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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104.得加錢(求訂閱~)

2024-12-31 15:33:24 作者: 南禺
  第105章 104.得加錢(求訂閱~)

  可口可樂早在上世紀20年代就進入了中國了,後來還簽約阮玲玉成為它的代言人。

  在當時的上海灘風靡一時。

  49年後,它退出中國市場,又在78年進入。

  此後內地一直沒有簽約代言人,直到2003年,章子儀因為一系列電影的表現贏得了可口可樂的青睞,成功簽約為代言人。

  再之後就是去年,超女火爆全國,作為冠軍的春哥更是火爆一時。

  信春哥,XXX」的梗在此後的幾年內經久不衰,你或許不認識她是誰,但這個梗基本上都不會不熟悉。

  也正是見到了她的影響力,可口可樂在去年才會找上春哥,簽下她成為旗下代言人之一。

  但在男演員上,可口可樂內地人員的挑選就特別謹慎,似乎沒有一個人能入眼,倒是體育界的劉翔和姚明贏得了它的青睞。

  前不久的奧運一周年倒計時活動,可口可樂就攜手這兩位當今體壇最炙手可熱的運動員出席了現場活動。

  那個視頻寧歌也看了,這個年代的姚明和劉翔是真的青澀的很,兩人還都對奧運會最後一棒的火炬手很有想法。

  當然寧歌很清楚最後一棒他們倆人都沒得到,而是李寧成功奪得。

  但劉翔後來的火炬手位置也很厲害,是京城的第一棒,從當時的最高掌門人手裡接過去的。

  奧運火炬手在今年6月23日開始的選拔,寧歌自己也偷偷去報了名,只是具體能不能通過他沒有信心。要是能通過,那自然是皆大歡喜,往大了點說光宗耀祖也不為過。

  這件事他偷偷去的,除了景恬誰都沒告訴,到時候不通過就當無事發生,反正也沒人知道,通過了就可以出去瑟一下。

  要是告訴自家老爹,現階段才剛能下地走幾步的他,沒準能激動的跑起來。

  跟可口可樂公司的人見面是在自己工作室的會客室里,對方來了四個人,一個公司市場和宣傳營銷方面的副總姓張,四十左右的模樣,看著很乾練。

  其他三人應該都是他手下。

  有一個年輕漂亮的女性比較顯眼,姓孫,她的穿著打扮,讓寧歌有種很熟悉的感覺,好像是未來十多年後的職場女精英。

  又有點像此前拍過的《想見你》裡面的服裝款式,電視劇火爆之後,裡面的很多服裝也跟著火出圈,不少款式被抄襲之後推上了市場,贏得不少人的喜愛。

  雙方簡單的聊了一些沒營養的廢話,才慢慢的步入正題。

  「不知道寧先生對我們可口可樂有多少了解?」就像是面試,也是一種雙向選擇,不過更多時候別人是占據主動的一方。

  寧歌組織了一下語言,用飽含感情的語調說:「我對貴公司的了解不算多,

  說句不怕幾位笑話的話,我第一次喝可口可樂,還是初中時候去縣城讀書之後。

  那個時候,我還一度驚訝竟然有口感這麼神奇的飲料,那時候我就有一個夢想,

  就是以後能夠實現可樂自由。但對那時的我來說,還有點兒小貴,只能是每次學習進步,才會買一瓶獎勵自己。

  沒想到能被貴公司認可,從某種程度上而言,也算是夢想照進了現實。」


  楊天眞默默的給自己老闆點了個贊,她其實對於跟這種大公司談代言也很沒有底氣,因為之前從來沒有經歷過,所以只能看自家老闆的發揮,現在從對方幾人的感官上,貌似老闆演的還不錯。

  老闆的演技是越來越精湛了,隨時隨地都能飈起來。

  如果寧歌聽到她的心聲肯定會叫冤枉。

  他承認自己有演的成分,但說的話都是真的。

  這點寧歌真沒撒謊,他記得小時候剛上小學的時候,一粒糖精兌家裡地下井裡打出來的水,用根中空的汽繩插進去就能美滋滋的喝半天。

  後來長大些,吃一毛錢一根的冰棍,再後來是五毛錢一塊加了點奶油的冰塊,去縣城初中讀書後,一天的生活費也不過兩三塊,可樂絕對屬於奢侈品。

  可口可樂和百事可樂哪個更好喝的問題,對他而言不存在,當時隨便哪種能喝一口都挺滿足。

  張副總呵呵一笑:「能從一個鄉下少年蛻變成一個知名青年演員,證明你自身足夠優秀,只有優秀的人才是我們的合適的合作夥伴。咱們來談談代言的事,

  孫主管把文件給寧先生,這上面有我們的條件,你不妨先看看,有什麼覺得不合適的地方,可以商量。」

  寧歌接過孫主管遞過來的文件,這並非是正式合同,只是一個意向的東西。

  打開之後,上面有邀請他成為內地代言人的年限和代言費用,以及對他的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在公開場合飲用其他品牌飲料的限制,尤其註明了某百事。

  這些倒不是可口可樂霸道,而是代言人應該履行的義務,任何代言都會有這樣的要求。

  代言費用是1000萬,簽3年時間,費用上寧歌倒是沒有異議,他現在只要能簽下可口可樂,哪怕是費用再少一點都沒有關係,只是這個年限,他覺得太長了。

  寧歌也沒有拐彎抹角:「三年的時間太長了,我覺得這點要商量一下。據我了解,貴公司在第一次簽約我這樣的演員時候,應該會謹慎一些,有時候寧願簽的時間短點兒,也冒不必要的風險。為什麼要跟我簽這麼久呢?」

  這正是他不理解的地方,如果說是經紀公司,那自然是簽越久越好,恨不得簽一輩子在手裡幫自己賺錢。

  代言卻並非如此,一般簽約演員都不會簽太長時間,因為誰也不知道你簽的演員今年紅,明年是不是就不行了。越大的公司在這方面就越謹慎,尤其是第一次簽約時候,一兩年比較常見,三年及以上的就非常少。

  「因為公司和我們都認為,這是一個很合適的年限,證明我們很看好你未來的發展前景,願意為此付出一定的金錢和風險來賭你未來的發展。作為藝人,我想你應該會比我們更希望看到這樣的合約才對。」

  「跟你們一樣,我對自己的未來也很自信,覺得自己能夠取得更出色的成績,所以我不想簽那麼長的年限,除非———」

  寧歌微微一笑,「再加錢!」

  合作是相互的,寧歌相信對方的專業性,既然對方願意開出這樣的價碼,就說明自己的價值比這個價碼要更高一些,

  他雖然是相對弱勢的一方,但也不可能對方開什麼條件都無底線的答應。

  雙方就這個條件進行了幾輪磋商,都沒有讓步,只好約定下次再談。

  但緊接著,雙方就各自讓了一步,可口可樂公司決定以600萬的價格簽約兩年,並且擁有優先續約的權力。

  而寧歌在價格方面小小的退後了一步,接受了600萬的價格。

  他也因此成為了可口可樂在內地第一位GG代言的男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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