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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殺人放火,修橋補路

2024-08-08 02:41:47 作者: 刀慢
  第130章 殺人放火,修橋補路

  但決定畢竟是決定,讓青浣進合德書院的法子,具體咋操作還要慢慢兒考慮。

  畢竟余琛也只是個看墳的,而文聖老頭子人鬼殊途,哪怕就是借紙人兒之身顯化身形,也不敢有任何招搖。

  ——整個大夏的哀鐘響了一天一夜了,你突然冒出來一句我還在咧!

  那大伙兒都會很尷尬。

  更不用說,那個害了文聖的傢伙還隱藏在暗處,若是被他曉得了文聖魂魄還沒消散,那才是真讓人頭疼。

  於是,只能徐徐圖之了。

  一夜無話。

  第二天一早,余琛一早爬起來,按照文聖老頭子的意思,下了明山,買了好多讀書識字的書本,帶上山來,交給青浣。

  讓她學習讀書識字兒。

  另一邊,又忙碌起來自個兒的事兒來。

  日子一天天過去,倒是清閒。

  反正他作為明山守陵人,說白了就登記個祭拜者的身份就是了。

  其他諸如安葬,入殮,都和他沒啥關係。

  這一天,已經是余琛來到金陵地第五天了。

  清晨一大早,吃過早飯,青浣拎著掃帚出去打掃墓園,而余琛則坐在門口,望著冰天雪地,觀想神輪。

  沒多時,一行黑衫壯漢,抬著個黑黝黝的棺材,吆喝著上了山來。

  一登記,才曉得這是鐘鼓司喪葬門下的收屍人們。

  和渭水一個樣兒,這偌大的金陵也有那種孤苦無依的死人,總不能讓他們爛在街上吧?

  於是鐘鼓司就招了這麼些收屍的,專門兒將那些無名屍首抬上來安葬。

  而對於這個靠著稽查司大人的舉薦信當上守陵人的年輕人,幾個收屍壯漢也是客客氣氣兒,其中那個看起來像是做主的光頭漢子和余琛嘮了好一會兒,最後還把鐘鼓司給的「沖煞」也分了一半給余琛。

  ——不是啥大錢,就是幾個銅字兒,但也圖個吉利。

  挖墳,埋棺,填土,立碑,一氣呵成。

  半把個時辰後,收屍人們才樂呵呵下了山去。

  而余琛現在那嶄新的墳頭前,沉默不語。

  ——這幾天啊,不曉得是不是金陵日子比渭水好,雖然死的人倒是不少,拉上來埋的也挺多,卻沒啥死不瞑目的。

  余琛這主打一個幫死人辦事兒的擺渡人,也就要是歇了業。

  終於到今兒的時候,那腳不沾地的熟悉的阿飄,終於來了!

  且看那墳頭上,一個渾身傷痕累累的老頭兒面目痛苦,神色猙獰,雙手死死抓著衣袍,胸膛處,塌陷了好多進去。

  其慘狀,讓人側目。

  余琛一喚,這老頭兒就跟著進了門。

  關好門窗後,度人經展,老頭兒的鬼魂被攝了進去,跪在黃泉河畔,不住呢喃。

  「慘啊……真慘啊……」

  緊接著,走馬燈一路跑了起來。

  老頭兒叫賴椋,今兒已六十有四,看起來卻仿佛七八十歲了那般。

  這一生,和諸多貧苦人家沒什麼兩樣。

  出生時窮,小時候窮,長大了窮,老了還是窮。

  一生兢兢業業,勤勤懇懇,最後卻沒過上一天好日子。

  賴椋年輕時,憑一股子力氣,在金陽商會的港口乾體力活兒。

  也算吃得飽穿的暖。

  但想攢下錢財,娶個媳婦兒,那是遠遠不夠的。

  於是三十歲那年,正好金陵以北,長城之處,要新修一段,作為戰線抵抗北妖。

  那鎮守邊關的神武王親自下到金陵,召集勞工,承諾建城以後給,一筆不菲的安家費。

  當時,賴椋一咬牙一跺腳,去了那苦寒邊關。

  一去,就是五年。

  可五年完了,城也修好了,那神武王許諾的安家費,卻只有當初說好的一成。

  拿著些散碎銀子,拖著暗傷遍布的身子,賴椋回了這金陵城來。

  一瘸一拐。


  別說娶媳婦兒了,走路都不敢快了。

  就在金陵五城三十六街的禹辛街上,擺攤兒賣些小玩意兒,什麼糖葫蘆啊,什麼糖人兒啊,賴以為生。

  一過就又是幾十年。

  賴椋老了,也攢了些錢,尋思該安頓養老去了。

  可就在這檔兒,出意外了。

  昨兒下午,禹豐街上,幾個鮮衣怒馬的公子哥兒,騎著高頭大馬,在那兒比試誰的馬快!

  ——要說這人也真是賤,明明金陵有專門的馬場,他們非要在大街上飆。

  好像看著百姓行人恐懼躲避的樣子,他們很得意似的。

  但俗話說,這夜路走多了,哪兒能不撞鬼?河邊去久了,哪兒能不濕鞋?

  這不,其中一個公子哥騎著馬招搖過市,碰見賴椋剛剛收攤兒。

  讓不讓?

  你說要讓吧,這把就輸了,可是下了賭注的呢!

  你說不讓吧,大不了就從這老頭兒身上跨過去。

  孰輕孰重,公子哥兒哪兒分不清?

  ——金陵公子,怎肯認輸!

  駕著高頭大馬,直直撞去!

  賴椋身上本就有因為修長城時落下的暗傷,一瘸一拐躲避不及,硬生生被那烈馬給撞到,踩死了去!

  這就是走馬燈的全部。

  至於後續的事兒嘛,就是那幾個收屍人跟余琛擺談的。

  說是禹豐街上出了人命,官府自然來查,那公子哥兒卻倒打一耙,說是老頭兒不知道發什麼瘋,自個兒撞上來。

  他乃是躲避不及,才撞到了賴椋。

  這一來,官府大刑司的人,既找不到啥證據,死人也說不了話,賴椋又無親無故,沒人替他申冤。

  再加上那公子哥兒家裡有錢,他爹以前是混黑道的,現在洗白做了某個大商會的長老,不差關係不差錢兒,事發之後,立刻就上下打點。

  這般一套組合拳下來,別說賴椋無親無故,哪怕就是有人給他申冤,怕是也無濟於事。

  這事兒,就草草了結。

  正所謂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補路無屍骸,世道如此。

  這苦命的賴椋的死,最多也就只讓街坊鄰里嘆息了一陣,說好人不長命!

  但除此之外,這些平頭百姓,能幹啥?

  且不說他們到底看沒看到當時真相,就是真看到了,有人敢去得罪一個黑道背景的商會長老的公子的?

  還是為了一個無親無故的老頭兒?

  不可能的。

  反正最後啊,那公子哥兒該吃吃該喝喝,屁事兒沒有。

  而賴椋死就死了,過兩天怕就被人忘了,世道如常。

  但問題是,這死者本人,有話要說啊!

  憑啥?

  咱就安安分分走路,伱憑啥騎個馬過來把人踩死了?

  你說當真是個意外呢?

  那也就罷了。

  可賴椋雖腿腳不利索,躲避不及,當時卻清清楚楚看到,那公子哥兒臉色獰惡,不僅不拉韁繩,還是快馬加鞭撞過來的!

  哪兒能這麼算了?

  窮人的命,不是命唄?

  嗯……不得不說,倘若沒有餘琛,窮人的命,還真就不是命。

  但偏偏啊,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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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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