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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希望的選擇

2024-11-27 09:27:40 作者: 駱伽
  當然,適齡的女孩子也有些不錯的追求者,可羅初總沒有信心能和他們走下去。有時候約出來喝一杯咖啡,講一講幾件無關緊要的話題,就已經耗盡了羅初的耐心。

  不會愛,也沒辦法。

  根本無法順利進入戀愛情節,連她自己都控制不了自己。

  閒暇的時間,羅初最愛去小動物養護站或者去福利院搞志願服務,志願服務的記錄本都已經積累了一籮筐。好似只有在無主的小動物和孤單的小朋友面前,她才能自由地做自己,因她與他們、與它們好似是同一類的。

  福利院中,有個相對高大的孩子。他歲數不小,已經上高三,且成績也很好,是福利院的重點培育對象。他全身並無任何顯性隱形疾病,樂觀開朗,與福利院格格不入。羅初剛來時,以為他是福利院的工作人員。

  兩個人一起抬箱子,羅初很好奇:「你都高三了,怎麼不用上課,還在這裡待著?」

  那孩子笑道:「高三課程以複習為主。今天,福利院一月一度的志願日,我當然要來幫忙。」

  兩個人忙過後,一起吃午飯,那孩子自我介紹道:「我叫尤希望。尤為優秀的尤,希望無限的希望。」他學著大人伸出手來。

  羅初笑了,覺得很有趣。也伸出手去,算是相互認識的印證:「羅初。普羅大眾的羅,初一十五的初。」

  尤希望吃著盒飯,向羅初滔滔不絕說起自己計劃中的未來:要考上一所自己喜歡的大學,要找一份自己喜歡的工作,要找一個自己愛的人等等。未來很精彩。他和他的名字一樣滿懷希望。

  羅初很好奇,問道:「你的成績很不錯。很奇怪,為什麼你沒有被領養走呢?」這話說出來,她又後悔自己沒心肝,來問人家的私事。

  希望倒是一點也沒覺得尷尬,他依舊是那副樂觀的樣子,好像說的是別人家的故事:「我父親是殺人犯,被害者是我的母親。我曾目睹了案發現場,甚至看到了那場慘劇。所以,作為殺人犯的孩子,大概沒有人願意承擔這個基因傳承的風險。父親馬上就要刑滿釋放,所以更不可能有家庭願意收養我。」

  羅初更加後悔問出那句話,只得默默吃著飯。

  希望卻道:「怕什麼,就是因為這樣,我才要活得更好。我是我,我父親是我父親。等我考上大學,未來前途光明得很!」

  羅初讚嘆他的勇氣。相比於希望,她好似每天都困於莫名的羈絆中心力交瘁。

  對比著希望,羅初有時候也想,要是自己是個孤兒,會不會生活會過得容易些。沒有愛,就沒有牽絆,大步向前走的時候,會不會更灑脫。

  一來二去,羅初倒是和希望成了朋友。

  大部分時候,都是希望來開解羅初。說來也是搞笑,一個做志願服務的志願者,需要一個服務對象來開解,簡直是本末倒置。只是羅初也不知為什麼,希望身上,總是有一股神秘的力量,每次與他交談後,就好像吃了神丹妙藥,總能開心一陣子。

  但希望也並不是全無煩惱,半年後,他考上了心儀的大學,當羅初祝賀他時,他卻滿面愁容。

  羅初還以為他是擔心錢的事情。她暫時有了一筆小錢,在孩子的終身大事面前,她做好了幫助他的準備。

  希望搖頭,並不欺瞞羅初:「爸爸減刑釋放後,忽然得了癌症,治或者不治,我在猶豫。治療,我沒有錢,也沒有精力去管他。不治療,我為人子,心裡過不去。」


  羅初給不了參考意見。此刻她每說一個字,都將影響這孩子的一生。

  在對待家庭的問題上,她幾乎就是個白痴。她唯有將一張銀行卡取出:「這裡面,大概有不到五萬塊。無論你做什麼樣的決定,總是要花錢。」

  希望連連擺手:「姐姐,你也不容易。況且,福利院也有渠道來幫我。」

  羅初將卡塞到他的手裡,道:「我爸走得太早,我也不知有爸爸是個什麼概念。」她想說得很多,大約還是想勸他去救回爸爸,可她知道不能說,於是一溜煙跑了。

  那時他並不被允許佩戴手機,所以雙方連個聯繫方式都沒留下。羅初沒有特別再去找希望的理由,所以從此再沒見過希望。

  尤希望的爸爸有沒有活下去的希望,也不得而知了。

  這一年除夕前三天,羅初請了年假預備回羅余老家。她一二年不回家,祖父母也比較擔心。

  兩個多小時的飛機落地後,還要轉好幾個小時的公共運輸。這漫長的交通讓她第一次感覺到,故鄉是這麼遙遠。

  宋瓊瑤那邊是不會再回去了,唯有住在梨花村。

  才進門,一點欣喜之情都沒來得及表達,一點趣事都沒來得及分享,李春仙首先在爐子旁邊講起來維生的點點滴滴:

  「前天維生回來,頭上就破了一塊,老師說是被人打的。問起來他什麼都不說,後來我去找了同班的同學問,才知道別人罵他沒爹娘。兩個人即刻就打起來,維生個子小,吃了虧!」

  「我待要領著維生去他家鬧一鬧,維生不願意,這幾日一直窩在屋裡不肯出來。你這幾天多陪他玩一玩,他心裡寂寞。」

  「你看這村里,也沒有什么小孩子,他確實也孤獨。想著送去縣城上學,但我們老兩口也不能跟著去。噯,等到他上大學,不知道又是什麼樣子。這孩子心思細,想啥總不讓我們知道。」

  李春仙說著,羅初聽著,一句也搭不上腔。

  「阿初。」李春仙盯著羅初,似乎是哀求,好像又像是商量,「我不好講什麼。只是——你能不能回來工作?我們老了,維生總是需要人照顧。他畢竟是你爸爸的兒子,哪天我們倒下了,總不能讓孩子一個人漂著。」

  羅初低頭嘆了一口氣。

  她能說什麼?喪子之痛讓他們老兩口迷了心智,把謊言切切實實地變成了現實。戳穿這個謊言就能讓他們迷途知返嗎?

  李春仙又道:「我就盼著,我能活到維生結婚娶媳婦那天,我就給他在縣城買套房子。那時候,我就對你爸爸有了交代,我一切心愿就都結束了!」

  時代在進步,可李春仙永遠地活在從前。她養育孩子最遠的目光,就是希望維生能在縣城扎穩腳跟。

  羅初苦笑道:「維生連高中都還沒有讀完,結婚生子至少還得十年呢。」

  李春仙緊跟著道:「咱們家出你一個大學生足夠了!你找個差不多的對象,幫扶著維生,哪裡還需要他出什麼大力氣。考不考大學的,不重要。最重要,還是要結婚,要開枝散葉,要給咱們家壯大人口——沒有人,家庭是起不來的!」

  羅初搓了一把臉,道:「到時候再說吧!」

  李春仙見羅初不好這個話題,終是將後面一肚子話憋了進去,又續上一根煙,長吁短嘆地坐在院子裡發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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