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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從這個案子開始吧(求收藏,求推薦)

2024-09-30 11:54:26 作者: 長篇累讀
  吃過午飯,張遠與揉著肚子,一臉心滿意足的潘奎回到了辦公室。

  潘奎果然是位言而有信的傢伙,剛剛回到事務所里,還沒等張遠的屁股坐熱,便已經拿著一封材料袋,來到了張遠的桌前。

  「你不是說要拜我為師嗎?我手頭上正好有個案子準備要立,要不咱們就從這個案子開始吧。」

  潘奎說著,直接將材料袋放在了張遠的桌子上。

  「你先看,材料我準備得差不多了,看完咱們再討論案情,分析訴訟技巧。」

  「沒問題。」

  張遠做了個ok的手勢,打開材料袋,從裡面拿出了一沓材料。

  這是一個有關健康權糾紛的案子。

  原告陳瑩,是一位愛美的青年女性,被告張美麗,則是一名瑜伽教練。

  一通材料看下來,張遠了解了案件的大致情況。

  首先,張美麗作為一名瑜伽教練,她卻並沒有在擁有正規資質的健身房或者瑜伽培訓學校教授瑜伽課程。

  為了提高收益,張美麗選擇在自己家的地下室里清出一塊區域,弄了個名叫美麗女人的瑜伽工作室,並以此名義在小區里宣傳自己,吸引學員前來學習。

  而且在這過程中,張美麗雖然一直都以工作室的名義對外宣傳,但其實從未進行任何工商登記。

  至於原告陳瑩,則是與張美麗同小區的鄰居。

  在了解到張美麗的工作室之後,本來就苦惱自己日漸隆起的小腹,然後又聽說練習瑜伽可以達到減肥的效果,於是便果斷報了名,成為了張美麗的學員。

  至於導致糾紛的意外,就發生在陳瑩第一次上課的時候。

  當時,按照張美麗的要求,陳瑩需要做一個類似下腰的動作。

  陳瑩是久不運動的人,更別說下腰劈叉一類對柔韌性有很高要求的動作了。

  但是張美麗卻沒有了解到陳瑩的實情,並且按照自己以往的老經驗,輔助陳瑩下腰,沒想到一下子用力過猛,直接導致陳瑩摔倒在地。

  當時沒有發覺什麼問題,而且陳瑩跟著張美麗做了後續幾個簡單的動作也沒什麼不適,不料當晚在家,陳瑩突然發現自己的下肢出現了肌力改變的症狀。

  經過多家醫院的住院治療,最後傷情鑑定成了十級傷殘。

  之後,陳瑩專門找張美麗,要求張美麗負起責任,但張美麗對陳瑩的遭遇除了表示同情之外,涉及其他的態度便是一概免談。

  於是,陳瑩便找到了潘奎,委託潘奎代理她起訴張美麗,要求張美麗承擔自己的損傷責任,賠償相應的費用。

  同時,張瑩為了證明自己的主張,還提供了當初張美麗寫給自己的學費收據,課程安排,以及醫院的各種診斷證明和發票,當然,還有最重要的傷殘等級鑑定書。

  僅從這些材料上來看,這次的案子事實相對清楚,證據也比較充分,應該不存在什麼難度。

  而且張遠再看潘奎寫的起訴狀的時候,發現也完全符合當初陸羽教給自己的簡潔明了的要求。

  至於代理詞,因為並不打算提前提交,而且案件也還沒立上,潘奎還沒來得及寫出來。

  張遠花了不到一小時,將整個材料看了數遍,自覺如果這個案件交給自己來代理的話,為了賺錢,自己有九成可能不會接受委託。

  畢竟勝訴的概率太大,辛辛苦苦大半天,最後只得個幾百塊錢的收益,實在是划不來。

  「看得怎麼樣,有什麼想法嗎?」

  張遠正要將案件材料還給潘奎的時候,潘奎已經主動過來詢問意見了。

  「我覺得要提前恭喜你,勝訴的可能行很大啊。」

  張遠笑了笑,說了潘奎愛聽的話。

  「誒,不能這麼樂觀。」

  潘奎雖然聽得開心,但還是不敢放鬆警惕,

  「你是不知道,類似這種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的案件,之前我也辦過不止一個了,可都是開始樂觀,中間搖擺,最後悲劇。」

  「不至於吧,這種案子,難道被告還能找出什麼證據,說原告的傷殘是原告自己造成的,原告把責任推到被告身上是存心的碰瓷,想從被告身上訛錢?」

  張遠覺得潘奎過於多慮了。

  畢竟醫院的診斷證明上,對於原告傷殘的成因寫得比較清楚,是因外力壓迫導致的。


  「不管怎麼說,你既然說要拜我為師,我也跟你說了咱們的合作就從這個案子開始。

  接下來,我們就來個情景模擬,由你扮演被告的代理律師,你就想盡一切辦法為被告辯護,開脫被告的責任。」

  「行,沒問題。」

  於是,兩人便坐到一起,開始以陳瑩訴張美麗侵犯健康權的糾紛一案為背景,模擬起了庭審的狀況。

  潘奎的主張和代理都有現成的證據做依據,一切都是有的放矢,而張遠,則是真正的演繹,一切都由靈感而來,只不過也得符合邏輯。

  想來想去,如果要讓張美麗得到無需承擔責任的判決結果,唯一的突破口就是證明陳瑩的受傷和練習瑜伽不存在因果關係。

  在這過程中,就得尋找出可以證明這一主張的證據。

  說原告陳瑩原本就有傷殘隱患?

  這個思路好像不太符合實際,畢竟沒人願意放棄自己的健康不要去冒這樣的風險。

  不過潘奎還是很重視,將張遠說的這種可能完整地記錄了下來。

  除此之外的另一個可能,就是陳瑩從張美麗處練習完瑜伽到發現身體不適期間,出現了另外的情況導致了張瑩傷殘的發生。

  如果張美麗能找到這樣的證據,對於潘奎的這件案子來說,也是根本的扭轉。

  「那麼請提供你的證據材料。」

  當張遠提出這個設想的時候,潘奎也沒有直接否決,而是真的將自己放置在了庭審的情境當中,要求張遠拿出證據進行證明。

  證據,張遠當然是拿不出來的。

  不過張遠可以猜想出幾種符合實際的情形對自己的說法進行證明。

  反正都是虛擬的,所以空口白話也無所謂,只要符合邏輯就行。

  「證據一是影像資料,來自於小區的監控。

  從監控錄像中可以看見,原告從被告處離開之後,還與小區裡的朋友進行了嬉戲打鬧,雙方之間有比較用力的打鬧行為,包括對受傷部位的擊打和推揉。

  證據二是證人證言,來源於小區的保潔人員。

  據保潔人員說,陳瑩受傷的當晚,曾打電話要求他們去她家裡收拾斷裂的床板。

  保潔人員曾經隨口問了一句床板怎麼會斷了?原告說,可能是老化了,自己躺在床上一不小心就斷了。」

  「所以你覺得,可能還存在導致原告受傷的其他人,或者其他物?」

  張遠說了自己這些聽起來有些荒唐但又不是絕無可能的情況之後,潘奎不再沉浸於情境單中,反而帶著一絲憂慮,認真地問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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