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小朵還沒有走遠,何曦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背影,她生怕她突然回頭,恰好看到明媚和自己待在一起的畫面。
她一時情急,便強硬地掙脫了明媚的手臂,口不擇言地說道:「你能不能不要多管閒事啊?我們已經絕交了,我們之間再也沒有任何關係了,我的事我自己會處理,用不著你狗拿耗子瞎操心。你長得漂亮,學習又好,有的是人願意跟你做朋友,你為什麼非要揪著我不放呢?我不配,我真的不配!我在你面前就像是一個小丑,你已經足夠優秀了,完全不需要我走在你身邊,當一個陪襯人。」
銳利的語言如連珠炮一般,一串接一串地從她嘴裡噴射出來。
明媚的表情從最開始的疑惑不解,轉變為震愕,再轉變為恐慌,最後定格為不可置信。
《陪襯人》,法國作家埃米爾·左拉的小說,它講述了一個叫杜朗多的工業家拿丑做買賣,專門收集醜女出租作為陪襯,讓美女看起來更美的故事。
明媚不敢相信的是:她竟然會認為她向她示好、和她成為朋友,僅僅是想讓她當陪襯人?
「根本不是!我沒有想讓你當陪襯人,而且……」
「夠了!不要再說了,就像絕交信上所說的那樣,我們再無瓜葛了。」何曦扯著書包帶,轉身,從溫婉的身邊擦肩而過,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何曦,我覺得你很好。」
明媚朝著她的背影喊出了這句話,風呼呼地吹著,不知道何曦她有沒有聽到。
夜晚,何曦遲遲無法入睡,索性打開手機貼吧,進入了南州一中的貼吧。
首頁第一條帖子便是《世紀對視:她們一定在談戀愛了對不對?》
鎮樓圖用的是兩張明媚和李不凡的照片。
何曦點開了大圖。
黑暗深沉的背景,兩束光交迭在一起。拍照的人很有技術,似乎還後期處理過,照片主體格外突出,光影色彩氛圍特別抓人眼球,兩人擦肩而過,一股濃重的宿命感撲面而來,如同偶像劇般。
又點開另外一張。
兩束光各自分開。
明媚闊步向前,李不凡回過頭看著她的背影,面帶微笑,眼神深情。
2樓:【她們絕對在談了!你瞧瞧第二張照片李不凡的眼神。】
3樓:【愛一個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那眼神簡直了,愛意繾綣。】
4樓:【明凡黨頭頂青天!】
5樓:【啊啊啊啊啊,李不凡的眼神絕對有貓膩!】
6樓:【雙李黨路過】
7樓:【可我覺得還是李拂月和李不凡更配耶】
8樓:【樓上ky滾粗好嘛,這是明凡的帖子![怒]】
9樓:【明凡好配!】
10樓:【別再提李拂月了,單親家庭出來的孩子,心理多半有問題】
何曦的視線停在第10樓,她看了看層主的ID:雲端的彩色氣球。
單親家庭出來的孩子,心理多半有問題?
層主的表述未免太過於臆斷,何曦感覺自己受到了冒犯,不由得點擊了回復按鈕,打下很長一大段話,剛想回帖,腦海里卻忽地閃過另外一個念頭。
她如此迫切地想要反駁,不就是過於在乎嗎?
她又把剛才那一大段話全部刪除,跳過了【雲端的彩色氣球】,轉而翻著下面的樓層。
……
把那條帖子下面的所有樓層全部看完後,最終只剩下一個念頭。
不配。
不是李不凡和明媚不配,而是——
「我不配。」
她自言自語,然後,卸載了貼吧。
而另一邊,寧小朵躺在別墅的豪華公主床上,興沖沖地給丁羨婷打著電話。
「可以啊,這次事情辦得不錯。」
丁羨婷:「我按照你的要求,花錢找人ps了照片,那畫面簡直跟偶像劇似的。當然,最主要還是寧姐你抓拍得好,後期才能在這個基礎上進行潤色。」
「放心,你花了多少錢我都會雙倍給你,少不了你的。你多關注一下帖子的回覆啊,有不合心意的,直接刪除就好了。」
「好的。」
寧小朵:「還有啊,多找一些人,多註冊一些貼吧號,這段時間就一直給我刷屏。還有空間也別放過,讓百事通編輯好說說,大家都去轉發。一定要給我營造出她倆談戀愛的氛圍。」
「好的寧姐。」
……
2012年11月11日。
這天是周日,白天不用上課,但是晚上還是要上晚自習。
這時候還沒有「雙十一購物節」這個說法,11月11日因為獨特的四個「1」,如同光棍群立,被賦予了「光棍節」的稱呼。
年輕人都愛湊熱鬧,光棍節既然被賦予了節日的稱呼,自然少不了互送禮物這個環節,而棒棒糖也靠著它獨特的外形,在光棍節中殺出重圍,成為一眾學生在當日最喜歡購買的禮物。
賀嘉禾拿著一整袋阿爾卑斯棒棒糖在班上分發,幾乎是見著一個分一根,見著一個分一根,快要走近何曦時,卻朝後排的吳若薇打著招呼,順手遞過去一根棒棒糖:「若薇,節日快樂!」
像是故意又似是無意地略過了何曦。
四節晚自習下來,班上受歡迎的同學課桌里幾乎都塞滿了棒棒糖,而何曦卻連一根都沒有得到。
老實說她並不是貪嘴,饞著想吃根棒棒糖,更何況,她並沒有付出,談何回報呢?不過她心裡明白,即便她去超市里買了一大袋棒棒糖,大方地分給班上同學,班上同學願意接受她的饋贈的,大抵也是寥寥無幾,畢竟誰都不想跟她扯上關係。
回到小區樓下,何曦仰起頭看著自己家所在的樓層,黑漆漆的,想必他們已經早早就入睡了。
她乘著電梯上了樓,以最小的動作打開門,摸出口袋裡的小電筒,在玄關處換好鞋子,踮著腳尖進了臥室。
坐在書桌前,打開檯燈,她把書包放在懷裡,從中取出了晚自習沒做完的作業,打算挑燈夜戰。
剛拿出作業本,就發現書包底部好像有一個紫色的東西。
她好奇地伸出手將它拿了出來。
葡萄味的棒棒糖。
是明媚喜歡的、葡萄味的棒棒糖。
暖黃色的燈光打在紫色的包裝袋上,在這寒冷的季節,生出了些許溫暖。
她看著這根棒棒糖沉默了許久。
次日,11月12日,一個普通的星期一。
但是,卻是何曦的17歲生日。
這天,何曦收到了來自孫思琴的電話,她看了看屏幕上的備註:外婆。
嘆了口氣,果斷地將電話掛斷,簡訊回復道:【在忙】
不一會,孫思琴也簡訊回復道:【陽陽生日快樂,周末有空嗎?來外婆家,外婆給你做你最愛吃的螃蟹大餐】
何曦:【不了,還要補課】
或許,除了她這個名義上的外婆,再沒有其他人能記得她的生日了吧。
可是,她卻始終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她。
畢竟養母是因自己而死,她又該拿什麼樣的情緒來面對養母的親生母親呢?
索性不再理會,免得觸景生情。
下了晚自習回到家,何曦照例抬頭一看,驀然發覺自己家的樓層竟然還亮著燈。
有客人嗎?何曦這樣想著,然後乘電梯上樓,打開門,便看見何景瑞和何景琪二人慌慌張張,似乎在躲避著什麼。
他們看見來者是何曦後,這才鬆了口氣,異口同聲地說道:「原來是你啊,我還以為爸媽回來了,嚇我一跳。」
不愧是雙胞胎,說話都這麼有默契。
看到他們重新打開了電視機,坐在了沙發麵前,何曦便好奇地問道:「他們去哪兒了?」
「不知道,可能是參加婚禮吧。」
「你們還不睡覺嗎?」何曦一邊說著一邊往自己的臥室走去,「明天還得上課呢。」
何景琪撥浪鼓似的搖頭:「不嘛,好不容易爸媽不在家,總算可以放肆一回了。對了姐姐,我已經洗漱了,你能幫忙去樓下超市買點零食嗎?」
只有在需要何曦辦事的時候,這兄妹倆才會願意叫上一聲「姐姐」。
可偏偏何曦十分受用,為著這一聲「姐姐」,仿佛自己在這個家也是有分量的了,再也不是孤身一人了。
她停下了腳步,轉身問道:「想吃什麼?」
「買點辣的,還有薯片,還有可樂。」
「我要吃牛肉乾!」何景瑞興奮地喊道。
「你媽媽不允許你喝可樂的。」何曦好意提醒道。
「沒事,我們不會讓她發現的。好姐姐,媽媽給我們留的錢放在爸爸書房的抽屜里,你自己去拿一下。」
終究還是拗不過他們,何曦把書包放到臥室的椅子上後,便走進了何思城的書房。
她打開了電腦桌下方的抽屜,果然,一張面額100元的人民幣歲月靜好地躺在最上面。
她伸手將其取出,剛想把抽屜關上時,突然發現了一張老照片。
照片用塑料封膜保護著,絲毫看不出歲月流逝的痕跡,但是濃厚的膠片感撲面而來,頗有年代感,而且照片上的兩個人,明顯是更年輕的何思城和陳曲新。
她把照片拿了起來,細細地觀望著。
陳曲新長發微卷,頭上戴著紅色壓發圈,身上穿著一條紅白波點裙,小腹微微隆起。
而何思城中分頭,白襯衣扎進棕色西褲里,黑色皮帶,摟著陳曲新的肩膀,笑意盎然。
照片右下角附著幾個橘紅色的數字:98.08.13
這是膠捲相機自動生成的日期。
也就是說,這張照片是1998年8月13日拍的。
何曦的心裡突然多了根刺,刺得她生疼。
原先她以為養母死後,養父難免孤單,因此才和陳曲新重組家庭以求慰藉,她也一直以為何景瑞和何景琪是陳曲新帶過來的和別人的孩子。
直到今天,她才恍然大悟:怪不得他們兄妹倆也姓何,怪不得何思城對他們那麼好,原來他們竟是帶著何思城基因的、流淌著何思城血液的親生孩子。
換言之,早在1998年——甚至更早,養父就和陳曲新有染?甚至還有了孩子?
可那個時候他明明還在和養母琴瑟和鳴,怎麼會做出出軌的事情呢?
何曦不敢相信,畢竟印象中,養母還未過世之前,他對養母的好可是有目共睹的。
她還記得,養母何燕燕過世後,積極開朗、菸酒不沾的養父立馬變得頹喪消極,對任何事都不抱希望,煙是一根接著一根,甚至還染上了酗酒的毛病。
有時醉得凶了,便會死死地掐住何曦的脖頸,控訴他害死了何燕燕,還質問她為什麼要活在世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