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小天后的煩惱(白銀盟加更9/10)
十一月一號。
已經進入深秋的京城,早晚終於開始有了幾分涼意。
宋到練嗓之後,繞著一千米的跑道跑了整整五圈兒經過幾個月堅持不解的鍛鍊,他的體能得到極大程度的提升。
氣場變得跟過去完全不同。
精氣神極佳!
頂著微微有些潮濕的頭髮,他照例來到樓下早餐店。
買了份早餐,拎著回了小區。
估計這種親自來買早餐的日子以後也會越來越少了。
因為已經開始有住在附近的粉絲,關注到他經常來這吃早餐,還拍下過照片發網上炫耀。
好在小區安保相當不錯,外人進不來。
饒是如此,宋到也動了幾分買房的心思,
不過一想到自己卡上的餘額,頓時冷靜下來。
現在就算能買,也肯定買不了心儀的。
算了,以後直接點外賣就是。
他點外賣用的不是本名,送來之後也是讓外賣員放在門口。
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成為可以被很多人認出來的公眾人物,一舉一動都得注意才行。
吃過早餐。
宋到駕車前往顏毓的工作室。
準備去錄製《朋友別哭》。
關於這首,他打算用自己的本名。
他現在需要聲望,大量的聲望!
水擊三千再厲害,更多也只局限於圈子內部,對於聽歌的人來說,絕大多數真的沒有那麼在意詞曲人是誰。
只不過因為一些原因,筆名的影響力在網絡上被放大了。
想要儘快獲得更多聲望,還是得將目光吸引到自己身上才行。
當然培養人也是一條路徑。
但對這件事,宋到還是比較謹慎的,
菲揚樂章至今已經積累大量主動投來的簡歷。
有個人,也有經紀公司推薦過來的。
甚至還有一些曾經紅過,但如今已經有點過氣的二三線歌星想要買歌。
這些事情是李晴晴那邊在處理。
對於投簡歷的,李晴晴打算找個時間,統一約見一下。
真有好苗子,也不是不能留。
公司體量雖然小,但有宋到這尊大神在,只要他說能培養得過來,李晴晴就敢接。
而那些約歌的,除去一些影視劇組,其他的都統一婉拒了。
倒不是說「我家菲寶當年沒人理,現在我也不搭理你們」,沒那麼幼稚。
而是李晴晴覺得,宋到是真的沒時間去管外面的人。
自家公司還有好幾個待哺的藝人,暫時都輪不上,哪有精力去給外面的人創作?
當然,如果對方願意把經紀約簽到菲揚樂章這邊,那也不是不能聊。
只可惜很多人雖然十分想要水擊三千的歌,但對加入菲揚樂章都表示需要考慮。
其實也是一種婉拒。
畢竟這公司體量太小了,再加上林菲從當年到現在,始終被人盯著。
他們是想唱水擊三千的歌,但跟菲揚樂章簽經紀約—還是算了吧。
宋到來到人生潦草工作室,把車停好,推門進屋的時候,卻看見一個非常讓他意外的人。
林菲拉著孫美琪的手,坐在沙發中間,顏毓坐在旁邊的單人沙發上。
孫美琪居然在抹眼淚?
宋到有些驚訝,隨手把門關上。
「直接反鎖吧。」顏毓抬頭看了他一眼,眼中殘留著幾分凌厲。
當然不是針對宋到。
因為那抹凌厲在看見宋到瞬間就消失了。
變得柔和起來。
「你來啦!」
宋到點點頭,看著勉強對他擠出一絲笑,眼角還有淚水的孫美琪:「7老師這是怎麼了?」
「坐下說吧。」林菲說道。
宋到看了眼沙發,隨手拎了一張椅子過來,坐在她們對面。
「琪琪跟公司鬧翻了。」林菲開口說道。
宋到愣了下,但也沒太意外。
錄節目那會兒大家經常一起逛街。
在沒有攝製組跟拍的時候,孫美琪也會偶爾吐槽下經紀公司。
加上網上也有一些聲音,說孫美琪當初跟經紀公司簽的是扒皮合同。
沒有任何平等可言。
當時年紀太小也不懂,連創作的那些歌曲版權都不屬於她自己。
也就是說,一旦鬧翻離開公司,她連自己創作的那些作品都不能再唱。
不過這些都是網絡上的傳言,具體宋到還真不是很清楚。
隨後在孫美琪的講述中,他終於知道發生了什麼,也理解了為啥顏毓剛剛眼裡有殺氣。
網上那些傳聞,基本都是真的孫美琪成名前就跟這家經紀公司簽訂了不平等合約。
其實如果只是收入上的不平等,她還是勉強可以接受的。
畢竟公司當年為了捧她也付出不少心血。
做人知恩圖報這件事她是懂的。
問題是,這個不平等有點太過嚴重,
首先是她的名字被公司註冊成了商標,這個倒還好說,因為「孫美琪」既是藝名也是本名。
經紀公司那邊是按照藝名(筆名)進行的註冊,並不能真正阻止孫美琪以本名做什麼。
真正不平等的,是公司在她紅了以後,把她當成搖錢樹。
未經其同意的情況下,給她接了大量代言、演唱會和綜藝節目。
完全不考慮她的身體狀態和心情。
像這次的最佳唱作人,孫美琪原本就是不想參加的。
「我太累了,那段時間還有點抑鬱,甚至想過輕生——
「但沒辦法,我一說,他們就軟硬兼施,用捧紅我對我有恩來壓我,各種道德綁架。」
孫美琪輕微硬咽著,說道:「後來在節目中遇到你們,我才感覺人生有了一點樂趣。」
「薛琳是我經紀公司簽的新人,她簽約時我暗中提醒過別踩坑。」
「於是她家人給她找了專業的法務,現在也快到期了,然後要走,想來菲姐這裡。」
「公司就很不滿,把矛頭指向我。」
「說是我在暗中挑唆,不然一個小姑娘哪有這麼多心眼兒?又讓家人找專業律師,又在紅了之後想跑的。」
「我和經紀人吵了一架,正好合約也快要到期了,剩下不到一年,乾脆就說不續約了。』
「他們各種威脅我,如果我不聽話,就去法院起訴我,還要爆我的所謂黑料。」
「還很直接的說,我這些年寫的上百首歌都不屬於我自己,走了就不可以再唱———」
孫美琪說到這,淚水再次流出來。
用力的抿著嘴唇,看著宋到說道:「宋老師我不怕你笑話,你都不知道我有多羨慕你能在菲姐的公司。」
宋到聽得有些曦噓,果然是平行世界,看似不同的人,卻有著相似的命運。
只能說資本這東西,就如同一頭怪獸,越是接近就越是容易被吞掉。
強如當年如日中天的林菲,不也在這頭怪獸面前敗下陣來?
儘管林菲至今也沒有說過當年內情,但隨著時間推移,身在「局中」的宋到已經可以明顯感受到那股無形,卻可抹殺一切的力量。
不過命運這東西,還是很有意思的。
即使再怎麼相似,發展軌跡依然不同。
顏毓坐在那裡,看著孫美琪問道:「你現在有什麼想法嗎?」
「我想走!」孫美琪擲地有聲的道:「就算那一百多首歌以後都唱不了,我也不想繼續留在那裡被他們欺負!」
「當年的確是他們捧紅了我,可我這些年給他們賺的錢,也早就百倍千倍做出回報了。」
「他們和我談續約,我甚至沒在分成上做任何計較,我只是想要有點自主權。」
「我是個歌手,不是個機器人,可是就連一點選擇權他們都不給我。」
「還說什麼都是為了我好,說讓我趁年輕多賺點錢。」
孫美琪道:「他們把分成比例從一成給我提高到兩成半,說這已經是巨大讓步,公司為了培養我花費巨大·—.
顏毓冷笑道:「狗屁花費巨大,你是怎麼紅起來的他們心裡沒數嗎?真是他們捧的?」
要說孫美琪的火爆,不能說和背後經紀公司一點關係也沒有,但真不大。
主要是她人美歌靚,一出道就紅了。
經紀公司雖然也做了一定程度的推廣,但絕大多數的通告、代言,都是對方主動找上門那種。
孫美琪低聲道:「他們畢竟也付出了,這個我還是很感激的。
但問題是,我寧可不要他們給我提高分成,可以繼續保留一成,
但所有通告和代言必須經過我同意。
之前有幾個GG就特別不適合我,可他們還是逼著我去拍然後我經紀人就翻臉了。
罵我不要臉,什麼紅了就開始翹尾巴,他們能把我捧紅,也能把我封殺———
反正不管怎樣,我合約到期了,就算打官司,我也不再那裡待了。」
看似光鮮亮麗,在粉絲心目中神一樣的藝人,在自家經紀人面前,卻是一點地位都沒有。
管你有沒有脾氣,管你什麼性格,敢不聽話就瘋狂打壓。
為此付出巨大代價,甚至斷掉星途的大有人在。
「不想在那待,走人就是了,沒啥大不了。」顏毓輕描淡寫的說道。
孫美琪露出個無奈的笑容。
她來找林菲,求安慰是一方面,另外她想加入菲揚樂章!
經過兩個多月的相處,她對林菲,對宋到,對整個菲揚樂章傳媒,都有了很深的了解,也是極其喜歡這邊的氛圍。
而且她也想唱水擊三千的歌啊!
自己能創作是不假,可有更好的,誰不想要呢?
但她不是那種不懂事的人,不想給林菲帶來任何麻煩。
只是想要先來通個氣,等所有都處理完,就義無反顧的加入進來。
宋到看著顏毓:「這種事情挺麻煩,即使是合約到期,之前的版權都不要,也會有大量噁心人的事情在後面等著她。」
顏毓說道:「版權這個—---嗯,確實有點難,畢竟白紙黑字寫著的,不過想走一點都不難,你們等會兒,我去打個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