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官司要輸?

2024-08-07 08:18:42 作者: 熏文
  林默淡笑道:「抱歉,要拿證據也不是給你看,你沒有權利要求我拿證據。」

  接著,林默扭頭說道:「審判長,對方律師對我進行公開威脅,試圖妨礙司法正常進程,我申請被告律師離位。」

  我測!

  黃軒被震身形都晃動了一下,死死的盯著林默

  這傢伙有病啊!誰威脅你了!

  這時候,王正華拿起法槌。

  咚!

  「申請無效,駁回,現在還未到被告律師發言,警告一次。」

  黃軒嘴角瘋狂抽出,尼瑪上來就被警告了!

  黃軒有些繃不住了。

  我去你的!

  我堂堂史丹福大學畢業的精英律師竟然被警告了!

  還是被這種無名小卒無良律師整的。

  黃軒感覺臉上無光。

  立馬安慰自己:

  這林默是個低水平野路子,看來不了解法律,只能靠這種下三濫的手段干擾自己。

  只要他拿不出來證據證明搶劫罪,那麼他就會被拘留!

  到時候自己直接就贏了,根本用不著為了這種人生氣。

  黃軒冷靜了下來。

  審判台上,王正華看著林默,嚴肅的警告道:

  「訴訟方律師林默,如果你提交的訴訟申請,沒有事實依據或者法律依據的話,也就是說,如果你作偽證,你將會被檢方以偽證罪起訴,追究刑事責任,你確定?」

  訴訟失敗頂多是敗訴,如果你要證明訴訟請求而作偽證,那就是刑事責任了!

  頓時間,觀看直播的人都留下了冷汗。

  這林大律師,不會在搶劫罪上作偽證吧?

  可林默很自信且肯定的說道:

  「審判長,我都明白,我會對我所有的言論和提交的證據負責。」

  嘩啦。

  法庭上現場觀戰的人都交流了起來。

  林默如此自信,都在想林默能拿出什麼搶劫罪相關的證據。

  咚!

  「肅靜!」

  王正華敲了敲法槌,繼續說道:「接下來請被告方律師答辯和提交訴訟申請。」

  黃軒冷笑了一下。

  這種案子,簡直就是手到擒來。

  「我方答辯意見如下。」

  「第一,針對訴訟方王大海一方對田英光等三位我當事人的控告,我全部駁回,並且要求嚴肅處理原告方律師這種漠視法律條文惡劣行徑。」

  「第二,由於原告污衊我方進行校園霸凌,且引起了社會輿論,對我方名譽造成了重大損失,我方要求60萬元賠償。」

  黃軒張口就來,很快就說完了自己的訴訟請求。

  咚!

  王正華敲響法槌。

  「訴訟請求完畢,請原告方出示相關性的法律事實依據。」

  王正華說完,全場的目光都落在了林默的身上,想要看看這位律師能夠提出什麼新的事實依據。

  大家尤其對搶劫罪名非常的好奇。

  要真能拿出來,那完全能夠絕殺這場庭審了。

  「審判長,在提交前,我想請我的當事人王樂樂描述他受到霸凌的過程。」

  咚!

  「申請通過,開始吧。」

  此時王樂樂直接站了起來,與上一次相比他的氣色好了很多,但還是有些緊張。

  林默拍了拍他的手。

  王樂樂才冷靜了下來開口講述起了自己被霸凌的過程。

  「我被威脅,從事各種危險的運動,造成了渾身多處損傷......」

  .....

  王樂樂說著說著,不論是觀看直播的還是在現場的觀眾,總覺得很熟悉。

  王濤看著直播,皺了皺眉頭,回憶了起來。

  他當時作為辯護律師的時候,也是這樣開始的,甚至王樂樂說的話都一模一樣!


  王樂樂說完,觀看直播的觀眾也反應了過來。

  「這段話好像和上次打官司一樣啊。」

  「嗯,一模一樣的流程,我有一種預感,林默可能仿著王濤的思路打,因為...他本身就沒什麼能力...」

  觀眾們仿佛察覺到了關鍵要素。

  庭審繼續。

  咚!

  法槌落下,王正華看向林默:「詢問已經完成,原告律師請開始你的司法解釋吧。」

  「好的。」

  林默點了點頭,拿出了一份資料。

  「從我方當事人的訴說過程來看,被告方多次對我方當事人進行威脅傷害,達到了故意傷害罪的罪名....... 」

  屏幕前的王濤越聽越不對,這話怎麼這麼熟悉?

  於是王濤立馬打開了電腦調出了當時代理這個案子的資料。

  看了一眼,立馬瞪大了眼睛:「尼瑪!這不全是我的台詞嗎?!林默這小子拿著我的資料從打一遍?」

  「這...這傢伙是不是有病?」

  沒錯,林默手上確實拿著之前王濤的材料,照著念呢。

  王濤人傻了,他想過一個律師水平低下,但是沒想到這麼低下....

  林默念完之後,還露出了自信的表情。

  直接給直播間的觀眾和現場的人全乾沉默了。

  黃軒坐在被告席上捂嘴了嘴,他實在是繃不住了,哪有人這麼打官司的?

  拿著上一任律師的資料再來一次?

  這不是腦子有那大病,就是水平極其垃圾,找不到新的證據。

  羅大翔直播間。

  網友們也都樂了。

  「哈哈哈,這林大律師真是穩定發揮啊!拿著上一任的稿子念呢!」

  「完了,預感正確,還真是上一次的流程...」

  「呃,兄弟們,至少林大律師沒有自己亂來,我看我就這麼輸掉這場官司也挺好的。」

  此刻,羅大翔也露出了迷惑的小眼神,按理來說能過法考的人,智商應該都沒問題。

  那這個林默律師此舉是為何?

  既然你都這麼念了,那對方只要照著上一任被告律師的稿子念不就能夠穩贏你了?

  難道他有奇招?

  但想起這個林默律師前兩次案子,也不像是有奇招的樣子啊。

  看不懂,實在是看不懂。

  最後羅大翔只能說道:「繼續看吧,大家冷靜一下。」

  法庭上,就連田英光三個被告也是露出了不屑的表情,甚至對著王樂樂做出了抹脖子的動作。

  林默念完之後,就在觀察大眾的表情,重點關注三個霸凌者的表情。

  好嘛,還挺得意。

  此刻,身為審判長的王正華皺了皺眉頭,雖然上一次不是他擔任審判長,但是他旁觀了全程。

  這個林默律師是來搗亂的?

  不過也不算是搗亂,流程是正確的,沒辦法說他什麼。

  只是讓他感覺非常不爽,對林默的印象又降低了不少。

  咚!

  王正華繼續敲響法槌:

  「請原告方律師繼續出示有關於被告方搶劫罪的證據依據。」

  眾人又看向了林默,這可是林大律師提出新罪名,看看能拿出什麼證據依據來。

  「好的,審判長,這是一段有關搶劫罪的錄像,我申請播放。」

  「同意。」

  竟然有錄像!

  所有人的眼神都亮了起來。

  難道說之前的故意傷害罪只是前菜,真正的絕殺在這裡嗎?

  接著法警過去將林默手中的U盤取了過來,插入了庭審的電腦當中,法庭正中央的大屏幕出現了畫面。

  所有人都看了過去,眼神中滿是期待。

  黃軒也皺了皺眉頭,哪來的搶劫錄像?

  他看了一眼田英光三人,田英光搖頭,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記憶中,他確實沒有硬搶過王樂樂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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