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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的當事人,無罪?

2024-12-15 18:27:38 作者: 魅力四射的世界
  「這次這案件真逗誒,你說這現代大學生真能耐。」

  「大晚上夜不歸寢就算了,還喝的酩酊大醉跑動物園給人家白天鵝烤了。」

  「白天鵝?那可是國家保護動物!還有這事兒?這些大學生可真誇張!」

  議論聲,讓葉歡從昏睡中醒來。

  這是怎麼了?

  張望四周,葉歡疑惑的看著周遭的景象。

  法院?

  怎麼回事?

  他不是在家裡待業許多年了麼?怎麼跑來法院了?

  雖然他是上京法學院畢業。

  然而許是時運不濟,也許是這一行太吃人脈、家事背景什麼的。

  他一直多年沒能找到工作。

  看著那些年年掛科的同學都相繼步入了旅法所工作。

  他卻只能是在家中靠著看庭審錄像過乾癮。

  後來實在是找不到相關工作,他也是死了心。

  酒店服務生、快遞員等等工作他都嘗試過。

  葉歡猶記得昨日。

  就是和多年未見的髮小,也是大學同寢室的同學一起喝酒。

  那發小的情況遠比不過葉歡,然而他現在卻已經成了國內名列前茅的律所的成員。

  酒便越喝越悶。

  直到後來,葉歡便喝的不省人事。

  可為何一醒來…就出現在了這裡?

  難道是自己醉酒後,自己跑來的?

  葉歡疑惑時,忽然注意到面前桌子上,自己的手機。

  那手機他無比眼熟。

  是他大學時用的那款,可是畢業後,他早就換了新手機了啊?

  怎麼現在這手機又跑了來?

  「葉歡?沒想到你竟然是對方的援助律師啊。」

  熟悉的聲音響起,葉歡抬頭,果不其然便是學校里和他最不對付的唐小三。

  其實唐小三本名唐偉,因為在學校時總愛做舔狗,當別人的小三得名。

  眼見葉歡發愣,唐偉不屑一笑:「還以為第一次的對手會是什麼大人物,沒想到竟然是你啊。」

  「還以為你畢業以後只能在家待業,找不到工作呢!沒想到也混上了律所實習生了?」

  「這案子已經是二審,一審時候已經定案,這葉歡還以為自己能夠翻盤?」

  「哼,不自量力,是不是你們律所前輩故意害你啊?這種必敗的案子也要你接?」

  葉歡懶得搭理對面的唐偉。

  他現在只覺著冷卻了數年的心,再度燃燒起來。

  他想到,自己應該是重生了,或者說是復生到了平行世界!

  這個世界的他,沒有像原本那麼倒霉,而是進入到了一家律所當中。

  不管這家律所的名頭如何,葉歡都很開心。

  因為他終於能從事自己夢想的職業,一展學校苦學之技。

  也在此刻,忽然一個聲音在葉歡腦海中響起。


  【疑案追兇系統激活】

  【復盤模塊啟動】

  【任務系統載入完畢】

  【告知:宿主已經覺醒疑案追兇系統】

  【新手任務開啟:大學生殺害國家保護動物白天鵝案】

  【請宿主完成案件翻轉,證明被告人清白】

  【案件成功翻轉時,將對疑案追兇系統進行提升,獲得新的模塊或是強化模塊】

  【同時,根據案件翻轉程度,宿主將獲得相應獎勵】

  【危險提示:任務案件如果翻轉失敗,宿主將被隨機清除身體一部分】

  【復盤模塊介紹:宿主可以開啟『異空間』以上帝視角返回案發現場進行復盤、調查】

  【找到相關證據、關鍵線索時,可以帶回現世,參與案件舉證】

  【提示:能夠帶出復盤系統的證據,必為真實,且一定會有正當目擊證人或相應證明】

  系統!

  葉歡心中一愣,隨機大喜。

  果然他這幾年的霉運不是白走的。

  現在他就轉了大運!

  不僅僅是回到了剛剛畢業時,還獲得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在律所就職的機會。

  現在更是獲得了小說中主角最常見的金手指的幫助!

  要知道律師最難的是什麼?

  就是庭審前的舉證環節。

  既不是警務人員,也不是當事人。

  所有的證據大多是靠相關人員列舉。

  律師只能是通過這些證據來推證,自己尋找先關證據當然也行。

  但大多數時候,接到案件時,案件早已經過去多日,查找證據自然更加困難。

  如今有了這個系統,葉歡便能比同行獲得極大優勢。

  不說能從復盤模塊中帶出相關證據。

  能夠親眼目睹整個案件的全過程,對庭審時的辯論和舉證都有極大優勢。

  最主要的是,不會被當事人矇騙。

  畢竟犯罪者身處其中,就算自己真的有罪,也會極力推脫、辯白甚至是欺騙。

  往往很多律師敗訴,都是因為被當事人欺騙、隱瞞導致。

  有了這一系統,葉歡便能不懼這些。

  至於系統中,什麼任務失敗時的懲罰…

  葉歡不認為自己會失敗!

  他是他那一屆,甚至是上京法學院歷來優秀學員中的佼佼者。

  如果不是因為有人動用家庭勢力,頂替了他的名額,他早就進了國內最好的律所了。

  這一世,他要證明,沒有背景,他也能成為國內,甚至全球最好的律師!

  大學生醉酒殺害國家保護動物白天鵝案!

  就算一審已經定案為鐵案!

  他也勢必要翻!

  相關的資料,早已經擺放在葉歡面前。

  畢竟現在早就過了查證時間,已經到了臨開庭前。


  看著面前『自己』整理好的證據和案件相關情況。

  葉歡認真審查起來。

  案件並不複雜。

  被告是附近一所科技大學的大學生。

  案發當晚,他和一些同班同學吃飯、K歌。

  在一切結束時,他因為去便利店買煙,和同學暫時分開。

  因為喝醉,被告人從便利店離開後,似乎在尋找廁所,意外闖進了案發地點的動物園中。

  以上的一切,全部都有監控視頻證據。

  而接下來的,則都是動物園給出的罪證,因為動物園近幾年收益不佳,動物園內部的監控視頻大多損壞,所以沒能留下視頻證據。

  不過被告人在次日一早,被發現在白天鵝景區內,並且身旁有火堆和死去的半個白天鵝屍體。

  由此,動物園將被告人告上法庭。

  一審結束時,法院斷定被告人犯罪事實確鑿。

  被判刑七年,賠償動物園五萬元。

  當時被告已經認罪,此時被告認為量刑過重,希望輕判,對於法律援助的要求,也是能夠從輕發落。

  看完資料,葉歡看到法院內,陪審人員基本已經進場。

  他攥緊雙手,稍稍有些緊張,但是更多的卻是興奮!

  第一個案件!開始!

  「庭審就要開始了,準備的怎麼樣了?」

  庭審席旁的庭審直播房間內。

  庭審主播和相關負責人正在忙碌著。

  「好了,都弄好了啦。」導播舉起攝像機,示意主播已經準備的差不多了。

  法院這檔直播,主要是給民眾進行普法。

  才開設不久,不過意料之外的是已經相當火爆。

  導播將直播相關準備做好後,將鏡頭對準主播。

  「開始了!現在開始進行直播!」

  主播得到指令後,開始念白:「網友們好,今天我們庭審直擊直播又開始啦!」

  「今天的庭審十分有趣,是關乎到國家保護動物的案件。」

  「該案件中,被告人是本市一所科技大學的大學生。」

  「因醉酒,被告人闖入本市市動物園中,將一隻國家保護動物白天鵝殺死。」

  「案件已經是二審,一審時法院已經判定被告人有罪,並且被告人也已經認罪。」

  「此次是被告人希望從輕量刑,而動物園負責人則是要求被告人對其損失進行更多的賠償。」

  「現在網友們就跟隨我們,直接進入庭審現場吧!」

  直播間中,雖然只是剛剛開播,但此刻也已經湧入了數萬人。

  來直播間的水友很多都是對法庭審訊好奇和感興趣的。

  在加上這次案件的直播,主播的解說十分逗趣,法律相關知識解說也很是到位。

  這次一開播,就引得彈幕無比火爆,持續刷屏。

  『二審啊?一審都已經是鐵案了?這還能翻盤麼?我看是 輕判不了。』


  『虧賊,把一級國家保護動物給吃了?這傢伙真倒霉啊!這能輕判?估計賠錢不說,還的進去踩縫紉機…』

  『現在的大學生真是離譜,醉酒闖公園,把國家保護動物吃了?哎,世風日下啊。』

  彈幕議論紛紛中。

  此刻,主審管也進入了庭審現場,預示著庭審即將開始。

  主播回頭看向庭審現場時微微有些錯愕,因為她看到了庭審現場的被告律師和原告律師,似乎都是新人。

  「哦,看起來這一次的兩位辯方律師都是新人,看來這場庭審定然很有意思了。」

  主播的聲音頓時引來眾多網友的疑惑。

  『全是新人?那這次庭審怕不是樂子百出?』

  『那可不是,被告席位上的那人,似乎是上京法學院的高材生!我以前在高校辯論賽上見過他!可是拿了名次的!』

  『那有什麼用?高校辯論賽對比庭審不是小孩子過家家?』

  『再說了,這一次可是關乎到國家保護動物了!而且一審已經定罪了,我看這次這個葉歡沒戲了。』

  『可不是麼,對面那人我可是認識的,家裡勢力不小,叫唐偉好像。』

  『後頭有人啊?不能有黑幕吧?』

  彈幕頓時炸鍋。

  『啊!有黑幕?那還能直播麼?主播,你有內幕消息沒有…』

  『好傢夥,平民狀元對陣家族子弟?難道要拍現代版武狀元蘇乞兒了?』

  面對著直播間內滾動不斷的彈幕,主播也是慌了神。

  她也不知道具體情況,她也沒想過這場庭審還有這麼多說道。

  一時間也有些跟不上彈幕節奏。

  彈幕刷屏。

  幾乎滿屏都是默哀的表情。

  畢竟一審時,已經將這次案件定性。

  二審最多也就是就賠償金額和刑罰時間進行拉扯罷了。

  『這葉歡也是真慘,這種案子也接?這部鐵定敗訴?』

  『就是,那可是國家保護動物,這麼大的事情,肯定不可能翻盤了。』

  也在直播間熱鬧非凡的同時。

  庭審現場內,舉證環節已經結束。

  其實沒什麼好懷疑的。

  現今為止,提出來的一切證據全都是不利於被告人的。

  大部分證據都可以證明,被告人在此次案件中犯下的罪責。

  庭審的主要環節分別是,庭前準備、開庭、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以及最後的評議和宣判。

  此刻,隨著法庭調查、舉證環節結束。

  接下來就是法庭辯論環節。

  因為此次案件涉及到殺害國家保護動物。

  所以案件有些特殊,除了唐偉作為動物園的律師外,也有法院的公訴人員,對被告人提起了訴訟。

  主法官將動物園提交給自己的相關證據放下,而後宣布:「根據當事人與被告人的陳述、舉證以及質證。」

  「本人初步認定,被告人確有犯罪事實。」


  「被告對自己的罪行,可還有辯?」

  被告人在席間低垂著頭,十分難堪和害怕:「我…我認罪…」

  主法官隨即又看向動物園及公訴人:「公訴人與原告可還有什麼意見?」

  公訴人倒是沒什麼,畢竟他只是因為被告人涉嫌殺害國家保護動物。

  所以才需要他來出面提起公訴,只要被告人認下了殺害保護動物的罪責,別的事情就和他沒有關係了。

  但是作為動物園律師的唐偉,此刻卻開始發難:「法官,作為原告一方的律師,我方要求,被告應當負擔起損壞動物園圍欄的責任。」

  「當日,被告人損壞大段動物園圍欄,這些圍欄因為特殊原因,需要全部拆除重新安裝。」

  「全部費用為五十萬元,這是我方整理出的賠償表,以及相關部門的審查、調查書。」

  說完,唐偉便將一些證據單拿到了主法官面前。

  前面的審訊內容還沒什麼。

  等到唐偉提出動物園要求賠償時,網友們也覺得應該。

  畢竟你喝不喝醉的,弄壞了東西就得賠償。

  可當唐偉說出賠償費用五十萬時,網友們頓時震驚。

  『五十萬?誇張!什麼圍欄要這麼多錢?金子做的麼?』

  『這真是敢獅子大開口啊,這還是個學生啊,五十萬?人拿什麼賠?』

  『哎,這孩子惹這麼大的禍,不光自己倒霉,家裡面也倒霉啊!』

  『那沒辦法,畢竟是自己喝多了惹得事情,自己不喝多不就沒事了?現在怪得了誰?』

  五十萬…

  別說是五十萬,就是五萬塊,或者是五千塊。

  對於一個家境不殷實,或者所家境普通的大學生來說。

  那都是難以承受的。

  一般大學生一個月一千塊、一千五百塊,兩千塊生活費都算高的了。

  很多家中也就給幾百塊錢。

  五千塊錢,就是他們一個學期都攢不下來的。

  五十萬…

  可能他們的家庭都難以拿出來這麼多錢。

  頓時,被告面色煞白。

  嘴唇都跟著哆嗦了起來。

  直播間中的網友們看到這一點,大都選擇了沉默。

  能怪誰呢?

  你自己喝醉酒惹得禍。

  只是動物園也太能獅子大開口了!

  就算是整個動物園所有圍欄全部加在一起。

  怕也要不了五十萬這麼多吧?

  何況頂多是白天鵝一個生態區幾萬塊?也差不多了。

  五十萬實在是太過分了。

  導播小姐姐的性子直爽,直接是不滿的表露出自己的想法:「這也太過分了,那學生確實犯了錯。」

  「可這五十萬的賠償…,這不是敲詐麼!」

  彈幕也有很多支持的。

  『導播姐姐說的對,這動物園實在太過分了。』


  『人家也已經認錯了,態度也還不錯,象徵性的賠償一些不就行了,幾千、幾萬還少嗎?』

  『五十萬?這不是要人家命麼?』

  『恐怕賠定了。』一些懂其中門道的網友發言到。

  『剛剛他們動物園的律師提交了那麼多資料,恐怕就是賠償相關證明文件。』

  『雖然裡面肯定做過手腳,但是卻是證明證據。』

  『要是被告人沒辦法辯駁,賠償是一定的了,而且是照價賠償,五十萬一分也少不了…』

  不少網友震驚。

  『這麼嚴重?碰壞兩個柵欄,就要賠償五十萬?』

  主播此時解釋起來:「根據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

  「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本案件中,被告人確實造成了動物園的實際損失,這五十萬元除了對於柵欄的賠償外,應該還有動物園被迫閉館整頓的賠償,以及白天鵝的賠償吧。」

  聽了主播的解釋,網友們才稍稍明白了些。

  那頭,遞交完賠償單的唐偉,則是十分不屑的看了眼仍舊低著頭默不作聲的葉歡。

  他心中暗道,哼!學校裡面你就鬥不過,最後工作都讓我頂了名!

  現在!你仍舊鬥不過我!

  等著吧,這一場審判結束後,你就再難在這行立足了!

  主審管看過資料後,對被告人發起詢問:「被告,根據原告提供的素材,這賠償當中包括柵欄的損壞賠償、白天鵝的養育費、動物園一月內無法正常經營的經營賠償。」

  「根據法院判定,原告提起的賠償法符合事實。」

  「你可有什麼疑問或者需要爭辯的。」

  被告此刻已然是面無血色。

  他低垂著頭:「法官…我認罪,但是…但是五十萬實在是太多了。」

  「我..我只是一個學生,家裡條件也很一般…我真的沒有錢賠償…」

  也在此時。

  葉歡的腦海中,再度響起系統的提示。

  【進入斷案時刻】

  【任務提示:本案中,如果被告人被判刑超過三年,宿主損失所有指甲】

  【被告人賠償金額超過三萬元,宿主損失下肢所有毛髮】

  【賠償超過五萬元,宿主右眼失明】

  【提示:本案之中,復盤模塊激活次數剩餘一次】

  【該次數為本案限定,只可用於本案使用】

  【請問宿主是否立刻開始復盤】

  葉歡抬起頭時,看到周遭的一切都被暫停。

  現在應該就是系統的特殊功能開啟時的效果。

  他沒有立刻開始進行復盤。

  而是開始迅速回憶現今發現的所有證據和指控。


  顯然,現在的一切都對自己的辯護人十分不利。

  不過這也是一個誤區。

  從系統的任務提示看。

  似乎這案件的主要目的,就是減少被告人的判刑時間以及賠償金額。

  但若是他開始從這裡進行著手調查。

  那麼便是步入了系統的誤導了。

  是的,誤導。

  葉歡心知肚明兩點。

  首先,是刑罰上,無論出於主動還是被動,被害人傷害國家保護動物是事實。

  這一方面的刑罰有著十分嚴格和規範的規定。

  只要定案,就不可能通過任何手段,減少被害人的刑罰時間。

  另一個,就是賠償金。

  既然動物園和唐偉如此信心拿出那份賠償單。

  就說明在法律上,這些賠償單都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也不可能指望對方忽然良心發現,減少賠償。

  所以,他要通過此案,便只能證明,被告無罪!

  想好思路後,葉歡腦海中對系統命令道:「開啟復盤模塊!」

  【復盤模塊啟動】

  隨著系統聲音的響起。

  葉歡忽然發現自己飄飛在了空中。

  面前的一刻迅速變化,白天變成黑夜。

  他也不再在庭審現場,而是來到了市動物園的上空。

  『額…王平,你幹嘛去啊?』

  葉歡看到,幾個男生醉醺醺的走到動物園門口。

  而被告人,也赫然就在其中。

  真是神奇的情景…葉歡發現自己現在可以隨便移動,甚至可以飛到天上。

  不過有一定的範圍限制,他只能在動物園,也就是案發現場自由行動。

  外面就像是有一堵牆,限制他不讓他離開這個範圍。

  『我…我不行,尿急了,我…我去動物園裡,應該有公共廁所…』

  『嘿!隨便找個樹就行了,沒人看!』

  被告人揮了揮手,沒有聽同伴的話,固執的走進了動物園中。

  葉歡目光如炬。

  他心知肚明,這部可能是鐵案,畢竟系統不會設置無法解決的任務讓他做的!

  究竟事實是怎樣的!翻案點又在哪裡?

  葉歡隨著被告人,飛進了動物園中。

  『真黑啊…這動物園,連個燈都沒有?』

  被告人跌跌撞撞的走進動物園裡。

  此刻,動物園內漆黑一片。

  他只能是舉著手機,利用手機的手電筒前進。

  醉醺醺的他,意識模糊,逐漸來到了動物園珍禽區的欄杆旁。

  珍禽區設立在一個大坑中。

  坑上方一圈護欄,平常時,遊客就在上方進行觀看。

  此刻被告因為醉酒手腳無力,來到柵欄旁時,下意識想靠在欄杆上休息一下。


  可頃刻間,就聽咔嚓一聲。

  那柵欄竟然瞬間斷裂開來。

  撲通一聲,醉醺醺的被告人跌落在坑底,暈睡過去。

  葉歡看著這一幕,嘴角扯起。

  真相只有一個!

  他已經找到了案件的關鍵!

  【關鍵時刻開啟!請宿主採集相關證據】

  【提示:找到案件相關訊息時,系統會自動採集相關有效證據,並在宿主退出復盤系統時,將相關證據一併帶出】

  飛到斷裂的欄杆處,葉歡將手附在欄杆上。

  系統的提示音再度響起。

  【證據收集成功,證據採集完畢!】

  【是否退出復盤時刻】

  「退出!」

  隨著葉歡話落,面前的一切迅速開始扭曲。

  一眨眼,他又回到了庭審現場。

  胸腹之中少許的暈眩感,告知他,這一切都不是幻想。

  而在他面前的那堆證據之中,赫然已經多出了一疊新的證據。

  「被告人王某,根據庭審相關人員以及陪審員的判斷。」

  「法庭判決你有罪,在負責起殺害國家保護動物的罪責的同時,你也要賠償動物園的相關損失。」

  「但法庭也判斷動物園要求的賠償並不完全合理。」

  「現判決,被告需要服刑五年,同時賠償動物園損失金額,三萬元。」

  主法官說完,看向葉歡:「被告的援助律師,對於判決你有什麼異議麼?」

  看到主審官已經做出了判定。

  直播間內。

  眾多網友紛紛嘆息。

  『哎,看來誰都無力回天了,主審官都做出判定了,他這是翻不了盤了啊。』

  『不過也行了,沒要求賠償五十萬,畢竟是真的犯錯了,賠償個三萬元,也算是交學費了。』

  『嘿,這孩子真不給家裡省事,坐牢五年再出來,他還能幹嘛?一輩子的污點!他算是完了!』

  原告席上,唐偉更是嘲諷的看向葉歡。

  「哼!葉歡,看你現在怎麼辦!」

  然而再眾多目光注視下,葉歡卻只是淡定站起。

  「法官,我有異議。」

  「我認為,我的當事人無罪,並且,不但無罪,反而因為動物園的嚴重過失,造成了我當事人的重大損害。」

  轟動!

  震驚!

  被告都認罪了,被告律師,不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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