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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她憑什麼怨恨他?

2024-12-11 13:35:23 作者: 酒狐
  肖神滿嘴的血腥味道。

  他當然不喜歡。

  即便是自己的血,他也嫌髒。

  舌尖頂著她出去,手掌扣住她的後脖頸,試圖將她拎起來。

  她太野蠻,手臂死死地纏繞著他,大有不死不休的架勢。

  似乎聽到了她的嗚咽聲,不知道是不是血腥味道激起的潛意識獸性,還是她難過的哭泣……

  男人握著她的脖子,拇指頂在她的下頜骨上,卻漸漸由推拒變成一場由他主導掌控的情慾。

  血腥味漸漸淡去。

  男人一個用力翻身,明慧被他壓在身下,她霧水朦朧的眼睛看著他,大口喘著氣。

  不是這樣的。

  她彌散的憤怒再度聚集,惱怒地瞪著他。

  男人的瞳孔眸色深沉,眼底有著讓明慧恐懼的火光。

  感覺襯衣紐扣在被一粒粒挑開,皮膚接觸到空氣,起了雞皮疙瘩。

  她微微顫抖,握住他的手掌:「你敢碰我?」

  「為什麼不敢?」男人垂眸,看她一片白皙粉嫩,上面沒有不該出現的,吻痕、指印之類的東西,潔白無暇。

  她不會知道,給她打了那麼多電話,她一個都不接,他有多生氣!

  不會再給她一次,她躺在其他男人床上的機會。

  更不會再讓屬於他的女人,身上出現其他男人的東西!

  「為什麼不敢?」男人看著她的眼睛,再問了一次,「是你說的,做我的情人。既然是情人,應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你不知道?」

  他的冷笑,讓明慧緊張害怕,她捏緊他的衣服。

  為什麼不敢,他不知道嗎?

  明慧不吝嗇送上自己的身體,但她是有條件的。她不排斥跟他做情人應該做的事,但應該是大家都愉快的前提下。

  在她掌控情事的前提下。

  做情人,她也不想那麼窩囊。

  明慧跟著諷刺地冷笑起來:「你不怕宋小姐生氣?」

  她的手指在他的胸口畫圈,眼神變得柔媚起來:「其實我一直想問……」

  她忽然揪住他的衣服,微微抬起腦袋,在他的耳邊輕聲問:「肖神,你的第一次還在嗎?」

  嘖,這個姿勢可真費腰力。

  明慧問完話就躺平了,依然笑著看他,纖細的手指抻平他衣服上的褶皺。

  就好像要將他們的關係恢復到從前,沒有丁點兒瓜葛的樣子,讓他再回到從前那個高高在上,無情無欲的肖神。

  她把這樣的肖神還給宋津。

  肖神微微皺眉看著她。

  她姿勢舒展鬆弛,又嬌又妖,男人的身體繃得更緊了,眼睛黑沉得可怕。

  「簡明慧……」聲音暗啞,既是對自己欲望的忍耐,也是對她這麼隨便問男人隱私的憤怒。

  明慧卻不以為然。

  「肖神,我都看出來了,宋津對你迷戀得越來越深。我也看出來了,你越來越欣賞她……你喜歡她了,那你跟我睡覺,呵呵……不管她的感受了嗎?」


  明慧嘲弄地看著他,手指從他的胸口摸到他的眼角,跟他進行著靈魂對視。

  她的心裡有個小人,蹲在角落裡哭。

  她知道自己樣樣都不如別人,可她在努力發光,她正在努力掙開束縛。

  可他簡單一句話,就把她打到垃圾堆去了。

  他跟其他人一樣瞧不起她。

  所以,他才能理所當然地把她當玩物,讓她做情人,沒有一點兒虧欠感。

  他不知道,她看到那隻小瓢蟲的時候,心裡有多開心。

  不知道小蟲子是做什麼用的,她還是捨不得放開一秒。

  因為是他送的,第一個給她的禮物。

  可是他說了什麼?

  她跟宋津沒法比。

  雖然她已經接受做他情人的事實,可這樣直觀地被貶低,她的自尊心還是不允許自己就這樣了。

  那隻小小的機械蟲子,只是他跟正牌女友出差,愉快的間隙里,偶然想起她的一秒鐘。

  他跟宋津吵架了,就從她這裡找情緒價值,找快樂。

  他只是發一張自拍照,就讓她忘記之前的吵架,巴巴地跑去機場接他。

  可只要宋津回來了,無論她在哪裡,她都得讓位給她。

  這才是讓明慧最難過,最刺痛的。

  肖神看著她笑。

  笑容一點兒也不明媚,充滿了怨恨。

  可她憑什麼怨恨他?

  她自己不專心,三心二意,騎驢找馬,有什麼資格吃別人的醋?

  她到處招蜂引蝶,這樣的身份還自以為委屈地做著他的情人,轉頭又跟別的男人調情,她有什麼資格?

  男人的眼底已經沒有情慾,摘下在他身上作亂的手指,冷冷瞥一眼,按在床單上。

  明慧側頭看一眼被他按壓的手,轉頭恨恨瞪他,卻聽他冷冷說道:「我喜歡她,不應該嗎?」

  「可我要睡你,在我們的關係結束前,也是應該的。簡明慧,你自以為聰明,不如好好想一想,這裡面的區別?」

  明慧眼眸驀然睜大,眼睜睜的看著他的腦袋低下來,在她的脖頸狠狠咬了一口。

  痛感立即襲來,她皺緊了眉毛,推他。

  沒能推動。

  她似乎反而激怒他了。

  ……

  第一次結束,明慧又疼又累。

  她不知道這是不是肖神的第一次,但肯定是她的第一次。

  特麼的,疼死了。

  她沒有好好感受,事後回味,沒有孟葭說的那麼快樂。

  明慧平緩著氣息,大大的眼睛裡還含著淚花。

  盯著天花板,她明白了他說的「區別」。

  宋津是他的女朋友,他喜歡是應該。

  她是他的情人,取悅他,讓他喜歡,才是她應該做的。他想睡她的時候,她不該說煞風景的話。

  做情人要有做情人的樣子,耍性子,吃醋,發脾氣,不接他的電話,是女朋友才有的權利。


  情人是情緒工具,小玩意是沒有談權利的。

  她應該在他對她還有興趣的時候,討好他,然後從他的權力下,得到自己想要的。

  明慧的呼吸漸漸平穩,情緒也緩過來了。

  呵,是啊,她應該這麼想。

  在她還需要他的時候,在他對她還有用的時候,討好他一點兒也無妨。

  既然沒有愉快地做,她不痛快,她也沒讓男人痛快。

  明慧看他滿臉鬱氣,哼,希望他以後都有陰影!

  看著他背上的抓痕,從肩胛到腰,一道道的,就像被幾隻貓同時圍攻了,明慧找回了心理平衡。

  她深吸幾口氣,抓住被子往身上裹,屏息起身,還是酸疼地停下緩了緩。

  忽然一隻大手握住她,明慧的身體往後一仰,對上他黑沉沉的眼睛:「你去哪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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