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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拋開事實不談,我們不該離婚嗎?

2024-11-20 09:26:17 作者: 煜煜吃魚魚
  「挨千刀的方林!我女兒跟了你這種人,簡直是倒了八輩子血霉!!!」

  燕京農機廠,家屬區。

  一名膀大腰圓,滿臉橫肉的老女人坐在地上破口大罵。

  老女人面前不遠處,站著一名身材消瘦,長相清秀的年輕人。

  望著書桌上的日曆牌,方林表情五味雜陳。

  1979年6月2日。

  身為夏國功勳科學家的方林一覺醒來,竟然穿越了……

  穿越成與自己同名同姓的一個年輕人已經夠無語了。

  緊接著。

  一隻巴掌打了過來。

  方林下意識閃身避開。

  刺耳的咒罵聲差點貫穿方林的耳膜。

  「姓方的!你要是繼續拖著不離婚,老娘就去局子告你殺人,讓你一輩子都不出來。」

  聽到離婚二字,方林腦中的記憶逐漸變得清晰。

  方林,25歲,烈士子女。

  燕京農機廠卡車司機,已婚。

  老女人名叫張紅霞,是方林妻子李秋月的母親。

  幾個月前。

  李秋月突然提出離婚,理由是性格不合。

  但捫心自問,這不純純逗傻子呢嘛!

  原身這個大情種打心眼裡喜歡李秋月。

  從沒做過任何對不起妻子的事情。

  為了讓妻子開心。

  方林不但將每月工資如數上交,甚至還幫在暗中幫李家解決了不少的麻煩。

  就連那不成器的小舅子,都是自己想方設法安排的工作!

  如果當初沒有自己,這一家子還爛在村里刨黃土呢!

  見方林不想離婚,重磅人物當即閃亮登場。

  丈母娘張紅霞三天兩頭過來鬧事。

  「媽,你這是怎麼?!」

  就在這時,客廳位置傳來女人的驚呼聲。

  身穿布拉吉的李秋月衝進臥室,試圖將母親從地上攙扶起來。

  「你爸死得早,我是一把屎一把尿,將你們姐弟拉扯成人。」

  「原指望你嫁個好人家,我這輩子也就能瞑目了,沒想到……沒想到你嫁了禽獸不如的東西!」

  張紅霞哭得橫肉亂顫,仿佛受到了天大的委屈。

  「伯母,是誰欺負你了?你告訴我,我幫你出氣。」

  外面再次走進一人。

  看到走進來的年輕男子,張紅霞哽咽道:「家醜不可外揚,小孫,你還是別管了,小心方林連你一塊打。」

  得知方林動手打了母親,李秋月氣得面目猙獰,怒吼道:「方林,誰給你的膽子打我母親?馬上跪下道歉!!!」

  瞧了一眼怒不可遏的妻子。

  方林又將視線,轉移到年輕男子身上。

  腳上穿著皮鞋,手腕戴著手錶。

  這副打扮,妥妥的幹部加子弟。


  結婚一年多。

  李秋月像是女王一樣,心安理得享受著方林帶給她的一切。

  每當方林提出圓房。

  李秋月則立刻變臉。

  藉口在鄉下多年,累壞了身子。

  什麼時候身體養好,什麼時候再同房。

  和李秋月屬於同一批下鄉知青的方林,也就沒再多說什麼。

  畢竟。

  幾年的知青歲月,連自己都留下了一身勞損。

  說起二人的婚事。

  同樣是讓人啼笑皆非。

  下鄉第三年。

  方林父母因為保護工廠財產犧牲,死後被評定為烈士。

  按照規定。

  烈士子女不但可以回城,還能直接進廠接班。

  方林即將回城之際。

  李秋月找到方林。

  哀求方林娶她,帶她一塊回城。

  為的就是攀上方林這棵高枝,從此變成「城裡人」。

  同在一個知青點生活數年,方林始終在暗戀李秋月。

  毫不猶豫地辦理了結婚手續。

  李秋月以方林妻子的身份,名正言順地進城生活。

  可誰能想到泥鰍沾了點海水就把自己當海鮮了。

  這李秋月到了城裡,竟還起了再次借婚姻一步登天的念頭!

  了解了記憶原委,方林有些慍怒。

  「我平生只跪生我養我的父母,如今我父母不在,沒人值得我跪。」

  「李秋月,你給我聽好了,如果想要離婚攀高枝,就別繼續惹我,不然,小心我讓你雞飛蛋打。」

  方林聲音冷漠。

  三言兩語將過程說了一遍

  李秋月不問青紅皂白,張口就讓方林下跪認錯。

  這是妻子能幹出的事情?

  但凡不是瞎子。

  都不會相信方林會毆打張紅霞。

  張紅霞膀大腰圓,胳膊比方林的腿都粗。

  「就算伯母首先打你,也是你有錯在先。」

  年輕男子陰陽怪氣地插了一句話。

  「孫大哥說得沒錯,你要不是不躲,我媽也不會摔倒。」

  「一個女婿半個兒,當媽的打兒子,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李秋月附和道:「我媽今年五十多歲,要是有什麼三長兩短,你能負得了這個責嗎?」

  「拋開我媽打你這個問題不談,你就一點問題都沒有嗎?」

  方林一頭黑線。

  這尼瑪,原主到底是哪根筋搭錯了。

  娶了這種女人回家?

  要說長相,李秋月確實挺漂亮。

  可惜,既沒有腦子。

  更沒有正常三觀。

  「多說無益,你不是吵著要離婚嗎,我同意。」


  「你答應離婚?」

  不知道為什麼,李秋月總感覺哪裡不對。

  之前死活不肯離婚的是方林。

  如今痛快答應的也是他。

  「女兒,你不是傻,方林是擔心吃官司,所以才答應離婚。」

  張紅霞忙不迭地說道:「別愣著了,快陪媽一塊找結婚證,混口本,爭取今天就把手續辦了。」

  「媽,你先等一下。」

  李秋月總感覺哪裡不對勁。

  「女兒,你怎麼不說話了?你不會不想離婚了吧?」

  張紅霞不停地給年輕男子使眼色。

  孫良友,幹部家庭子女。

  父母一個是大學老師,另一個則是工業部門的中層領導。

  跟著方林只能吃糠咽菜。

  嫁給孫良友直接飛上枝頭變鳳凰。

  「方林,到了居委會,你打算怎麼說我們離婚的原因?」

  李秋月頤指氣使道。

  「你主動提出離婚,我配合你簽字。」

  「你不許這麼說!!」

  李秋月頓時就急了。

  方林是烈士子女。

  但凡說幾句針對李秋月的話,李秋月可就沒臉繼續留在職工醫院了。

  甚至,還會影響她的個人前途。

  「到了居委會,你不許說離婚是我主動提的,要說你自己不願意和我過下去,就說……就說你哪方面有問題,不想拖累我。」

  李秋月語氣強硬,找來紙筆寫下離婚理由。

  要求方林背熟,一個字都不能錯。

  二人結婚許久,自己始終未能懷孕。

  經醫生檢查。

  方林患有不孕不育方面的問題。

  即便事情傳出去,其他人也只會諷刺方林無能。

  半點都不會牽連到李秋月自己。

  「簽字吧。」

  說完,李秋月將筆遞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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