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樂壇大戰

2024-12-13 01:00:05 作者: 凌晨吃早茶
  第234章 樂壇大戰

  阿樂坐在辦公室里,把一張黑膠唱片,放在唱片機上。掛好唱針,一絲電流聲閃過,五個喇叭的立式音響,放著周蕙敏輕甜的歌聲。

  尹照棠一身西裝,敲著二郎腿,坐在沙發上跟著哼歌。

  「徐徐回望,曾屬於彼此的晚上,紅紅仍是你,贈我的心中艷陽.....

  『來日縱使千千闕歌,飄於遠方我路上。」

  「來日縱使千千晚星,亮過今晚月亮....

  阿樂面帶笑意,來到桌前泡茶,並不打擾大佬沉浸式的跟唱。

  天娛經紀成立之後,有請律師,會計和幾個助理,在公司負責基礎的合約工作。

  員工已有十幾人,但都是打雜性質。

  外聘的經紀人,給藝人拎包是有問題。

  可碰上利益鬥爭,打打殺殺的事,還是要有大佬出面擺平。平日裡經紀公司的事務,便交給阿樂負責。

  雖然,阿樂在公司的職位不高,但是,作為上海街四少之一,江湖名氣可不小。

  打理經紀公司,最重要是擅長交際,正合草鞋一職。

  現在周蕙敏的首張專輯,已經跟百代唱片錄製完畢。主打歌是《千千闕歌》,B面主打歌是《

  傻女》

  以黑膠唱片和磁帶的形式共同發行。

  當中《千千闕歌》是尹照棠幫忙譜曲錄音,《傻女》則是用五萬港幣,在百代唱片版權庫中購買的作品。

  阿樂將編號為01的唱片,送來給大佬試聽,果然使大佬面色歡快,馬屁拍的很好。

  尹照棠端起茶杯,啜口熱茶,面露讚許之色:「錄製的效果不錯,百代請的錄音師有水平!「

  「有時間,記得跟進一下榮仔的合同,不要讓榮仔跳槽損失太大。」

  張幗榮作為天娛的頭牌,每個商業活動都給五個點抽水,專輯收益有三個點。

  是公司的搖錢樹,周蕙敏都比不上。

  但近兩個月,張幗榮打算跟恩師黎小田一起,從金寶麗轉投到華星唱片。

  背靠TVB的華星,正在狂簽藝人,大肆買歌。

  79年起,不管是亞視,TVB,還是三大唱片公司,都在大量買入歌曲版權,搶簽知名歌手。

  只有一個原因,那就是磁帶播放器開始上市,磁帶形式的唱片,銷量正在飛速上漲。

  所有樂壇的資本家都嗅到風向,想在新風口中占據先機。

  天娛沒有版權庫,沒有作曲大師,沒有發行渠道想加在樂壇大戰中,有所收貨,一定要抓緊手上的藝人。所以,尹照棠跟張幗榮幾人都很好講話,要轉會有關係,覺得合約金高,公司都幫忙談!

  阿樂明白大佬做事的風格,不是強搶藝人佣金,是希望公平交易。

  用出賣暴力,來保證藝人安心水,在多撈到的錢里,抽一點點。

  要是能憑社團的力量,在談合約時有所作用,都算是錦上添花。

  「大佬,我會盡力辦妥,一定讓阿榮覺得沒白交錢。」阿樂笑道。

  尹照棠微微頜首,拿出雪茄,輕嗅著道:「在經紀公司帳上,劃五十萬港幣出來,專門收購音樂版權。」


  「不要只會登GG,坐在辦公室里等好歌上門,多發點邀歌函,主動找大師邀歌買歌。」

  阿樂面色苦笑,大聲抱怨:「棠哥,音樂圈賺錢快,物價都更高啊!」

  「三年前,顧嘉輝一首歌五萬港幣,今年都漲到三十萬啦。黎小田一首二十萬,有點名氣的都要五萬以上。」

  「五十萬分分鐘花完,連一張專輯都做不出來。」

  尹照棠吐出白煙,嘴角帶笑:「幹嘛一定要在港島買,去台島,日本都0K啊。」

  「你去東京找山葉跟索尼音樂公司,買粵語翻唱版權回來。」

  阿樂皺眉不解,出聲問道:「買鬼子的歌做什麼?」

  「填上粵語詞,修修改改,那就是我們的了!」

  普通市民根本很少能聽到日本,歐美音樂,港島樂壇利用信息差,走捷徑炮製熱歌,正式在80

  年代,港樂巔峰期的事。

  這種操作,扼殺了港島的創作人才,但某種程度上,起到很正向的作用。

  讓港樂有足夠的傳唱度,打開了內地市場,真讓樂壇有一段鼎盛期,吸引更多的人來創作音樂張幗榮首張國語專輯,亦在華星唱片發行的第一張專輯《風繼續吹》。主打歌《風繼續吹》,

  其實便是翻唱山口百惠的《再見的彼端》

  明知有地方可以賺差價,當然是甩掉中間商,趕快掃貨啊。

  尹照棠用腦子能復刻出一首《千千闕歌》,可不代表能復刻幾張專輯出來。

  本來熱愛的歌曲就那些,適合周蕙敏的更少。

  與其想著當文抄公,老老實實做資本家,來的更輕鬆,還更賺錢。

  阿樂答應道:「我下周去日本看看,問問價格高不高。」

  「嗯,我記得有個女歌手叫中島美雪,男歌手叫玉置浩二,兩個人的作品很不錯。」尹照棠吹口煙霧。

  記憶中日本歌手的國語翻唱權很便宜,大熱單曲都只要一兩萬。

  粵語翻唱權會貴個幾千塊。

  因為,世界上最大的國語地區,禁止歐美和日本歌手發行專輯。

  在日語圈發行過的歌曲,能額外變現幾萬塊,都是白撿的。剩下的利潤,鬼子可沒本事沾手。

  阿樂默默記下大佬提到的人名,飲著茶,漱了漱口,突然問道:「棠哥,有夜總會老闆打電話,叫阿榮和陳寶珠,馮寶寶去獻唱。」

  「一首歌十萬塊!」

  在港島只有三流的經紀公司,才會讓旗下藝人到夜總會唱歌。

  雖然,每一首歌的價格都很可觀,但是,唱歌的場所,魚龍混雜,藝人很容易惹麻煩上身。

  十萬塊一首歌,會惹得很多江湖人流口水。

  但尹照棠是奔著簽約天王巨星去的,希望將來旗下藝人一首歌的收入是一百萬,一千萬!

  而不是十萬塊。

  他叼著雪茄,起身道:「別人公司怎麼做,我不管,但我的公司,不會逼藝人去賣唱。有人想去撈外快,我不攔著。」

  「但你別主動開口,有人不想去,公司的兄弟要亮短狗。」

  阿樂點頭表示清楚,再掏出一張本月收到的投稿曲單遞給大佬審閱。公司購買的音樂版權,每一筆都要經大佬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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