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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不是老闆的老闆

2024-10-03 16:44:19 作者: 九劍宗士
  【默唸三遍網址 請問記住了嗎?沒記住的話下章我再問一遍。最好幫我分享到Facebook哦】

  微波蕩漾的月溪河岸,一根手臂粗細的竹竿上晃著的一面脆弱招牌率先映入眾人的視線內。

  布林登勒住坐騎,取下黑色手套,用手指梳理了一下被霧氣打濕的頭髮,凝神望去。

  他依稀看得出招牌上畫了一位身影模糊、褪色、破損的女精靈,她站在碼頭,目送一個只剩黑點的船隻離去。

  精靈那依稀可見的精緻臉龐上沾了幾滴黑色的血污,為她不舍的神情平添幾分憂傷。

  布林登知道,那血污絕對是最近幾天濺上去的。

  「真沒想到,竟然又看到了這家酒館,一座令人值得懷念的地方。」背著魯特琴的人類詩人『洋蔥』瑞姆笑著說道。

  「難道這家酒館還有什麼特別之處嗎?」布林登疑惑地望向詩人。

  「當然了,鹹魚小少爺。」

  『洋蔥』瑞姆望了一眼自己的半精靈遊俠夥伴,說道:「這裡曾經叫做『離別之殤』,是一對精靈夫婦建立的,它的位置剛好建立在500年前,一對精靈情侶的離別之地。

  當年,人類聯軍與精靈的最後一片淨土『絡拉斯卓』平原決戰,毫無疑問,這場戰爭對精靈來說可謂是一敗塗地。日耀王庭的精靈,有一部分躲入薄暮森林,另一部分則在黃金海灣乘船離去,精靈王索維里斯就是在這裡跟他的愛人告別。」

  「他們為什麼不一起離去。」布林登好奇的問道。

  「意見不合,愛問問題的鹹魚大人。」半精靈遊俠『瘦黃瓜』羅蘭德接了一句,語氣中帶著讓他意外的冷漠,「因為情絲固然可以令人黯然銷魂,但仇恨卻能讓人絞痛入骨,至死方休。」

  「仇恨往往比愛更有生命力,就像歌謠中傳唱的那般……」詩人輕嘆一聲,伸出纖細的手指溫柔地撥動馬兒的鬃毛,仿佛在彈奏自己的魯特琴。

  「生命可不是歌謠,你只是個小小的詩人,不要被華麗辭藻蒙蔽了雙眼。」他的遊俠同伴冷冷的說道:

  「生命是一場戰鬥,精靈已經開始明白這個道理,他們正在開闢道路,跨過阻擋精靈腳步的一切,包括人類!」

  布林登識趣地閉嘴,對於精靈與人類之間的仇恨,他不想發表任何意見。

  年輕的公爵大人曾特意叮囑過他,千萬不要陷入種族的紛爭中,哪怕僅僅只是口頭上的爭論。

  「你們走不走,不走就趕緊滾開,別在這裡擋路!」

  身後剛好趕到的女戰士揚了揚自己的刺鞭,不耐煩地回了一句,怒目而視,「我不想聽你們這群娘娘腔在這裡無病呻吟。」

  詩人和遊俠兩人嚇得眼神一縮,連忙拍馬向『離別之殤』酒館走去。

  布林登沒有回頭,緊隨其後。

  眾人將馬匹安置在小院落內,留一半人守著,剩餘的人來到緊閉的酒館門前。

  「大門關得這麼死,讓我來瞧瞧現在到底成了誰的新家。」冷冷的話語從布林登身後傳來。

  這是一個泰格瑞拉人,喚做「螳螂」索拉斯。

  他的個子很高,全身乾瘦,卻有一副寬大的骨頭架子,加上長頸弓背,長臂大手,讓人一眼望去,仿佛看到一隻螳螂。

  索拉斯按著腰間的兩柄彎刀,伸長脖子,瞪著三角眼對門縫瞟了一下,不等眾人開口,便毫無徵兆地用寬闊的肩膀猛地一推,瞬間將身子躲在門側。

  隨著大門猛然間被推開,一把上好弩箭的十字重弩出現在所有人的視線內。

  布林登警惕地望了過去,這是一個大約十二三歲、又瘦又矮的人類男孩,他雙手顫抖,嘴唇哆嗦,「你…你們……是誰?綠混沌?暴掠團?瘋獵人?獵殺者?土匪?玫瑰軍?」

  毫無疑問,這並不是曾經的精靈夫婦,也不是精靈的孩子,讓他不免有些失望。

  「我們是一群投宿的冒險者,可愛的小孩兒。」『洋蔥』瑞姆面帶微笑的道:「你難道不知道嗎?十字重弩是懦夫的武器,你想當勇者嗎?」

  說完,他將手搭在皮腰帶上,若無其事地向前移動,完全不在意重弩上眨著眼睛的弩箭。

  「你不要過來,否則我射死你!」男孩兒露出奶凶奶凶的表情,激動的道。

  「儘管來吧,可愛的小孩兒。」

  詩人雙手一攤,笑嘻嘻的道:「我敢保證,你裝不上第二發,就被我的朋友一箭射殺。我很好奇,我的脖子和胸膛,你會選什麼位置呢?

  我建議你選擇脖子吧,因為當利箭穿透胸膛的時候,會同時刺穿我的肺部和心臟。而我,會噴出一口發黑的老血,吐在你髒兮兮的小臉兒上,很恐怖的哦。」

  詩人身後的『瘦黃瓜』羅蘭德緩緩舉起長弓,不慌不忙地搭上鷹羽箭。

  「小心點,不要亂嚇唬小孩兒。」

  布林登忍不住提醒一句,在他看來,一個十二三歲的小孩兒在恐懼中,甚至可以做出連他自己都不知道的衝動舉動。

  況且,他手中的還是十字重弩,這可不是小朋友該玩的玩具。

  「我們不會傷害你。」布林登向前走兩步,對小孩兒說,「因為這是一家酒館,所以吸引我們來到了這裡。你放心,吃的喝的我們都會付錢。」

  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枚銀幣,拋給警惕的男孩兒。

  男孩兒懷疑地接過銀幣,塞到口袋裡,打量著門口的一行人,「你們為什麼都帶著武器?」

  「哈哈,小朋友,這還用問嗎?」

  『螳螂』索拉斯拍了拍自己的彎刀,「如果不帶武器,怎麼活著走到這裡。聽說這裡有出自精靈的葡萄酒,對嗎?」

  「有。」男孩兒略微放鬆了一點,又將十字重弩放低一寸,「如果你們不傷害我,我可以為你們弄點吃的。」

  說完,他小心翼翼地倒退,然後緊張地轉個圈兒,來到沾滿血污的薄紗窗前,望著馬車和守在旁邊的五人,確認了一下外面的情況,「你們是從什麼地方來的?」

  「威斯特王國。」布林登儘可能地用和善語氣說,「我們打算前往泰格瑞拉。」

  「去泰格瑞拉啊。」

  就在這時,一道陰惻惻的聲音容從櫃檯傳出,令所有人頓時緊張起來。

  布林登警惕地望向聲音來源的方向,剛好看到一個黑髮黑眼的男人站了出來。

  他手握一柄鋒利的鋼劍,瘦得像骨頭一樣,也堅毅得像骨頭,加上一身黑衣,活像團黑影。

  「連外面的人,你們一共11人。」這個瘦男人若無其事的說道:「這樣的話,肉足夠吃了,昨晚剛殺的戰馬,寒潮到的早,肉還算新鮮。」

  「我們可沒有吃馬肉的習慣。」『瘦黃瓜』羅蘭德率先開口,警惕十足地注視著對方的一舉一動。

  「有的吃就不錯了,反正都是肉。」瘦男人聳了聳肩,「跟牛肉和羊肉相比,尼路斯坎人還更愛吃馬肉呢。」

  「你覺得我們像尼路斯坎人嗎?」英氣逼人的女戰士踏前一步,冷冷的道。

  「原來是不列蘭德的女戰士。」瘦男人笑著說道:

  「妞兒,看到你又讓我想起了你們熱帶叢林難吃的珍珠麥和粟米,啤酒的味道像尿,拳頭大的蚊子還特別凶,怎麼可能咽不下馬肉呢?若真是如此,我會給你配上野洋蔥煎著吃。相信我,這樣味道更棒。」

  令布林登意外的是,這位叫做夏魅的女戰士除了一聲冷哼,竟然沒有反駁對方的話語。

  這讓他意識到,兩人很有可能在進行著一場沒有硝煙的交鋒。

  「有麵包嗎?或者其他肉類?」布林登試探性的問道。

  「只有發霉的硬麵包和放陳的燕麥餅。其他肉的話……我可以幫你宰一隻地精,戰爭爆發後,這小東西比野狗還多,生的還快,就是吃多了會被毒死。」瘦男人俏皮地眨眨眼。

  「嘿嘿,真是難得啊,今兒個居然碰上一位這麼實誠的老闆。」

  『螳螂』索拉斯咧開嘴,露出滿口的黃牙,「你瞧,老子走南闖北,在酒館吃過地精肉,喝過狗頭人湯,甚至還把食人魔的大腿當肘子啃,卻從來沒聽他們親口承認過。」

  「我不是這裡的老闆。」瘦男人無奈的道:「我在房子後面埋了精靈老闆,連著他的女人。」

  「這麼說,這對精靈夫婦都是被你殺的?」

  『洋蔥』瑞姆不知何時已經取下了自己的魯特琴,他對著瘦男人撥出一個憂傷的音符。

  跟他站在一起的半精靈同伴皺起了眉頭,看向瘦男人的目光非常不善。

  「放屁!殺了我會承認嗎?」瘦男人吐了口唾沫,將鋼劍拍在櫃檯上,嚇了詩人和遊俠一跳。


  布林登注意到,他似乎很反感詩人。

  「誰他媽知道是誰幹的好事,說不定是瘋獵人,也有可能是暴掠團,甚至是綠混沌,結果就是他們死了,有什麼區別?總之,我和我老婆發現兩具屍體,這地方就順理成章地歸我們了。」

  『瘋獵人』和『綠混沌』這兩個陌生的稱呼再次出現,讓布林登意識到自己有必要提前了解一下。

  「你老婆在哪兒?」螳螂發現了問題的另一個重點,他瞪著三角眼,鬼鬼祟祟地環顧四周。

  瘦男人懷疑地瞅著他,「問這麼清楚想幹嗎?」

  「你是自己說的,我可沒說。」螳螂露骨一笑。

  「她不在這兒……除非金幣的滋味兒能討我喜歡,我就把她叫過來。」瘦男人沒好氣地瞪他一眼。

  『螳螂』索拉斯訕訕一笑,識趣地閉嘴不語。

  「那就麻煩你為我們準備點吃的。」布林登接了一句,又掏出一枚閃亮的金幣擲過去。

  瘦男人伸手接住,咬了咬,塞進褲兜里,「發什麼呆呢?趕緊去後院挖點野洋蔥。」

  男孩兒把十字重弩放到肩膀上,連忙向後院跑去。

  「他是你兒子?」布林登找到一張沒有血跡的桌子,坐在旁邊的椅子上。

  「我和我老婆撿的。這小子他娘被暴掠團抓走了,操他大爺的!災荒和戰爭接憧而至,這裡到處都在打仗,倒霉的總是我們這些平民。」

  布林登可不認為他是一個普通的平民,能夠在兵荒馬亂的阿瑪斯塔夏活下來,還占著一家酒館,這可是平民無法做到的。

  瘦男人用鋒利的鋼劍指了指大廳凌亂不堪的桌椅,悶悶不樂地丟下一句話,「你們先坐,我去給你們準備吃的。」

  不一會兒功夫。

  這位不是老闆的老闆烤好十幾個人份量的馬肉,分三趟送了過來。

  布林登看到眾人都在一邊喝著醇香的葡萄酒,就著難吃的馬肉,津津有味地吃著。

  唯有從出發直到現在,一句話都未曾說過的提斯坦——來自白鴉傭兵團的劍客,只吃了幾塊發霉的硬麵包。

  真正令他動容的是,對方還真給不列蘭德的女戰士夏魅開了小灶,用馬兒身體最鮮嫩的部分配上洋蔥油炸,端到她的面前,請她品嘗。

  這讓他口中咀嚼的馬肉頓時變得難以下咽起來,只能不停地喝著葡萄酒緩解這種味道。

  此時,小男孩兒坐在葡萄酒的桶子上,跟他們繼續保持距離,蓄勢待發的十字重弩放在膝蓋上。

  不是老闆的老闆端著一大杯葡萄酒,若無其事地跑到他的近前,隨口問道:「威斯特王國的血石雙門要塞那邊有動靜嗎?」

  布林登迎上對方的目光,他當然知道對方想要的什麼答案,「聚集了很多難民,據說奧蒙德伯爵正在調集糧食,打算建立一個難民營,用來專門收納他們,完全看不出準備入侵的意思。」

  「只要腦子不傻,肯定不會選擇這個時候揮軍南下。」不是老闆的老闆哼了一聲。

  「讓我想不到的是,這個脾氣暴躁的伯爵竟然還收納難民。要知道,在兩年前,這傢伙的繼承人可是死在血石雙門要塞,被暴掠團的一個食人魔一狼牙棒砸死的,這都能忍啊。看來這個玫瑰花種子事件,跟威斯特王國也脫不了干係。」

  「災民又沒有錯,他們也是一群被無緣無故波及到的可憐人。」布林登回了一句。

  這一路上,他已經見識到了許許多多逃難的平民,即便是讓他養成了冷漠以待的心,還是於心不忍地嘆了口氣。

  可這又能怨誰呢?

  「這些災民為什麼要去威斯特王國。」布林登放下酒杯,詢問道:「南方不是更好的選擇,尤其是阿布雷拉城。」

  「唉,到處都在交戰呢。」

  不是老闆的老闆說道:「王國的北方,綠混沌、玫瑰軍和暴掠團在森林裡像躲貓貓一樣,打得那叫一個開心,森林的類人生物也像群烏鴉似的,見了人就搶,南方也在打仗,還比這兒更熱鬧。」

  「南方在打什麼?」布林登一愣,來了興趣。

  「還能是什麼,當然是坎波斯和佛羅倫斯。」

  不是老闆的老闆說道:「總之就是,這三個王國為了屁大的小事兒,跟個孩子一樣,在邊境互相掐架呢,今天這兩個王國聯合收拾一個,明天另外兩個聯合起來,又去收拾另一個。」


  「是小打小鬧吧。」布林登說出自己的猜測。

  「就是小打小鬧看起來才更噁心。」不是老闆的老闆說道:「這就跟脫了褲子,只讓蹭蹭不讓進去是一個道理,還不如早上早完事兒,提褲子走人。所以,你們想要前往泰格瑞拉,只能走薄暮森林這條路。」

  「我正有這個打算,準備從月溪河出發。」布林登對這位瘦男人說道:「只要坐船沿月溪河駛入薄暮森林的中心,就不會被捲入戰火。」

  「話是這麼說,但是你們還要小心瘋獵人。」

  不是老闆的老闆提醒道:「這傢伙在森林裡穿行的速度比風還快,當你感覺到背上有刺痛感的時候,就說明你已經被盯上了,乖乖地躺著等死吧。」

  「所以我很好奇『瘋獵人』和『綠混沌』到底是誰?」布林登終於逮到機會詢問。

  「瘋獵人是一個會施展神術的精靈遊俠,像瘋了一樣,他的獵殺名單中幾乎包括了任何人。無論是精靈、暴掠團、還是玫瑰軍,都有人命喪他的箭下。」

  不是老闆的老闆向他講述道:「兩天前,『瘋獵人』卡洛特就獨自一人在薄暮森林外圍消滅了一整支暴掠傭兵團的精銳,那支小隊的人數很多,實力也很強。」

  「那……綠混沌呢?」布林登問出另一個問題。

  「綠混沌就是薄暮森林裡的精靈。」不是老闆的老闆說道:「因為他們喜歡披著綠色斗篷,每次聯合行動時,聚在一起行動的樣子像一團團綠色的陰影,所以被叫做『綠混沌』。」

  「我還聽說……」

  他停頓一下,深深地看布林登一眼,目光又在他的紫龍徽記上停留許久,這才低語道:

  「薄暮森林的精靈和布萊克特曼的精靈已經聯手,他們的精靈首領是『星之花』家族的族長,這位『綠混沌』的精靈領袖,總是戴著秘銀面具,騎著鷲馬現身。」

  星之花?

  布林登神色一驚,沒有去理會眼前這位不是老闆的老闆為什麼知道這麼多,而是瞬間聯想到他們龍首港的公爵大人,他的精靈血脈正是來自『星之花』家族。

  於是他連忙將其深深的記在心裡。

  「所以,阿瑪斯塔夏王國沒有一個地方是安全的,小子,你們想要從薄暮森林回到泰格瑞拉,如果我是你的話,我就重新返回威斯特王國,去深流港坐船。」不是老闆的老闆向布林登提議道。

  布林登目不轉睛地盯著這位不是老闆的老闆,緩緩說道:「老闆的好意我心領了,但是我仍然堅持從薄暮森林出發。」

  他已經在這兩個王國耽擱了一個多月時間。

  若是再捨近求遠的從深流港出發,浪費的時間暫且不提,僅僅是這群傭兵和冒險者就不會同意,到時候定會因此不歡而散。

  「正是如此!」女戰士夏魅走過來,用沙啞的嗓音點頭同意,「區區薄暮森林而已,比得過不列蘭德的熱帶叢林嗎?」

  「或許什麼人也遇不到呢。」詩人接了一句。

  「精靈不會傷及無辜的。」半精靈遊俠說道:「我從小就在薄暮森林長大。」

  「瘋獵人是吧。」『螳螂』索拉斯嘿嘿冷笑,「我倒想會會這個精靈遊俠。」

  「隨便你們吧,我這裡剛好停靠著一條快船。」

  不是老闆的老闆無所謂的說道:「想要的話,必須將你們的馬兒全部留下,反正你們在森林裡也用不到,還帶不到船上去,順帶再支付我10枚金幣。」

  布林登皺起眉頭,過了一會兒,他勉強開口,「那就這麼決定吧。」

  說完,取出10枚金幣,放在桌子上。

  倒不是他掏不起這些錢,而是總感覺有什麼問題。

  「瞧你那不情願的樣子。」不是老闆的老闆笑呵呵的將金幣收過來,又一枚一枚地用牙咬了咬,朝地上吐了口唾沫,「你們要知道,在森林裡,金幣可不能坐著渡河,餓的時候也不能吃。」

  隨後,用餐完畢的眾人一起向河畔的快船走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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