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話說完,就連不懂項目的冷鋒等人都聽的火冒三丈。
高鐵項目完成前,不預付部分項目款,還讓建設方墊資,這也就算了。
項目完成後,居然還不打算付錢,而是計劃用0年運營的盈利來支付!
這意味著,建設方需要承擔巨大的資金壓力,而且即使高鐵運營盈利,也需要長達30年的時間才能收回成本。
更何況……
就神猴人這消費能力,怎麼可能每天都有人坐高鐵?
莫仙現在大言不慚的想白嫖項目款,還說什麼大夏賺大發了,這不是跟放屁一樣嗎?
這種屎一樣的話,他怎麼好意思噴出口的呀?
陳默憋住笑,糾結許久後,這才艱難的開口道:「行吧,您說的條件我可以考慮。
但條件是,以後神猴國高鐵項目全部包給大夏國來搞,不得有其他國家參與進來。」
莫仙都沒想到,陳默居然答應了!
說實話,這條件已經很苛刻了。
不過還是那句話,面對神猴人,你越是退讓,他就越覺得你軟弱好欺負。
莫仙覺得陳默答應的這麼痛快,那一定是條件開的低了。
於是莫仙繼續加碼:「我們剛剛談的只是第一期的高鐵項目,如果大夏想把全部的高鐵項目包圓,那在修建高鐵的同時,還必須向神猴提供全套的高鐵技術。
包括並不限於,在神猴國建設相關的工廠,提供列車和軌道技術等等。」
饒是已經知道神猴人很無恥了,陳默依然被莫仙如此大言不慚,堂而皇之提出如此過分的要求給氣笑了。
修建高鐵的同時,還必須向神猴提供全套的高鐵技術?
這無疑是讓建設方「教會徒弟,餓死師傅」,將自己的核心技術拱手讓人。對於任何一家企業來說,這都是難以接受的!
哪怕是陳默使用二桃殺三士的伎倆,為大夏國爭取到高鐵技術,那大前提也是給夠人家企業足夠的技術轉讓費啊!!!
好麼,這他媽一分錢不出,就想讓人家干項目,完事了還得把技術無條件的轉讓出去。
這得是多大的臉,才好意思說出這種屁話啊?
陳默雖然是想給櫻花國挖坑,但也不想太被神猴國牽著鼻子走,於是道:「這個條件過於苛刻,帝主大人,我敢打賭,光是墊資這一個條件,就得勸退大部分競標企業。
如果再加上轉讓核心技術這個條件,其他國家不說,起碼朱䴉國和蘭西帝國這四大高鐵巨頭中的兩個是絕對不會答應的。
他們和我們大夏深知,一旦技術轉讓,就意味著失去了在高鐵領域的競爭優勢。
因此,我們寧願放棄這個巨大的市場,也不可能無償轉讓技術。」
莫仙眼珠子咕嚕嚕一轉,立刻改口道:「那這樣,我們買技術也可以。」
陳默搖頭:「最先進的技術,肯定是不可能轉讓的,就算我答應了,上峰那邊也絕對不會答應的。」
莫仙也不惱,抓住陳默口中的漏洞問:「那次一等的技術呢?這總沒問題了吧?」
陳默撓撓頭:「這個嘛……你給我一些時間回去問問。」
莫仙點頭:「好,那你快去詢問吧。如果你們大夏國答應墊資,還答應轉讓一部分技術,我可以立馬簽約!」
陳默點點頭,這一上午的高強度談判,算是告一段落了。
等回酒店的路上,冷鋒問:「陳總,咱真的要墊資嗎?」
陳默扭頭罵道:「墊他大爺!1500億霸國幣,差不多1萬多億元的項目,30年能回本?且不說30年利息差不多就是本金,等於兩萬多億,帝魔高鐵前幾天剛公布的數據,一年盈收200億,大夏國最成熟的線路,技術後勤全有保障的情況下都得幾百年才賺得到他這個錢。
他神猴國30年能賺到三分之一的利潤都得謝天謝地了!
說白了就是空手套白狼!
三哥引資的時候,什麼都說好,行,沒問題,等你真的投資完了,要麼是虧損倒閉,要麼是搞成功了,拱手送給神猴國,一分錢別想從神猴這裡得到回報才是神猴國的基本政策。」
雖然因為陳默重生帶來的蝴蝶效應,2008年的時候,就有4g網絡了,但是網絡信息依然還是比較落後的。
對於神猴國的了解,尤其是品行方面的了解,很多人根本不清楚。
「神猴賺錢神猴花,一分別想帶回家」這可不是一句玩笑話。
在神猴國的外企,哪怕是基金會和霸國財閥培養的寡頭型外企,神猴國也都是養肥照殺不誤。
上一世像可口可樂、平果、阿狸公司、ov、大米集團等等,管你是霸國企業,還是鷗盟企業或者是大夏企業,反正只要你在我們這兒賺錢了,各種稅法名目強推罰款,你能賺多少,我們就能罰多少!
有人就問了,如果我沒違法呢?
那好辦啊,就算你沒違反神猴國的任何法律,神猴沒有相關法律能罰你,那也會立即立一個專門針對你的新法律條例罰你,主打的就是一個合法搶劫,你一點招都沒有。
陳默可清楚的記得,上一世的神猴國在7年時間裡干跑2700多外企!
薅光霸國,坑慘櫻花,騙死大夏!
國際上人送外號「外企火葬場」!
就比如2012年的時候,全球最大連鎖品牌超市,沃尼瑪懷揣壯志進軍神猴,其中一個緣由是神猴人口眾多,市場廣闊,想藉此盈利。
起初還算挺順的,沃尼瑪在當地市場賺了不少錢,接著就慢慢開分店,等到開到第8家分店的時候,神猴政府總算決定採取行動了。
先是各種查這查那,罰了沃尼瑪差不多幾個億的利潤支行,眼看著已經沒有理由罰錢了,於是神猴官方就又弄出個相應的法律,規定沃尼瑪得有30%的商品,只能從神猴買。
實話說,這法律真讓人吃驚不小。沃尼瑪可是全球零售企業里的大佬,它的產品來自世界各地。要是從神猴採購些商品,這不是挺讓人覺得荒唐嗎?
再說你神猴那產品質量,能過關嗎?
這法律一出來,沃尼瑪可吃了大虧,即便壓力山大,還是硬撐著。哪承想,神猴政府不打算就此罷手。過了一陣子,神猴政府又挑刺兒,說沃尼瑪跟神猴合作夥伴做的交易,違反了當下的外商投資法,得起訴他們。
反正那段時間找了各種稀奇古怪的藉口,到2013年的時候,神猴又使出大招,決定不准任何外資零售商在神猴搞零售業務,那些已經在神猴發展的外資零售商,也得被嚴格管著。
走到這一步,就表明沃尼瑪沒法承受了,最後只得解散合資企業,匆忙回國,再也不想在神猴市場闖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