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美食
肖家人是為了避開婺州,才繞路從南城。
現在進來,看到南城還算繁華熱鬧,街道兩邊的店鋪里都有客人,路上的百姓看著也都挺精神的。
只要百姓沒有瘦的皮包骨,沒有惶惶不安,那就說明沒有戰亂,也不會苛政猛於虎。
肖筱走了一段路,四處觀望後有點奇怪:「除了進來的時候差役多點,這邊不像要打仗的樣子啊?」
肖老大聽了就笑,小女兒也總算有不懂的事了,幸虧他這一路上沒有少打聽:「囤兵都在城外或者防線上呢,也有可能是看到這邊兵強馬壯,就不敢過來了。」
「希望如此。」肖筱不知道該不該信,卻又盼著他說的是真的,那就代表他們能過上安生的日子。
縱觀歷史,朝代更替早已司空見慣,普通百姓根本就不在意坐在龍椅上的是誰,只要能讓大家過上安穩的小日子就行。
「看這邊都是賣吃的。」肖老大看到前面有家飯館,裡面坐著不少人吃飯,肚子裡的饞蟲也造反了。
正準備進去,不過想到自己荷包里的碎銀,深怕人太多把自己給吃窮了,看向角落裡搭著的窩棚是賣饅頭包子的。
他腳步一頓,低聲問肖筱:「三兒,咱們等下去吃饅頭包子吧?」
還是得把買糕點的銀子剩下。
他現在沒有收入,大部分銀子又都讓柳氏收起來了,再伸手和她拿,也不太好意思開口。
肖筱沒想到以往一天不吃肉就饞的慌的親爹,現在竟然這麼節儉了。
她可不願意吃這些,立馬從荷包里掏出二兩銀子塞給他:「爹你請客必須得有肉啊。」
肖老大對女兒的孝敬很滿意,招呼大家進了飯館。
他看著牆上的竹牌菜單,先點了個紅燒肉和辣椒炒肉,一盤水煮花生,和半斤白酒,充分表現出自己的愛好。
反正不是花自己的銀子不心疼。
又沖肖筱慈愛的笑了笑:「你們想吃什麼自己點。」
隨即才想到忘記招呼親爹親娘了,趕緊加了一句:「你祖父祖母喜歡什麼你沒忘記吧?」
肖筱也不能拆親爹的台:「來兩份紅燒獅子頭,土豆燉雞,肉絲炒青豆,排骨冬瓜湯,再來個肉末茄子和絲瓜湯。」
肖老娘聽小孫女巴拉巴拉的點了一大堆,嚇得恨不得捂住她的嘴:「夠了,太多了。」
櫃檯後的帳房撥著算盤:「總共十個菜,半斤白酒,加上兩盆飯,一共一兩一錢錢三十六文。」
雖然這十多個人風塵僕僕,衣服還有補丁,但是人家可是趕了兩輛騾車來的,他不擔心他們吃霸王餐。
肖筱有點詫異,沒想到這邊的物價並不算太高,就點頭:「就先這些,等下不夠再添,你們這是先付帳還是吃完再付?」
帳房笑著道:「當然是諸位貴客用好午食再付飯錢。」
又讓小二帶著他們去邊上,把兩張方桌推在一起,也就能坐下他們這些人了。
小二還給他們送上茶水。
等小二離開後,吳氏難掩興奮的左顧右盼,又和對面的柳氏低聲道:「嫂子,我都還是第一回來這樣氣派的飯館吃飯呢?」
他們賣豬肉,生意好的時候,一個月也能掙個四五兩銀子。
但是家裡有三個兒子,還有存銀子買房子,根本就捨不得去酒樓飯館這些地方吃飯。
最多也就是去麵館吃碗麵,或者是買兩樣滷味回去加個菜。
柳氏心說:來一次飯館要一兩多銀子,等於是以往自家男人半個月的月銀,誰能捨得來?
也就是敗家父女是一個德行的,花銀子如流水,一點也不知道節儉。
但是等菜都上來,香的讓人流口水,味道好極了,讓人吃的停不下嘴。
事實上並不是廚師的手藝一絕,而是人家捨得放油。
反正吃到最後,又讓小二送了一盆飯,連著菜盤子裡的湯汁都用來拌飯,沒有浪費一點點。
真的是癟著肚子進來,撐的扶牆走。
就算是明白暴飲暴食對腸胃不好的肖筱,也沒有例外。
三郎走在肖筱身邊,托著鼓出來的小肚子,小嘴還很能說:「姐,我吃的好飽,以後我也要掙很多銀子,請你吃好吃的。」
不管他以後能不能做到,但這想法是很好的,肖筱抬手摸了摸他的腦袋:「不愧是我弟弟,那我就等著了。」
巧的是,她也是這麼想的,雖然唾棄自個兒的墮落,但是更想過驕奢的生活,她敢伸出四個手指發『四』,就算是美食和銀子,也不會腐蝕她正直的靈魂。
肖大郎和肖二郎都忍不住翻了個白眼,都看不順眼親小弟在那討好賣乖。
肖大郎說風涼話:「這天都沒黑呢,就開始做夢了。」
肖二郎很配合:「白日夢的說法,就是這麼來的。」
肖三郎回頭沖他們做了個鬼臉:「你們就是嫉妒三姐和我好。」
別以為他年紀小就不知道,自己兩個哥哥都願意和三姐一起出去,說她機靈,遇事不慌。
肖蓮湊過來揪了揪他的耳朵:「二姐對你就不好嘛?」
「好好好,姐你鬆手,疼…」
大人們聽到孩子們的笑鬧,也都相視一。
隨後就不負責的丟下一句:「大郎你們一起,看著點,別闖禍,我們去買糧食。」
林家姐妹想買點筆墨,想畫花樣子賣到綉鋪去換點銀子。
她們跑出來的時候,就隨身帶了戶籍和幾件衣裳,錢財是早就沒了。
現在吃住肖家負責,想買點東西就不好意思開口了。
先前肖筱倒是塞給她們二兩銀子,但是林璇還是想多掙點銀錢。
正好,肖二郎也想去看看書,也就陪著她們順道去了。
肖綉和肖蓮想去雜貨鋪子買一些紅糖之類的,肖筱和三郎對街兩邊糖葫蘆,糖畫之類的更有興趣,肖大郎就陪著她們在街上閒逛,也順便問一下兩邊放著的藤籃,籮筐,木盆之類的物價。
肖筱也聽到了,一邊啃著糖葫蘆,一邊和他閒聊:「物價和咱們以前的鎮上差不多吧?」
她還沒十八呢,覺得自己還是個孩子,又穿著短打,因此在街上吃糖葫蘆也沒覺得不好意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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