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小遠哥,我知道的就這點了,我當時也沒去細翻那一卷宗,就恰好眼晴掃到那張照片,然後我爸給我簡單說了幾句。
要不,我現在再去局裡找我爸,把那一卷宗給借回來?」
李追遠指尖在書桌輕彈,他正在腦海中快速梳理著節奏。
毫無疑問,「余婆婆」是自己選出來的題。
江水,真的如自己所想的,將她推到了自己面前。
按理說,現在自己第一要務就是全力以赴,調查、分析、計劃、解決這尊邪祟。
可眼下,還有兩條隱線必須解決。
高跟鞋裡的唐秋英,殺害邱敏敏的兇手。
這兩條線看似並不嚴重,卻一直沒收尾,這也就意味著它們依舊有挖出蘿蔔帶出泥的可能。
最可怕的情況就是,它們倆,會在自己處理余婆婆事件時,一起爆發,打自己一個措手不及。
所以,得先快速解決它們。
「彬彬哥,你現在去給譚叔打個電話,讓譚叔來學校一趟,編個理由或者暗示譚叔帶上關於余婆婆的卷宗。」
「小遠哥你的面子我爸肯定是要給的,還需要什麼暗示啊,直接明說就行了。
「這是為你爸好,讓你爸繼續保持於公於私都是為了破案、將罪犯繩之以法的立場上,這樣他才不會受影響。」
「好,我知道了,小遠哥。」
「告訴譚叔,我們找到唐秋英的骸骨了。」
「小遠哥,你這就算出來了。」
「坐在屋裡算怎麼可能算出來,你打完電話回來我們再著手找就是了,反正就在這棟宿舍樓附近。」
「好,那我這就去店裡打電話。」
「回來時記得把放在潤生那裡的香爐帶回來。」
「明白。」
譚文彬跑出了宿舍。
李追遠先將那雙高跟鞋取出,擺在自己書桌上。
然後打開抽屜,從裡面抽出一張黃紙,拿起毛筆在上頭寫上唐秋英的名字以及生辰。
做完這些後,李追遠開始思索起譚雲龍提供給自己的邱敏敏案最新發現。
譚雲龍確實是位極優秀的警察,
他調查發現邱敏敏被害前已被提前安排了一個在當時看來非常好的分配單位,可邱敏敏的成績當時連中游都排不上,而且她家裡條件也一般,沒這方面能使的關係。
另外就是通過重新走訪邱敏敏當初的室友得知,邱敏敏當時似乎有在處對象,但刻意保密了其身份。
李追遠「看過」冉秋萍寫給女兒邱敏敏的信,她在信中提到過等女兒復活後,讓女兒和茹竹山試著處對象。
以冉秋萍當時的癲狂程度,她要是知道自己女兒死前就有對象了,那肯定不會毫無反應,最起碼,也會纏著那位對象,或者在信里將其描述出來。
這也就意味著,邱敏敏生前不僅對室友,也對其母親隱瞞了這件事。
再結合兇手大概率是本校人員的前提推測,那位神秘對象是兇手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而且範圍還能進一步縮小,考慮到對方當時能插手單位分配的能量,邱敏敏又不願意把這段身份公開,且選擇在廁所里行兇的弱者施暴模式-—--對方當時應該是一位上了年紀且有家室的校內某領導。
七年過去了,這會幾應該早退休了。
運氣再差點,可能都已經死了。
要是真兇已經老死病死了,那對李追遠而言算是一個利好消息,相當於這條隱線就已經斷了。
可要是沒死,就必須把他揪出來,因為哪怕他就算是一個普通人,在江水的推動下,也能給自已牽扯出某個大活兒。
這就像是一些數學難題,有時候它也跟你玩小學生數學題的那種情景條件,開頭以「小明」「小軍」這些作為引子,引出後面的題目類型。
李追遠站起身,從水桶里留水進臉盆,又將毛巾打濕,用冷水擦了擦臉。
他開始反思,自己過去的一些行為邏輯。
邱敏敏這件事起源於無面死倒對潤生主動發起偷襲,是對方上門找事的,自己避無可避。
但問題是,自己應該只進行簡單復仇,不該將那本邪書給帶回來。
因為這本邪書的原因,邱敏敏的這條線,就一直綁在了自己身上。
但綜合邪書的價值,自己將它撿回來,也不算是虧,畢竟它以後能幫自己推導秘籍和功法。
可唐秋英的高跟鞋,就屬自己的思慮不周了。
在她纏上陸壹時,自己就該直接把她滅掉。
事實證明,把她留下來當寢室保安,效果真的很雞肋。
普通人不用她來防,像林書友那樣的她又防不住。
李追遠甚至懷疑,因為唐秋英的高跟鞋,已經為自己引來一撥劫難了。
那晚林書友潛入寢室,是因為二人在教學樓里的那次見面,他想探一探自己的虛實以好踏實睡覺,所以他沒帶兵器。
他是翻進窗被高跟鞋阻攔,發現自己養鬼後,才決意請下白鶴童子。
李追遠將毛幣重新掛起,重新坐回書桌前,
以前的自己是閒得無聊,會主動去搜尋觸碰死倒,可現在,自己已經確認走江了,而且從阿璃那裡拿到了《點名冊》。
那接下來的行為舉止,就該以「自選題」為主,儘可能地避開現實中可能存在的因果牽扯。
李追遠側過身,看向後方譚文彬的書桌,彬彬書桌上還擺著《江湖志怪錄》。
魏正道的書里,私貨很足。
現在反芻的話,都有種他是為了這一碟醋特意包了這頓餃子的感覺。
唐秋英就算是有冤屈是被害死的,但自己只需把自己擺在「看見鬼害人,遂出手滅之」的正道立場,那前後因果和自己就沒關係了。
怪不得魏正道無論是在《江湖志怪錄》里介紹死倒,還是在《正道伏魔錄》里講述對付死倒的方法,其所列舉到的每個死倒,結局都是「為正道所滅」。
原來,為正道所滅一一是一種免責聲明。
李追遠翻開一個本子,拿起鋼筆。
這些道理和規則,光自己懂還不行,得自己整個團隊都清楚。
所以,李追遠打算寫一個《走江行為規範》。
走江,是目前的主要矛盾。
當下的工作重心就是聯繫實際情況,如何更好地開展走江工作。
日常生活中,儘可能地不沾染和不牽扯因果是對的,但這並不是意味著不要生活。
保持一個正常的交際、活動和生活狀態,也是必須的。
因為走江已開啟,不管你願不願意,江水都會一浪接著一浪地,把可怕的東西推到你面前。
你要是把自己全方位鎖在屋裡,或者找一處偏僻山峰避世隱居,那就是死倒直接來敲門。
可你要是有一個生活交際網,一個活動圈,再結合阿璃那裡的《點名冊》,那就等於擁有了一個軟墊,可提供緩衝作用。
這次彬彬從警局檔案室里看見了「余婆婆」的照片,就是最好的例證。
這樣就變成了自己先「看見」了她,然後一邊做準備一邊去找她,而不是晚上睡覺時,余婆婆打著燈籠來到寢室門外:
「哆哆哆——.孩子.———.婆婆來了。
鋼筆,在手中不停打著轉,遲遲沒有動筆。
因為李追遠發現,自己懂很容易,可要是想寫下來讓彬彬潤生和陰萌他們也看懂理解,就有些難度了。
這不亞於現在柳玉梅正忙著的功法翻譯,抽象的感覺落實為具體的文字描述,確實不容易。
思來想去,似乎還是舉例說明的方式最合適。
等「余婆婆」的事件處理完,自己要是還活著的話,那就能把前面幾件事和「余婆婆」一起,
當作案例記載下來,再加以規律總結和分析,
可要是這樣的話.—
李追遠再次側身看向彬彬書桌上的一古籍:
自己豈不是得和魏正道一樣,也要寫一套書?
那書名,得叫什麼?
這時,寢室門被推開。
譚文彬提著一個袋子走了進來,他先將那個烏龜爐放在李追遠書桌上,然後說道:「小遠哥,
我打過電話了,我爸說他馬上會過來。」
「嗯,那我們現在先去找屍體位置吧。『
「怎麼找?」
「彬彬哥,得辛苦你把這雙高跟鞋穿上。」
「額——·啊?」
「找其他人穿不合適,沒經驗的普通人可能會起反效果,唯一有經驗的,大概就是陸壹了。」
「那還是我穿吧,別找陸壹了,好歹吃了他那麼多根紅腸。」
陰萌和潤生都在特訓,能否趕上眼下這件事都未可知,而且在李追遠的計劃中,讓他們倆完整接受這場特訓,才能在以後的走江中發揮出更大的作用。
這特訓,中斷了再重啟,等於是讓秦叔和劉姨受二次因果傷害,付雙倍代價,不划算。
唐秋英害怕自己,上次沙盤寫字時,她都不敢碰自己的手,所以自己也不能穿。
林書友那傢伙更不合適,誰知道他會不會一穿上去,豎瞳就開了。
算來算去,身邊人里也就譚文彬一個人能做這件事了。
「小遠哥,現在就穿麼?」
「嗯。
「那————我能先洗個腳麼?」
「可以。」
譚文彬對書桌上的那雙高跟鞋「嘿嘿」一笑,道:「看吧,唐學姨,我對你好吧?」
高跟鞋輕搖了兩下,做了回應。
譚文彬換上拖鞋拿了一塊肥皂,就去了洗手池,洗完回來後,往床邊一坐,拿起干毛巾擦了起來。
李追遠把高跟鞋提到了他面前。
「喲,小遠哥,這怎麼好意思。」
仔細擦乾後,譚文彬雙腳探入高跟鞋。
「,小遠哥,不是,有點嫌小,我穿不進去,把書桌上的刻刀遞給我一下,我要削足適履。
「啪!」
刻刀被丟到了譚文彬床上。
譚文彬拿起刻刀,有些不敢置信道:「不是,哥,真要削啊?
「是你自己要求的。」
「我就是開個玩笑的,我又不是灰姑娘後媽帶來的姐姐。」
「踩鞋面上就可以了。」
「哦,那行。」
李追遠拿了份報紙,遞給了譚文彬。
「小遠哥,報紙是———」
「現在是白天,寢室里人很多,你想就這樣穿著高跟鞋到處走麼?」
「哦,對對對。」
譚文彬趕緊彎下腰,將自己小腿連帶著高跟鞋,一起包好,又拿膠帶捆了一圈。
雖然看起來很另類,可至少不變態。
李追遠將寫著唐秋英名字和生辰的黃紙丟入香爐後,拿著羅盤推算了一會兒,選了三根香,分別插入香爐的三個角。
最後,找了個紙盒子,上頭拿刻刀開了一個洞,將香爐放進去,遞給譚文彬。
「小遠哥,還是你考慮得周到。」
「彬彬哥,接下來我將解開對高跟鞋的封印,你不要抵抗,讓她附身在你身上。」
「沒事,哥,我覺得我抵抗不抵抗都一樣。」
「被邪祟完整附身和上次只抓住你的手在沙盤上寫字不一樣,會對你的運勢和身體都會造成一定損害。
不過前者我可以幫你消災,後者...你多吃點飯就可以補回來了。
另外還有一點就是,這很可能會導致你對邪物更敏感,也就是增大你走陰成功率。」
譚文彬驚喜道:「還能有這種好事?」
「好了,開始了。」
「好,我準備好了!」
李追遠解開了封印。
香爐透著盒孔升騰出的香菸,也從白色轉化為了黑色。
譚文彬只覺得一陣涼意,從足底瞬間竄上自己後腦,整個人下意識張開嘴。
「咯瞪—.—」
他矮了一截。
因為原本是踩在高跟鞋面上的,現在原本不合適的高跟鞋自己變大了,讓其穿入。
李追遠對此並不感到意外,畢竟上次陸壹那麼一個東北大漢都穿得下。
譚文彬臉上的線條,此時變得柔緩了一些,
神情細節,也逐步顯示出另一種風格。
他先輕扭了一下脖子,然後開口道:
「臭弟弟,叫學姐,學姐,學姐!」
譚文彬去洗腳了,她很高興,但她還是記得「學姨之仇」。
不過,這也能瞧出來,和上次附身陸壹時不一樣,這次的唐秋英明顯具備更多的思維意識,因為李追遠已經把「她是誰」放在了香爐里。
「唐秋英,去找你的屍骸吧。」
聽到這聲提醒,譚文彬原本還只是小羞惱的目光,逐漸被仇恨所覆蓋,他的面部神情也正漸漸扭曲。
李追遠平靜道:「你發癲吧,我正好滅了你,斷掉因果。」
譚文彬身子一哆,仇恨的目光消失,轉而變成委屈與畏懼。
她曾被少年親自鎮壓過,她相信少年有輕易滅殺自己的能力。
「你記不記得你是被誰害的?」
「我只記起來我是誰,以及我的屍骸在哪裡,其餘的,我都不記得了,我腦子好空-—但我覺得,當我找到我的屍骸時,就能知道是誰害死了我,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我就是很篤定。」
「好,那就去吧。」
李追遠拿起一個塑膠袋,把譚文彬的球鞋裝進去,然後提著它打開寢室門。
譚文彬「哆哆哆」抱著紙箱子,走了出去。
李追遠把寢室門關上後,也跟了上去。
下了樓梯,來到宿舍門口時,恰好看見陸壹左手拿著書右手提著一袋剛從食堂打包回來的餐食進來。
「彬彬,我剛下課,我把給阿友帶的午飯拿給他,然後就去商店,正好下午的課可以逃,我打算盤一下貨。」
譚文彬看著陸壹,面露微笑。
陸壹愣了一下:「哥們兒,你咋了,腳上怎麼還包著呢?」
譚文彬:「你吉他彈得真好,我喜歡聽。」
陸壹聽到這話後,起初臉上浮現出的是迷茫神色,隨後像是想到了什麼,嚇得連續後退,最後更是摔在了地上。
不過手中的書是摔出去了,但袋子卻被他用手提起,沒把裡頭的餐食撒出來。
這語氣,讓他想到了前陣子一直在做的某個夢魔,夢中似乎有個女生,也一直對自己說喜歡他彈奏的吉他。
譚文彬扭頭看向李追遠,哀求道:「我想再聽他彈奏一曲,可以麼?「
李追遠頭也不抬地回道:「想死直說。」
譚文彬面露委屈,卻不敢對少年發怒,只得眼巴巴地又多看了陸壹一眼,然後抱著紙盒子走出宿舍。
坐在地上的陸壹看向李追遠,嘴唇幾次開啟卻不知說什麼,只能不斷模擬出「鬼」這個發音。
「陸壹。」
李追遠的聲音讓陸壹內心稍稍平復,他跟李追遠去過將軍廟,也清楚神童哥有某方面的特長:
「神童哥,彬彬他———」
「沒事了,你上去送飯吧。」
說完,李追遠也走出宿舍樓跟了上去。
陸壹撿起書,往樓梯上走時,步履越走越慢。
是的,剛剛那熟悉的感覺,是它,是它。
陸壹眼眶濕了。
譚文彬在前面帶路,李追遠跟在後面,二人一前一後,出了宿舍院子,來到宿舍樓後牆處的林蔭小道里。
這裡一般走的人並不多,也就只有本宿舍樓里的學生上體育課去操場時,才會走一下。
狹窄的道路兩旁,栽種著梧桐樹,年份並不太久。
譚文彬在其中最高最粗的那一棵前停下,然後,對著它跪了下來,伸手開始扒拉。
「停手,我會叫人來挖。」
譚文彬沒停手,繼續在挖,而且越挖用起勁。
「我就在裡面,我就在裡面,我就在裡面。」
李追遠從口袋掏出一張清心符,貼在了譚文彬額頭。
譚文彬身體一震,腳下報紙「嘩啦」一聲,高跟鞋被擠出他的雙腳,落在地上。
「小遠哥我有點冷—咱宿舍里有棉大衣麼?」
「你坐那兒曬曬太陽緩緩就好,沒事的。」
「哦。」
譚文彬坐在樹下,雙手抱著手臂上下揉搓著,嘴裡還在不停哆著吸氣。
李追遠把譚文彬額頭上的符紙摘下來,符紙已經變黑了。
阿璃畫的符,效果真的是立竿見影,不像自己畫的,只能變個色。
過了會兒,見譚文彬恢復了一些,李追遠把裝著鞋的塑膠袋遞給譚文彬。
「小遠哥,你真貼心。」
譚文彬高高興興穿上鞋,起身後,還原地跳了跳扭了扭,身體內傳來一陣骨節脆響,這是僵硬了。
「彬彬哥,去看看你爸來了沒有。」
「好。」
譚文彬以高抬腿的姿勢跑了出去,在林蔭入口處,他一邊原地繼續保持高抬腿動作一邊招手:
「爸,這裡,這裡!」
一身警服的譚雲龍走了過來,身後還跟著幾個同事。
看著蹦蹦跳跳的兒子,譚雲龍皺眉道:「你這是怎麼回事?」
「體寒,在鍛鍊。」
「小遠呢?」
「那裡。」譚文彬指了指方向,然後目光盯著自己父親手裡提著的紙袋,「爸,我要去宿舍換衣服。」
「這是給你買的零食,你帶回去吧。『
「世上只有爸爸好~」
譚文彬接過紙袋,一路跑回了寢室,紙袋打開,裡面放的是余婆婆卷宗。
但在袋子縫隙里,還真夾著兩塊巧克力。
這牌子可老貴了,譚文彬都有些意外,自己親爹居然真捨得。
他當即打開一袋包裝,將巧克力送入嘴裡,第二塊則放到筆筒邊,留給小遠哥。
然後,譚文彬從行李袋裡,翻出了開學時帶來的預備冬天穿的棉大衣,棉大衣一裹,整個人當即舒服多了。
這時,寢室門被敲響。
譚文彬打開門,看見陸壹背著個吉他站在門口。
「放開我哥們兒,沖我來!」
譚文彬被這既聲音洪亮又色厲內茬的大喊聲給吼懵了。
「不是,你幹嘛呢?」
「嗯?」陸壹有些疑惑地仔細打量著譚文彬,「哥們兒,你沒事了?」
「我能有啥事,對了,你寢室不是被你改了電路麼,你現在去給我下點水餃,不要干撈,我要喝湯,再給我切點紅腸進去一起煮。」
「哦,好。」
譚文彬來到陸壹寢室。
林書友正坐在床邊吃著飯,見狀,馬上放下筷子:「大哥,你中邪了?」
陸壹聞言,先是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眶,然後默默地往鍋里多切了一根紅腸。
這時,樓道里傳來叫喊聲。
有個本寢室的人推門進來,把書往床上一丟,催促道:「你們還在這裡幹嘛,樓後頭警察在找人挖屍體呢,快去看啊!
喊挖機過來需要時間,而且機器作業很容易造成現場破壞。
因此,最好的方法就是像考古一樣人工挖掘。
這就需要大量人手。
好在,大學裡最不缺的就是精力充沛的牛馬。
這幫年輕人,只要不讓他們去上課,幹什麼都是一頭的勁。
很快,一群去借鐵鍬的就跑回來了,雖然跑的滿頭大汗,但最後一把鐵鍬必須留給自己。
譚雲龍開始指揮挖掘,他的同事們則在外圍負責維持秩序。
即使是農村里出來的大學生,太久沒幹農活,使起鐵鍬時挖了一會兒後也有些脫力,城裡的大學生就更別提了。
不過沒關係,附近外圍很多人在喊著甚至是在哀求著:「同學,求求你給我挖挖,讓我挖兩鏟。」
警察沒告訴他們是要挖屍體,是他們自己傳起來的,雖然,這次謠言沒錯。
在無限新鮮勞動力交替之下,校領導得到消息趕來之前,一個大洞就被挖開了。
譚雲龍及時讓其他人停工,自己小心翼翼挖最後一點。
一具腐爛的屍體,漸漸出現。
按理說,這種環境下,屍體被埋了這麼久,應該早就變白骨了。
可因為大樹根莖也從屍體內穿過,亦或者是周遭土質以及風水等問題的影響,總之,唐秋英現在依舊還處於腐爛狀態。
屍體一出現,周圍大學生們更激動了,維持秩序的三個警員只能大聲呵斥,才堪堪攔住他們。
樓上宿舍窗戶上,更是擠滿了人頭,有些人近乎半截身子都探出來了,一個不小心摔下來,原地可能就會再多出一具新鮮屍體,
好在,這時呼叫的支援警力也趕到了,這才徹底維持住了這裡的秩序。
一層層的校方領導,也都像打地鼠一樣,不斷冒頭。
譚雲龍戴起新手套,他觀察到屍體的右拳,得緊緊的。
彎下腰,去,卻沒能得動。
正當他準備先放棄時,戶體的右拳自己張開了。
裡面著的,是一枚工作胸牌,上面記錄著一個人的名字:「王朝南。」
譚雲龍馬上離開坑洞,走向那些校領導,詢問他們王朝南是誰,
本意只是想著有棗沒棗打三竿,畢竟案發多年了,想靠一個名字就隨便問出個結果來,那得真是運氣非常好。
可這次,運氣確實是好。
這裡是生活區,最先聚集過來的本就是後勤這邊的領導,大家細嚼這個名字後,還真有人詢問道:
「是朝陽的朝,南方的南麼?」
「對,沒錯。」
「是我們後勤的老員工了,平時負責學校里的綠化———」
「他人現在在哪裡?」
「他今天放假。」
「他家在哪裡!」
「我—我—」
這時,另有一個人說道:「我知道他家在哪裡,他家蓋新房時,我去喝過酒,他家就在新橋鎮糧站對面。」
譚雲龍馬上安排一部分同事繼續維持現場把屍體繼續挖掘出來,自己則帶著另一部分同事要去抓人。
假如他真是兇手,這會兒不及時抓住,等他在家聽到學校里發生的事,很可能就會選擇潛逃。
但在這快速安排中,譚雲龍還是目光鎖定了一直提著個塑膠袋站在外圍的李追遠。
人太多了,且已經知道屍體就在下面,李追遠就懶得擠進去看。
不過,見譚雲龍向自己眼神示意,李追遠點點頭,提著袋子跟上了譚雲龍。
無論是在石港鎮還是在金陵,譚警官在這方面一直很上道他只在乎能不能抓到兇手,至於你是不是個孩子,他無所謂,一個很講規矩又不講規矩的人。
譚雲龍示意自己同事們開警車,同時呼叫當地派出所同志出動。
他自己則找了一輛停在那裡的摩托車,車主原本也想看看熱鬧,然後,其摩托車就被徵用了。
譚雲龍的摩托車技術,李追遠是體驗過的。
坐上車後,他將裝著高跟鞋的袋子放在自己和譚叔後背之間,然後雙手抓住譚叔的腰,低下頭。
接下來,就是一陣風馳電。
李追遠耳邊,只有呼呼的風聲,二人在車上根本就無法交流。
新橋鎮距離學校本就不遠,當地派出所出動速度,大概率還真比不上譚雲龍開摩托車直接飈過去。
同行一起去的警車早就不知道落到哪兒去了。
目的地到了,新橋鎮,糧站,對面。
村鎮自建房,糧站大門口對面就一棟二層樓,旁邊都是田,再近的房子也比較遠了,所以不存在誤判的可能。
譚雲龍作為一個新調過來的警察,能對這裡的地理位置這麼清楚,一路壓根就沒有停車問過路,證明他提前下過功夫。
這一點,倒是和彬彬有點像,彬彬以前是有點不著調,但等他真的認真做事時,還真有其父風範。
王朝南家壩子上,坐著一對四十幾歲的中年夫妻,還有一個三歲左右的小男孩,他們正在吃午飯。
譚雲龍直接把摩托車從小徑開過去,一路開到對方家壩子上,
「爸爸,媽媽,摩托車,車車!」
小男孩指著摩托車很是興奮地喊道。
要是爺爺奶奶倒還算正常,可爸爸媽媽這個年紀,就有些罕見了。
緊接著,本在吃飯的男的,見一個身穿警服的人騎著摩托車直接開到了自己面前,他直接把碗筷往地上一摔,毫不猶豫地轉身向外跑去。
經驗豐富的警察,往往有快速判斷對方是否在說謊的能力。
而當下這一幕,剛入行的年輕警察也能一眼瞧出來,對方有問題。
這種反應,等於不打自招。
李追遠雙腿一蹬,就從摩托車后座上跳了下來。
譚雲龍也就因此不用停車,直接從車上跑下去,任憑摩托車摔倒,對著王朝南就追去。
王朝南明顯心慌得很,逃跑也沒邏輯,跳下自己壩子時還摔了一跤,等進入農田時,又摔了一跤。
還沒等他爬起來,譚雲龍就直接撲到他身上,摘下腰間手將其住。
留在原地的李追遠,本來有些警惕地注意著那個婦人,可那婦人只是將小男孩死死地抱在懷裡,壓抑著哭泣,嘴裡不停念叻著:
「勇勇是我們的兒子,勇勇是我們的兒子。」
這反倒讓李追遠覺得有些奇怪,因為你無論是否知情自己丈夫的犯罪行為,都不該是這種反應。
好像在她看來,警察是來抓走她兒子的。
李追遠開始觀察男孩與婦人的面相,如果是母子的話,二者之間的面相細節,完全沒相似之處。
而且,婦人面相上還是個土斷命格,這種命格的人,往往很難有子嗣。
當然,事無絕對,面相命格本就不能當做定律。
可當譚雲龍押著王朝南回來,李追遠也觀察了其面相後,發現這王朝南居然也是個土斷命格,
而且比之其妻子,更重更明顯。
幾乎可以拿去《陰陽相學精解》里,當該命格的標準範例。
李追遠可以不盲信命格學說,但他信概率學。
所以這個叫「勇勇」的男孩,應該不是他們的親生骨肉。
這會兒,路上有警車開了過來等同事們到來後,譚雲龍交接了嫌疑犯。
在王朝南被押入警車後,李追遠手中提著的塑膠袋開始輕微顫抖,一縷縷普通人看不見的黑煙開始溢出。
殺害自己的兇手被抓住了,她也終於得到了解脫。
黑煙中,唐秋萍對少年做感謝狀。
「謝謝.真的是太」
「滾。」
李追遠對這位學姐的印象糟透了,作為一個邪,要是說因死去太久從而忘記自己是誰的話,
那還情有可原,可偏偏她就算當鬼時,所展現出的行為邏輯也是讓李追遠難以忍受。
潤生上次犯錯他都生氣了,卻還得一直忍著你。
這雙高跟鞋自己提了一路,不敢丟,生怕事情沒完結再給丟了,又牽扯出其它因果。
少年現在心裡沒有什麼「為鬼伸冤」「做了一件善事」的快樂滿足,只有一種終於可以擺脫這個蠢貨的解脫。
相較而言,他更喜歡貓臉老太里的那隻黑貓,那隻黑貓不僅機靈,最重要的是聽話。
所以,那晚少年願意抱著它,陪它慢慢消散,
譚雲龍剛拿出煙盒,從裡頭抽出一根煙點燃,就看見少年向他走來。
余樹曾問過他信不信命,後來又改問信不信他兒子旺他,他那時腦子裡想的可不是自家那兒子,而是李追遠。
而這一切,都源自於那天一個十歲大的男孩推開自己辦公室的門對自己說出案情時,自己沒擺架子也不推,就這麼認真聽了。
選擇,是相互的,要是那天自己真的把他當一個小孩子表現出不信任和沒耐心,那自己能不能調到省會來是其次的,自己的兒子也將失去一個高考狀元陪讀。
「小遠,這次又謝謝你了。」
「警民魚水情。」
「咳咳————」」譚雲龍嗆了口煙,「對對,沒錯,是這個理,警民就該攜手合作,打擊違法犯罪,創建和諧社會。」
譚雲龍不懂原因,但他懂怎麼配合。
「譚叔,借一下你的火機。」
「給,這是你阿姨以前給我買的,可不便宜呢,送你了。」
「不用,我不抽菸。」
「平時用用也是可以的,我看電視裡不是這麼演的麼,可以點蠟燭點香或者點什麼黃紙。」
「咔!」
李追遠將高跟鞋放在火焰下,只是燒黑了點,卻怎麼都燒不起來。
「譚叔,還你。」
譚雲龍接過火機,緊接著少年就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符紙,拿在手裡一甩,符紙就自己燃了起來這是阿璃畫的破煞符,拿來引燃這個,有點小題大做了,但李追遠卻不覺得浪費,可算是把一條線給斷掉了。
符紙往高跟鞋裡一塞,這隻高跟鞋立刻燃了起來,另一隻哪怕沒塞符紙,也跟著一起燃燒。
「啪嗒!」
李追遠把兩隻高跟鞋往田地里一丟,親眼看著它們迅速燒成灰。
完事後,李追遠拍了拍手,轉身,迎上譚雲龍的目光。
「譚叔,魔術手段,用了白磷。」
「很精彩的魔術,彬彬也會麼?」
「目前還沒學會。」
「那你多擔待擔待,他腦子笨,心思也總是沒放在學習上。」
「彬彬哥幫了我很多。」
李追遠知道,譚文彬這兩天有點抑鬱,覺得自己越來越廢物。
可實際上,雖然你無法具體說明壯壯有什麼用,但壯壯的作用就是不可替代。
柳玉梅說的船頭「吆喝」,這吆喝的可能不僅僅是人,還可能是事兒。
「譚警官,我要舉報。」
譚雲龍馬上戴回警帽:「小同志,你說。」
「我懷疑這家的男孩,是被-非法收養的。」
「買來的?」
「譚叔你可以先檢查一下他們是否有合法的收養手續。」
「我明白了,我馬上去調查。」
譚雲龍去那邊和同事們交流了一下,原本按照正常情況,考慮到孩子還小需要人照顧,只需要把嫌疑人王朝南先帶回去審訊調查就可以了,但既然還有這種情況,就有警員去對婦人進行詢問。
婦人立刻就變得如同一隻受了驚的老母雞,對著周圍警察拼命嘶吼尖叫:
「這是我兒子,這是我親生兒子,是我身上掉下來的肉,你們誰都不能搶走他,我寧願把他摔死也不給你們!」
她說著,就將孩子舉起,周圍警員見狀一擁而上,將孩子保護下來,同時將其制服。
隨後,就有警員被安排去詢問附近村民和村長。
以往,按照村內親親相隱的情況,就算明知道這家人孩子來路不乾淨,卻也不會有人舉報,甚至不願意當著警察的面說實話,連村長也是。
但這次警察透露出一點王朝南涉嫌殺人埋屍的口風後,村民們就不再有顧忌,很快就把孩子是拐子賣來的事兒說了。
這在村里本就不是什麼秘密,倆夫妻一大把歲數,一直懷不上孩子,就從拐子那裡買了一個。
婦人也被帶上了警車。
譚雲龍來時開的是摩托,他囑咐一位同事開回學校幫他給還掉,同時洽談一下油費和磨損。
他自己,則牽著勇勇的手,將孩子送上警車。
「小遠,來,我送你回學校?」
「譚叔,彬彬哥說他想爸爸了,想晚上和您一起吃夜宵。」
「那你和我去警局吧,晚上我再帶你回學校找彬彬吃夜宵。」
「好的。」
李追遠坐上了警車,和勇勇一起坐在後排。
勇勇一點都不怕,反而顯得很興奮。
「警車,警車,滴嘟滴嘟滴嘟!」
「譚叔,車裡有紙筆麼?」
「有的,給你。」譚雲龍從前面把紙筆遞了過來。
李追遠拿起筆,在紙上開始畫了起來。
漸漸的,勇勇的注意力也被吸引,好奇地靠了過來。
「哥哥,你在畫什麼呀?」
「待會兒你就知道了,猜出來了,哥哥給你買糖。」
「好呀好呀。」
當李追遠把水缸、高蹺、高帽以及兩個燈籠等要素逐漸畫出來時,勇勇原本期待且激動的神情漸漸退去,取而代之的,似乎是一種早已忘記卻仍深藏在心的恐懼。
李追遠畫好了,把整幅畫立在男孩面前。
「啊!」
勇勇發出一聲尖叫,然後大哭起來。
「鳴鳴鳴嗎鳴——貝貝乘.—貝貝乖乖乘的.—余婆婆不要打我—」
李追遠將筆帽蓋回,將畫翻面。
他此時腦海中浮現的是在阿璃的「視線里」,余婆婆站在門檻外,兩盞燈籠上是刻意為阿璃寫上的侮辱詛咒:
【剋死雙親為娟做妓】
好的,
我來找你了。
我繼續碼字,明天上午還有一章,大家不要等,起床後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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