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占據了臘戌,我們了解了這個地方的體制,這裡的園區後,我們必須要繼續我們的工作。
那就是控制這些地方的園區,將在園區裡面,工作的這些豬仔,全部聚集在一起!
然後聯繫國內的相關部門,進行遣返回國。
在此之前,我們還需要完成一個步驟,那就是審問!
可是,當你去審問這幫人的時候,他們從來都不肯承認,他們的搞炸騙,只是認為,他們在做本份工作!
甚至證據擺在他們的面前,他們也不承認,他們有問題!
完全有一套,自己的說法!
比如搞網戀的那種,說法就是,在網絡上處男女朋友,給對方花錢,不是很正常嗎?不花錢,誰有閒心跟你紋愛!
再比如,那些因為洗黑錢這樣的手段,進行炸騙受害者的,他們的言論是,這些受害者,肯定自己有問題啊!沒問題,為什麼說他們出事兒了,跟洗黑錢有關係,犯事兒了,他們會這麼害怕,這麼敏感,乖乖把錢打過來?
他們這是替天行道,是讓這些不義之財儘快弄到自己的手裡,屬於造福他們!
還比如,搞網絡賭博,盤口騙局的!
說這是受害者們禁不住誘惑,跟他們有什麼關係?
如果他們不貪婪,守住本心,他們也騙不到啊!
能被騙到,就是他們的自己的問題!
反正把自己摘的乾乾淨淨!明明他們是罪魁禍首,反倒說的,受害者成了有罪的人了!
這就是這幫人的邏輯!
不過他們這樣的說法,也間接證明了,他們的罪行了!
這些豬仔被我們抓到後,按照正常的方式,我們繼續要往上查的!
查他們的主管!
查他們的督導!
查他們的老闆!
結果,你網上查發現!
要麼查到督導,就查不下去了,斷線索了!
要麼源頭就是什麼其他國家的老闆,是我們這邊沒辦法追查的老闆!
要麼最後這個園區的控股人,慕後人,是國內的某個名不見經傳的小人物!
可能這個小人物,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居然在國外,有一家這麼大的炸騙園區!
這種性質,就跟咱們國內,用別人的身份證,去給一些有貓膩的公司辦理法人的結果,是大差不差的!
審問下來,你會發現,我那些在綿北遭受折磨的豬仔,他們會極力說出園區的罪惡,把能知道的都說了!
而這幫豬仔,是在極力遮掩自己園區的問題。
反正最後,審問下來,我們的心情都很沉悶的!
都很鬱悶的!
最終,臘戌這幫的炸騙分子,這些在園區的豬仔,都被我們送回了國內,等待他們的,將會是法律的制裁!
不過我後面了解了一個更扎心的情況!
那就是,這幫人被送到國內,審問之後,除了幾個情節過於嚴重的,被多判了幾年之後,其他人,大部分,都懲罰很輕!
比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這種……
這叫什麼?
這叫什麼都沒判!
緩刑三年的意思是,這三年,你根本不用送牢獄之災,你還是在外面,跟普通人一樣生活,一樣自由的!
而且,很多人,都是這個判罰的。
比較嚴重的,也就能燉個兩三年這個樣子的!
怎麼說好呢!
有些東西,需要加大處罰力度的!
這些人的炸騙情節,可以讓很多受害者,家破人亡的!
就好比那些拐賣罪犯,他們拐賣了人家孩子,讓多少家庭,真正意義上的家破人亡!
但這樣的罪犯,又有幾個,到頭來,是罪有應得,是要遭到槍斃的呢?
有些事情,有些罪惡,我們需要重新定義,法律需要重新定義,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