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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2025-01-22 00:59:14 作者: 一夜成功
  我被王文軒的話氣的笑了。

  這傢夥不去說書真是白瞎了他的口才。

  三言兩語之間,竟然就已經給我定了罪。

  竟然把子虛烏有的事情說的如此煞有介事!

  若我不是當事人,單單隻是聽了他這番栽贓陷害的話,肯定會懷疑我是不是真的在跟蹤。

  那兩個警察聽到王文軒的話,看向我的目光也變得審視起來。

  「你真的在跟蹤這位小姐?」警察來到我身邊問道。

  我說道:「現在不是有個什麼說法,誰告人誰舉證嗎?」

  「既然打電話報警的是他,告我跟蹤別人的也是他,明顯應該他提供我跟蹤人的證據,怎麼可能需要我來證明清白?」

  兩個警察沒想到我會說出這話,紛紛愣了一下。

  不過,他們也知道我說的很有道理。

  按照程序,的確是誰告人誰舉證,而不是要被告的人自己證明清白。

  若是讓被告的人自證清白,那證據無論是否充分,都會讓人覺得有嫌疑。

  俗話說的好,懷疑一旦成立,罪名就成立了。

  這個罪名,可不是審判來的,而是告人的人腦補出來的。

  我怎麼可能上王文軒的當?

  「他的說對,這位先生,既然是你報警他跟蹤你女朋友,那你有證據證明他跟蹤嗎?」

  兩個警察還比較理智,又開始盤問起了王文軒。

  王文軒滿臉不快的說道:「兩位警察,你們應該知道咱們靜安市有多大。」

  「我跟我女友今天來換手機號,恰好就在這裡遇到了這傢夥。」

  「而且,這傢夥還在門後面偷聽我跟我女友說話,這明顯是見不得人。」

  「既然是見不得人,那不是跟蹤是什麼?」

  兩個警察都被逗樂了。

  他們還以為王文軒真有證據證明我跟蹤。

  沒想到隻是各種無端的懷疑和猜測。

  「第一,靜安市雖然很大,但手機店卻沒有多少。」

  「這個年代,在手機店相遇實在太正常了,你怎麼知道他不是也來換手機號的?」

  「第二,你要是舉報他跟蹤,就需要拿出他跟蹤你女友的實證,比方說監控視頻之類的。」

  「這些東西你有嗎?你沒有這些實證,僅僅隻是猜測,靜安市手機店不是為你一個人開的,別人憑什麼不能出現在這裡?」

  「再說了,人家躲在門後有什麼可疑的?你也說了,他是你女友的前任,人家不想和你女友碰面,免得尷尬,這個動機實在太正常了。」

  「難道人家不想尷尬,在你這裡,也成了犯罪的動機?」

  那警察苦笑不得的說道。

  聽到這警察的話,我鬆了一口氣。

  這王文軒還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以為報警就可以拿下我,沒想到這兩個警察如此通情達理。

  根本不相信王文軒的話,甚至還分析出了我藏在門後的原因。


  說實話,此時我的挺感激這兩個警察的。

  而此時的王文軒,聽到那兩個警察提出的理由,當然不服氣,黑著臉說道:

  「警察同志,他真的在跟蹤,你們要相信我!」

  「你們若是不相信我,等我女友出事情的時候誰來負責?」

  我冷笑道:「你不傷害你女友她就不可能出事情!王文軒,這兩個警察已經說的明明白白,你還想朝我頭上潑髒水?」

  「你說我跟蹤你,一拿不出我跟蹤的證據,二拿不出我心存不軌的證據,什麼證據你都拿不出來,就隻能在這裡亂咬。」

  「你是屬狗的嗎?我跟你女友出現在一個地方就是跟蹤?我跟你女友還一起活在這個世界上呢?是不是就代表我活著的目的就是為了殺她?」

  「有你這麼白癡的嗎?你要是有被害妄想症,就去看醫生!」

  說到這裡,我停頓了一下,話鋒一轉,接著說道:

  「另外,你拿不出我跟蹤的證據,沒關係,我可以拿出我沒有跟蹤的證據。」

  隨後,我將剛才賣給我手機的店員叫了過來。

  「你應該還記得我什麼時候來的手機店吧?」

  那店員點頭,說道:「記得,你比他們兩個早到這裡半個多小時。」

  我又說道:「那你也還記得,我為什麼會去你們手機店倉庫後面吧?」

  那店員笑著說道:「當然記得,你是借廁所。」

  我聳聳肩,盯著那兩個警察,說道:

  「警察叔叔,你們也聽到了,我比他們兩個人早到手機店,我之所以會在門後,也是因為藉手機店廁所使用的關係。」

  「我的所作所為沒有任何問題,更加談不上犯罪,怎麼還可能被人說是跟蹤?」

  「這傢夥妒忌我曾經和他女朋友談過戀愛,就想要這種下三濫的栽贓陷害報復我。」

  「可這白癡不知道的是,栽贓也是需要證據的!沒有證據的栽贓,那就是瘋狗亂咬人!」

  說到這裡,我的目光落到王文軒身上,繼續說道:

  「王文軒,你打算要怎麼咬我?」

  王文軒被氣的臉色發青,身體都在顫抖。

  很明顯,這王文軒沒有料到,我可以拿出證據來反駁他,而且比他充分了一萬倍,拿到法庭上去用都沒問題。

  而我的反擊不僅讓他栽贓報復的陰謀沒有得逞,反而還讓他在大庭廣眾下成為一個笑話。

  此時,不少手機店的店員都不約而同的看向了王文軒,眼中滿是嘲笑。

  彼此間還在竊竊私語的說著什麼,似乎在嘲笑那王文軒被我打臉反殺。

  「警察同志,既然我清白了,那就先走了。」

  「不過,這傢夥栽贓陷害我,還當著你們兩個警察的面,希望你們警察起碼要批評教育一頓。」

  「免得他以後把小錯鑄成大錯,陷害更多的人。」

  我說道。

  隨後就離開了手機店。

  而那兩個警察果然是面色嚴肅的教育起了王文軒,說道:

  「這位先生,希望你明白,警察或者法律工具是用來維護社會治安,伸張正義的,維持國家基本的公俗良序的,可不是你用來打擊報復別人的。」

  「你不喜歡那個先生跟你女友發生過感情,就從感情上把人家擊敗,讓你的女友比愛那個先生更愛你,而不是用這種低級的手段,通過栽贓陷害去報復別人。」

  「你這種行為,往小了說是妒忌,是心眼小,往大了說,那就是犯罪。」

  「幸虧剛才那位先生沒有跟你計較,否則的話你就不是被我們批評教育那麼簡單。」

  「人家隨時到法院去起訴你,讓你在朋友圈道歉,在朋友圈丟臉都有可能。」

  「希望你好自為之,對這件事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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