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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二章 案件的副作用(時間快到了,先發再改)

2024-09-30 11:55:38 作者: 長篇累讀
  因為案件需要進行鑑定。

  所以開庭的時間自然是要往後推移的。

  而且目前的時間已經臨近年末。

  算算時間,如果等到鑑定結果出爐,並且法院重新安排開庭時間的話,大概率是要到年後了。

  張遠算好時間,正好可以趁此機會休息休息。

  想著經過時間的推移,估計這個風口浪尖上的案子,關注度也因該會有所降低。

  然而事與願違。

  僅僅在第二天,一覺醒來之後,張遠便發現,自己的周圍好像已經被共享單車這件案子的關注度給攻陷了。

  不論是紙質媒體還是電子媒體,亦或者各種各樣的社交網絡,視頻自媒體等等。

  一打開電視,就看到有關案件的信息。

  一打開手機,就是關於案件的各種討論。

  翻來看去,張遠發現,也只有是不是通過微博私信向自己諮詢的小痞子傑克依舊維持老樣子。

  向他發了一條諮詢問題之後,也根本沒有提及共享單車的事情。

  小痞子傑克:「諮詢個問題。

  比如說有人拿手指頭戳我,於是,我怒從心頭起,想把拿手指頭戳我的傢伙的手指頭給看了。

  但是一隻手有五根手指頭,人只拿了其中一根戳我。

  那麼,向我這種正氣凜然的人,當然也只能砍他一根手指了。

  所以我的問題是,五根手指頭,我砍哪根責任最輕,砍哪根責任最重,還是說不論砍哪根,責任都一樣重?」

  我去,這什麼問題……

  張遠對於小痞子傑克的惡趣味問題有些無語。

  不過現在這時候,案子的事情搞得張遠情緒全無。

  小痞子傑克的問題雖然惡趣味,但至少是個趣味。

  於是,張遠想了想,直接給予了回答:

  「手指各有長短,損傷的後果也不盡相同。

  砍了小拇指,不過是輕傷而已,所要負的刑事責任那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如果砍的是大拇指,那就是重傷,要負的刑事責任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痞子傑克:

  「啥?這是歧視嗎?為什么小拇指這麼不受重視,偏偏大拇指就是重傷?

  同樣是手指,這差距也太大了吧!」

  張遠:

  「這事情你得這麼看。

  你可以嘗試一下,假設你沒有了大拇指,你在用手做事的時候,會有多麼不方便。

  但如果你沒的是小拇指,做事的時候,是不是根本沒什麼影響?」

  等了兩分鐘,估計那小痞子傑克果然去嘗試了,之後才見到他的私信發過來:

  「那什麼確實有差別。

  一隻手上的不同手指差別都這麼大,這麼看來,你們都是當律師的,差別也很大吧。」

  「怎麼講?」

  「你看,最近那個什麼共享單車的案子不是你在代理嘛,你願意頂著不敗紀錄被破的風險接受代理,而偏偏有很多律師十分不看好,這是自信還是能力上的差距呢?當然,人品不人品的這種,是最無所謂的了。」


  ……

  我決定無視你!

  這也能扯上自己案子的事情。

  還以為這小痞子傑克屬於如今不多的清流了呢。

  居然轉了一大圈,還是轉到這個事情上。

  「你打開電視看看嘛。」

  大概是因為張遠一直沒有反應,小痞子傑克突然發過來一條新消息說道,

  「早間新聞會客室,幾個臭屁律師正坐在裡面對著你的案子侃侃而談呢。

  不看好的消息可不是我下邊的。

  那上面,三個律師就沒有一個是站在你這邊的。」

  新聞會客室是一檔很有名的訪談節目。

  聚焦許多社會新聞。

  而且還會經常邀請一些比較專業,或者很有社會知名度的活動家參與節目。

  沒想到這件共享單車的案子也能上這樣的節目,而且還一請就是三個律師。

  真是有夠無聊的。

  張遠聳聳肩,決定不停止聊天。

  當然,也沒準備去看這節目。

  誒,不對。

  張遠突然想到個問題。

  如果節目裡的三位律師都站在自己的對立面針對案情進行事實和法律上的分析。

  那對自己來說,豈不是一個絕佳的機會?

  新聞會客室里請的律師,不肯能是泛泛之輩。

  所以他們的意見都具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這麼說來,如果自己可以好好琢磨一下他們的想法。

  會不會就對後續訴訟中,被告代理律師的代理意見和訴訟選擇有一定的提前預判?

  有了預判,將來不管追求什麼樣的訴訟結果,主動權可就有了啊!

  念及此處。

  本已經從溫暖柔軟的大床上坐起來的張遠立刻躺了回去。

  順手從枕頭邊摸過遙控器,打開了正對床頭的大電視,找到了新聞會客室的頻道。

  果然有西裝革履的幾位律師,正在美女主持人的引導下,發表著針對共享單車的看法。

  因為新聞會客室的播出頻道不是孟慶本地的,所以請專業的律師便請不到吳有誠的頭上。

  但看這幾位律師的年紀和侃侃而談的胸有成竹模樣。

  在他們當地的地位,也不會差吳有誠多少。

  有實力的律師提出的相反意見,那才夠分量。

  張遠來了興致,開始對他們的看法洗耳恭聽。

  「首先,我先明確我的態度。」

  說一位長相併不太老,但在燈光下,頭頂已經明顯出現了光環的中年胖子律師開始侃侃而談,

  「從專業的角度來說,本案中,因為死者身份的不適格,而且手段也是非法,所以他和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是不可能產生合同關係的。

  沒有合同關係就是不可能有違約責任,所以起訴的理由是侵權責任,這一點沒錯。

  但如果細究侵權責任的要件的話,答案是非常簡單的,我說得委婉一些,那就是很難符合侵權的要件。


  不從專業的角度來說,僅從一般人的認知來看,如果最後真要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來承擔責任,誰都會不服氣。

  那簡直就是另一個某京扶老太太的案子。

  他們的理由是,不是你撞倒的為什麼要扶?

  這個案子的理由,會不會變成你不做共享單車,為什麼會有人騎?

  沒人騎就不會摔!」

  「我也比較認同孫律師的說法。」

  旁邊的中年女律師,也已經到了該上廣場跳舞的年齡,

  「從價值的角度來說,生命當然是最可貴的。

  但是,生命的可貴並不代表責任的承擔群體就可以無限擴大。

  特別是對企業來說。

  一個企業的存在,創造就業,產生經濟價值,增加社會活力已經是它很重要的社會責任了。

  但是,社會責任的承擔也是有限度的……」

  這幫人,說來說去好像也沒說出什麼新東西來嘛。

  原本還很期待能從這些人的口中得到一些有價值的意見的張遠,十分失望地關上了電視。

  現在連這些人的口中都說不出什麼又建設性的意見來了,看來,案件也沒什麼新的突破口了吧。

  爬起床,準備去洗漱。

  順便根據洗漱後的心情決定是否該去上班。

  當然,上班肯定得面對一些採訪不到自己不死心的記者。

  這是目前張遠所沒有興趣的。

  對了,還得給鄭婷打個電話。

  據說上次的直播反響很好,鄭婷已經約好今天再次開播,而且也說得十分明確,今天的直播絕對不會涉及共享單車的事情。

  張遠有點忘了,直播的時間是幾點鐘來著?

  想著,他便撥通了鄭婷的電話。

  「鄭記者,是我,張遠律師。」

  電話那頭的鄭婷似乎在忙碌著什麼,喘著粗氣,聲音也難以維持在一個恆定的頻道上。

  周圍還是不是的傳來一些嘈雜的噪音。

  「哦,是張律師啊,有什麼事嗎?」

  「也沒什麼事,我就想再跟你確認一下,今天咱們的直播安排在幾點鐘?」

  「直播?」

  張遠可以明顯感覺到聽到自己問題的鄭婷莫名其妙地頓了頓,然後方才恍然大悟地想起回答,

  「要不是你主動給我電話,我差點都忘了通知你了。

  今天的直播,暫時取消。」

  「取消?怎麼取消了?」

  直播也是藉機對自己事務所的宣傳,張遠還是挺願意參加的,

  「是出了什麼事嗎?」

  「不不不,也不是什麼事兒。」

  鄭婷解釋道,

  「主要是這段時間因為你那共享單車的案子開庭,又把這個話題推火了一把。

  我是擔心這個時候讓你做直播,很可能到時候直播間裡會翻車。


  我雖然跟你保證絕對不問案子的事情,但我保證不了粉絲們不會問啊。

  所以我覺得,還是等這波風頭稍微靜一靜之後,咱們再繼續開播。」

  鄭婷的考慮,確實是有道理的。

  所以雖然帶來一絲失落,但張遠也還是很快接受了。

  這麼多的記者都已經夠受的了,這要是再通過直播間把這個熱的繼續推上一波。

  簡直,還要不要活了!

  張遠掛斷電話。

  顧問單位前幾天剛去過,事務所,最好還是不要冒險了。

  至於直播,也剛剛取消。

  看來今天註定要給自己放個假了。

  也是,都已經好久沒有好好休息,逛逛街,看看電影,欣賞欣賞兩條腿的風景了。

  難得的閒暇時間,張遠已經做好了出門的準備,逛逛商場,吃吃網紅美食,沒成想,做足了充分準備,正要出門的時候,手機又突然響了起來。

  老媽?

  張遠看到來電顯示。

  奇怪。

  體貼的父母除了天氣突變的時候,因為擔心影響自己的工作,很少會主動給自己打電話。

  為此,張遠甚至擔憂地看了看窗外。

  好像沒有天氣突變的跡象呀!

  別是家裡出什麼事了吧……

  張遠立刻接通電話。

  「喂,媽,有事?」

  「沒事就不能給我兒子打電話了?」

  張母玩笑地說了一句。

  「沒有沒有,這不覺得奇怪嘛。」

  張遠一邊接著電話,一邊往外走去。

  「其實說沒事,也是有事的。」

  張母的語氣變得猶豫了一些,像是有什麼難言之隱,

  「本來這個電話呢,是讓你爸打的,但你爸怕跟你說著說著就吵起來。

  所以啊,還是讓我來了。」

  「怎麼了,家裡出事了!」

  張遠真的緊張了起來。

  張母這話中有話,又感覺欲言又止的樣子,讓張遠心驚膽戰。

  「不,家裡都好好的,家裡沒事。」

  張母說道,

  「而是你啊,出事的是你!

  你一個人在外的,家裡也沒怎麼管你,然後讓你一個人在外面亂闖了。」

  「怎麼就亂闖了……」

  張遠被母親的話弄得一愣一愣的。

  「還說沒呢!」

  張母說道,

  「你說說,最近你是不是代理了一個什麼什麼單車的案子?

  幫別人訛錢?

  你爸讓我告訴你,別忘了當初家裡是怎麼教你的。

  做律師的,也不能光賺錢不管好賴吧。」

  「什麼跟什麼啊!」


  沒想到這遠在鄉下的父母都聽說共享單車的案子了。

  而且價值觀方正的他們,也很大多數一樣,堅定地站在了共享單車的運營公司一邊。

  這不,還得專門打電話過來,特意向自己興師問罪一番。

  「老媽,還有老爸,你們別聽風就是雨的。

  我知道現在媒體上對於這件案子的評論有很多。

  而且連帶著都是說我們做律師的,就知道收錢,居然能做出坑當事人的事情,明明沒勝算的案子,還慫恿當事人提出高額的賠償,然後收高額的律師費。

  但是這些人,哪知道案件究竟是什麼樣的啊。

  而且律師辦案這麼專業的事情,哪裡有像他們說得這麼簡單。

  老媽,還有你也給我跟我爸說。

  我是誰的兒子你們還不清楚嗎?

  作為你們的兒子,我是能做出那種撿錢眼看的事情的嗎?

  不說這件案子的隱情,我就跟你們說,這案子,我可是免費代理的,一分錢都沒拿。

  現在你們放心了吧!」

  「我就說嘛,你爸他就是瞎操心。」

  張母趕緊說道,

  「哪有當爹的,連自己孩子都不相信的!

  你放心,我一會兒好好說說你爸。

  對了,你現在在孟慶也做得挺好的,年紀也是老大不小了,有沒有看上什麼好的姑娘,把對象的事情解決一下啊。

  你都不知道,就我們家隔壁,你那個小學同學,老大都上幼兒園了,老二也快生了。

  要不,今年過年你也給我們帶一個回來?」

  「給你們帶孫子還是孫女啊!」

  沒想到說到最後,老母親還能把話題轉移到這上面。

  張遠無奈地貧了下嘴。

  找了個藉口趕緊掛斷電話。

  找對象?

  案子還不夠我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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