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蒂看了看那兩個拿著法杖的女人,又看了看提著好幾個袋子,一臉可憐弱小又無助的男人,深刻的感覺到了什麼叫現實和書里的差距。
再次感慨到自己以前看的書寫的都是些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
貝蒂完全不去想自己看的書都是自己爸爸和哥哥幾百年前或者幾千年前從人類王國搶的,也不去想這麼長時間了人類在生活上是不是有很大的變化。
但再感慨,也不影響貝蒂想換衣服的心。
現在貝蒂感覺自己對人類的了解實在是太少了,因此貝蒂並不準備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挑選衣服,而是準備參照那兩個女人挑選的衣服,來挑選給自己買的衣服。
畢竟那兩個女人肯定是人類,她們挑選的衣服,肯定是符合人類審美和日常生活習慣的不是嗎?
最終貝蒂挑選了幾套長袖長褲,幾條裙子,順便還買了幾雙露腳趾和腳背的鞋子。
貝蒂最滿意的就是那幾雙露腳趾的鞋子,店員說這種鞋子叫涼鞋。
雖然比不上直接光腳踩到地上來的舒服,但和靴子比起來,還是強太多了。
人類可真是有創造力的種族啊!
挑選好了要買的衣服裝之後,就該付款了。
但貝蒂發現,好像情況不太妙!
龍族從來都不是一個貧窮的種族,就算是剛出生的龍族幼崽,也不會出現窩裡沒有亮閃閃的金幣的情況。
無父無母還沒有同族照料的除外,雖然這種情況的可能性很低。
雖然對於龍來說,金幣只是金幣,只要數量夠多,夠閃就足夠了。
但對於人類來說好像不是這樣的。
貝蒂看著前面付款的人拿出來一個金幣,一個貝蒂從來沒有見過的圖案的金幣,腦子瞬間停止轉動了一下。
對於人類來說,金幣好像是會更新換代的。
以前好像聽貝爾吐槽過,人類的不少國家一換國王,就喜歡重新發行金幣。
明明金幣的亮度、大小以及重量都沒有改變,就只是改變一下圖案的事情,他們非要大張旗鼓的讓全國都跟著他們一起換成新的金幣使用。
不過貝爾還說,雖然人類國王喜歡換金幣,但金子本身就具有價值,因此那些因為圖案不一樣就不能當成金幣使用的金幣,還能當金子使用,價值其實相差不大。
當時貝蒂聽完之後還吐槽那些人類國王沒事兒就是喜歡瞎折騰,整這麼一個脫褲子放屁的事兒來。
但讓現在的貝蒂來評價的話,那估計就直接變成那些國王腦子有泡了。
因為貝蒂現在真的沒有這種圖案的金幣啊!
唉?
不對!
空間裡好像有這種圖案的金幣,雖然數量不多。
貝蒂看著空間裡堆了一小堆的金幣,有些疑惑。
但轉頭一想,覺得這可能是貝爾不知道什麼時候給自己放的,就沒有再仔細想下去。
付完款之後,貝蒂美滋滋換上了長袖長褲以及涼鞋,把新買的衣服和換下來的衣服光明正大的放到了空間中。
貝爾還說人類基本沒有空間類道具呢,這大街上隨便來個管家都能徒手掏寶石,隨便來倆魔法師也能徒手掏金幣,這能是空間類道具稀缺的樣子嗎?
既然人類不缺空間類道具,那光明正大的用自己的空間也很正常吧!
自我感覺把自己完全偽裝成了一個完美人類的貝蒂,忽視了店員和店內群眾一臉驚訝的表情,轉身走出了服裝店,向著街邊的美食店進軍。
不同種族的口味其實相差還挺大的。
精靈族那群長耳朵喜歡種地,就是因為他們喜歡吃素,為了吃到口味和口感最好的素食,他們天天在地里研究怎麼才能把菜種的好吃一點。
他們的研究應該還挺成功的,畢竟很多書里都說精靈族出品的蔬果足以打動神明,是一種無上的享受。
但貝蒂也不是沒吃過精靈族種出來的菜,貝蒂一家人懷著好奇的心情吃了一口精靈族出品的水果之後,只能說確實比別的地方的好吃,但還是不如吃肉。
和精靈族不同,獸人族就是因為喜歡吃肉所以才去研究養殖和狩獵。
就和人類一邊學習其他種族一邊玩耍一樣,人類對於飲食的偏好好像就有點「百無禁忌」的感覺。
新鮮的水果蔬菜也吃,新鮮的肉食也吃,不新鮮的水果蔬菜也吃,不新鮮的肉食也吃。
甚至貝蒂還聽說人類還會有專門養殖蟲子吃蟲子的。
明明天天住地底下的地精都不吃!
差點就要餓死了的那種不算!
但奇怪就奇怪在,明明人類在吃的上面這麼「不講究」,卻總能創造出一些很好吃的食物。
難道是因為人類吃的很雜,才能想起來把不同種類的食物放到一起烹飪,最後才能創造出好吃的美食嗎?
貝蒂越想越覺得腦子亂糟糟的,越想越想不明白,乾脆就不想了。
反正也不需要自己做飯,也不需要和那堆寫文書的一樣看見什麼都要弄清楚前因後果,自己只需要享受美食就可以了!
貝蒂憑藉著自己比人類優秀很多的嗅覺,在這座城鎮中找到了聞起來味道最好的一家酒館。
只能說不愧是味道最好的酒館,還沒走到門前呢,就看到了很多人結伴前行,目的基本都是那一家酒館。
走到門前之後,貝蒂就被酒館裡面熱火朝天的氛圍給震了一下。
好多人啊!
好密集啊!
好吵啊!
但那些人類吃的好像很開心的樣子。
貝蒂站在門口猶豫了一下,開始思考這一口吃的值不值得自己擠進去。
「客人,幾位啊?」
一個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的服務生手上端著托盤一邊給別人送餐,一邊詢問貝蒂。
「一位。」
「真巧,剛好有一個小桌子空了出來,您跟我來就好了。」服務生放下菜品,背對著貝蒂向著酒館裡面走去,走了幾步還不忘回頭確認一下貝蒂有沒有跟上。
貝蒂聞著空氣中的肉香,還是決定跟著服務員走。
畢竟,來都來了,不嘗嘗這個城鎮上味道最好的酒館的美食,總感覺有些可惜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