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手機的錢是找齊樂風借的,她找了個十分安靜的咖啡店,給工作的同事打去電話。
介於無法離開本市,她拜託同事把放在公司的東西寄回來,順便提出了辭職意願。
一夜的深思熟慮,時歡決定在案件完結後徹底遺忘這一段經歷,她希望往後餘生,再不會出現緬北兩個字。
「時歡,你先不著急辭職,昨天我們上級領導已經得知你從緬北回來,知道你現在無法工作,所以決定給你一個月帶薪休假的時間,以及之前你前往緬北的這段時間的工資以及獎金,我們已經一併把工資打到你的卡上。」
一個月的帶薪休假,時歡知道,這已經是公司的誠意了。
也好,又有一個月的時間考慮,而且一年的工資和獎金,也足夠她仔細去想以後的打算。
「好,我會再考慮一個月,如果一個月後我還是決定辭職,這一個月的工資我會還給公司。」
「時歡,我知道這一年的經歷會讓你產生負擔,好好休息一個月,還有趁著熱度,我們想把你寄給我們的視頻公開,以及我們的人會過去安排你做個採訪,不知道你……」
「採訪就不必了。」時歡沒有猶豫,立刻拒絕,「公開視頻我沒有意見,但是關於九魍和我的肖像,麻煩你們處理一下。」
「放心,我們有分寸。」
電話掛了,時歡喝光杯中的咖啡,起身離開。
先去了趟警局補辦身份證,順便把自己的手機號碼報備給警局,又去了趟銀行,補辦銀行卡。
一年的工資以及獎金,收入可觀,齊樂風和金靈都去上班了,她並沒有回齊樂風的家,而是回到她真正的家裡。
總歸該有個交代,即便是個噩耗,也要給心心念念盼著兒子歸來的父母,一個結果。
白髮人送黑髮人,更別說連屍骨都不剩了。
沒和兩位老人說明易飛死時慘狀,或者病死,更能讓人接受吧。
「歡歡啊,為了我們家易飛,也苦了你了……」三個人抱頭痛哭了許久,易飛媽媽最後拉著時歡的手,幫她抹去眼淚,「其實我們早就沒抱什麼希望,只是害你受了這麼多苦,我們過意不去。」
時歡搖搖頭:「我已經沒有父母,易飛也不在了,如果二老不介意,我以後就是你們的女兒。」
「好好,歡歡,你以後就是我們的女兒。」
悲傷總需要一個人默默發泄才好,時歡回到自己家中,再也控制不住情緒,嚎啕大哭出來。
哭過了,發泄了,才有可能放下。
……
不出意外,時歡拍攝的視頻趁著緬北內戰的熱度大火,國內新聞分分鐘衝上熱搜,一時間拍攝視頻的人成為孤勇者被大肆宣揚,可他們一直不知道,拍攝的人到底是誰。
關掉手機,時歡蜷縮在沙發中。
她發現不管呆在哪,都有一個黑色的影子包圍著她,讓她無法喘息。
警局來了電話,說時歡的案件已經結案,不痛不癢地最後定了個非法滯留,讓她去警局繳納幾百塊的罰金,順便再給她頒發一個什麼名頭的獎勵。
幾百的罰金交了,又領了幾千的獎金。
時歡看著手裡的獎狀,笑著笑著又哭出來。
她好像真的後悔了。
後悔一人前往緬北,後悔這一年來多了數不清的羈絆。
「時歡,今晚我們一起吃個飯吧,你已經把自己關起來快一個月了,金靈很擔心你。」
齊樂風打來電話,這一個月來,他們經常聯繫,可每次想把時歡叫出來,她都以各種理由拒絕。
他知道,時歡依然沒從緬北走出來,至少她的心還封閉著,後勁之大,他們根本無法體會。
「好,定好地方你發給我,我去收拾一下。」
「太好了,那我們在你家附近找個餐廳,晚點給你發定位。」
一個月了,她的確應該放下了。
又給工作的地方打了電話,她已經決定了,要辭職重新找一份工作。
她不想放棄她的專業,她想當一名畫畫老師,教孩子們畫畫。
普通,安穩,就像齊樂風一般,找一份心心念念的工作,快快樂樂地生活。
「歡姐,你看看你,一個月沒見,你又瘦了一圈,要不你還是搬過來和我們一起住,我們有個伴也熱鬧一點。」
見時歡的樣子,金靈有些心疼,自從時歡回來後,她總想給時歡一個擁抱,希望能安慰到她。
只是時歡總是孤零零一個人,也不像之前在緬北,和他們那麼親近了。
「沒關係,我已經辭職了,這兩天我會去找工作,可能會忙一點。」
「想好做什麼了嗎?」齊樂風見她有聊天的欲望,連忙高興問道。
「想當畫畫老師,如果找不到合適的工作,可能會自己辦個培訓班,教小朋友畫畫。」
其他兩人都高興地點頭:「那很好啊,你如果自己開培訓班,我可以幫你宣傳。」
時歡點點頭,沒有說話。
她笑著看著齊樂風和金靈,突然想起一個人。
「歡姐,你看著我們想什麼了,這麼出神。」金靈問道。
「想起了一個人。」時歡放下筷子,他們坐在餐廳靠窗的位置,看著窗外淡淡地說了一句,「如果欒薇也能和我們一起坐在這,該有多好。」
本以為她的話會掃了大家的興,誰知齊樂風和金靈也發出感嘆。
「是啊,如果薇姐在就好,她肯定能把歡姐逗笑。」
「我也很想薇姐,這樣我們四個人就可以組一個組合。」齊樂風道。
金靈忙問:「什麼組合?」
「網紅直播組唄。」
金靈笑起來,時歡也跟著笑了笑。
扭頭繼續吃飯之際,她突然看見一個身影。
像是一個流浪漢,渾身髒兮兮的,一條腿沒有了,拄著拐,慢悠悠地朝馬路對面走去。
天色見黑,時歡有些看不清,等她想再仔細看時,那人已經消失在車流之中。
「歡姐,你又看什麼呢?」
被叫了一聲,時歡連忙搖頭,這才拿起筷子:「沒什麼,吃飯吧。」
飯局結束,他們約好以後每個星期的周末都要小聚兩天,時歡答應著,拒絕他們把自己送回家的好意,自己獨自上樓。
手機鈴響,是一個陌生號碼給她發來簡訊。
時歡邊看邊打開屋門,只一眼,她就愣在原地。
「時歡,我來找你了。」
在她反應過來時,手機也嚇得掉在地上。
同一時間,她看見地上多出一排髒兮兮的腳印,一直從門口延伸到客廳茶几,只有左腳的腳印,沒有右腳。
是了。
在餐廳吃飯時,她看見的那個流浪漢。
時歡立刻撿起手機想要報警,撥號鍵剛按下的瞬間,她看見茶几上放有一張紙條。
上面歪歪扭扭地寫了幾個字。
「時歡,我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