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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團伙作案!一塊肉!

2024-08-03 08:20:14 作者: 青衫仗劍行天涯
  第24章 團伙作案!一塊肉!

  是吃人嗎

  說實話,在知曉受害者內臟消失,再加上系統的名稱提示,『吃人』這兩個字就沒在許生腦海中抹除掉!

  那為何不說出來?

  怎麼說!?

  為什麼吃人?吃人做什麼?為什麼要吃這麼多人?怎麼聯想到吃人的

  一系列問題,有哪個是能回答上的?

  再者說,狗日的系統跟沒上過學一樣,每次介紹任務的文字,都不是一般人能理解到的。

  剔除掉雜念。

  許生突然抬頭看向李勝,思索片刻,從旁邊的臨時助理手裡,掏出幾張剛找好的照片。

  照片是小康相機照的,這牌子被別人稱為照不了人像,只不過是他人不會用罷了。

  人死的時候,這玩意照的可清楚了!

  而照的內容,則是許生剖開肚皮後,對空殼內部的畫面所拍。

  「你看這些劃痕。」

  許生指著上面,刀子切割過的地方。

  「劃痕怎麼了?」

  李勝皺眉看去。

  照片拍攝點,應對應受害者的肝部部位,不過肝臟已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個血洞,肝周圍的血肉宛若餃子餡一般。

  「劃痕不一樣。」

  說著,他指了指腎臟部位的劃痕。

  相比,這地方的手法要很輕很多,並且從傷口大小來看,明顯要大於剖出心臟部分的刀子。

  之後是肺部,與腎臟,肝部同樣不同!

  簡而言之,便是一具身體出現多種受力不同,傷口不同的痕跡!

  這代表什麼?

  李勝一愣,猛地反應過來。

  「你意思是」

  「懷疑,兇手並非為一人,而是整個團伙!?」

  一個人所做下的案子,和一個團伙所做下的案子,這可是兩個性質!

  不是說是否惡劣。

  而是對於後面,採取制定破案計劃,以及抓捕計劃!

  單人的抓捕,和團伙的抓捕,以及偵破的計劃制定,完全不是一碼事。

  「沒錯。」

  許生點點頭,說著,他一頓,隨即又道:

  「李隊,你再看這些照片。」

  說著,許生再次掏出幾張照片。

  每具屍體,他都拍了四張對應各內臟的照片。

  這是第二具解剖的屍體。

  屍體的臟器也消失不見。

  而裡面的劃痕

  起初,李勝看照片的時候,倒是沒怎麼覺得。

  但當他看完第二具屍體的照片,看第三具屍體時。

  他瞳孔猛地一縮。

  看到什麼了?

  沒什麼,三個屍體的照片相同而已。

  沒錯,就是.相同!


  包括臟器消失的地方,劃痕處,雖然不至於每一刀都完全復刻,但用力點,和所使用的刀子,與前兩份照片是相同的!

  這代表什麼?

  代表劃痕不同並非兇手殺人逐漸力竭產生的不同。

  代表,兇手並非個人,而是一整個團伙!

  這個團伙中,每個人都對應一個臟器,而這個臟器就是對方的目標。

  比如許生和李勝,分別對應心臟和腎臟,那麼,他們以後殺人,許生就只會剖出心臟,李勝只要腎臟,多餘的那些他們看都不會看。

  如此,兩個人下手的痕跡便會像此案一樣。

  這三具屍體,許生拍的照片,透露出兩個線索。

  一,是兇手至少三人。

  二是

  「兇手的目標是臟器!?」

  李勝再次重複一遍之前的話。

  雖說話一樣,但意思全然不同。

  這次,所說的則是兇手當中,每個人對臟器,都有獨特的執著!

  為什麼執著獨特的臟器?

  「我不知道。」

  許生搖搖頭,這玩意他真不知道。

  「不過.」

  稍加思索,許生便抬起頭,看著李勝的眼睛。

  「李隊伱應該知道,在不包含情緒在內,有目標,有預謀,並且兇手年齡成熟的案子中」

  「兇手所得,和兇手所犯下的罪責往往都是對等的!」

  舉個例子。

  你想吃碗普通的蛋炒飯,難道會花上百萬東國幣去吃?

  不會,最多也就十塊二十塊。

  同理。

  那些搶了小錢的同時也殺了人的,往往都是未成年作案。

  像是四五十歲的那種兇手,在有預謀,有規劃的殺人時,他們所獲得的至少也要與風險對等!

  比如搶劫銀行,搶成功了就是百萬乃至是千萬富豪,搶失敗了吃花生米。

  沒聽說過,有哪個心智成熟的人,搶十塊錢的時候會殺人。

  當然,前提是不包含任何情緒在內。

  像是因為一碗五塊的面而殺人,又或是搶劫過程中產生爭鬥,一怒之下殺人,這種便不包含在其中。

  所以,兇手為了一堆臟器而殺人,必然也是有與殺人後要承擔的後果所對等的理由!

  「換句話說,這起案子中,兇手想要臟器,有一個支持他們殺人的理由!」

  「李隊,你覺得會是什麼理由?」

  許生將話題拋向李勝。

  理由?

  自己這去哪找去!?

  「不知道。」

  李勝搖搖頭,「不過你之前說過,欲望促使人犯罪,而欲望的產生,往往和環境相關。」

  「環境引出欲望,而欲望,決定對方的目標,而目標又能改變環境。」

  「也就是說,對於兇手來說,臟器很有可能是改變自身處境的決定因素!」


  沒錢的時候,欲望是有錢,而錢,便是改變環境的因素。

  這是在人頭狗一案,許生偵查時說的,李勝特意記下的。

  至於這起案子

  什麼環境才會讓人萌發出,將臟器挖出,隨即帶走的欲望!?

  為何要帶走臟器!?

  並且,理由還和代價對等!

  代價是什麼?

  花生米而已。

  整合成一句話。

  「兇手身處的環境,所面臨的事情,是寧願要面臨吃花生米死亡的危險,也要將受害者的臟器剖出,隨後帶走!」

  許生沉聲說道。

  不給李勝思索的時間,他突然又道:

  「並且,還必須是人的臟器!」

  臟器,只要是哺乳動物都會有。

  心臟,肺部,腎臟,想要搞到很簡單。

  比如燒烤店,到處都是羊腰子,豬腰子。

  但對方偏偏的,放著廉價的動物內臟不去買,非得面臨死亡風險,殺人剖出內臟!

  這為什麼?

  好玩嗎!?

  所以,這很明顯,對方的『欲望』,想要完成自己的目標,非人體臟器不可!

  但臟器又能做什麼?

  「李隊,臟器離了身,還能做什麼?」

  能做什麼?

  說實話,李勝第一時間,聯想到了燒烤攤。

  離了身就是一塊肉!

  就像燒烤店,到處都是烤羊腰子的!

  「好像.什麼都做不了。」

  李勝說著,突然沉默了,他想到一種可能。

  還是那句話。

  臟器離身,就不是臟器了,而是

  一塊肉。

  一塊肉能有幾種吃法?

  吃這塊肉,是為了果腹,還是.

  為了什麼?

  推一本書,有興趣的可以去看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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