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張偉強對他們這麼客氣,肯定不是因為這個原因,而是因為這幾個人都騎著摩托,身上有紋著紋身,實在是不像好惹的,張偉強自然是要客氣一點。
「小林,你們先坐,我去給你們泡茶!」
「我讓人去叫我爸媽過來。」
張偉強正準備熱情的招待一下林凡他們,卻被林凡直接揮手打斷了。
「不用麻煩了。」
「你應該就是張富強的三兒子吧?」
「是,是我。」
張偉強看向林凡又愣住了。
這人怎麼回事?不是說是自己家的親戚嗎?還認識自己老爸,那為什麼直呼自己老爸的名字?
剛剛可以說是為了確認他們家的住址,那現在知道了,不應該有個明確的稱呼嗎?比如叔叔之類的,怎麼能還直接叫名字呢?
林凡給身後的幾人使了個眼色,幾個人很懂事的向後退去,走到了張家大門口,把門給看住了。
見到這陣仗,張偉強莫名就有些緊張了。
不過一想到自己屋子裡也有幾個兄弟,倒是不那麼害怕了。
看樣子自己是誤會了什麼面前的這些人好像來者不善呀。
怎麼回事?難道是自己老爸以前得罪過的人?不至於吧,以自己老爸和老媽的性格怎麼會和這種一看就是混混一樣的人扯上關係。
「你們到底是做什麼的?」
張偉強看著林凡,警惕的後退了兩步沉聲開口。
林凡看著他微微笑道:「再次給我介紹一下,我叫做林凡,你或許沒聽過我的名字,但你一定聽過我姐的名字,他叫林書涵。」
「林書涵?二嫂?」
張偉強愣了一下,然後頓時脫口而出。
林凡輕輕點了點頭,臉上露出幾分調笑之色說道:「沒想到你還記得你二嫂叫什麼,不容易呀。」
張偉強的臉色一陣變幻,看向林凡的目光莫名心虛了起來。
他甚至都隱隱猜到林凡的來意了,該不會是自己打砸他店的事情被他發現了吧?
可是又覺得不太對勁,如果他真的知道是自己乾的了,那為什麼不直接報警而是帶這些混子來家裡,難不成他們是想私底下找人打自己一頓?
想到這個可能張偉強的心裡越發不安了起來,於是他立刻衝著林凡吼道:「原來是你,你到底想幹什麼?我告訴你,這可是我家,你可別亂來!」
「你要是真敢在我家動手的話,警察來了,你也百口難辯!」
林凡輕輕搖了搖頭說道:「你別緊張,我這次來並不是來找你麻煩的,更不是來和你打架的,我只是來解決問題的。」
「解決問題?」
張偉強看了一眼林凡身後的幾個壯漢,臉上寫滿了不信任。
你要真是來解決麻煩的,用得著帶這麼多人嗎?
他又不傻,林凡這更像是來找茬的,但不論是來解決問題還是來找茬的,反正他都不歡迎林凡。
畢竟二人之間的關係擺在那裡,林凡或許並不清楚他的店是自己砸的,但自己心裡是清楚的呀。
總不能砸了人家的店,在人前還裝模作樣和他稱兄道弟吧?
「你想解決什麼問題?」
張偉強看著林凡,臉色有些難看的開口。
林凡也沒有繞彎子,直接開口道:「很簡單,我新店的事情是你做的吧?」
「別急著否認,我既然敢找上門來,那就說明我有把握證明是你做的!」
「我這次來不問別的,只想問個清楚,首先你為什麼要砸我的店?你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弄清楚了這兩個問題我就離開。」
張偉強看著林凡臉上浮現出幾絲冷笑說道:「如果弄不清楚的?」
林凡呵呵一笑,指了指自己身後的幾個人說道:「我相信是能弄清楚的,你不說我也有辦法讓你開口,只不過這個辦法不怎麼光彩,對你我都不好,所以我不想用。」
「但如果你實在不願意開口的話,我也只能出此下策了。」
張偉強深吸了一口氣,也不藏著掖著了,直接衝著自己的身後叫道:「兄弟們,趕緊出來,有人打上門來了,別打牌了!」
哐啷一聲,角落裡一間屋子的門被踹開。
四個年輕人罵罵咧咧地從裡面走了出來。
「強哥,又怎麼了?什麼人打上門來了?」
「我這剛拿到一把好,還正準備贏他們的錢呢,等會兒你可得陪我。」
其中一個小弟,開口抱怨了一句。
然而還沒等他把話說完,他一抬頭就看到了院落裡面忽然多出來的六個人。
於是乎,他臉上的表情立刻變了。
「這……強哥,這是怎麼回事。」
聯想到剛剛張偉強所說的有人打上門來了這句話,那幾個小弟的表情都不怎麼好看。
沒想到在這小小的農村也有這種破事,跟他們在縣城裡和別的小混混打架不一樣,這怎麼還有人帶人找上門來了呢?這張家到底在搞什麼鬼?
「哼,林凡,看到了吧,誰教訓誰還不一定呢!」
「我告訴你,你店裡的事情不是我做的,你想解決問題就去找別人,別來我們家。」
身後有了人,張偉強說話的底氣也足了很多。
面對林凡的質問,他自然是不可能承認的,不論林凡是在炸他,還是真的已經確定是他幹的也罷,總之,這種事情就是要耍無賴,誰來問都是同樣的答案,三個字,不知道。
「有意思,我聽你爸媽說你很有出息是念過大學的,而且還談了個很不錯的女朋友。」
「只是我沒想到,你居然還把這麼多人帶回你家裡,看樣子我今天是來得趕巧了。」
林凡有些意外的看了張偉強身後的幾個人一樣,臉上的表情依舊平靜,顯然是沒有把這些人放在眼裡。
開什麼玩笑,他身後的這些兄弟們可是胡八千挑萬選選出來的。
胡巴,那可是涼山縣暗地裡能數的號上的人物,跟他混的這些兄弟們,那是真正的混子。
這裡面隨便一個拎出來都是蹲過幾年牢的那種,不說殺人放火這種大罪,但至少拿酒瓶子給別人腦袋開瓢,和別的道上混的搶地盤或者拿刀子互捅,這種事他們是經常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