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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九章 一封手寫信

2024-09-17 01:37:34 作者: 花小酒
  「時歡,強迫你留在我身邊這麼久,現在自由了,是不是覺得一切都好了。

  在寫下這封信時,我希望這不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事實上我所希望的東西,或許不會再實現了。

  爭了一輩子,鬥了一輩子,也是時候該休息一下。

  我想你說想和我攜手到老,回到你的國家做一對平凡夫妻的願望,恐怕也是騙我的。

  你騙了我,同樣我也沒有做到對你的承諾,我們就算扯平了吧。

  我知道你恨我,時歡,恨我殺死你的前男友,恨我不顧你們國人的性命,恨我囚禁你,從我們相識的那天,你已經把我當成你的仇人。

  沒關係,真的沒關係,你的仇,我替你報了。

  你覺得我是一個惡人,是因為我曾殺死你的愛人,也因為我開設園區,讓成千上萬你們國人無法回家。

  可站在我的角度,又覺得沒什麼錯。

  不同的生長環境,不同的認知和眼睛看到的東西,那些你以為的惡,在我們這些人的心裡只是尋常罷了。

  我不做,會有別人來做,從根上已經腐爛的地方腐爛的人們,甚至希望有人能做,他們從而分一杯羹。

  可是我不做,我會死無葬身之地。

  我不是在為自己辯解,只是想讓你知道,我所做的一切,總有那麼一點多方面的原因。

  人們只看見我風光了十年,卻不知道這十年和過去的十年,我是如何在刀尖上舔血。

  我是風光過,可如果能選擇,給我一次重生的機會,我希望我只是生長在一個普通家庭的孩子,庸庸碌碌地過完我的一生。

  找一個我愛的人,愛我的人,一起生活。

  我希望那個人是你,時歡,我希望我們下輩子還能相見。

  還說點什麼呢,有些疲憊,這一場戰爭我失去了毒蛇,他臨走前還在笑著對我說,說他其實並不是戰爭販子。

  他和我一樣,不喜歡戰爭,可他沒有辦法,因為不戰會死,戰可能會死得晚一些。

  到此我已經失去了四個兄弟,到這一刻我已經下定決心,我不會離開這裡,我想和他們死在一起。

  我敗了,我以為我的計劃天衣無縫,卻沒想到我最終敗給了人性。

  時歡,很快我會交給你一張銀行卡,那裡面的錢很乾淨,都是我正經生意得來的錢。

  不正經的人也只有這一份正經的生意,暫時交給你保管,等你見到樂風後,裡面的錢你們一人一半。

  就當這是一份遺囑吧,我時日已經不多了,幫我轉告樂風,我們父母留下來的東西我已經轉移到T國,如果他願意,把東西運送回國,找個陵園安葬了吧。

  至於我,在存放父母的東西裡面,有我的兩件衣服,順便幫我立了衣冠冢,在父母墓碑的旁邊就好。

  我孤單了一輩子,死後,我想有家人能陪在我身邊。

  時歡,或許我對你說了無數個謊言,但有一句話我沒有騙你。

  我愛你。

  這句話我從未對你說過,但這句話是我發自內心的。

  人之將死,不會再騙你了,以後的路沒有我在你左右牽絆,希望你平安順遂,坦然度過往後餘生。


  我希望你不要忘記我,可如果你覺得記住我會是你一輩子的傷痛,那就把我忘了吧。

  好了,再說多了便是矯情,對你所造成的一切痛苦,我深表歉意。

  時歡,我愛你。

  時歡,我愛你。

  時歡,我真的很捨不得,我不想離開你……」

  ……

  到最後,手寫信空白的地方,幾乎都被我愛你三個字填滿。

  時歡早已不知該用怎樣的心情堅持看完,顫抖的手去摸臉頰時,早已濕了大片。

  就像當初得知瘋狗死訊時,她同樣說一出一句大快人心的話。

  她沒辦法像普通人一樣,覺得死一個惡人是一件多痛快的事。

  因為這個惡人對她極好,甚至多次不顧危險地保護自己安全。

  正義會到來,是他們該有的結果,但感恩的心,只關乎時歡一人。

  閔寂修也是。

  他對所有人殘忍冷血,對時歡,他愛得淋漓盡致。

  人死燈滅,那份恨,或許在不久之後,也會煙消雲散。

  只是時歡,她心裡的那道坎,似乎過不去了。

  「時歡,來接你的人……」齊樂風從外面進來,見時歡滿臉淚痕,呆愣了一秒,這才慢慢走到她床邊。

  她連忙擦了擦眼淚,伸出依然顫抖的手,把手寫信和銀行卡遞給齊樂風。

  「是九魍寫的,他有話讓我轉達給你,你自己看看吧。」

  躺在病床上用被子蒙住頭,她的心情複雜到極致。

  很快,她聽見齊樂風也傳來抽泣的聲音,他們總歸是這世界上唯一的親人了。

  只可惜現在,也只剩下齊樂風一人。

  「時歡,九魍是該死,在緬北的時候,我每天美妙都希望能離他遠遠的,永遠不想見到他,可他現在死了,我無法做到很平靜,因為他是我唯一的家人,他從來沒有害過我。」

  「時歡,我是不是也很該死,我甚至想再見他一面。」

  這些問題,時歡又能怎麼回答。

  她現在的心情,好像比齊樂風還要複雜。

  「時歡,九魍他……死的時候痛苦嗎?」

  「他有他的兄弟陪著,我想……」時歡無法再說下去,因為他不想再回憶起那一天她是怎麼度過的。

  沉默了很久,直至病房的門被推開,是接時歡的人來了。

  齊樂風已經為她買好衣服,登上離開雲省的飛機,時歡總感覺她活過來的心似乎又沉進海底。

  三個多小時的飛行時間,時歡一句話都沒說,因為她很快也要接受她該有的懲罰。

  津港市公安局。

  審訊室里,面對警察的詢問,時歡只覺得有些恍惚。

  「時歡,我知道你槍傷未愈,又長時間舟車勞頓十分疲憊,如果你需要休息,我們可以先把你送去看守所,等你身體恢復再進行詢問。」

  看守所啊。

  呵呵。

  即便離開緬北恢復自由,等待她的也只是下一個牢籠而已。


  不,她甚至自己得到該有的懲罰,或許這樣,她心裡會好過一些。

  「不用了,有什麼想知道的,儘管問吧。」

  「那好,我們現在正式開始詢問。」對面的警察坐正了一些,另一個警察也準備好用電腦記錄。

  「姓名。」

  「時歡。」

  「年齡。」

  「二十三歲。」

  「知道為什麼會詢問你嗎?」

  時歡閉了閉眼睛,面無表情地回答:「我犯了法,我在緬北園區製作贗品畫,我的畫在拍賣會以一億兩千萬的價格被人拍下。」

  似是被涉案金額震驚,對面的警察輕咳了一聲,剛想開口,就被時歡的下句話打斷。

  「我在緬北,還殺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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