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鎮西邊不遠處,有一條河。
這條河,名曰蕊仙河。
取自詩句:十里春風,二分明月,蕊仙飛下瓊樓。
傳說曾有花仙臨凡,在此沐日浴月。
小時候,劉大寶經常拽著陸天明在河裡找仙女。
仙女沒見著,婦人倒是挺多。
劉大寶非指著她們說,都是仙女。
陸天明說哪是什麼仙女,明明都是街坊鄰居。
然後,兩人便盯著仔細鑑別。
天氣好的時候,能在河裡泡一天。
再次回到這條河邊,陸天明有些許感慨。
陪他泡澡的人,現在還躺床上。
醒是醒了,就是不聽勸,藥不吃,針不扎。
說什麼要是離開十里鎮,還不如死了算了。
沒轍,忙完這邊,還得親自去勸。
此刻,河邊坐著個帶斗笠的漢子。
漢子在釣魚。
用他的長刀。
刀尖處有一豁口。
魚線正好卡在裡面。
「你來了?」北楓沒有回頭,注意力都在魚漂上。
陸天明在不遠處坐下。
「你約的地方,夠特別。」
陸天明捂嘴輕咳。
河邊,風大。
「習慣了,熱鬧的地方不好說話。」
「是不好拋屍吧?」
漢子回頭,見到陸天明的第一眼,眼裡閃過一絲異色。
年輕,比那年他帶兵打仗時還要年輕。
「我做事比較講規矩,管殺管埋,不像你,殺了不管,等著人來查,找的地方合適,能省不少事。」
陸天明同樣在打量北楓。
脖子上的傷疤異常駭人。
眼神凜冽得像大楚長城外的西北狼。
果然,殺過太多人,眼神就會變成冬天房檐上的冰凌,鋒利、寒冷。
「一百多號人,怎麼埋?」陸天明平靜道。
「埋不了,可以燒。」
魚漂下墜,北楓起竿。
運氣不好,魚線斷了。
長刀歸鞘,北楓起身問道:「要不要換個地方?」
陸天明搖頭:「無妨,老毛病,好不了也死不去,能忍。」
北楓重新坐回原位。
沉吟片刻,說道:「正式介紹一下,車馬部江州總司馬夫,北楓。」
沒有具體頭銜,想來是編外人員。
「十里鎮秀才,陸天明。」陸天明回敬道。
「不是劍神?」
「不敢當。」
「齊大人說你是人中龍鳳。」
「謬讚了。」
北楓用那雙如鷹般的眼睛鎖著陸天明。
「我猜猜,巡檢司被滅的理由,劉大寶,對吧?」
陸天明點頭,平靜如水。
「你不害怕?」
「害怕什麼?」
「呵。」北楓嘴角扯動,「當年,我跟你一樣傲氣,但是殺完人,我會害怕,害怕他們到夢裡來找我索命。」
「再殺一遍就是了,人還能怕鬼?」陸天明理所當然道。
北楓愣住。
自己怎麼就沒想過這樣的方法。
想起那些年夢中驚醒,北楓頓覺自己配不得將軍二字。
活人,還能被死人嚇著?
「本來,滅巡檢司這活,是我來乾的。」
「聽風姐說過。」
「但你做了,不合規矩。」
「所以呢?」陸天明側目,眼神冰冷比之北楓不遑多讓。
「所以我來跟你講道理。」
「用刀?」
「你這麼凶做什麼?你幫我把事做了,我還能滅口不成?」
北楓有些詫異。
不遠處坐著的這小子,氣場竟然不比自己弱。
到底是經歷過什麼,如此老成的同時,又全身是刺。
沉默片刻,等氣氛稍微緩解。
北楓又道:「兵部動車馬部的人,所以我來了,劉大寶的仇,即便你不報,我也會幫你報。」
「你的意思是?」
「閔昌,你別插手。」
「你如果順道來的時候就把他殺了,何至於現在跟我商量。」
北楓搖頭:「不好殺。」
「太強?」陸天明疑道。
「不是。」
「縣衙?」
「不錯,縣衙跟巡檢司不太一樣,各部都有人,牽扯的勢力太多,車馬部的仇要報,但地點得選好。」
「那就是不殺咯?」
「不至於,等機會。」
「等到什麼時候?」
「等他去郡上任職時。」
陸天明看向冒著寒氣的河面。
眼神忽明忽暗。
他在思考。
思考要不要讓閔昌多活幾天。
片刻後,他有了答案。
「不能等。」
「為什麼?」北楓蹙眉。
「劉大寶等不起,不日他將南下養傷,他走之前,閔昌必須死。」
「我要講規矩。」北楓為難道。
「我不用講!」
寒風吹過。
北楓背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從南陽司出來時。
上頭千叮嚀萬囑咐。
閔昌,不能死在定平縣。
要動手,只能在路上。
這麼做,是要給對方一個台階。
北楓自認為自己是講規矩的人裡面最野的一個。
沒想到今天,遇到一個比自己還野的。
「在縣城動閔昌,車馬部也保不了你。」北楓幽幽道。
陸天明仍舊看著河面。
「車馬部,連齊百春都保不住,還保得住什麼?我做與不做,影響一個捕快,當道截殺六品大員?」
北楓沉默。
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如果不是齊百春在場。
那三十來號車馬部的小吏。
死了也就死了。
就如同現在的周世豪。
區區九品,殺了也就殺了。
不是因為車馬部有多厲害。
僅僅是因為對方做得太過分。
過分到連帳本的主人都找不到藉口。
「秀才。」
「嗯?」
「你信得過我嗎?」
「信不過。」
「......」
北楓噎住。
一時不知該怎麼接話。
想了想,他繼續道:「齊百春之於我,就像劉大寶之於你。」
陸天明冰冷的臉上出現一絲柔和。
他願意聽。
北楓繼續道:「五年前的起義軍,不是朝廷鎮壓的,是我親手解散的。」
聞言,陸天明眼中閃過一絲詫異。
起義軍,竟然是統領之一的北楓解散的?
「那年我跟隨朋友起兵造反,一路攻城掠地,三個月不到,大楚整個南部幾近失守。
年少輕狂,意氣風發,當時我二十一歲,所有少年有成的詞彙,你都可以在我身上找到。
然而,就在我和朋友幻想親手書寫新歷史時,齊百春來了,隻身一人進了我的大帳。
他說要麼殺了他,要麼跟他去喝酒,我用槍刺他,他沒躲,硬挺了我一槍。」
北楓指著自己右手大臂:「一槍貫穿,連骨頭帶肉,他本來用的硬劍,自那之後,便只能用殺傷力極小的軟劍,因為輕,拿得動。
然後,我就跟他喝酒去了,喝酒的地方是他選的,在我們攻陷的邊緣地帶的一座縣城,他說是他的家鄉。
期間,他沒給我講什麼大道理,喝酒聊家常,像朋友一樣。
聊到盡興時,有個瘦得只剩皮包骨的男人,領著一個小女孩進來。
不是來乞討,直接進了後廚,接著,男人自己走了,留下了小女孩。
我大言不慚,指著男人的背影,說以後拿下整個江山,絕對讓人人都吃飽飯。
就在這時,後廚傳來小女孩悽厲的慘叫。
我衝進去,人已經沒了,同時,我見到了真正的地獄。
原來,齊百春請我喝酒的這間鋪子,是......」
說到這,曾經在戰場叱吒風雲的北楓,眼中出現濃濃的愧疚。
「齊百春放下酒杯,眼裡淌出血淚,指著我罵。
你覺得你做的事情,能為百姓立命,能開萬事太平?
你為一己私慾,殺人掠地,自以為是天下的救星。
可是你看看,在你們來之前,那男人雖然貧窮,但何至於賣女求生?
現在,樹皮都啃完了,大楚南部,這樣的鋪子數不勝數。
你,不是將軍,你是吃人的餓鬼,是人屠!」
北楓聲音顫抖,將這些話說完後,氣氛陷入一陣漫長的沉默。
陸天明只覺嘴巴乾澀,那樣的畫面,只在書上見過,哪裡知道是真的。
十里鎮最窮的人家戶,不說頓頓有肉,最起碼填飽肚子不成問題。
比如他自己,孤苦一人,不也熬過來了。
「呼。」陸天明長吁一口氣,「齊大人,還好嗎?」
北楓終是緩了過來:「被削了一條胳膊,可能再也不能提劍了。」
他盯著陸天明雙眼,認真道:「秀才,閔昌,必死!」
「嗯。」陸天明點頭,「我陪你,一起去。」
「一言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