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七天七夜,寧素覺得她跟盛洵風之間是有收穫的,雖然他們有過三年同居史四個月的夫妻關係,但彼此並沒有為彼此做過什麼多感動的事。
但在這個節目裡他們都做了,首先是盛洵風,他第一次給寧素寫了一封長信,為了寫封信他還一個人貓在後山的長椅上,一米八幾的大高個硬是蹲在地上蹲了一個小時。
在寧素睡著的時候他把信放到了她的枕邊。
寧素發現後還沒有打開就已經熱淚盈眶,盛洵風三個字她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三年的秘書生涯讓她閉上眼睛就能在腦海里浮現出他的簽名。
但盛洵風親筆寫下的寧素二字她還是第一次見到。
TO:我最愛的人寧素。
老公盛洵風。
寧素抹了抹眼淚,展開了信。
等她看完,導演組過來問她,願不願意把信的內容展示給觀眾看。
寧素搖了頭。
因為這封信是盛洵風給她寫的,他寫的每一個字說的每一句話她只希望自己一個人知道。
為了答謝,寧素給盛洵風畫了一副畫。
畫畫不是寧素擅長的,但她非常喜歡畫,所以在當全職太太的日子裡她報了繪畫班。
寧素畫的是她心目中的盛洵風,柔和的溫暖的有著明亮的眼睛燦爛的笑及寬厚結實的肩膀。
盛洵風同樣很感動,第一次跟寧素說了謝謝。
七天之後錄製結束,在準備回去的時候盛洵風突然提議讓寧素帶他去趟川水。
「為什麼要去川水?」
「去見見韓國梁。」
「你去見他?」寧素有些猶豫,韓國梁可不是什麼好人,主動送上門誰知道他會開什麼口。
但寧素還是答應了。
到川水找韓國梁並沒有花什麼功夫,因為有閔城恆。
閔城恆托人查到韓國梁現在的住址給寧素髮過去的時候問,「盛洵風為什麼會想到去川水找他?」
「不知道,我沒問,我想他去找肯定是有理由的。」
寧素把地址給了盛洵風,盛洵風讓她就待在酒店裡。
「你一個人去見他?」
盛洵風讓寧素放心,「韓國梁一個快六十歲的人了,他不會把我怎麼樣。」
而且盛洵風告訴寧素他不是一個人去,他會帶個人。
盛洵風確實帶了一個人,不是唐穩而是他在川水請的一個律師。
見到韓國梁後盛洵風開門見山的表明自己的身份。
然後他給律師使了一個眼色,律師從包里拿出一份文件來。
他對韓國梁說道,「韓先生,我受盛先生的委託想跟您簽一份協議。」
「什麼協議?」韓國梁警惕的看著盛洵風跟律師。
他以為盛洵風帶律師過來是找他要錢的。
於是他率先聲明,「我告訴你們,我可沒錢。再說寧素欠你們的錢跟我半毛錢關係都沒有,我跟她早就斷絕了父女關係。」
律師遞協議的手收了回來,他望向盛洵風。
盛洵風沒說話,只是靜靜的看著韓國梁。
等到韓國梁的眼神不敢直視他時他才說道,「你還知道寧素欠我的錢。」
「是,她是欠了不少,二百多萬。」盛洵風摸了摸眉梢,「但我沒想讓你替她還。」
韓國梁聽到盛洵風說這句話明顯鬆了口氣。
他馬上變化出老無賴的嘴臉,「我跟寧素雖然斷絕了父女關係但她得養我老,所以她欠你的錢你不能找我要,但做為寧素的老公,你得給錢我花。」
律師聽韓國梁這麼說又把手上的文件拿了出來。
「韓先生,我們今天過來就是來談這件事的。」
韓國梁把臉轉向律師。
律師說道,「盛先生想跟你簽份協議,關於您的養老問題。」
韓國梁一聽嘴都快咧到後腦勺,這簡直是天下掉餡餅。
於是他獅子大開口伸出兩根手指頭,「我要兩百萬。」
「兩百萬,您確定?」律師問。
韓國梁一聽感覺還有討價還價的餘地,連忙擺手說不不不,「我要三百萬。」
「三百萬那就是另外的條件了。」律師開始翻看協議然後跟韓國梁說明,「您要三百萬的價位我們這邊是有附加條件的。」
「什麼條件?」
「不能離開川水,也就是說您這三百萬隻能在川水消費。」
「沒問題,我還不想四處跑。」
「還有一件事我也要告訴您,這三百萬盛先生是分期給您,保證您能無憂無慮的生活到九十歲,如果您能活到九十一歲,我們可以再跟您追加一筆費用。」
還有這種美事,韓國梁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
活得越長居然錢越多。
只是這會不會是個騙局?
他可是一個老騙子,不能被別人給騙了。
「你們是不是在騙我?」他狐疑的看向盛洵風。
盛洵風笑了笑,「你有什麼東西值得我騙,是有錢還是有地?」
說的也是,他現在連個住的窩都沒有,只能在這種廉價的出租屋裡藏身,確實沒什麼東西值得讓他騙。
「你說你是寧素的老公,你有證據嗎?」
盛洵風甩出一張結婚證。
韓國梁拿起來一看還真是兩口子。
「這平白無故給我三百萬。」他還是不相信。
「不想要就算了。」盛洵風把結婚證收回口袋,站起身準備走人。
韓國梁連忙說要要要。
「只是為什麼?」
「不為什麼,純粹是因為我錢多,也見不得像你這樣的人出現在寧素麵前,花點錢討她一個歡心。」
「我就喜歡像你這樣的年輕人。」韓國梁似乎完全放下心來,他讓律師把協議給他。
「只要你能給我這三百萬,你讓我消失都行。」
律師想給韓國梁解讀一下協議,韓國梁大手一揮,「不用解釋,只要給錢我花我什麼都答應。」
「那您在這個地方簽字吧。」律師指著一處空位說道。
韓國梁拿起筆刷刷刷就簽了。
簽完他把筆一丟攤手朝盛洵風要錢。
盛洵風只笑不語。
律師卻從包里拿出一張名片遞給韓國梁,「韓先生,我是您的財經顧問,您的三百萬現在全權由我跟您打理。」
律師又從包里又拿出一個計算機,開始一頓算,最後告訴韓國梁,「我每個月會從帳戶里向您打四千塊錢的生活費,然後會幫您租一套一居室的房子,但房子只能供您一個人住,如果您轉租或是以後再婚,那麼我們律所有權收回或是向您的妻子收取一定的費用。」
「什麼玩意兒,不是三百萬嗎,怎麼一個月給四千?」
「您現在五十九歲,活到九十還有三十一年,也就是三百七十一個月,我們律所要提百分之十的管理費,還有您的醫療保險及其他保險的扣除,最後只是四千塊。」
律師說道,「您也可能放棄這三百萬,按照協議規定您如果放棄這三百萬全數歸我們律所所有,我們會捐給慈善機構。」
「什麼?」拿他的錢做慈善?
有沒有搞錯。
算了,四千就四千,總比一分都沒有強。
韓國梁同意了。
律所再次強調,「韓先生,我再說一遍,協議上寫的很清楚您不能離開川水,如果被我們發現您違反了協議,您不僅再也拿不到錢,您之前領取的費用也要全部歸還。」
「知道了知道了。」韓國梁翻起了白眼,「快點拿錢。」
律所把四千塊給他轉了過去。
走出韓國梁的出租屋,盛洵風跟律師交待,「把他盯緊一點。」
「我會的。」這可是他的工作。
未來的時間他會時不時的抽查一下韓國梁養老費的使用情況。
因為協議上有一條,不能用於賭博。
到時候他會讓韓國梁領略一下揮霍的痛。
還有,他儘可能的不要讓韓國梁活太久,活的越久他掙的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