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人不如狍
衛淮突然發力往下死死踩著,藏在雪層下塔頭縫隙枯草中的東西,猛地掙紮起來,驚叫著又是甩頭又是蹬腿的,將積雪弄得亂飛,很快露出了孬頭的身形。
他的這一腳,踩到的就是孬頭腹部的位置,正在奮力地扭頭,試圖去咬衛淮。
衛淮哪能讓它咬到,及時用斧頭使勁地壓著它的脖子,然後伸手揪著它後脖子上的皮毛給提了起來,它兀自瘋狂地扭動著,驚叫著。
衛淮知道孬頭皮值錢,也不敢胡亂動刀,怕壞了皮毛,評不上一等皮毛,賣不出好價,他就這麼死死地揪著,不讓它咬到自己,等著孟壽安來處理。
聽到的衛淮的喊聲,孟壽安也快步趕了過來,等他趕到的時候,雪層下邊已經沒了動靜,但只是間隔了短短几秒鐘的時間,孬頭註定也跑不了多遠,他順著雪層被頂起的地方,咔咔幾下猛踩過去。
最後一腳下去,似乎是踩到孬頭了。
那孬子一下子了出來,在塔頭的雪地上奔跑,被孟壽安幾步趕上去,直接撲上去按住。
手上戴著狗皮手套,倒也不怕被孬頭咬傷。
何況,他手法嫻熟,孬頭剛擰身朝著他咬來,就被他另一隻手給卡住脖子摁住,跟著起身,一腳踩在後腿上,空出右手,拔出獵刀朝著脖子就捅了進去。
不一會兒功夫,被放了血的孬頭就不動了。
孟壽安喜滋滋地提著孬頭回來,將孬頭放在一邊,跟著動刀將衛淮拿住的這一隻也來上一刀。
接下來就沒衛淮什麼事兒,只是在一旁認真地看著孟壽安怎麼趁熱給孬頭剝皮,認真地記著步驟、手法。
上一次,他也看到孟川給孬頭剝皮,現在再看一次,依然覺得鄂倫春人的剝皮手法厲害,動作精準嫻熟,又有些生猛,但效率是真的很高。
那獵刀在他們手上,仿佛會跳舞一樣。
不過十來分鐘,兩隻孬頭的皮都被他完整地「脫」了下來。
衛淮將那皮毛拿過來摸了摸,手感是真軟和。
只不過兩個十來斤的小東西,在他手裡邊,跟玩似的。
「就這兩隻孬頭,咱們這一趟過來,就算是很值了,兩張孬頭皮,都是一等品,一張賣七八塊錢不成問題·
他把皮子捲起來,塞到自己狗皮包里,扒拉掉腸肚,把肉交給衛淮背著:「這些孬頭,經常成對地呆在一個窩裡,有的時候還不止兩隻,多的時候大小有四五隻。
時間還早,咱們去另外一個地方去看看,也是一片次生林,。『
山場砍伐林木,一般有兩種法子,一種叫皆伐,就是把圈定區域內的林木全都砍倒,一棵不留;另一種叫擇伐,顧名思義,就是有選擇性地砍伐,挑著符合採伐標準的樹木砍伐,不夠粗的留著。
次生林其實指的主要就是那種被皆伐過後,樹樁子重新抽出枝條形成的林子,當然,這其中,
也有砍伐後,人工進行補種的樹林子。
解放後,北境在林木考察結束後,就開始了規模越來越大的採伐,首選就是交通便利的地方,
其次就是林木材質好的地方採伐。
這都採伐了二十多年快三十年的時間了。
往往一個被林場選中的小號採伐結束,就會換另外一個地方,人也跟著搬走,到下一個號採伐孟川所說的那片次生林,是十多年前採伐結束的號子,屬於位置比較偏遠的地,雖然靠近塔河方向,但一般當天出來當天回去的跑山人,還是很少會溜達到那種地方。
當然了,也不排除有人在那裡下了套子,隔三差五去溜套的可能。
上一次,孟川發現那地方有狗子的時候,並沒有看到什麼人活動留下的痕跡,心裡邊對那裡還是抱有希望的。
大概是收穫了兩隻孬頭,兩人的心情都挺好,騎上矮馬,朝著那片次生林趕的時候,都感覺輕快了不少。
這一走,又是一個多小時,已經臨近中午。
還真別說,這運氣不錯,兩人在已經又有小樹生發出來的廢棄的運材路邊好馬匹,進入次生林沒多遠,就看到了林間雪地上的一連串蹄印,老舊都有。
衛淮已經見過狗子,能清楚認出,就是狗子腳印。
孟壽安辨別的一會兒,肯定這群狗子,就在次生林里放食,儘管大部分葉片已經落了,但枝頭尖稍當年生帶著芽頭的嫩枝,對它們來說,依舊是最好的食物。
為啥這麼肯定狗子一定在裡邊?
衛淮心裡有過疑惑,也問過孟壽安。
而孟壽安告訴他的,只是一句聽上去似乎很簡單但絕對份量不輕的答案:「靠的是經驗---想打獵,必須對山形地勢,獵物習性,都要有充分的了解。」
經驗怎麼來?
聽老輩人傳授是其一,更多的是,自己的親身經歷和總結。換句話說,見得多了,打得多了,
自然就懂了。
當然,打獵這事兒,其實也講究天分,有的人,打了一輩子,停留在表面,弄只跳貓野雞都費勁,有的人一點就通,並且善於總結,會變得越來越厲害。
有很多因素影響狩獵結果,之所以狩獵能成為一門職業,這其中的道道,就不會太簡單。
孟壽安、孟川他們,別看著比自己年長不了幾歲,但都是七八歲的時候,就開始扛著槍打灰狗子的人了,算下來,哪一個沒有十多年的狩獵經驗。
衛淮知道,自己有得學,更在於點滴的積累。
孟壽安都沒有按著腳印跟,而是領著衛淮直接往預估的林子裡鑽了進去。
走了約莫五百米的樣子,走的方向和孢子留下的那一溜腳印交匯。
孟壽安就在這時候抬手示意停下,先是看看林間雪地上的蹄印,又輕緩地站直身子,朝著斜對面山衛淮啥都看不到的林子張望,然後又蹲下,折下一根小枝條撥弄著雪地上幾處淡黃的痕跡:「很近了!」
這痕跡衛淮熟悉,一看就知道是動物撒尿留下的。
在這滴水成冰的北境,又是寒冬臘月,溫水比冷水更容易結冰,而這些尿跡,只是結成小塊,
並沒有全部結成一塊。
兩人又繼續輕緩地往前摸,每一步都輕輕踩實了再走,生怕腳步虛浮摔倒,發出更大的聲響,
在這種時候狂皮靴就顯得很有用了,穿著它行走雪地,聲音很小。
如此又走了兩百來米,衛淮隱約看到斜對面遠處的山坡細林里,有幾個黑點在來回走動。
兩人又靠近一些,估摸著得有三百來米的樣子,看到那是七隻狗子在細林子裡採食,不時摘兩下枝條,扯得小樹嘩啦響兩聲,一動不動地豎著耳朵聽一陣,四下看看,又走兩步,再摘食一些枝條葉片,一副很謹慎的樣子。
最大的那隻,背上的皮毛泛著青色。
衛淮從孟振邦他們這裡知道,這種狗子,被叫做青蓋子或是青栗子,是雄性的大狗子。
狗子只有雄性的有角,角不長,有個小小的分叉,雌性沒有角,但到了冬季,雄性狗子的角,
會自行脫落,到了三四月的時候,才又開始長出來。
這種時候,只能從大小上來分辨雌雄,
狗子角對於鄂倫春人來說,是很有意義的東西,一般不輕易送人,只有當他把你當朋友了,才會送。
孢子的皮毛,一年夏冬兩季都會換。
到夏季換成棕黃色的短毛,而到了冬季,則是灰白的長絨毛,這也就讓鄂倫春人的衣服也是隨著變的,冬季穿長絨保暖性能更好的蘇恩,夏季則是穿短毛的。
當然了,這些年對外交換的發展,其實到了夏季的時候,他們所穿的衣物,已經不再局限於狗皮,也和漢人一樣,穿上更為輕便透氣的漢族服飾,換上了黃膠鞋,
孟壽安顯然已經看中了那隻青蓋子,示意衛淮留在原地不動,他自己又往前摸了一段,大概在距離狗子群兩百米的樣子,從雪地上抓了一團積雪塞到嘴巴里含著,深呼吸幾口氣以後,將手中的五六式半自動步槍端了起來。
遠遠看去,衛淮覺得他此時像極了一座雕塑,除了口鼻呼出的白氣,看不出絲毫細微的動作,
身體和抬槍的雙手,穩得不得了。
瞄了三四秒鐘的時間,他扣動了扳機:
砰·——
槍聲清脆的聲音陡然在山間炸響。
衛淮看到那七隻狗子,在聽到槍聲的時候,並沒有立刻四散驚逃,而是齊刷刷的調轉身形,朝著四周張望。
直到狗群中最大的那隻青蓋子,悲鳴一聲栽倒在地,它們才像是突然反應過來,在雪地上一下子驚縱出老遠,有的甚至直接從那兩米來高的樹蓬子上直接縱躍過去,刷刷刷,只是幾下,就不見了蹤影。
厚厚的雪層像是對它們沒啥影響一樣,那超乎尋常的彈跳能力和展現出的驚人速度,讓衛淮真正見識到了什麼叫雪上飛。
槍都響了,衛淮也不怕弄出動靜,朝著孟壽安所在的緩坡跑了過去。
「好槍法—」」
隔著兩百多米呢,那隻被孟壽安打中的青蓋子,就沒有能站起來的跡象。
孟壽安卻是根本不管那隻被他放翻的狗子,衝著衛淮說了一句:「別說話,接著!」就領頭朝著狗子逃竄的方向大步趕去。
衛淮一度懷疑,這些狗子跑那麼快,能不能追上,難道真的和孟壽安所說的,還會折返回來,
送槍口上?
但既然孟壽安追,衛淮自然也不遲疑,跟著孟壽安林子裡鑽,一直到出了次生林,孟壽安才放慢腳步,悄摸著往前摸了百餘米的樣子,他突然回手按了了衛淮的肩膀,靠在一棵大紫樹又停了下來,並將槍又端了起來。
衛淮趕忙停下,朝著他抬槍瞄著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剩下的幾隻狗子,就在兩百多米處的林子裡站著,舉著腦袋往回看,並且有兩隻已經掉轉頭來,又往回走了一段。
「還真會回頭啊!」
衛淮心裡這麼想著的時候,孟壽安又一次開槍。
隨著槍響,孢群中又有一隻大狗子突然倒地。
剩下的幾隻再次被驚得竄逃起來,只是不同上一次,上一次狗子是順著山坡,往橫里跑,而這一次是直接往上坡跑。
孟壽安看了看,沒有繼續追趕,將半自動關了保險,甩肩膀上挎著,順著山坡往下,朝著對面緩坡上那隻剛剛被放倒的孢子走過去。
他邊走邊說:「兄弟,你記住了,打孢子的時候,只要找到那種沒被人在最近一兩天打過的狗群,一般都有兩次開槍的機會,有的時候有三次。」
前兩次,衛淮多少看明白了。
但孟壽安所說的第三次,卻是想不明白:「這第三次怎麼說?」
「被接連驚了兩次,這個時候的狗子會變得極度驚慌,再怎麼傻,也不會再像剛才剛才開第一槍那樣,跑出六七百米就停下來,還想著往回走,這一跑就會跑出很遠了,也更為警惕,很難追上。
但這麼些年下來,不管是老輩人還是我自己總結,都知道一個情況,就是狗子被打了兩次,再次開始跑的時候,如果是往上坡跑,一直會跑到山尖,又跑過下坡,再到它們對面的山坡才會停下來,咱們這裡山大,這一跑,可就跑出很遠了,不容易追上。
但有一種情況,就是往低處溝谷里跑的,過了溝谷,到對面的山坡半腰,一般就會停下,這種距離短,還能跟上去,再開一槍。
當然了,就即使跑遠了,咱們騎著馬也能追。」
這種事情,說不出是什麼道理,純純的經驗之談。
衛淮也只需要記住這特點就行。
他只是很有感嘆地說了一句:「這狗子是真傻!」
「傻-確實傻!我以前有一次打到孢子,那時候為了印證老輩人傳下來的經驗,我沒有追,
而是就在原地等著,看看孢子是不是真的會回來,這一等,就等了大半個點,孢子是真回來了,所有的孢子,都圍著那隻被打死的狗子,嗅聞。
這或許真的很傻,但我覺得,它們是不願就這麼捨棄同伴才回來看的。」
孟壽安衝著衛淮笑了笑,這勉強擠出的笑意中,衛淮看到的更多的是苦澀:「有的人啊,還不如狗子,更比不上鴻雁、天鵝,對自己的孩子,那是說丟就丟了,頭都不回!」
聽到這話,衛淮不由愣了一下,想到孟壽安的過往,問道:「你想嫂子了?」
不是說,想跑的人,就像流水,抓不住—
咋在這時候,又表現得這麼放不開了。
衛淮隱隱覺得,孟壽安心裡邊,還藏著事兒只是,孟壽安並沒有打算說,轉而衝著衛淮咧嘴笑笑:「咱們不說這些——-我跟你打個賭,叔和孟川,他們今天根本沒有去打孢子,應該是去打皮毛或是其它東西去了。「
衛淮皺了皺眉頭:「為啥啊,不是說分頭去打狗子的嗎?」
「要是去打狗子,不會在我們動身的時候,他們還一點動靜都沒有————」-回去就知道了,走,去打理那兩隻狗子—.」
孟壽安拍了拍衛淮肩膀:「說跟做,那可是兩碼事—————-咱們倆今天,收穫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