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0章 鏡面世界的鎮詭局
蔣洋然悄悄的往旁邊挪了一點,想要跑路。
她這哪裡抱的是金大腿了,分明是索命咒。
「當然不是,我跟那個勞什子鎮詭局沒有一點關係。」阮瑤瑤矢口否認。
開玩笑,一個能隨便等著人死成詭,為煉製不擇手段的部門,她才不要跟他們扯上什麼關係。
蔣洋然:「騙人!你要不是,你剛剛手裡拿的是什麼東西?」
她又不瞎。
親眼看到阮瑤瑤用一個東西把莫招娣給收了,好嗎?
阮瑤瑤眨了眨眼睛:「我會鎮詭,不代表我就是鎮詭局的人啊。我就不能是野生的道士?」
【咋了,這個世界沒有野生的?】
【不過也是,以鎮詭局那霸道的性子,肯定不許普通人知道我們這種野生的存在了,要知道,大家還會找鎮詭局?】
【真噁心!】
【一邊偷我們道家的東西,一邊追殺我們,還不許普通人知道我們的存在。】
【等我們野生道士沒有了,這不就是鎮詭局的天下了?】
原來如此!蔣洋然震驚,完全沒有想到那個鎮詭局這麼可怕就算了,還欺壓野生道士。
幸好她能聽到阮瑤瑤的心聲,要不然差點就被騙了。
蔣洋然連忙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神情:「對不起啊,姐,我之前是沒聽說過野生的道士。不過我相信你,你是個好人,你肯定不會騙我的。」
【那當然。】
【我又不是好人,你早就沒命了。】
阮瑤瑤用心聲應付完,和蔣洋然打聽起了鎮詭局的事。
如果剛剛她只是猜測,但真的聽蔣洋然講了才發現,這個鎮詭局還真不是什麼好東西。
他們確實會鎮詭,但他們不是免費幫你鎮詭,還喜歡「蜘蛛必報」,動不動就滅人全人。
「有的時候你都不知道自己怎麼得罪他們的,他們看見你不順眼,就直接把你給殺了,把你練成詭。」蔣洋然說道,「所以我之前才讓你離他們遠一點,被他們盯上的人,沒幾個有好下場。不過他們一般也不會對普通人下手,別打聽他們的事情,能離得多遠就有多遠……」
小人物有小人物的生存法則。
蔣洋然能活到今天,就是因為遵守了這些生存法則。
「嗯,我努力。」
阮瑤瑤嘴巴上應著,卻在心裡說道,【我是想離他們遠一點,可他們也不見得會放過我呀。】
【哎……誰讓我不願意和他們同流合污,是野生的呢。】
蔣洋然倒沒有想過要不要離阮瑤瑤遠一點,免得麻煩上身,她擔心的是,憑阮瑤瑤這傻乎乎的樣子,不會被人賣給鎮詭局了,還幫人數錢吧?
不行,她得盯著點,免得她被人給騙了。
倒是那個洪鵬翼……
蔣洋然想著那個她偶爾會碰到的小男孩,想著自己剛剛才看到的「小女孩」,心裡有些難受。
她道:「姐,剛我們出來時,你說洪叔有可能會打死他兒子……真的假的?他真的能下這麼重的手?」
關鍵是,那個男人下手就算了,讓她沒想到的是,洪嫂瞧著人挺好的,怎麼會「見死不救」呢?
那可是她親生的!
「你都知道我是道士了,那你覺得我會騙人嗎?除非我看錯了。」
【這不是廢話嗎?】
【他頭頂上『家暴男』三個字這麼亮,都帶血了,都能把他媳婦打成那個樣子,會對一個跟自己唱反調的小子手軟?】
【你在想什麼?】
【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一旦開了頭,除非有人阻止,否則他就不可能主動停止。】
……
「那,我們能救他嗎?」蔣洋然說道。
「當然可以啊,到時候我們可以幫忙報個警什麼的……」阮瑤瑤已經想好了,到時候她卡著時間點報警,讓他們抓一個「現場」,這樣問題就解決了。
然而讓阮瑤瑤沒想到的是,蔣洋然露出了茫然的表情:「報警?什麼是報警?」
「報警就是……」話已經到了嘴邊了,阮瑤瑤又咽了回去,「就是,找人幫忙啊。怎麼,碰到了問題,你不知道怎麼找人幫忙?」
心裡疑惑,她怎麼會不知道「報警」是什麼意思呢?
在他們的「詳情頁」里,阮瑤瑤確實沒看到「報警」字樣,但她只以為那是受「劇情影響」,所以才沒報警的。
可她都提到「報警」了,蔣洋然都不知道「報警」是什麼,不會跟「身份證」一樣,「報警」也被「刪除」了吧?
阮瑤瑤覺得,她有必要好好了解了解這個世界,否則太容易露出馬腳了。
蔣洋然的注意力果然被轉移,沒再問「報警」的事,而是跟阮瑤瑤商量找什麼人假冒買家,把洪鵬翼「買」下來。
「買下來?」阮瑤瑤驚訝,「人也能買?」
「能啊,怎麼不能?不管是男孩,還是女孩,只要你出得起這個錢,只要他父母滿意,什麼人都能買。」蔣洋然說道,「你只要把洪鵬翼買下來,他就是你的人了,他爸媽就沒資格動他。」
不是吧,這個世界不僅養童媳合法,買賣兒童也合法?!阮瑤瑤大為震驚。
她試探地問了幾句才發現,只要是沒身份證的人,不管男女老幼,都可以「買」。
父母可以賣孩子,男人可以賣女人。
有需求,就有市場。
「等等,我只聽到你說男人賣女人,那女人呢,女人不能賣男人?」
蔣洋然震驚:「你在想什麼?女人怎麼可能賣男人?!」
「為什麼不能?你剛不說了吧,只要有需求,就會有市場啊。」
「我知道啊,但……但女人不能賣男人,只有當媽的能賣兒子,或者兒子把當媽的賣掉,沒有做女兒的能賣掉父親,或者當老婆的賣掉老公……」
阮瑤瑤不懂,為什麼就不能呢?
不都是賣嗎?
蔣洋然解釋,這怎麼能一樣呢?
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樣的,男人才是一個家庭的頂樑柱,是她們的天。
一個家什麼人都可以缺,唯獨不能缺男人。
要不是兒子是從媽媽肚子裡出來的,父母擁有「處置」兒女的權利,否則她根本不可能有資格賣掉自己的兒子。
若是她老公不同意,她一個女人也沒資格賣掉她的兒子。
反過來,若女人沒有了老公,她兒子是可以「賣」掉她的。
蔣洋然直接舉了一個例子,說她對門的鄭阿姨就是。
鄭阿姨的老公死了以後,她一個人養大了女兒和兒子。後來她兒子長大了,處女朋友要花錢,就把她和女兒一起「賣」掉了,用這筆錢處了一個女朋友。
「誰知道他女朋友大手大腳的,太能花了,鄭微就受不了了,把他女朋友賣了,又重新換了一個女朋友……」
阮瑤瑤:「……」
要不是她知道這是什麼地方,她差點就直接「報警」了。
哪家的道理,兒子長大了能賣老媽和老姐?
居然還能賣女朋友?!
不是,這連老婆都不是,只是跟他交往而已,就能「賣」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