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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陪審團?(求收藏,求推薦)

2024-09-30 11:54:27 作者: 長篇累讀
  標的額超過一百萬的案子,在攜永律師事務所也算是個大案子了。

  張遠一回到辦公室,立刻遍被戴守義叫到了辦公室,要求匯報今天面談的情況。

  張遠自然沒有隱瞞,將今天的情況進行完整且詳細的匯報。

  然後,順便向戴守義問出了自己的疑問。

  「會議紀要里有這麼一句話:只有當起樓公司收到目前所操作工程的工程款,起樓公司才會在一周內,按照三家欠款的比例,分別支付貨款,並直到2019年11月底,全部付清欠款。

  主任,您說根據這句話,應該把付款定義成附條件的還是付期限的呢?」

  所謂附條件,就是合同的雙方或者多方約定了大家都認可的情況,一旦這個情況出現,那麼,雙方或者多方就得按照約定,做該做的事情。

  而附期限,類同附條件,只是合同各方認可的情況變成了時間,一旦時間到,那就該幹嘛幹嘛。

  具體到錢孫李的這個案件中,這兩種定義,分別關係到案件的不同結果。

  如果被認定成附條件的,那麼按照條件是起樓公司收到工程款。

  可目前起樓公司的工程款並沒有收到,自然也就不用向錢孫李的夢幻瓷磚公司付款了。

  不過如果是附期限的,會議紀要中已經說了,11月底前全部付清,那麼,現在已經12月份,起樓公司是顯而易見的逾期未付了。

  「你覺得應該理解成什麼呢?」

  戴守義從包里摸索著香菸,隨意地反問張遠。

  「當然是付期限的對於當事人錢孫李更為有利了,只是,我擔心在這一點上會存在爭議,不敢保證就能說服法官認可我們的意見。」

  「不敢保證說服,那就想辦法說服。這不就是律師該幹的事情嗎!」

  戴守義終於找到了香菸,睜著滾圓的眼珠瞪著張遠,

  「既然都已經知道怎麼做才是對當事人最有利的,你小子還在這兒廢話什麼。」

  戴守義一旦語氣變硬,就是要趕人的意思。

  這就是戴守義的脾氣,對待自己事務所里的人,該夸該罵,隨口就來,不過所有的態度都僅僅只是口舌之快而已,並不會真把律師怎麼樣。

  所以張遠等人了解了他的脾氣之後,對於戴守義的火氣也就隨意處之了。

  不過在整個事務所,戴守義看起來確實有些「跋扈」,但對一類人卻也從來不敢有過於嚴苛的言語,那就是銷售部門的女銷售們。

  水做的女人,語氣稍微嚴厲一些,那就是二話不說地哭給你看,更何況事務所里還得靠著這幫人打電話擴展業務呢。

  所以戴守義在經歷了幾此動不動就哭,動不動就走的洗禮之後,對待銷售們的態度便有了天壤之別。

  從戴守義的辦公室里出來,正好已經是午飯的時間。

  看看辦公室里除了習慣於吃外賣的潘奎還在等外賣之外,其餘人都已經三三兩兩地吃飯去了。

  潘奎,這可是自己在敗訴道路上精挑細選的導師啊!

  看到潘奎,張遠便是眼前一亮。

  這絕對是一位高人!

  如果把錢孫李的案子和潘奎探討一番,先聽聽潘奎的辦案打算,然後在他的基礎上,不論是擴充還是反其道而行,不就是大大增加了勝訴的概率了嗎?

  對於錢孫李的案子,張遠已經決定了不再奔著敗訴走。

  雖說案子也不是沒有敗訴的可能,可畢竟這是近百萬的標的額,那錢孫李的公司從表面情況來看,正在等著這筆錢續命呢。

  這要是還想著輸,估計到時候錢孫李也得帶著刀堵上門砍人來了。

  那麼一來,還真成了得到潘奎真傳的徒弟,一隊攜永律師事務所的奇葩!

  「潘師傅,還沒去吃飯呢?」

  張遠坐到了潘奎的桌前,明知故問。

  「等外賣呢。怎麼,又想請我吃飯啦?」

  潘奎還在整理陳瑩的案件材料,見到張遠,雙眼放光。

  在張遠手上吃過一頓大餐,那之後,潘奎看張遠的感覺,除了同事、名不副實的徒弟,剩下的就是豬頭了。

  待宰的豬頭。

  「哪天等我中獎了,天天請你吃飯。」

  張遠頂著滿頭黑線,認真地問道,

  「潘律師,我有個案子拿不準,想聽聽你的意見。」

  「哦?有案子?」

  潘奎一聽,也來了興致。

  「什麼案子,說來聽聽。」

  於是,張遠又將錢孫李的案子向潘奎敘述了一遍,不過對於可能產生的爭議焦點,張遠想了想還是沒有必要刻意強調的好。

  「這麼回事啊。」

  潘奎故作姿態地深吸口氣,儼然一幅深思熟慮的樣子,

  「我覺得你這個案子的關鍵,還是在那會議紀要確定的付款是附條件的還是附期限的上面。」

  「嗯?」

  張遠有些吃驚。

  之前覺得潘奎每每容易把案子辦砸,還以為是專業能力上的問題,沒想到並非如此。

  這倒讓張遠有些刮目相看了。

  「那如果是你,你會怎麼說服法官支持這是附期限的約定?」

  張遠繼續問。

  「這還要怎麼說?」

  潘奎無所謂地輕言道,

  「代理詞裡,把附條件和附期限的定義好好解釋清楚,然後根據定義,儘量把這個新的約定往附期限上靠不就好了。」

  「就這樣?」

  潘奎的這一回答,立刻讓他在張遠心目中剛剛才有的刮目相看的形象崩塌。

  看來對一個人的評價,還是不能太草率了啊!

  「如果這樣可行,被告代理律師不也會做相同的事情嗎?」

  張遠搖了搖頭,覺得潘奎的說法並不可取。

  「那也沒辦法,不然你還能怎麼樣?」

  潘奎對張遠的擔心不屑一顧,

  「盡人事聽天命,做了該作的,說了該說的,最後怎麼選擇,那就只能聽法官的了。」

  「你說我申請陪審團進行審理怎麼樣?」

  這一想法,是張遠與潘奎說話到現在,突然出現的靈光一閃。

  附條件也好,附期限也好,法官本身就是資深的法律專業從業人員,對於這個問題早就形成了較為深刻的理解和認知。

  所以,萬一碰上的法官是在理解上更偏向附條件的,那麼自己做再多的解釋也都是徒勞。

  不過,陪審團成員的情況就完全不同了。

  他們並不是什麼法律從業者,或許了解一些法律知識,那也只能算得上常識階段,至於對於附條件還是附期限這種更甚層次的理解,不太可能有預設的觀點。

  兩相比較,說服他們可比說服法官容易多了。

  「陪審團?」

  潘奎愣了愣,一時不知道該說什麼。

  正巧,這時候他的電話也響了起來,外賣到了,正好藉口取外賣,結束對話。

  不過張遠的這一打算,也讓潘奎有了別樣的想法:

  「陪審團?

  自己之前怎麼沒有想過呢?

  張遠這小子,不會心裡早就有了主意,故意來考自己看看自己夠不夠格做他的老師呢吧。

  好傢夥,還說拜自己為師,我拜你為師還差不多。

  不過話說回來,陳瑩的案子是不是也可以嘗試一下申請陪審團進行審理呢?」

  ……

  解釋說明一下哈,咱們國家是沒有陪審團審理一說的,本書進行這種設置,完全是為了後續的劇情推動需要,千萬不要對號入座,更不要模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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