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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風險代理(求收藏,求推薦,求打賞哈)

2024-09-30 11:54:36 作者: 長篇累讀
  明白了眼前這對夫婦心中的疑慮,張遠決定,再次祭起自己的殺手鐧——免費大法!

  不過,這一回的免費可和當初王紅梅案件的免費有所不同。

  因為王紅梅的案件,就算從戴守義的角度看也沒有什麼勝算,所以免就免了。

  可是最後,張遠卻以異乎尋常的方式贏下了案件,這讓戴守義感覺意外之餘,也有深深的懊悔。

  怎麼當初就答應免費了呢?

  就算前期不收費,如果是風險代理那可是一筆好大的賺頭啊!

  為了此事,戴守義還專門找張遠單獨溝通。

  吃力不討好的事情,一定要從源頭開始杜絕。

  所以,戴守義只給張遠唯一的選項。

  想要免費代理,沒問題,那就用風險代理形式。

  所謂風險代理,其實是律師與委託人之間的一種風險共擔模式。

  在前期辦案的階段,律師除了將必要的差旅費用向委託人實報實銷之外,不再收取任何的代理費用。

  只有當案件辦結,判決下來並生效之後,才可以按照判決結果收錢。

  如果判決結果是敗訴的,那就理所當然的,律師百忙一場,什麼東西都得不到。

  如果判決結果是勝訴的,那也存在兩種可能。

  一種,是只要判決結果是勝訴,那麼委託人就得按照約定的比例支付代理費用。

  另一種條件更為苛刻,只有判決勝訴,並且執行拿到錢之後,律師才能按照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當然,因為這兩種模式律師有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所以在簽訂代理合同的時候,約定的律師費比例相對會比較高,一般能達到20-30%之間,當然也有更高或者更低的。

  而戴守義給張遠定死的標準也是在20-30%之間。

  一般而言,因為前期不用支付相應的費用,就算後期可能付出的更多,很多當事人也願意與律師簽訂這樣的委託協議。

  而也有一些律師,經過對案情的初步分析之後,覺得勝訴並執行到位的可能性較為可觀,也會為了收益最大化,主動提出與委託人簽訂類似的合同。

  當然,也有許多穩紮穩打的律師,對於這樣的代理方式還是十分排斥的,就算要做,也得在前期先收取一定的費用。

  只不過這些問題或者擔心對於張遠來說,完全都不是事兒。

  反正又不是靠著代理費賺錢的,怎麼收費還不都是一樣,只要差旅費實報實銷就行。

  至於差旅費,系統也不至於嚴格限制到連這都不能收取。

  於是張遠清了清嗓子,儘量讓自己的聲音聽起來更悅耳、穩重一些:

  「你們看這樣行不行,你們的案子交給我來代理,在判決下來之前,我不收任何費用。」

  「免費?」

  夫婦倆警惕地看著張遠。

  特別是男人,更是再次拿起手中的名片,眼裡充滿了懷疑。

  「也不能說是免費。」

  看來是好消息太大,眼前的兩人消化不了,張遠趕緊解釋,

  「是採用風險代理的模式。

  風險代理,前期不收你們的代理費,等到案子結束,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收取代理費。」

  「如果敗訴,我們拿不到錢呢?」

  女人反問了一句。

  就算前期不花錢,如果敗訴了還是得支付代理費,結果不也是一樣,照樣是增加了損失。

  「敗訴當然不收錢。只不過如果勝訴的話,律師費的比例相對會高一些,按照我們行業的慣例,大概在25%左右。」

  「25%?這麼高啊?」

  男人還是有點遲疑。

  但女人顯然乾脆許多。

  「高一點無所謂,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拿到錢。

  如果能拿到錢,就算律師分走一半,不也比什麼都沒有強?行,25就25,你看現在我們要做什麼?」

  女人的當機立斷出乎了張遠的預料。

  在張遠的心裡,其實做的是20%的準備,所以才會多報5%的比例,就是給對方討價還價的空間,沒想到對方二話不說直接答應了下來。


  這女人要是利索起來,真就沒男人什麼事兒了。

  「這樣吧,」

  張遠在心裡默默地計算了一下。

  勞動仲裁的裁決下來之後,只有十五天的時間可供當事人到法院提起訴訟,如今差不多已經過去了一周的時間,而接下來不到五天就是春節了。

  春節期間,法院也是正常放假的,所以要想案件成功啟動,必須得趕在法院放假之前立好案子。

  這麼一算,留下來的準備時間就不多了。

  所以目前只能先起訴立案,至於其他可能需要的尋找新證據什麼的,只能等年後回來再說了,

  「今天有點晚了,要不你們給我留個地址,我明天準備好合同、委託書一類的材料然後去找你們簽字。

  或者,你們也可以拿好之前參加勞動仲裁時候準備的所有材料一起到我們所里,我在所里等你們簽合同。

  因為時間不多了,要想起訴的話,必須得趕在春節來臨之前立好案,等到春節過後可就真沒辦法了。」

  夫婦倆對望著,似乎在心裡默默地做著權衡。

  半晌之後,還是有女人開口:

  「行,張律師,明天上午我們拿好東西到你們事務所找你,順便也讓我們看看律師事務所里事什麼樣的,之前可還從來沒見過呢。」

  這是上門來看根據地來了。

  張遠聽明白了女人的意思,反正是正規營業的律師事務所,除了小一點之外也沒毛病,想看就看唄。

  之後,雙方又溝通了一些細節問題,互相留下電話便告別了。

  沒想到難得出門買身衣服還能接到個大案子。

  張遠喜滋滋地提了提手中的新衣服,這三千塊錢,花得真值。

  而後,又給主管馬明打了電話,約好明天一起到律所里,準備給合同蓋章。

  「了不起啊,張大狀,年底還能接一筆明年的業務。」

  掛斷電話,張遠回想著與馬明的扯淡對話,忍不住哼起了小調,然後從自己的身價里多勻出了五百塊錢作為今天的預算,給自己新添了雙不錯的皮鞋。

  直到把帶給父母的禮物也一併買好,又逛到臨近商場關門,張遠才心滿意足地提著大包小包,打上輛計程車,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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