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達成合作

2024-08-08 07:08:25 作者: 執木不想撲
  第14章 達成合作

  陳小奇離開以後,辦公室里便只剩下周子恆與劉志文倆人。

  劉志文給周子恆倒了一杯茶水,這才開口:

  「聽小奇的意思,你對簽約有很高標準?

  說說吧!你都有什麼要求,如果不是特別過分,我會儘量滿足。」

  如果換一個人,亦或者周子恆的這張磁帶並不是那麼吸引人,那劉志文絕對不會說這句話。

  但顯然,周子恆這張磁帶已經成功吸引到了他。

  並且,剛剛陳小奇的話也起到了很大作用,劉志文還真怕簽約條件不好,導致周子恆拿著磁帶去找新時代發行。

  周子恆組織了一下語言,這才開口:

  「劉總,我是這麼想的,我們不簽歌手合約,而是以合作的方式……」

  周子恆的話還沒說完,劉志文就眉頭一皺,打斷了他,「你是說伱不跟我們簽歌手約。」

  「是的!」周子恆點頭,說道:「我自己有能力為自己的磁帶唱片創作歌曲。

  我自信,我以後的歌曲不會比這張磁帶差。」

  頓了一下,周子恆也不怕得罪劉志文,繼續說道:「說實話,我不覺得我加入太平洋以後,公司能在歌曲方面給予我太多幫助。

  既如此,我還不如不加入,直接以獨立音樂人的方式與你們合作。」

  獨立音樂人與公司合作這種模式不僅在國外流行。

  目前內地雖然音樂文化並不強盛,但同樣已經有人採取的這種方式與唱片公司合作。

  崔健、劉歡等目前內地一流的音樂人便是獨立音樂人,自己製作唱片,然後交給幾大唱片公司發行。

  所以,周子恆此舉其實也不算開先例。

  只是,相比簽約了唱片公司,獨立音樂人的確要艱難一些。

  就說資源方面,獨立音樂人就少得很。

  唱片公司宣傳唱片的時候,其他時間並不會幫歌手上電視或者電台。

  這些都要歌手自己聯繫。

  當然,這些在周子恆看來並不是大問題。

  商演、上電視,上電台,這些都是基於歌手的名氣來決定的。

  只有你的歌有人聽,你名氣大,這些都不需要你自己去聯繫,他們都會找上你。

  劉志文眉頭緊鎖,忍不住有些氣憤的說道:

  「周子恆同志,你這樣讓我很難辦啊!」

  周子恆似是沒聽出他語氣中的氣憤,而是繼續開口:

  「劉總,雖然我不與太平洋簽歌手合約,但並不代表我不屬於太平洋了。

  我可以與太平洋多簽幾張唱片。

  您想想,太平洋幾乎都不需要投入,只管發行出版,就能獲得一份不錯的收益,這何樂而不為呢?

  你們太平洋甚至都不用擔心我以後能不能火,我要是不火,唱片沒有銷量,你們也僅僅是損失一些制印磁帶的原材料費以及宣傳費而已。

  且,您難道覺得這張磁帶沒有市場嗎?

  只要它但凡賣出十幾萬張,太平洋便能盈利。

  而這其中,太平洋唯一損失的就是多付出一些收益給我。」

  劉志文面色不太好看。

  他當然是希望直接簽下歌手。

  因為只要簽下了歌手合約,以周子恆的外形條件,再加上這張磁帶,他有把握將周子恆打造成內地第一代偶像。

  另外,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以後周子恆創造的收益,太平洋可以拿大頭。

  但周子恆只與太平洋合作,那情況就會不太一樣。

  周子恆自己負責製作自己的唱片的話,這就代表他要拿的數目不是簡單的歌手工資,而是直接按分成來算。

  從唱片公司的角度來說,他們是並不希望多讓出一分利益出去的。

  只是……

  掃了一眼桌上的磁帶,讓他放棄這張磁帶,他又捨不得。

  前面就說過,八十年代時期,內地幾乎很少有原創音樂,暢銷的磁帶大部分來自港台與扒歌。


  現在,上面搞了一個版權法,翻唱需要獲得版權,不然就是犯法,這直接掐斷了各大唱片公司扒歌的想法。

  至於港台唱片。

  港台的唱片在內地發行出版,那同樣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越大牌的港台歌手,內地的磁帶發行出版權,代理費就越貴。

  其他不說,就四大天王,內地唱片出版公司要拿下他們的唱片代理權,單張唱片的代理費就不低於數百萬。

  數百萬,這在這個年代可是天文數字了。

  花數百萬拿下代理權,這其中還有一定風險在裡面。

  雖然這個時期的港台大熱歌手的唱片在內地銷量大多很好,但也難免會出現啞火的情況。

  太平洋就遇到過幾百萬拿下一張唱片的代理權,結果銷量不達標,賺的錢還不夠代理費的情況。

  且,現在港台歌手的代理權已經不是給代理費就能拿到的了。

  就在今年,外國公司眼熱內地龐大的磁帶市場,與佟素嵐申請成立了一家音像製作公司。

  包括寶麗金、華納在內的所有大牌歌手的內地磁帶出版製作權都給到了這家公司,讓這家叫做廣東彩翎的公司直接成為了內地最大的引進商。

  而此舉,可謂是直接掐斷了太平洋等公司引進港台唱片的想法,不得不開始培養自己的歌手。

  扒歌不行了,引進港台歌手的唱片也不可取了。

  包括太平洋在內的唱片公司對於內地歌手,特別是有創作能力的歌手的重視力度自然也就越高。

  劉志文也不是沒眼光的人,從周子恆這張磁帶來看,他已然發現周子恆的創作才華很強。

  最起碼目前太平洋並沒有這種人存在。

  沉默了許久。

  劉志文深吸了一口氣,退了一步,「就按你說的,合作吧!

  不過,你的分成不能太高,最多兩成。」

  說著,似乎擔心周子恆嫌這個分成少,他主動解釋道:

  「你不要覺得少,這個分成已經算是開先河了,且如果你的唱片銷量成績好,之後可以再往上加。」

  兩成!

  說實話,周子恆對這個分成並不滿意。

  但他也知道,僅憑一張還沒發行的磁帶就能拿到這個分成,已然算是劉志文看在他才華的份上了。

  所以,他沒繼續反駁,而是點了點頭,同意了這個分成比例。

  反正,劉志文說了,之後如果銷量好,後續的唱片會視情況給他加。

  有這一點就夠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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