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日裡的北極圈,天亮的時間總是顯得很短暫,一天之中能見到陽光的時候幾乎沒有。
而能見到光線,可以讓自己在戶外活動的時間,雖然現在才僅僅是11月份,但黑夜的時間已經長達十六七個小時。
隨著寒冬一步步逼近,這個數字還可以達到更誇張的地步,很可能會超過20個小時。
甚至如果李沐陽繼續選擇往北出發的話,再過一兩個月,他很可能還會見識到什麼叫做極夜!
一天24小時都是黑夜,最多就是有短暫的一兩個小時,能見度稍微高一些,但也遠遠比不上白天。
李沐陽是真的很難想像,自己當初在費爾班克斯的時候聽那位司機小哥說過。
在這片自然保護區中,還真的有一兩戶獵人居住在這樣的地方。
而狩獵的時間往往都是冬季,李沐陽有時候腦海裡面都會忍不住想,在這樣的環境中居住好幾個月的時間真的不會把人住出毛病來嗎?
好幾個月的時間,別說見到太陽了,甚至就連見到藍天白雲都是奢望。
雖然在這邊絢爛的北極光時不時就可以見到,但這樣的風景偶爾見見開開眼界還可以,如果天天都是這樣的話……
未免也太過壓抑。
突然,在這個時候李沐陽就突然有些理解了冰島那個國家的人們,為何在這樣一個發達國家中,還是一個福利非常好的發達國家。
為何當地的人們常常會抑鬱?甚至自殺率常年霸榜世界的第一位。
主要還是因為環境因素的影響啊!每年都要經歷好幾個月的極夜,換誰來了能夠不抑鬱呢?
甚至就連生物鐘都不是清楚了,晚上12點睡覺,外面一片漆黑,算是熬夜。
那中午12點睡覺,外面也是一片漆黑,這又算不算是熬夜呢?
想到這裡李沐陽甚至忍不住笑出聲來了,自己這腦子,怎麼感覺最近這段時間越來越跳脫了呢?
「嗯?那是……麋鹿群?」
就在李沐陽跟隨著鹿群留下的腳印,多少有些艱難的翻過眼前的這座小山,成功來到了山頂之後。
看著山下平原的景象,李沐陽多少有些傻眼,自己一路追蹤過來的,不應該是駝鹿嗎?
怎麼跟著腳印走過來?卻發現下面的鹿群居然是麋鹿群!
這……多少有些不太對勁吧?
雖然對自己這個牛頭不對馬嘴的結果多少感到有些疑惑和震驚,但在短暫的震驚過後,隨之而來的就是狂喜。
先不管麋鹿的味道究竟如何?但同樣都是鹿,味道應該都是差不了的。
而且下面這個鹿群,看著規模可不小,少說也有一兩百頭的樣子!
當然這些都不是最關鍵的,雖然駝鹿的體型更大,鹿角也來得更霸氣,但相比於駝鹿那簡單粗暴的鹿角造型。
李沐陽反而要更喜歡麋鹿角一些,更加靈動,也更加精緻。
而且體型高達六七百斤,甚至七八百斤的麋鹿,這玩意兒的鹿角雖然比不上駝鹿角,但也不小了。
甚至有些比較誇張的,一對鹿角的長度能夠超過3m!
不管是擺在展示柜上,當做裝飾品,又或者是掛在客廳的牆上,那也是相當霸氣的選擇。
當然像鹿角這樣的東西,在李沐陽品嘗過了駝鹿的味道並且念念不忘之後,就已經成為了可以被忽略的小細節。
不再是李沐陽的主要目標,反而成了錦上添花的那朵花,有自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要是沒有的話,那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就在李沐陽想的有些出神的時候,山下的麋鹿群好像發現了他的蹤影,隨著一聲悠悠鹿鳴響起。
山下的麋鹿群變得有些躁動,甚至有不少體型比較高大的雄鹿,已經抬起頭來注視著李沐陽的方向。
見到這一幕,李沐陽也不由得變得有些焦躁,這可是在荒野之中,而且自己距離這些大傢伙還足足有著四五百米的距離。
像這樣的距離自己手中的小獵槍,就算可以達到這個射程,而且也可以保證殺傷力,但奈何自己的槍法不是很給力啊!
不行不行,絕對不能讓這些傢伙跑了!
看著下面的鹿群似乎有些想要撤退,溜之大吉的意思,李沐陽再也按捺不住。
雖然由衷的覺得這樣的做法貌似有些浪費,但俗話說的好,千金難買爺高興,只要自己開心就好。
哪管他浪費不浪費的?
一邊想著李沐陽手上的動作也沒有停下,乾脆利落的把手裡面的獵槍丟到一邊,接著就從空間裡面拿出來一把造型誇張的……狙擊槍!
而且看著還不是市面上普通的小口徑狙擊槍,是一把大口徑的,至少可以和大名鼎鼎的巴雷特媲美的大傢伙!
「選什么子彈比較好呢?」
「算了,就這個吧,貴是貴了一點,但應該勉強可以用。」
看著旁邊彈藥箱裡面五花八門的子彈,李沐陽很快就選中了目標,給彈夾裡面安上了一排穿甲彈。
看看其他的什麼?白磷彈,爆裂彈……
這些特殊的子彈再加上這把狙擊槍,要是真的打中了下面的麋鹿。
自己別說是吃肉了,能夠找到幾塊相對完整的碎肉,就算自己的運氣不錯。
而穿甲彈雖然貴了一些,畢竟彈頭的材質比較特殊,但更注重的是穿透力,至少可以最大程度上保留自己的食材。
重要的是自己手裡面這把狙擊槍也足夠給力,區區四五百米的距離壓根不需要什麼專業的技術。
直接打開瞄準鏡,根據瞄準鏡上的參數傻瓜式瞄準目標,然後開槍就可以。
砰!
砰!
砰……
一連十來聲的槍響,在李沐陽出色的槍法發揮下,整整十多發子彈打出去,下面被命中的麋鹿不過僅僅四頭。
甚至都沒有一頭是打在要害上的,不過得益於狙擊槍的巨大威力,這些傢伙倒是走的相當的痛快,並沒有經受什麼痛苦!
「奈斯!」
雖然對於自己的槍法多少有些臉紅,但在見到自己的戰果之後,李沐陽還是忍不住發出了興奮的歡呼聲。
四頭體重至少六七百斤的麋鹿,帶給自己的肉少說也有接近兩千斤,已經足夠自己吃好長一段時間了。
他是帶回家去全家人一起吃,甚至再拿一些送親戚也是一樣的。
對於逃之夭夭的鹿群,李沐陽並沒有在意,自己的目標已經足夠,雖然這是在資本主義的土地上。
但自己倒也沒有必要胡亂製造殺孽!
一路興沖沖的跑下山,剛來到這群麋鹿剛剛所在的範圍內,李沐陽就忍不住有些傻眼。
前在山上的時候還沒怎麼發現,下來之後卻發現,這地方貌似是這群迷路的洗澡堂。
準確的說是一個淤泥塘子,對於體型高大的麋鹿來說,這樣的地形倒不是什麼困難問題。
但對於李沐陽來說,這沒過了自己膝蓋的淤泥,就多少有些寸步難行了。
「艹!什麼玩意兒?膈的小爺的腳這麼痛。」
整整十多分鐘過去,李沐陽才在淤泥裡面進行前進了不到100m的距離,屋漏偏逢連夜雨。
在這樣本就艱難的環境下,李沐陽穿了一雙襪子的42碼大腳,居然還踩到了一個有些尖銳的石頭一樣的東西。
不過好在並沒有受傷,蹲下身來一直摸索,當看到了這個罪魁禍首的時候,李沐陽也是忍不住傻眼。
「我擦我擦!難不成小爺還有點言出法隨的天賦?」
出現在李沐陽手裡面的不是別的,正是一塊足足有小半個拳頭大小的……狗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