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媽,我回來了!
「媽,我回來了!!」
趙子軒推開家門,滿心歡喜地呼喊著,聲音中充滿了期待與喜悅。
廚房裡傳來輕柔而慈愛的回應。
「兒子回來了,快來洗手準備吃飯。」
伍湘蓮微笑著從香氣四溢的廚房走出,圍裙上繡著精緻的花樣,手中托著一盤令人垂涎欲滴的辣椒炒肉。
她的眼神與趙子軒交匯,那份溫暖的笑容,宛如春日的暖陽,灑滿了整個房間。
「媽,我,我餓了,好香啊!今天吃什麼菜?」
趙子軒差點忍不住去擁抱媽媽,他鼻子一酸,淚水在眼眶打轉幾乎要奪眶而出,但終究還是忍住了。
他已經記不清有多少日子未曾與媽媽相見,自幼在單親家庭中成長的他,全賴媽媽一人含辛茹苦地撫養長大。
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變故,卻帶走了媽媽年輕的生命,使他從此失去了那份最溫暖的庇護。
重活一次,他發誓要將過去的悲劇徹底改寫!
「媽,你最近身體怎麼樣?有沒有感覺哪裡不舒服?」
趙子軒關切地問道,心中忍不住想起媽媽因絕症離世的往事。
伍湘蓮驚訝地看著兒子,笑道:「你怎麼突然關心起我來了?媽身體好著呢。」
趙子軒緊緊握住媽媽的手,堅定地說道:「媽,你有時間記得去醫院檢查一下,不!等周末我陪伱去,我現在已經長大了,以後家裡的事,都由我來撐著!」
他的眼神中閃爍著決心的光芒,仿佛要將過去的遺憾全部彌補回來。
伍湘蓮卻像是被嚇到了,伸手摸上了他的額頭。
「這也沒發燒呀,怎麼突然說胡話了呢?」
「哈哈!」
趙子軒的笑聲中充滿了喜悅,仿佛所有的壓力都在這一刻煙消雲散。
以前他年輕不懂事,賺到錢後第一個想的總是女朋友。
後來他發現,與其把錢花在嫌棄你的女人身上,還不如給媽媽敬孝心。
買一束花給女朋友可能會嫌棄你,但買花送給媽媽她會開心很久很久。
這大概就是愛與不愛的最大區別吧。
可惜這個道理,趙子軒明白的太遲了。
子欲養而親不待。
這又何嘗不是他心中最大的遺憾?
吃過晚飯。
趙子軒和媽媽母子交心地談了一次未來。
這是前世的趙子軒不曾做過的事。
當年不懂事的他,什麼都不願意和媽媽說,有什麼話總是悶在心裡,報喜不報憂的獨自承受。
現在不同了。
他有太多太多的話想和媽媽說,他想了解媽媽的一切,想知道怎樣才能讓媽媽幸福快樂的生活。
「媽,以後我的生活費和學費你都不用管了,你兒子我有本事解決。」
「你呢,以後就安心在家養著,想上班就去上班,想打麻將就去打麻將。」
「對了!你要是想找個伴,我也不反對,前提是要帶回來經過我的考察,我怕你所託非人。」
趙子軒的話把伍湘蓮說的一愣一愣。
她突然害怕極了。
兒子怎麼變成這樣了?
該不會是遇到什麼事了吧?
「兒子,你告訴媽,到底發生什麼事了?你是不是和人結仇了?還是你又在學校和同學打架,腦袋被人打壞了?」
伍湘蓮緊張兮兮地望著兒子。
趙子軒笑了。
他這時也發現自己心急了些,錢還沒賺到就開始安排一切,好像沒什麼說服力。
但不要緊。
時間會證明一切。
重生一次,他發誓絕對不會再讓悲劇重演。
趙子軒是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媽媽沒什麼能力,只是監獄單位里的一個普通工人,算是鐵飯碗吧。
但是工資是真的不高,一個月也就三千多塊錢的樣子,靠著這點工資,伍湘蓮一個人把趙子軒從小拉扯長大,可謂是既當爹又當媽,很辛苦。
而趙子軒的父親,在他2歲的時候就和媽媽離婚了。
那是大概七八歲的時候,他隱約記得自己見過一次所謂的爸爸,好像聽說那個人重組了一個新的家庭,還有了新的孩子。
因為不在一個城市生活了,所以趙子軒後來再也沒見過那個人。
這便是趙子軒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夢開始的地方。
翌日。
天蒙蒙亮,躺在床上的趙子軒睜開眼睛,死死盯著白花花的天花板。
感受著年輕身體的活力與激情以及一柱擎天的勃勃生機。
他知道,自己是徹底的重生了。
「要是能重來,我要選李白,至少我還能寫寫詩來澎湃,逗逗女孩!」
趙子軒心情愉悅地哼著歌,從床上起來。
洗漱完畢之後,他對著鏡子梳好髮型。
隨後,他和媽媽打了一聲招呼,便興沖沖地出了家門。
趙子軒出了單位大門,在馬路邊找到一家久違的早餐店,剛想買兩個包子,一摸口袋,猛然發現自己兜里空空如也。
「糟糕,忘記要早餐錢了!」
趙子軒恨不得給自己一個嘴巴子。
高中生正是長身體的最佳時期,不吃早餐怎麼行?
他當年就是因為經常省錢不吃飯,所以才導致自己身體長時間營養不良,最終遺憾的錯過了180cm的完美身高平均線。
如今上天好不容易給了他一次重新長高的機會,他豈能再度讓自己重蹈覆轍?
「老闆,能賒帳嗎?我今天沒帶錢,明天一起給你,騙你是小狗。」
趙子軒試探性地說道。
老闆一把奪回裝好的包子,用一個凌厲的眼神拒絕了趙子軒的無理請求。
想吃白食?
門都沒有。
你當我第一天開店嗎?
「趙子軒。」
遠處傳來一道呼喚。
尋聲望去。
眼前穿著藍白配色校服的漂亮女孩突然湊上來,頭上的馬尾辮隨著她的腳步輕輕擺動,青春洋溢的氣息在她身上流淌開來,充滿了歲月靜好的魅力與嬌艷。
「宋秋雅。」
趙子軒微微有些驚訝,禮貌地朝對方點了點頭。
一開始可能會覺得奇怪,宋秋雅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但轉念一想,對方和自己本來就是一個單位的家屬子弟,在這個去往學校的必經之路上遇見,好像也沒什麼奇怪的。
他才不會自作多情的認為,是宋秋雅刻意在這裡等自己。
好吧,以前可能會。
當年的趙子軒,最喜歡獻的殷勤就是,隔三差五給宋秋雅帶早餐。
結果一片痴心付流水,最後什麼都沒得到。
也不對。
他得到了一個暖男的稱號。
說白了就是舔狗。
背地裡不知道被同學嘲笑了多少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