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也是不會這麼善罷甘休的,反正全部搞混了,但是帳單已經算了出來。
思想間,老闆自己把稱撿了起來:「剛才我也說了,這個稱上的東西真是意外,我不知道這幾個吸鐵石,真是我調皮的孫子不小心留上去的。
但是現在你們也看到了,我的稱也摔壞了,這個稱也不便宜,這個損失,我就自己認了,但是飯錢,確實是明碼標價,不管怎麼樣,價格確實有,你們也知情。」
沈飛看著這一切,只覺得搞笑:「老闆,稱也不是我們弄壞的,所以這個責任你也賴不到我們頭上,我們現在計較的是你這個稱不準確,所以一千四百個簽子,我不認。」
他是有錢,但不是冤大頭。
老闆也沒慣著對方:「我的稱壞了,也有你們的間接責任,要是你們不鬧事,我的稱也不會壞,所以你們有連帶責任。」
張若楠心裡暗暗不爽:這老闆真是不會內耗自己,能怪別人的,還真一點不怪自己。
李英傑直接吐槽:「老闆,你確定要這麼推卸責任嗎?」
老闆莫名的有些心虛,以前是那些顧客沒有發現自己的小動作,這次是發現了,要是自己在堅持下去,等會曾經的那些顧客找到自己,也是麻煩,還是稍微少點,把今晚的事情先糊弄過去了吧!
最後老闆還是鬆口了:「這樣吧,不要你們賠稱,也不要你們一千四的簽子,就算一千個簽子,怎麼樣?這下可以了吧!你們就給六百,可以了吧!減了三分之一。」
因為周圍那些圍觀者也有些面色不善。
路人甲:「我說怎麼那麼貴,原來這個稱也有問題!」
路人乙:「呵呵,要是現在是白天,我都想去食品監督管理局去告這個老闆了!
奈何我的事情過去好久了,不然我才不會這麼善罷甘休。」
路人丙:「嘖嘖,都是套路啊!這個老闆真是能宰一個是一個,就六百,我都覺得貴!」
路人甲:「你們要是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這家店完全就是串串刺客店!
裡面的食材很貴,雖然只是五毛錢,但是別的地方,一片毛肚一個簽子,這裡一片毛肚要兩個簽子。
還有一個雞爪上可以串十二個簽子,知道的人是吃的雞爪,不知道的人還以為是吃的簽子。
要我說,這老闆就是心黑,一片葉子菜也可以整好幾個簽子,反正就是給人感覺,食材上的簽子不是食材價格的極限,而是簽子的極限,因為食材上實在串不了太多簽子。」
路人乙:「還別說,我也發現了,這還真是家串串刺客店,我說我平時吃串串,一百五十個簽子能吃的飽飽的,還能剩下些,而這裡,一個人一百五十個簽子只是墊個底。
原來問題出在這裡啊!在這家店,四百個簽子都一定能吃飽,還容易口渴,喜歡喝水,可這裡的飲料也不便宜。」
….外面的議論聲此起彼伏,很快老闆報警的警察也來到了店裡面。
這個小警察一下子就認出來了沈飛,主要是去年沈飛的事跡在他們這些單位實在是太火了,想不認識都不行,更何況對方還長了一張堪比明星的臉。
老闆看到警察的到來,也很興奮的找不著邊。
「哎呀,小劉同志,你總算來了,這三個顧客吃了飯不想掏錢,我都給他的減免了三分之一,還不滿意。」
沈飛有些莫名其妙,他啥時候說不滿意了?一直都是這個老闆在自導自演。
劉警官看著老闆,一直在使眼色,意思是眼前三人不要惹。
但老闆沒看出來對方的眼神意思。
沒辦法,劉警官只能按著正常辦事流程來走。
很快老闆就發現今天的劉警官和往常來解決問題的狀態不一樣,今天的自己給對方塞錢,對方都不收,還眼神警告,沒辦法老闆只能蔫到一邊。
最後在調節下,沈飛三人也只掏了五百,然後離開了。
雖然沈飛幾人表面上不說,但是心裏面已經把這個事情給默默記下了,這條商業街美食街,肯定要要被查的,更何況三一五也快到了,他們更要謹慎面對。
張若楠有些不理解:「老大,就這樣放過他們啊!一看就是美食刺客,這種老闆,這種店就不該讓他們留著,助長他們的囂張氣焰。」
李英傑解釋道:「其實今天的我們還算好,最起碼陰差陽錯的沒有被坑那麼多。
你沒有聽到那些圍觀者們的抱怨啊!他們可都是上千起步,最後還不是掏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