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事就是這樣,事前豬一樣事後諸葛亮。新69書吧→閱讀М
許多的線索看似毫無關聯,但是如果是先知道結果,以此來逆推,那麼一切就都仿佛順理成章。
「叔叔?」看到孟浪怪異的神色和舉動,小雨怯生生的喊了一句。
孟浪這才反應過來,人家的菜還在自己手上呢。
「呃,你還不知道吧,叔叔和你是鄰居,我住303。」孟浪笑著指了指樓上。
小雨果然嘴巴立刻張成可愛的O型,「原來你就是房東姐姐說的那個……隔壁大叔?」
孟浪嘴角抽了抽,「是隔壁的猥瑣大叔吧?我都聽到了,不然怎麼知道你的名字。」
小雨愣了一下,頓時捂嘴偷笑,「那應該是房東姐姐不了解叔叔,我覺得叔叔是個好人。」
被發了好人卡的孟浪一臉無奈,「明明年紀差不多,為什麼她是姐姐,我就是叔叔啊……」
「那……我叫哥哥?」小雨歪了歪腦袋。
「不,你叫她阿姨!」
「咯咯咯!」
兩人有說有笑的走上樓。
而就在他們剛剛消失在樓梯口之時,一個暗中的身影卻是重新冒了出來。
看著兩人消失的方向,嘴角緩緩咧開,露出一抹森白的牙齒……
……
孟浪並沒有選擇立刻追擊。
一件根本就還沒發生的兇殺案,他就算真的將兇手抓到了警察局。
然後呢?用什麼罪名控告他?
難道說,我一眼就看出這傢伙是個殺人犯,不過作案時間還要等兩天?
恐怕兇手屁事兒沒有,自己先被當成深井冰。
所以孟浪決定先不動聲色。
從書中來看,對方既然能夠偽造一系列的罪證嫁禍給自己,除了手段兇殘之外,還具備一定的刑偵和反刑偵手段。
這種角色肯定相當難纏,一旦打草驚蛇,恐怕連自己都會成為對方的目標。
現在孟浪的優勢在於,敵明我暗。
敵人只把自己當成一隻替罪羊,但實際上,自己卻是一隻披著羊皮的狼。
對方是獵物,我才是獵人!
……
302門口。
「給!」孟浪將手裡的菜遞給小雨。
「謝謝叔叔!」小雨接過袋子,卻並沒有開門的意思,反而是靜靜的看著孟浪。
孟浪一愣,旋即明白了什麼,頓時啞然失笑。
他掏出鑰匙晃了晃,然後打開了隔壁303的房門。
「看吧,叔叔可沒騙你,小蘿蔔頭警惕心還挺高。」
這小丫頭雖然看似天真單純,卻是有著超越同齡人的成熟心智,這讓孟浪即驚奇,也有些心疼。
畢竟,被愛的孩子都長不大,缺愛的孩子都早熟……
小雨看到孟浪真的是303的住客,這才有些靦腆的笑了笑,然後掏出鑰匙,有些笨拙的打開房門。
「小雨,怎麼回來的這麼晚,快去做飯,我都快餓死了……」聽到開門聲,裡面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
「好的姐姐,我馬上去!」
「砰!」302的房門關上,獨留孟浪在風中凌亂。
合著小雨不僅負責買菜,居然連做飯都是她?
這到底是什麼神仙姐姐?
孟浪腦海中頓時浮現惡毒胖姐姐翹著二郎腿坐在沙發上抖腿嗑瓜子,小雨在廚房繫著小圍裙墊著小板凳翻動鍋勺的畫面……
莫非……這姐姐其實是後媽的孩子?
現實版灰姑娘啊這是!
不過話說回來,這樣的妹妹……我也好想要啊……
看著302的房門,腦海中浮現小雨靦腆的笑容,孟浪更加堅定了拯救女孩的決心。
這樣苦命的女孩,絕不該像書中那樣悲慘的死去!
孟浪其實完全可以選擇一走了之,面對一個手段殘忍、殺人不眨眼的兇手,任何捲入其中的舉動都是極其危險的。
只要搬離這個出租屋,什麼兇殺案,什麼牢獄之災,都會統統離他而去。
這才是改變自己命運最簡單、最直接,而且安全性最高的方案。
但……孟浪過不了自己心裡那一關!
老孟家祖訓,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
既然一切因我而起,那便使一切罪厄,加諸我身!
……
孟浪回到自己的房間。
取出被自己藏在衣櫃最底下的《我的奮鬥》。
讓他有些失望的是,這一次的書並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就連字跡都看不出任何變淡的跡象。
孟浪皺眉沉思。
或許只是發現兇手的存在,並不足以改變未來?
又或許,這本書的版本「更新」需要一個冷卻時間?得讓蝴蝶再飛一會兒?
想到這裡,孟浪立刻回憶起來,自己收到這本自傳的時間是昨天晚上,而它發生第一次「更新」應該是今天中午12點左右。
難道中午十二點,就是一個時間節點?
嗯!劃重點!
孟浪決定每隔一段時間就好好觀察一下,摸索出它的「更新頻率」。
如果這本自傳是「日更」「周更」甚至是「月更」,那自己顯然必須珍惜每一次窺探未來的機會……
他再次翻動《我的奮鬥》,開始嘗試從裡面找出更多改變命運的線索。
經過這段時間的思考,孟浪已經基本明確了這本神奇「自傳」的正確打開方式。
什麼都不做,未來肯定是不會有任何變化。
所以自己需要在「自傳」發生變化之前,制定出一個最有可能扭轉未來的周密計劃並予以執行。
然後再根據「自傳」更新反饋的「未來」,進行計劃糾錯,一步步改變悲慘的命運。
如果得到的「未來」依舊不盡如人意,那麼就再次進行以上循環,一次不行就兩次,兩次不行就三次,從而最終達成理想的「完美人生」!
至於什麼是理想的「完美人生」,孟浪暫時還沒想好。
不過至少,不應該在監獄中度過……
這個過程有點像是現代企業生產管理過程中常見的PDCA循環。
PDCA循環,即Plan(計劃)、Do(執行)、Check(檢查)和 Act(處理)。
一個循環結束後,如果生產出來的並不是理想中的產品,那麼就調整生產參數,再次執行以上循環,一次次的糾錯,最終得到最完美的產品。
雖然場景不一樣,但是道理都是相通的。
感謝大學美女導師給予的人生指導!
……
半個小時後,孟浪最終從《我的奮鬥》全文中提取出了有關兇殺案最為關鍵的內容。
【就在我人生得意,準備大展宏圖之際……小雨死了!」】
【街道的監控、門上的指紋、屍體旁的兇器和血衣、還有兇手遺落的毛髮和皮屑……
沒錯,所有的證據都指向了我!】
【沒有目擊證人,沒有不在場證明,更沒有人同情,輿論一邊倒的對我不利。】
孟浪通過提取分析之後得出了一些結論。
兇殺案發生的時間應該是在自己賺取第一桶金之後,也就是股災爆發之後不久。
而此案中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有:街道的監控、門上的指紋、屍體旁的兇器和血衣、命案現場自己的毛髮和皮屑,沒有目擊證人,沒有不在場證明……
「街道監控……」孟浪捏著下巴,瞬間想到了什麼,頓時有些牙疼。
「不會是今天我和小雨同行的一幕被拍下來了吧?」
正常情況下,兇案爆發後,小區內部肯定會調取監控,查看最近一段時間小雨是否接觸過什麼陌生人。
自己作為隔壁鄰居,又是和小雨接觸過的陌生人,毫無疑問會被列為「重點嫌疑人」!
甚至自己今天主動幫忙的舉動,也會被警察認為是在「主動接近被害人」的證據。
很可能兇手就是利用了這些「先天條件」,這才選擇我來做這個「替罪羊」?
「那麼……指紋、兇器、血衣、還有毛髮和皮屑又是怎麼回事?這些東西總不至於是我自己放在現場的吧?」
皺眉沉吟許久,孟浪眼睛微微一亮,隱約想到了某種可能。
那麼就還剩下另外一個額外關鍵詞了……輿論!
這樣惡性的兇殺案,特別是被害人是一個僅有6歲的小女孩,作案手法還極其殘忍的情況下,輿論會如何反應,孟浪用下丘腦也能大概想像的到。
人肉、網暴……這樣的群情激憤之下,強大的媒體和輿論壓力無疑會對司法機關的審判過程造成極大的干擾。
即便是警方,也會在各方壓力下,選擇儘可能的快速結案。
這樣的話,即便案件中有些許的疑點和破綻,恐怕也會被洶湧的輿情所掩蓋!
莫非……這就是兇手選擇使用殘忍手段的原因之一?
孟浪心中一寒。
毫無疑問,這個兇手,絕對是個陰險、狡詐,而且對於刑偵、案件審理、司法程序乃至於輿論引導有著深入了解的可怕人物!
孟浪畢竟也只是個普通人,面對這樣的厲害角色,說一點都不害怕那是不可能的。
「要不然,先給自己買份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