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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一章 應訴技巧而已(繼續求訂閱,求一切啊親)

2024-09-30 11:55:30 作者: 長篇累讀
  這一次庭審結束。

  從庭審的現場表現情況來看,張遠和吳有誠明顯是占優勢的。

  因為他們掌握了主動權。

  但是,擁有這樣的主動權和優勢並不代表就能達成讓王有有淨身出戶的目的。

  所以後續還有很多重要的工作還得深入開展。

  當然,由於開庭時的舉證質證的原因。

  庭審結束後,張遠與吳有誠還未離開法庭,便被廖婷婷,鄭嘉明和王有有給攔了下來。

  「張律師,你們什麼意思?」

  廖婷婷一改之前與張遠見面時的客氣態度,語氣里更多的是生氣的質問。

  「什麼什麼意思?」

  張遠不明白廖婷婷這指責的來源。

  「重婚,你們為什麼又開始提重婚了?」

  說好的夫妻感情,看到誰被追究刑事責任都不願意。

  很好,不追究設局陷害的事情,現在改換成當庭提重婚了?

  難道重婚罪就不是刑事責任了嗎!

  作為王有有代理人的廖婷婷,雖然對於王有有的私生活很不齒,但既然成為了她的代理律師,就得做好維護她個人的權益的職責。

  所以今天被張遠這麼一搞,讓她也十分氣憤!

  「你說這個啊。」

  張遠聳聳肩,笑到,

  「王有有女士的行為能不能夠得上重婚罪,難道你們還不清楚嗎?

  當然是不可能的啊。

  所以很明顯,這不過就是我們的訴訟技巧而已。」

  構不成重婚罪是肯定的,這一點張遠也知道。

  自然,同為律師的廖婷婷和鄭嘉明也肯定清楚。

  所以這時候,張遠也不怕直接跟他們說這就是自己的應訴技巧。

  反正,在這層煙霧彈的表面之下,他們的目的以及正在做的事情,也不可能被看穿。

  「希望只是如此,否則,我們也會繼續追究你們虛假訴訟的問題。」

  廖婷婷白了張遠一眼,領著鄭嘉明和王有有兩人走出了法庭。

  「吳律師,你覺得怎麼樣?」

  三人走後,張遠向在今天的庭審中一直沒有發言的金牌大律師吳有誠詢問意見。

  「目前為止一切都很好。」

  吳有誠點頭肯定道,

  「不過有個小細節還是需要注意。

  雖然舉證質證階段,針對的是對方提交的證據。

  但針對證據,或者提出自己的意見,主要的說服對象其實只有法官而已。

  所以庭審過程中的發言,只要能夠將視線放在法官身上,還是儘量盯著法官說話。」

  眼神也是一種溝通工具。

  這大概就是吳有誠所要表達的意思。

  就如同陪審團審理的案件,關鍵的陳述內容,原被告雙方的代理人都會自然而然地面對著陪審團發表意見。

  因為他們都清楚。


  只有說服了陪審團,才能達到讓陪審團作出符合自己期待的結果。

  所以就算不是陪審團審理的案件,面對法官說服法官,作用和目的也是一樣的。

  「明白了。」

  張遠點頭認可。

  這是十分受用的細節。

  「你好,請等一下。」

  兩人一路聊著,走出法庭,繼續向外走去。

  然後,一個女聲叫住了他們。

  「怎麼是你?」

  張遠和吳有誠回頭看去。

  居然是在開庭的時候,張遠以涉及隱私為由,讓法官「趕」出法庭的那位女記者。

  「是我啊,你不認識我了嗎?」

  女記者朝著吳有誠禮貌地微微一笑,然後將對話的目標放在了張遠的身上。

  「認識你?」

  張遠滿臉疑惑,

  「我們這是第一次見面吧。

  第一次見面怎麼可能認識你?」

  「怎麼是第一次!」

  女記者充滿期待地提醒道,

  「上半年的時候,有個最後被判正當防衛無罪釋放的刑事案件,是不是你代理的?」

  「是我,沒錯啊。」

  「所以啊,那時候我還採訪過你呢。」

  女記者的期待更加明顯,

  「記起來了嗎?」

  「採訪過我?」

  張遠還是沒有印象。

  這都是過去多久的事情了。

  而且就算採訪過自己,也不過是站在法院門口隨便問幾句話而已。

  又不是什么正式的電視節目。

  怎麼可能還會記得問過幾個問題的記者?

  「不好意思,我實在想不起來。」

  「沒事沒事,想不起來也沒事。」

  女記者的失望一閃而過,然後迅速從小挎包里拿出兩張名片分別遞給張遠與吳有誠,

  「我叫鄭婷,現在正在做法制宣傳相關的自媒體。

  張律師當初為人請命的行為讓人印象深刻。

  沒想到今天還能在這裡再次相遇。

  希望有機會可以找張律師做檔節目。

  不知道張律師能否給我留個聯繫方式?」

  做普法類的節目?

  也不是不行。

  特別是現在自己的律師事務所剛剛成立不久。

  而且目前所內的業務,都還靠著以往積累的人脈在開展。

  但是從業年限不長,人脈積累也有限。

  所以想要讓事務所更快成長的話,一定的宣傳是十分必要的。

  在這之前,因為忙於吳有誠的離婚案件,張遠還沒有時間思考這個問題。

  但現在有記者主動迎上來了。


  拒絕,那才是不正常呢。

  決定之前,張遠求證似地望了吳有誠一眼。

  吳有誠則是在張遠詢問的眼神下,快速地點了點頭。

  「這是我的名片。」

  張遠也從衣服口袋裡取出自己的名片遞給女記者鄭婷,

  「能夠為普法工作做一點貢獻,也是我們做律師的職責之一嘛。」

  「那就這麼說定啦!」

  鄭婷很開心。

  心滿意足的收好張遠的名片,

  「那我到時候跟你約時間。

  這裡我還有點事情要忙,不打擾你們了,先走一步啦。」

  鄭婷說完,朝著張遠和吳有誠兩人招了招手之後便跑開了。

  「現在自媒體這麼火,通過普法類的自媒體,應該能夠迅速打開你們的知名度。」

  吳有誠望著離開的女記者,說道。

  「希望吧。」

  張遠並不是特別在意。

  只有一個聊勝於無的感覺。

  畢竟通過這段時間的招聘,從那些支付工位費的掛靠律師頭上已經賺到了下一年的房租費用。

  所以宣傳推廣的事情雖然需要,但好像也不那麼著急。

  「走,找徐亮去,希望能從他那裡得到些好消息。」

  吳有誠拍了拍張遠的肩膀。

  期待能從徐亮那裡得到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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