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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找到蹤跡

2024-08-06 16:52:31 作者: 蝸豬
  第52章 找到蹤跡

  雖然今天剛好下過雨,但埋藏自行車的位置地上都是枯葉,所以非一般人很難查看到細微之處的痕跡,以及殘留下的些許味道。

  但余秋堂可以。

  秦老頭說他鼻子靈,那只是相對靈,他能聞到的味道,余秋堂自然都可以聞到,而余秋堂能聞到的,秦老頭可不一定能聞到。

  就例如現在,余秋堂清楚聞到一股淡淡的機油味。

  雖然很淡,卻依然殘留在樹枝和旁邊延伸出去的地面枯葉上。

  以及,他還隱隱能看到樹葉中間被猜出的腳步,以及枯葉上依稀可見的薄薄油花。

  他站起身看看前面,大致心裡有了計較。

  「走吧,秦老哥~」

  「去哪?」秦老頭還在迷糊,「我的車子還沒找到呢?!」

  「就是去找你的車啊。」

  「你知道哪去了?」

  「或許知道一些,」余秋堂朝前走去,秦老頭急忙跟在後面,背上背著槍,一隻手提個袋子,像只蹣跚學步的企鵝。

  「去哪了?」

  「跟著走就是,」余秋堂走幾步,彎腰看看地面,繼續又朝前走,「不過,找到位置後,能不能要回來,看你自己。」

  「這麼說,伱已經知道是誰了?」

  秦老頭終於明白余秋堂的意思,微微怔了怔,突然笑道:「知道就好,只要你幫我找到,剩下的事我來辦,敢偷老子的車,真是活的不耐煩了。」

  余秋堂則是笑笑,並不多言。

  兩人走了幾百米遠,余秋堂突然停下腳步,又返回去看了看,最終帶著秦老頭走入旁邊一片玉米地。

  玉米地里的玉米棒子都已經掰掉,玉米杆開始由青綠變成枯黃,一桿杆被風吹得東倒西歪,葉子也是四處斷裂飄著。

  「跟著我。」

  余秋堂依然保持著邊走邊尋找線索的方法,緩慢穿過玉米地,在地頭一堆紮好的玉米跺前停止腳步。

  玉米柴是這邊人最常用的柴火,不僅可以燒火做飯,還能燒炕保暖。

  但玉米柴不容易干,如果不晾開放,就會發霉,腐爛,從而失去燃燒值。

  所以這邊的人們採取一種巧妙的晾曬方法。

  在地上挖個洞,插一根木棒進去,然後在周圍紮成一個圓形的包圍圈,中間空著。

  玉米杆就一層層圍著圓圈立起來,慢慢風吹日曬,直到乾的能隨隨便便折斷,便可以用來燒火。

  所以,別看玉米跺從外面看體積很大,但裡面是空的,還有很大的空間。

  余秋堂小時候和哥哥,堂兄弟們躲貓貓,常常會鑽進這裡面躲著,所以他對這東西相當熟悉。

  少年時玩的快樂,往往都伴隨人一輩子。

  「怎麼不走了?」秦老頭走過來看著前面。

  距離地頭十幾米是一條路,馬路對面則是一戶人家,此刻大門一開一閉,門口有兩個個孩子在玩遊戲,身旁還跟著一隻小黑狗跑東跑西。

  門口西側,停放著一輛「解放」卡車。


  這個時候農村里幾乎很難看到汽車,個體也基本不會買卡車,估計這家主人家是給公社或者哪個國營單位開車。

  「就是這家人拿的。」

  「你咋知道哩?」老秦頭看看莊院,又看看余秋堂,看樣子那戶人家也不像日子過得很差的人,為什麼會做偷車子這種事情呢。

  一旦被抓住,丟人現眼,搞不好還會被關起來,多划不來。

  「你聞聞這個,」余秋堂從地上撿起一片葉子,讓秦老頭放到鼻子下面仔細聞,秦老頭接過葉子聞了又聞,似乎有點熟悉的味道,正在思慮是啥呢,就看到前面的卡車,突然一拍大腿。

  「原來是機油!」

  他忽然就明白了。

  可很快就想到,既然這個地方還有機油的味道,那是不是在山腳下,埋藏點的位置處他就已經聞到了,而自己當初是啥都沒聞到。

  怪不得他一路走走停停,原來就是為了這個味道。

  嗨!!

  自己還給人家說鼻子好呢,感情鼻子更好的人在這裡呢。

  想到這裡,一股羞愧帶來的煩躁讓他突然很是鬱悶,他城門鎮著喊了聲:「走,找他們算帳去,」便提著袋子,大踏步朝那戶大門口而去。

  余秋堂急忙一把抓住他手臂,「等等,我好歹是這村子的人,我只能告訴你方法,等下具體還是你來要,我只是陪同你。」

  「行行,都按你的來吧,」秦老頭已經有點按捺不住怒火,就想去看看什麼人這麼大膽。

  「你要這樣……這樣……」

  余秋堂還是不厭其煩告訴他方法,秦老頭聽完後,納悶道:「需要這麼麻煩嘛,直接跟他們要不成?」

  「成,那你說說看,你的車子被藏在哪?」

  「嘿~」秦老頭瞥了余秋堂眼,皮笑肉不笑地說:「你小子,事情都說到這份上,我咋還能不知道?」說著,就要去撕圍是外面的玉米杆。

  「等等,不急不急,」余秋堂急忙拉住他,「我就知道你要急,但現在還不到拿出來的時間。」

  「為啥不能拿,」秦老頭十分不解,「我的車子,被他們偷走藏起來,現在我要拿出來,這不是天經地義嘛,誰能攔得住我?」

  「急啥呢,我問你,你是不是只想找回自己的車子,而不準備追究偷車人的責任呢?」

  「屁話,我咋不追究,」秦老頭被挑的激動起來,「老子車子寧願不要,也要好好治治這種偷車賊,這已經是老子丟的第三輛車了。」

  原來如此。

  怪不得這老小子要急呢,余秋堂心裡暗笑。

  也難怪,他這種走南闖北的人,要是哪裡碰到個野物,成色比較好,可能就會跟人走很遠,車子可不就留在原地嘛。

  被偷,是這些車子天生的宿命。

  「那就是了,你要是還想讓偷車人受到懲罰,就要按照我來的,否則,我隨便問你句,即使你能從這個玉米跺里找到你的車子,又你怎麼證明車子就是這家人偷的呢?」

  「這還用問,車子是在……」

  「那我殺個人,將屍體丟在你們家院子裡,人就是你們殺的嘛?」余秋堂淡淡笑笑,語氣平和。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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