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芳芳的發現
有幾個周末,李立光並沒有在家陪高愛蓮。【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對高愛蓮來說,自己專注於寫作,丈夫陪不陪也無所謂。
芳芳除了家務事,便是抽空學習。她報考了法律本科自學。至於為何選擇了這個有風險的專業,她也講不清,硬要講清,可能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緣故吧。
此時,她正拿著一本《婚姻法學》,坐在陽台上看得仔細,還時不時舉起手中的鉛筆,在書本上劃著名重點。
上午十點多鐘,屋外門響,她起身快步到客廳,發現法官大哥回來了,便問大哥中午是不是在家吃飯,她現在買些菜去。
李立光是上周五去的花城,此時是周二的上午,猜他出差剛剛回,中午應該在家吃飯,便沒等大哥回答,就到陽台去收好書本,作好動身買菜的準備。
大哥瞄一眼芳芳手中的書,關心地:「看得明白嗎?」
「還行。」芳芳響亮地回答,但腦袋稍稍一歪,想起什麼,又說道:「不過,先看完,把問題記下,到時一起請教法官老師。」
大哥微笑著說:「勞逸結合,別累著。看你眼窩有血絲,這自學考試是急不得,只能慢慢來的。」
芳芳說了一句謝謝。她確實在內心裡很感謝法官大哥和作家大姐。
她拿好零錢,和準備裝菜用的塑膠袋,打開了客廳門,正準備出去時,李立光從洗澡間洗澡出來,對芳芳說:「你也順便逛逛吧。我睡高老師書房,她有事叫,有我在。」
芳芳緊張了:「那這不好吧?您打鼾,高老師寫作,會」
李立光笑著說:「不然呢?我睡大房,她有事叫我我聽不到。去吧,沒事。我的鼾聲她習慣了,會像戰鼓一樣催她奮進,讓她早日完成大作的。」
芳芳也笑了:「大哥幽默。好,我去了。」
芳芳並沒有馬上鎖門,雖然一隻腳已經踏出門外,但突然想起有件事要跟大哥說,可心裡又有些猶豫。就那麼遲疑了一會,不過最終還是說出了口:「大哥,高如鐵發簡訊給我,說人在八卦醫院,李葒也在那裡。我我就到那裡去看看反正不遠。」
芳芳最後的兩句話,有些支支吾吾,但法官大哥明白她的意思,說去吧去吧,我知道不遠。可仔細一回味,覺得有問題,著急地問:「他倆怎麼在一起?在醫院幹嘛?」
「說是討薪,集體討薪。我想,他以前不是喜歡,喜歡那個打架鬧事,耍……耍橫嘛,我想去看看。李葒也在那裡,兩人為何會在一塊,我就不知道了。」
李立光心說也是,妻舅向來麻煩事多,自己裝作不知道或許還是好事,就又變得很乾脆地說:「那就趕緊吧!是得看著他們點。」
芳芳關上客廳門,跑步到主街道上攔了個計程車。
芳芳想,大哥和大姐應該清楚了她跟他們的弟弟在談戀愛,似乎也沒有制止的意思,因此心裡多少有一些甜蜜蜜的感覺。
剛認識李鐵那會,她原以為他就是一民工,或者說是一個比較聰明、有些知識的民工,因而並不特別感冒,或者說,雖有好感,但不敢有進一步朝前走的想法,更不會有舉動。
現在不同了。
而且,想不到高如鐵曾經為了女友跟人打架,打架雖然不對,但可以看出他是重情義的人。對人來說,重情重義是難得的;尤其對一個女孩子來說,更在乎和在意這一點。
還有另外她想不到的是:李鐵——高如鐵居然是大學生!學的還是音樂專業,像自己一樣歌唱得好(她有媽媽的基因,媽媽是老師,唱歌在當地遠近聞名),不是以前她所認為的不解風情的理科生。她芳芳的骨子裡,是十二分喜歡浪漫的文科生的。
坐在去往醫院的計程車上,她甜蜜地想著與高如鐵的點點滴滴。
來到八卦嶺,討薪大戲已經結束,但高如鐵還有一些事情在做,他吩咐跟他一起混的民工和非民工,買來文房四寶,說要在事發現場寫一副對聯送給市政府,送給為他們討回公道的周副市長。
在等著馬仔們將紙筆墨硯買回來的時間段內,高如鐵翹著二郎腿,心得意滿地坐在醫院大廳。而此時,正好芳芳來了。
芳芳急急忙忙、慌神慌腦趕過來,擔心警察把高如鐵抓走。可在大門外保安室一問,保安鄙夷地說:「你說那個傢伙呀!」然後沒了下文。芳芳緊張地催促:「那個傢伙怎麼了?」保安沒好氣地蹦出三個字:「牛著呢!」然後可能是看在美女份上,手指大廳,不再理芳芳。
芳芳將信將疑地朝醫院的大廳走去,心裡忐忑不安。
但無意回頭看剛才路過的保安亭時,突然一眼瞥見一個光頭。
光頭嗎?對!
光頭——自己一直關注的那個傢伙呀!
她下意識地將身子躲到花帶處,半蹲著觀察。
不錯,是他,就是他,那個光頭!
光頭正閒庭信步地走在保安亭邊。他光溜溜的頭,在白色的太陽光下閃閃發亮;他年輕有朝氣,卻在熠熠生輝的陽光下又顯得久經風霜;他邪惡的笑臉,仍然是在墨鏡下隱藏著的邪惡和姦笑芳芳無法忘記。
芳芳緊張、激動,心怦怦怦地跳。
放慢腳步,第一個念頭是給法官大哥打電話。
但一摸口袋,手機忘帶!天!這怎麼辦?又如何是好?
芳芳急死了。心亂中罵起自己來。
事實上,忘帶手機不能怪自己。因經常在家,幾乎沒有將手機隨身帶的習慣。剛才在陽台看書,手機應該就丟在陽台的凳子上,隨之起身,落在那了,以致壞了現在的事。
但或許也沒那麼糟。自己可以跟著光頭。他去哪裡,我跟到哪裡。
再見機行事。
想好了,繼續觀察。發現:光頭不是空手,一手端著瓶墨汁,一手拿著支墨筆,正不緊不慢地往醫院大廳走,像要辦什么正經事似的。
芳芳跟上,和光頭保持著距離。
因擔心被發現,走幾步後,取出墨鏡帶上,將衣領往上拉了拉,雖然看起來很神氣,但其實內心異常緊張和脆弱。光頭有那麼一會,眼睛往後望,芳芳就好不害怕,頭埋在花帶後如鴕鳥,以為光頭已經發現。
墨鏡是隨身攜帶在口兜的。貓城每天太陽大,她出門買菜,只要有太陽就戴上墨鏡。可手機,沒有像墨鏡這樣——她還在後悔沒有帶上手機。
就這樣跟蹤著。
急中生智。在此過程中,她想起保安手指的地方,也就是說高如鐵在醫院內。對,高如鐵,高如鐵可以藉助——剛才居然沒有想到,好笨!讓高如鐵把這個傢伙抓了,不正是天賜良機嗎?
這樣,緊張程度大幅度減弱、降溫。
繼續跟蹤。
可當到達醫院大門,透過玻璃卻發現,光頭徑直走近的,正是自己熟悉的男子的身影。
那個身影坐在大廳沙發上。
是高如鐵吧?
芳芳站直身子,作好了跑步進入,快速告訴高如鐵,讓高如鐵第一時間抓住光頭的準備。
慢!那身影真的是高如鐵嗎?側身有些看不清,雖然像,但不能完全肯定。
還是看清了再說。
芳芳本直起的身子又彎起來,猴精猴精的。為了看清,她移步到玻璃牆的另一面。那邊,看過去,正對著那個身影的臉。
看清了,是他,是高如鐵!
芳芳又立起身子,故意習慣性地咳嗽一聲,像是給自己壯膽。
可不對!他們怎麼認識?光頭徑直走近他,兩個還一起說話呢!
而且,看架勢,很熟悉,很隨和,甚至很親密。
芳芳又習慣性地彎下腰,本已取下的墨鏡又戴上。
一邊觀察,一邊腦子轉個不停:他們認識,是一夥的嗎?如果是,怎麼解釋開車撞高老師?撞他自己的姐姐?但如果不是,又怎麼在一起在一起呀?
也許或者高如鐵不知道撞姐姐的人是光頭吧?
對!應該是這樣。
那還是要趕緊告訴高如鐵,讓他把這光頭抓起來,送警察局去!
但不對啊!自己跟高如鐵講過,而且——應該——大哥跟大姐,還有洪先進,都講過的呀!高如鐵怎麼會不知道呢?
芳芳糊塗了——想起來有些頭疼。
太陽穴痛!胸口也痛!
但理智又告訴她,必須清晰,必須弄明白。
那麼,就先不著急走進去,看看再說。
這時,又有了新的發現:
另一個長頭髮的走到了高如鐵身前。而且,「長頭髮」也像光頭一樣,手裡拿著東西。只不過,「長頭髮」手裡拿著的是錦旗。
芳芳似乎有點明白了;高如鐵是要在錦旗上寫字。
那麼就有可能:他的創意討薪成功了,醫院給了他們錢,他要給醫院送一面錦旗。
芳芳的身子隱藏在沒有玻璃的牆背,頭似長頸鹿一般,伸得長長,一想聽清,二想看清,但移動來移動去,選擇的幾個位置,都不理想,其中墨鏡取下又戴上,戴上又取下。戴上吧,因為站在牆邊,視線不好;取掉吧,失去墨鏡的遮掩,也就失去了掩蓋,隨時有可能被發現。
想來想去,最後又是急中生智:把脖子上的小紗巾解開套在頭上,罩住整個腦袋,僅留下眼睛滴溜溜地往內窺視。墨鏡也就先讓它在口袋裡歇息著。
但總是聽不到聲音。
這樣也不行。
左右觀察,民營醫院雖然不至於人山人海,但還是偶爾有人進出。此時正有幾個彪形大漢要進大門。再次靈光一現,跟著兩個排著走的男子後面,讓男子的身形遮擋住自己,進了大廳。
然後快速地立到廊柱背面。
可以了。
只見已經走開的光頭,又回身到高如鐵面前,畏畏縮縮地說:「高老師,我還是不去吃飯了。」
芳芳一驚:原來高如鐵是他們的老師!
「怕見人了?」
「嗯,有,有點。」
光頭結結巴巴地,還把高如鐵拉到一側。
高如鐵不高興:「鬼鬼祟祟的,有話就講。」
「老師,不能在這裡說,你又不是不知道。」
高如鐵不作聲,可能想到了什麼。
光頭往廊柱後面瞄來,芳芳一縮脖子,大汗淋漓——好危險啊!
廊柱是玻璃的,芳芳便裝作用手梳理頭髮,臉對著「鏡子」。
其實光頭也沒在意,或許並不認識芳芳的緣故。雖然打過照面,那是他以勝利者的姿態,完成任務後的粗心,當時不會特別注意芳芳的臉,而芳芳作為一個有過傷痛的人,對一個罪惡者的一閃而過,是絕對記憶深刻的。
光頭壓低著聲音說:「這些天我一直在擔心,有人在跟蹤我。我是真怕。」
高如鐵小聲喝道:「你怕個屌!」看看左右後又說:「那是酒後駕駛!」
高如鐵拍了拍光頭的肩,走開了。
光頭追上高如鐵,這會兒聲音大了許多:「我還是不去了。吃飯的包廂讓『』猴頭『』去訂。我要回家睡覺。」
高如鐵喊一句:「你那狗窩!」不再搭理,興致盎然地開始握筆、蘸墨,準備寫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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