告方當事人,繼續保管繼承的財產。」
「還請被告方當事人能夠歸還其被『保管』的賠償金與其他固定資產。」
「只要被告方當事人能夠歸還,那麼我方可以撤訴。」
對於王方圓提出來要他來證明使用的錢不是賠償金的錢,江如風完全沒有理會,直接提出來了只要對方歸還,他們撤訴。
但...
對方會歸還嘛?
顯然不會。
根據江如風所了解到的情況,王建業除了自己老婆名下的一套房子,已經沒有了資產,只有負債,想要通過變賣王彩虹父母留下來的房產,進行還債。
所以...他不需要證明王建業花費的錢來自於哪裡。
況且,法官也會根據他提交的王建業資產情況和賠償金的一個轉移帳戶進行判斷。
至於王方圓說的證明誰的錢是誰的。
完全沒有必要去證明啊。
你說花的是你自己的,那你把原本屬於賠償金的錢還回來就好了。
還回來,我直接撤訴,這沒問題吧?
問題是,你還得回來嗎?
還不回來,那你憑什麼說是保管而不是占有?
法官會相信你說的嗎?
肯定不會。
面對江如風這麼犀利的反問,王方圓揉了揉眉心,直接被沉默了,這個案子的問題點就在這裡。
對方證明不了錢來自哪裡,乾脆直接不證明了,讓你還錢。
這這這...
這在庭審上不是耍無賴嗎?
而且耍的合法合理。
哪有這樣的!
一般的律師不是應該做誰的錢是誰的,的證明嗎?
要是這樣,那麼他還可以用其他方式來進行辯訴。
至少可以影響審判長的判決傾向。
可是現在呢?
對方壓根不接招啊!
對方不證明,就讓他們還錢。
如果不還?那他們就需要說明為什麼不還,到底還不起還是不想還。
無論是哪一個,都構成了惡意侵占且拒不歸還的情況,不能視為暫時保管。
說到底,對方的這一個反問,直接把他們的路都給堵死了。
而且,這個案子到這裡,似乎對於侵占罪的構成,已經定死了。
唯一的出路就是還錢。
「瑪德,這個訟棍,真讓人頭疼!」
不過,對於整個辯訴結果來說,處在一個不利的位置,可是這場庭審還沒有結束。
如果能退錢,雖然這場案件輸了,但王建業不用受到刑事責任了,對方撤訴,他也算是略贏。
想到這裡,王方圓扭過頭,詢問王建業:
「這個案子整個庭審你也看到了,你的確是拿了對方的錢,現在對方提出來退財產撤訴的方法,我覺得有可行性。」
「你覺得呢,退錢嗎?」
王建業整張臉的五官幾乎擰在了一起,退錢?
賠償金早就花完了,怎麼退錢?
他倒是想,可是壓根沒錢啊!
「表哥,除了退錢,這個案子難道就沒有什麼其他辦法了嗎?」
「有,直接坐牢,名下無可執行財產可以不退。」
「那錢我花完了,我現在和他們說退,等他們撤訴了再不退呢?」
王建業提出來了一個想法。
王方圓:....
王建業能夠想得到,對方和法院想不到?
沉默了幾秒,王方圓如實開口:
「可以試一試,不過這種方法大概率行不通,對方和法院一般而言會提出暫時中止庭審。」
「等你確認給錢了才會撤訴。」
雖然王方圓挺想勝訴的,可是眼前的這是自己表妹的老公,他能坑別人,但自家人肯定不能坑。
望著王方圓一臉嚴肅的表情,和聽到自己提出來的想法都不行,王建業的表情一瞬間沮喪了起來。
這不完了?
他這不得進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