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姐弟決裂
天空有雲,似有雨下,風從不遠處的地方吹來了海腥味。【,無錯章節閱讀】
芳芳每天去超市買菜,她並不認為要下雨的天就不是好天。近段對她來說,只要弟弟不來,不來騷擾她和高老師,就是最好的天氣。
做家庭助理剛開始,她總是到菜市場去買,菜市場相對價格便宜。雖然法官大哥和作家大姐都沒有特意交代她要去買便宜菜,但芳芳總認為,自己該替家庭著想,能節省的儘量節省。
可被欺騙一次後,就再也不去菜市場了,而專門跑大超市。
那次買肉,稱了兩斤瘦的,回到家切肉時,卻發現除了外層的瘦肉外,內面包著的全是白皙白皙的肥肉。芳芳很生氣,知道這是菜市場胖大嫂欺負她不會白話,欺負她沒有像很多女人買菜時用手翻來翻去,指來指去。確實,芳芳買菜從來像個大男人,手一指,那個那個,多少多少,從不用手去翻,或者聞一聞,摸一摸,身子站得遠遠的,攤主遞什麼她接什麼,看也不看,付錢走人。
因此被欺負了。
好在芳芳還算聰明,那麼多肥肉,就臨時改做了一道梅菜扣肉的菜,原準備做的瘦肉燉墨魚就改成了下一次。晚飯,恰好李立光在家,對她的梅菜扣肉讚不絕口。
從此,芳芳買菜決定不做費力不討好的事情,直奔超市。超市明碼標價,肥肉、瘦肉不放在一起賣,一是一,二是二,沒人欺負她。
今天,她從家樂福超市買回了一塊肉,一隻雞,除了一些姜和蒜,還帶回了一條武昌魚。
她的人生中很少吃武昌魚。武昌魚相對比草魚、鰱魚、雄魚貴。從小,家裡買魚,都買草魚、鰱魚。
她曾多次聽梅姐夸武昌魚好吃。其中一個休息天,她去梅姐那裡玩,梅姐說傍晚自己做飯,讓鐘點工休息一下,給錢讓芳芳去買菜,芳芳鬼使神差帶回一條武昌魚。梅姐誇她會買,說做武昌魚正是她的拿手。確實,那個晚餐,胡小妹把魏中挺也帶過去了,除了有著武昌魚基因的大陸人外,連香港人魏中挺都對梅姐的清蒸武昌魚讚不絕口。
芳芳雖也是牛城省人,但對武昌魚沒有概念,也好像沒有聽說武昌魚那麼有名。其實,她後來知道,這是自己少見識,沒有在牛城呆過的緣故。
那麼今天的武昌魚,該選擇清蒸還是紅燒呢?
其實她完全不擔心,因為高如鐵早就承諾,中午到大姐家來做菜。高如鐵是地地道道的牛城人,也是做武昌魚的高手。
她把飯煮好,把做菜的所有材料都準備好,就專等著剖魚。魚是有腥味的東西,應該放在最後專門處理。
盼曹操,曹操到。她立在廚房四周掃視,看還有什麼沒有準備好時,就聽到客廳外有男子說話的聲音。她知道洪先進在客廳追劇,法官大哥一清早出門了,此時的男聲肯定是高如鐵無疑了,便有些小興奮地等待著他進廚房而來。
可當腳步聲越來越近,芳芳一回頭時,卻發現是弟弟沈紫。
芳芳大驚:「你怎麼來了?」繼而壓低著聲音,近乎憤怒地說:「說了不要再來的!」
可因有洪先進在,芳芳不便發火,只是對這個讓她徹底失望的弟弟怒目而視。
弟弟卻不跟姐計較,反而對她笑道:「姐,生氣是用別人的過錯懲罰自己。你就當全是我的錯,我自己來懲罰,你跟先進姐去做伴吧,這一餐我來露一手。」
芳芳沒轍,只得去了客廳。她沒去大姐的房間,是因為知道大姐在寫作,不去打擾她。
雖然生氣,弟弟說做飯就讓著他,也是心中有數:弟弟從小跟著姐姐做飯、炒菜,在大學期間跟同學學習做飯,炒出來的魚和肉也像模像樣,她親口嘗試過。因此,廚房的活她不擔心他。
但今天,她並非想嘗試弟弟的手藝,而是毫無辦法。這個家不是她的,弟弟要來,主人又歡迎,她阻止不了。
如果弟弟聽她的,那晚談話過後,再不出現在李家,也許通過十來半月,或更長一些的時間,讓她這個姐姐的怒火慢慢消磨,也許,她會忘記過去的畫面,從此塵封,那樣,弟弟還是她的弟弟。
可弟弟不聽她的,反而變本加厲地作踐自己,作踐沈家,要把插在姐姐心窩的刀往內更使勁一些,痛得更深一些。
菜端上來了,洪先進也幫了忙,還一邊端菜一邊喊叫:「紫紫,你做的菜超過你姐了,太香了!」
在內間的高老師,或許早知道沈紫來了,當芳芳到書房去推她出來吃飯時,也看得見她滿臉的喜色。
法官大哥沒有回來,午飯四個人。圓圓的飯桌,以高愛蓮為中心,因輪椅的緣故,占據最寬的位置,芳芳在她左側,洪先進在其右,沈紫則坐在對面。
剛開始,沈紫卻像故意的,給高老師夾一塊魚。芳芳這才發現,武昌魚是紅燒。
更氣人的是,給高老師夾了後,居然說了句「姐,先進姐,你們自己動手」,儼然就是男主人。
洪先進傻里吧唧的,根本不會想到,但芳芳聽了噁心。
她覺得弟弟已經無可救藥了。
可讓芳芳覺得大姐也噁心人的是,她樂意享受著沈紫的夾菜,還一個勁地夸菜好吃,另又延伸地夸紫紫有才,書讀得好,菜也做得好。
快放下飯碗時,大姐對洪先進說:「先進,你今天先回工廠,我跟芳芳、紫紫有重要的事要做。」
洪先進雖然不知道緣由,但絕對聽話。飯碗一放,就收拾幾件單衣薄褂,跟表嫂和芳芳招呼一聲,提著衣服晃悠悠地出門了。
芳芳默默地收拾著碗筷,然後鬱郁地進了廚房。
當洗了碗筷,到客廳拖擦地板時,隱隱能聽出大姐房間傳來的說笑聲。
那一刻,芳芳心如刀絞,她要崩潰了。
芳芳守在客廳,一個鐘頭,兩個鐘頭,牆上的鬧鐘滴滴答答,不厭其煩地轉著圈圈,但書房兼大臥的房門始終沒有裂出一個縫來。
芳芳按捺不住,敲門擬入,無人應答,便只得推門進去,卻發現兩人相擁床頭,幸福地酣睡著。
愛蓮大姐的臉上,展露出一抹紅霞。而弟弟沈紫,卻一手搭在大姐的胸前,嘴巴微張著,一如奶飽後一個幸福的小孩。
一天的烏雲籠罩,雨始終沒有落下,當黃昏即將來臨,晚霞似乎開始著急,抓緊一天最後的機會,趕緊展露給大地。頓時,西邊的天空燦爛起來。
沈紫起來了,上了廁所。
趁此機會,芳芳來到大姐的房間,問大姐要不要上廁所。大姐至此似乎明白有些荒唐,便對芳芳說:「芳芳,你先別走,我跟你說,有些事,有些情,不是我,也不是紫紫能控制得住的。我知道你知道了一切,我把你當妹妹,也不怕你笑話,我已經離不開紫紫了。但我知道,你是肯定希望他離開我的,我也應該放手讓他離開。事實上,你知道,我一個癱子,怎麼留得住紫紫,又怎麼好意思留住紫紫。所以,這個事,你來做決定,你來。」
而後,將輪椅車轉面對芳芳,抓著芳芳的一隻手,帶著哀怨,又似帶著祈求,還像帶著某種坦然,繼續說道:「你來做決定,你讓紫紫離開就離開,你想把我撇下就撇下,我不怪你,我真的不怪你。」
誰知,從廁所出來,已站到門口的弟弟卻喊:「你三十歲不到,像個老古董。照顧人有什麼了不起,你走吧,我來照顧高老師!」
芳芳哭著離開。
她真的走了。
出走的那晚,芳芳去了梅姐家。
在梅姐家住一晚,卻一夜沒有合眼。
弟弟向她攤牌了。
她不知道,自己是不是也應該向弟弟攤牌。或者,任憑他們兩個胡鬧,自己一走了之,回到老家去,找個人家嫁了,在山溝溝里養兒育女,一直到終老;或者,在梅姐這裡隨便找個事做,跟她手下的會計師打打下手,再或者,考個律師證,繼續職場生涯。
她想了很多,雖然最終一個也沒有作出決定,但人生到了這個地步,不想再回到老家去是真的,不想看到無恥的弟弟、糊裡糊塗的高老師,同樣也是真的。
可是,當一個簡訊傳來,她又否決了所有的決定和思考,還是二話不說就回到了保姆的家。
簡訊是法官大哥發來的,他說:「芳芳,我在外辦案,一下回不去,家裡和大姐,就辛苦你多照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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