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一點灰您好:
再次感謝您的賜稿,很高興告知您的作品《我欲成仙》,已通過我社的終審,我們的審稿編輯一致認為您的大作,題材新穎、行文風格輕鬆流暢、別具一格,人物討喜、配角形象鮮明、劇情引人入勝,完全符合我社的出版標準,請您儘快與我聯繫,洽談具體的出版事宜。
期待儘快看見您的回信。
祝身體健康、文思泉湧!
——信昌出版社常青樹」
……
曹勝看完這封郵件,心情一時間難以言述。
高興是肯定的。
原時空,他雖然全職碼字多年,但他入行的時間太晚了,他開始寫作的時候,網文在灣灣那邊的出版市場,差不多已經被大神們占完了。
等他的作品有一定水準的時候,網文在灣灣的出版市場已經萎縮得不像樣,大神們的作品在那邊也很難出版了。
所以,重生前,他雖然碼字多年,卻一直沒在灣灣那邊出版過。
大陸這邊也沒出版過。
因為大陸這邊的網文出版,一直都不行。
作為一個碼字為生的人,他的作品從沒被印刷成鉛字出版,肯定是他心裡的一個遺憾。
所以,現在看見自己的作品能夠出版,他心裡很高興。
但更多的卻是對未來的野心在迅速滋生。
原因?
他現在是第一個寫網文,恐怕也將是第一個出版網文的作者,他已經是這個行業當之無愧的先驅。
郭小四、韓二、三少、西紅柿等人現在還不知道在幹嘛呢!
而他曹勝已經取得這樣的先發優勢。
有這樣的優勢,他對自己的未來自然有了更高的期待。
身為一個網文作者,是否成功的標準,大部分時候有且只有一個。
——那就是是否賺到了錢。
你說你書寫的好,別人問你賺了多少錢?你說你還沒簽約,還沒賺到稿費,誰能看得起你?
你說你書寫的好,讀者口碑非常炸裂,別人問你賺了多少錢?你說你每月稿費大概三千,別人說每月稿費十萬,你還有底氣說你書寫的好?
網文作者,從誕生之初,就長期無名無份,沒有來自官方的獎項認可,更沒有來自官方的金錢補貼,外界很多人甚至都沒聽說過這種職業,判斷你這個職業好不好的唯一標準,基本上就是你能掙多少錢。
掙得多,別人就羨慕你。
掙得少,別人看你的眼神就像是看一個笑話,可能還會懷疑你腦子有問題,理解不了這一行掙得這麼少,你為什麼還要做?
於曹勝而言。
他重生後,雖然已經寫了一本《和空姐同居的日子》,以及目前這本《我欲成仙》的開頭。
但他一直在用愛發電,至今為止,時間、精力都花了不少,腦細胞也不知道死了多少,還貼進去不少網費。
卻一毛錢都沒有掙到。
網文鼻祖的名頭是很唬人。
但唬不了他自己。
他一直都清楚如果自己不能儘快掙到稿費,他這個學期的生活費很快就要用盡,到時候,他每天吃飯都是問題。
而現在?
投稿的第一家出版社,就同意出版他這本《我欲成仙》。
這個消息,給他帶來的不僅僅是心裡的成就感,還有他目前最缺的鈔票。
有了錢,他不僅能改善伙食,還能儘快買一台屬於自己的筆記本電腦,方便自己每天碼字,不用再先用手寫到草稿本上,再來網吧包夜轉成電子文稿。
他還能去租一套房子,為自己提供一個更好的碼字環境。
還有……
下次再有美女想跟他交往的時候,他也不必因為生活費緊張而拒絕。
錢……
對一個男人來說太重要了。
在這個時代,有錢,你才能活得有尊嚴,沒錢,你所有的美好品質,在別人眼裡都不值一提。
比如:你誠實守信、努力上進、孝順父母、尊老愛幼……
但如果你沒錢,除了你的父母親人,誰會多看你一眼?
電腦前。
曹勝一動不動地坐了好一會兒,怔怔地看著郵箱裡的這封郵件內容看了幾遍,腦中閃過很多前塵往事,良久,他起伏不定的心湖才漸漸平靜下來。
一抹笑容悄然浮現在他嘴角。
這一刻,他腦中閃過一句話:一粒金丹吞入腹、從此我命由我不由天。
自信,在這一刻,充滿他心胸。
他開始整理思緒,回復出版社。
——「謝謝!很高興能通過貴社的審稿,現在時間已經很晚了,具體的出版事宜,明天下午2點我們正式溝通,可以嗎?」
回這條信息的時候,他瞅了眼電腦屏幕右下角的時間——10點44分。
還沒到凌晨。
所以,他這封回信里提及的「明天下午」,應該不會出現歧義。
……
次日下午1點半。
曹勝早早來到星空網吧,開了一台機子,登錄自己的郵箱。
不出他意料,出版社的收稿編輯常青樹已經回復他了。
——「沒問題,今天下午2點,不見不散,期待與您的即時溝通——常青樹」
曹勝沒著急回復。
一直等到2點鐘,他才回覆:「您好!我上線了,您在嗎?」
常青樹很快回覆:「您好,我在,正準備和您溝通《我欲成仙》的出版事宜,請問這本書是由您個人獨立創作嗎?這本書的版權是否完全屬於您個人所有?」
曹勝:「是的,本書由我個人獨立創作,所有版權屬於我個人。」
常青樹:「很好!請問這本書您準備大概寫多長篇幅呢?總字數大約有多少?」
曹勝:「總字數的多少,要視這本書的市場反響而定,如果市場反響不錯的話,我可以寫長一點,反之,我可以隨時完結。」
曹勝不想在簽約的時候,限定全文的總字數。
因為他知道自己作為一個新人作者,第一次出版作品,能拿到的稿費肯定不高,但他又想多賺點稿費,那要怎麼辦?
他的打算是:等自己這本書出版後,火了,就要求提高稿酬,如果出版社不同意,他就說自己準備近期完結作品。
這麼做,看似有點無恥。
但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何況,只要在簽約的時候,他不和對方約定全文最少寫多少字,或者將全文的預期字數定得少一點,那什麼時候完結的主動權,就在他自己手裡。
屆時,他用自己隨時可以完結的權利,來談提升稿酬的問題,有什麼問題?
再說了,如果這本書火了,對方還不願意提升稿酬,那無恥的人真的是他曹勝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