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後一次講道之前,黃尚返回了伴世界。
經過數億年的生長發育,葫蘆藤上的七個葫蘆終於成熟了。
和黃尚預料的一樣,這七個葫蘆都達到了極品先天靈寶的級別,其它六個葫蘆且不說,單說原本沒有出世的第七個葫蘆,這紫黑色的葫蘆裡面竟然孕育著一道完整的毀滅法則,無論是什麼,被毀滅法則攻擊,都只有毀滅一途。
毀滅,創造的對立面,就像米帝到處轟炸別人的家園,而兔子到處建設別人的家園一樣,完全的兩個對立面。
相比起來,創造當然是正面的代名詞,而毀滅,在任何情境下都是負面的代名詞。
當然也不一定,就比如一個充斥著負面的世界,還是毀滅了更好,這就是所謂的負負得正。
黃尚一時好奇,便煉化了這顆紫黑色葫蘆,而當他全部煉化之後,終於發現了紫黑色葫蘆的妙用。
這紫黑色葫蘆名為滅世葫蘆,顧名思義,就是可以毀滅世界,哪怕是洪荒也可以毀滅,威力和可怕性可想而知,如果是壞人掌控了這棵葫蘆,絕對會成為過街老鼠,人人喊打。
但這棵葫蘆落在黃尚手裡,反而成了好東西。
為什麼?因為這滅世葫蘆居然可以在開天證道的時候發揮巨大作用。
就比如盤古開天證道失敗,無奈之下身化萬物,成就了整個洪荒。但如果盤古在開天證道的時候有這棵滅世葫蘆,就可以用滅世葫蘆毀滅洪荒,到時就可以將開天時所消耗的所有體力和法力彌補回來,重新進行開天。
這相當於什麼?相當於在遊戲當中過關卡,在即將失敗的時候,有機會重新來過。
「好寶貝!好寶貝!」黃尚欣喜萬分,雖然這滅世葫蘆只是極品先天靈寶,但重要性卻比先天至寶還要高,尤其是對那些走以力證道路子的准聖來說,其價值甚至比開天斧還高。
難怪在洪荒世界當中,這棵葫蘆沒有出世,想必是天道發現了這棵葫蘆對世界的威脅,於是就毀去了它的根基。
但在這個世界,葫蘆藤早早被黃尚刨了出來,並被養在了伴世界,這才讓滅世葫蘆有了出世的機會。
如今滅世葫蘆被黃尚煉化,他自是會小心使用,不至於連累到洪荒世界的發展。而且關鍵時刻,這滅世葫蘆絕對能發揮重要作用。
不過說起來,他開闢的這個伴世界經過數億年發展,也已經誕生了全新的生命體,不過這個世界並不存在先天生靈,全部都是進化而來的後天生靈。
因為這個世界的法則不全,只有最基礎的地水風火雷和陰陽這七種屬性,而且沒有所謂的先天靈寶,自是沒有修仙之類的體系出現,反到是發展成了類似於魔法之類的文明。
就連出現的種族也和西幻十分類似,有天使、魔鬼、獸人、半獸人、人、精靈等等。
在分身的秩序規劃之下,這個世界有著完整的世界秩序,天使生活在天堂,其身份地位類似於天庭的男仙和女仙,同時也是天堂的秩序管理者。
魔鬼自然生活在地獄,但魔鬼代表的並非惡,而是地獄的秩序管理者。
這個世界的生靈,生前做了足夠多的功德,達到一定標準之後,就可以在死後升上天堂,在天堂當中度過無憂無慮的一百年幸福生活,然後就可以下界轉世。
但生前做了許多惡事的生靈,達到標準之後,就會被打入地獄,接受各種可怕的刑罰。至於行刑多少年?那就要看生前做了多少惡事了。
惡事做得少,懲罰時間短;惡事做得多,懲罰時間長。若是惡事做盡,罪無可恕,則將永受地獄刑罰之苦,直至靈魂潰散為止。
至於生前的善惡之事基本平衡的平庸之人,則直接投胎轉世,至於投胎到哪裡?哪個種族?哪種家庭?那就要看運氣了。
不過大多數情況下會投身於普通家庭,窮苦家庭是給結束地獄刑罰之後的靈魂準備的,而富貴家庭則留給了在天堂待滿百年的轉世靈魂。
伴世界生靈的壽命都有極限,壽命最長的是天使和魔鬼,幾乎長生不老,只要體內的能量不耗盡,就可以永生。
其次就是精靈族和那些強大的魔獸和聖獸,隨隨便便就能活個幾千年、上萬年,而獸人、半獸人、人類等等種族的壽命很短,差不多百年就是極限壽命,除非修煉了魔法,或是食用了某些天材地寶,或有寶物伴身,則壽命會相應的延長。
人族還真是個神奇的種族,不管在任何世界都是最底層的生命體,壽命短、體力不行、力量不行、速度也不行,如果憑著本能的戰鬥,只有成為強大種族食物的下場。
但人族卻有著其他種族所不具備的優勢,一是聰明,善於學習和創造;二是生育能力強,只要給人族足夠的時間發展,人族肯定能發展出足夠強大的文明,等到人類能夠熟練使用魔法、武技、乃至魔法武裝之類的道具之後,其他種族就會為人族的強大而瑟瑟發抖。
不過這個世界的人族還沒有發展到那個地步,目前還只是這個世界多種種族之中的一員,過著茹毛飲血的原始生活。
好在人族已經學會了製造和使用石器,倒是能成群結隊的去打打獵、捕捕魚、採集一些野果物品,艱難的生存下去。
黃尚沒打算幫助人族發展,任何種族想要成為世界的主角,必須要依靠自己的能力,沒有足夠的能力,還想當世界主角?洗洗睡吧!
採摘了七顆葫蘆之後,又收取了葫蘆藤,打算回頭簡單的煉製一下,然後等女媧造人的時候讓他用這根葫蘆藤甩泥巴造人,到時候這葫蘆藤就會成為功德聖器——造人鞭。
至於要怎麼把葫蘆藤送給女媧?當然是等著講道完畢分寶的時候了。
當年黃尚『刨地』洪荒,可是刨出了不少寶貝,那些寶貝都是先天靈寶,最高的甚至達到了極品先天靈寶的品質,但黃尚留著也沒什麼用,索性就送給那些弟子好了,讓這些寶貝在洪荒世界大放異彩,也算他黃天老祖的功德一件。
收取了葫蘆藤,黃尚又去收割了一波黃中李。
數億年時間,黃尚已經收取了大量的黃中李,目前都存放於自己開闢的小世界之中。這些黃中李可是代表了一個個大羅金仙級別的強者,可不能隨意擴散出去,不然就算洪荒世界也得亂套。
現在的洪荒世界也只是剛剛誕生了幾百個准聖,要是把這些黃中李扔出去,瞬間就能製造出十幾萬大羅金仙級別的強者,就算硬耗也能把准聖耗死。
不知不覺,黃尚就已經擁有了無數的底牌,而且其自身修為也達到了聖人的高端狀態,距離巔峰只有一步之遙。
自從成聖之後,黃尚要做的就只是學習和感悟對自身法則的理解和應用,用了幾億年的時間,就算是生磨硬泡,其法力修為也達到了一個極高的境界,再加上他以力證道的路子,讓他的戰鬥力更是處於聖人當中的頂點。
可以這麼說,在這個世界,除了紫欣,沒有哪個聖人會是他的對手,就算是阿玖,他也能以力破之。雖然阿玖不可能和他交手就是了。
收了一波黃中李,黃尚去和分身聊了聊。
如今分身的實力在整個世界的輔助之下,已經極為強大,就是比起黃尚這個本尊,也不差多少了。
不過還是那句話,在單獨某個世界強大,並不是真正的強大,只有在諸天萬界都足夠強大,才是真正的強大。
分身現在走的是天道路子,依託於伴世界,成為整個伴世界至高無上的存在,而黃尚本體走的則是橫行萬界的路子,不管到了任何世界,他都足夠強大,沒有任何存在能限制他的自由。
黃尚從來都不是一個安分守己的人,而且能限制他的『秩序之道』,也被他轉移到了分身的身上,現在的他,完全就是一個逍遙自在的混元大羅金仙,這是他最喜歡的道。
「好好干吧!」黃尚拍拍自己的分身,道:「以後這個世界就是你的了,我會帶著你的份兒,逍遙諸天萬界的。」
分身:「……」
怎麼那麼想打人呢!
……
一個元會的時間轉眼就過去了,三十三天外也傳來了黃尚的聲音:「紫霄宮最後一講將在百年之後開始,有緣者皆可前來。」
聽到黃尚的傳音,所有聽到的洪荒強者們立即破關而出,直奔三十三天外。
這可是最後一次講道了,而且講的將是如何成聖之道,沒有任何一個洪荒強者願意錯過這次機會,除非……他們已經不存在了。
當紫霄宮中三千客全部坐在宮殿當中的時候,黃尚抬眼望去,果然又看到了幾百個生面孔。
唉!洪荒世界果然充斥著你爭我奪的殺戮,尤其過去一個元會,那些大能為了尋找或搶奪靈寶,自是使盡手段,會身死道消者不可避免。
但通過殺戮和搶奪得來靈寶,也會業力加身,未來的結局可想而知。
「本次將是最後一次開講,吾將會講述成聖之道,爾等仔細聽著。」
黃尚一開口,偌大的紫霄宮安靜地落針可聞,各個神態認真,不敢錯漏任何信息。
「先從元神證道講起……」
話音方落,以三清為首的正統道門修煉之法的修士紛紛露出喜色,修煉其他法門的聽道者微微失望,但還是耐著性子聽了起來。畢竟了解別人的修煉之法,對自己的修煉也是有好處的。退一萬步講,萬一以後和這些道門修士結了仇,至少知道怎麼對付他們。
黃尚這次的講述持續了一百年,講道一個節點的時候,就先讓三清等人自行參悟,然後開始講述其它的證道之法。
這不上不下的感覺讓三清等人相當難受,但沒辦法,他們的老師公平公開公正,肯定不會給他們開小灶,他們也只能依靠自身的天賦取勝了。
黃尚又花費了八百年,為其它修士講述了相關的證道之法,讓每一個聽道者都如獲至寶,感激萬分。
按照這樣的順序又講述了兩輪,黃尚終於停了下來,然後看著正在感悟或是聽道的眾人,淡淡地道:「吾曾親眼所見盤古開天,亦見證了天道的誕生,以及洪荒的衍化,當年洪荒最先誕生的凶獸只知憑本能行事,製造了無邊業力,於洪荒有害無益,最終被先天三族所滅。」
「但先天三族並不滿足,為一己之私製造了無數爭端,最終爆發三族大戰,導致萬族生靈百不存一,亦被無邊業力纏身,最終付出了巨大代價,也只能苟延殘喘至今。」
「洪荒是所有洪荒生靈的洪荒,若是於洪荒有益,自會功德無量,逍遙自在;但若為一己之私而造下無邊業力,便是功德無量,亦會被業力消磨殆盡,身死道消,望爾等謹之!慎之!」
這番話聽的三千人的面色各有變化,尤其是巫妖兩族,他們自是聽出了黃尚的規勸之意,雖然他們現在似乎是聽進去了,但未來如何,怕只有他們自己知道。
「吾講道之後,天道大興,當有聖人出,代吾教化眾生。吾順應天道立聖位,得者可成聖。」
眾人聽後,震驚萬分,因為他們怎麼也不會想到,想要成就聖位,並不是依靠自己的努力修煉,而是靠著黃尚的分封!這是搞什麼?
要不是不敢在黃尚面前放肆,某些人怕是要破口大罵了。
不過大多數人都眼巴巴地看著黃尚,不知道他會將聖位賜給誰?就連一直淡定的三清也坐直了身體,目不轉睛的看著他。
黃尚不理會眾人的反應,淡淡地道:「天道之下,九乃數之極,是以天道之下當有九聖,而吾之座下有六人成聖!」
九個聖位!?黃尚能分六個聖位!?
所有人的眼神都熾熱起來,但是看到前面那六個蒲團,不禁眉頭緊鎖起來。
這總不是巧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