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歡,強迫你留在我身邊這麼久,現在自由了,是不是覺得一切都好了。
在寫下這封信時,我希望這不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事實上我所希望的東西,或許不會再實現了。
爭了一輩子,鬥了一輩子,也是時候該休息一下。
我想你說想和我攜手到老,回到你的國家做一對平凡夫妻的願望,恐怕也是騙我的。
你騙了我,同樣我也沒有做到對你的承諾,我們就算扯平了吧。
我知道你恨我,時歡,恨我殺死你的前男友,恨我不顧你們國人的性命,恨我囚禁你,從我們相識的那天,你已經把我當成你的仇人。
沒關係,真的沒關係,你的仇,我替你報了。
你覺得我是一個惡人,是因為我曾殺死你的愛人,也因為我開設園區,讓成千上萬你們國人無法回家。
可站在我的角度,又覺得沒什麼錯。
不同的生長環境,不同的認知和眼睛看到的東西,那些你以為的惡,在我們這些人的心裡只是尋常罷了。
我不做,會有別人來做,從根上已經腐爛的地方腐爛的人們,甚至希望有人能做,他們從而分一杯羹。
可是我不做,我會死無葬身之地。
我不是在為自己辯解,只是想讓你知道,我所做的一切,總有那麼一點多方面的原因。
人們只看見我風光了十年,卻不知道這十年和過去的十年,我是如何在刀尖上舔血。
我是風光過,可如果能選擇,給我一次重生的機會,我希望我只是生長在一個普通家庭的孩子,庸庸碌碌地過完我的一生。
找一個我愛的人,愛我的人,一起生活。
我希望那個人是你,時歡,我希望我們下輩子還能相見。
還說點什麼呢,有些疲憊,這一場戰爭我失去了毒蛇,他臨走前還在笑著對我說,說他其實並不是戰爭販子。
他和我一樣,不喜歡戰爭,可他沒有辦法,因為不戰會死,戰可能會死得晚一些。
到此我已經失去了四個兄弟,到這一刻我已經下定決心,我不會離開這裡,我想和他們死在一起。
我敗了,我以為我的計劃天衣無縫,卻沒想到我最終敗給了人性。
時歡,很快我會交給你一張銀行卡,那裡面的錢很乾淨,都是我正經生意得來的錢。
不正經的人也只有這一份正經的生意,暫時交給你保管,等你見到樂風後,裡面的錢你們一人一半。
就當這是一份遺囑吧,我時日已經不多了,幫我轉告樂風,我們父母留下來的東西我已經轉移到T國,如果他願意,把東西運送回國,找個陵園安葬了吧。
至於我,在存放父母的東西裡面,有我的兩件衣服,順便幫我立了衣冠冢,在父母墓碑的旁邊就好。
我孤單了一輩子,死後,我想有家人能陪在我身邊。
時歡,或許我對你說了無數個謊言,但有一句話我沒有騙你。
我愛你。
這句話我從未對你說過,但這句話是我發自內心的。
人之將死,不會再騙你了,以後的路沒有我在你左右牽絆,希望你平安順遂,坦然度過往後餘生。
我希望你不要忘記我,可如果你覺得記住我會是你一輩子的傷痛,那就把我忘了吧。
好了,再說多了便是矯情,對你所造成的一切痛苦,我深表歉意。
時歡,我愛你。
時歡,我愛你。
時歡,我真的很捨不得,我不想離開你……」
……
到最後,手寫信空白的地方,幾乎都被我愛你三個字填滿。
時歡早已不知該用怎樣的心情堅持看完,顫抖的手去摸臉頰時,早已濕了大片。
就像當初得知瘋狗死訊時,她同樣說一出一句大快人心的話。
她沒辦法像普通人一樣,覺得死一個惡人是一件多痛快的事。
因為這個惡人對她極好,甚至多次不顧危險地保護自己安全。
正義會到來,是他們該有的結果,但感恩的心,只關乎時歡一人。
閔寂修也是。
他對所有人殘忍冷血,對時歡,他愛得淋漓盡致。
人死燈滅,那份恨,或許在不久之後,也會煙消雲散。
只是時歡,她心裡的那道坎,似乎過不去了。
「時歡,來接你的人……」齊樂風從外面進來,見時歡滿臉淚痕,呆愣了一秒,這才慢慢走到她床邊。
她連忙擦了擦眼淚,伸出依然顫抖的手,把手寫信和銀行卡遞給齊樂風。
「是九魍寫的,他有話讓我轉達給你,你自己看看吧。」
躺在病床上用被子蒙住頭,她的心情複雜到極致。
很快,她聽見齊樂風也傳來抽泣的聲音,他們總歸是這世界上唯一的親人了。
只可惜現在,也只剩下齊樂風一人。
「時歡,九魍是該死,在緬北的時候,我每天美妙都希望能離他遠遠的,永遠不想見到他,可他現在死了,我無法做到很平靜,因為他是我唯一的家人,他從來沒有害過我。」
「時歡,我是不是也很該死,我甚至想再見他一面。」
這些問題,時歡又能怎麼回答。
她現在的心情,好像比齊樂風還要複雜。
「時歡,九魍他……死的時候痛苦嗎?」
「他有他的兄弟陪著,我想……」時歡無法再說下去,因為他不想再回憶起那一天她是怎麼度過的。
沉默了很久,直至病房的門被推開,是接時歡的人來了。
齊樂風已經為她買好衣服,登上離開雲省的飛機,時歡總感覺她活過來的心似乎又沉進海底。
三個多小時的飛行時間,時歡一句話都沒說,因為她很快也要接受她該有的懲罰。
津港市公安局。
審訊室里,面對警察的詢問,時歡只覺得有些恍惚。
「時歡,我知道你槍傷未愈,又長時間舟車勞頓十分疲憊,如果你需要休息,我們可以先把你送去看守所,等你身體恢復再進行詢問。」
看守所啊。
呵呵。
即便離開緬北恢復自由,等待她的也只是下一個牢籠而已。
不,她甚至自己得到該有的懲罰,或許這樣,她心裡會好過一些。
「不用了,有什麼想知道的,儘管問吧。」
「那好,我們現在正式開始詢問。」對面的警察坐正了一些,另一個警察也準備好用電腦記錄。
「姓名。」
「時歡。」
「年齡。」
「二十三歲。」
「知道為什麼會詢問你嗎?」
時歡閉了閉眼睛,面無表情地回答:「我犯了法,我在緬北園區製作贗品畫,我的畫在拍賣會以一億兩千萬的價格被人拍下。」
似是被涉案金額震驚,對面的警察輕咳了一聲,剛想開口,就被時歡的下句話打斷。
「我在緬北,還殺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