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大寶是你的本名嗎?」
「不……不是,以前叫小寶,後來我覺得聽起來很彆扭,所以把小改成了大。」
「有身份證嗎?」
「沒有。」
「身份證號碼還記不記得?」
「早就忘記了。」
一邊說著,宋大寶又端起一次性杯子喝了一口水。
葉默看著他不停發抖的樣子,有些無奈的嘆了一口氣,這個老頭看起來實際上不像是六十歲出頭的樣子,因為滿臉的鬍鬚和皺紋,你說他七十歲都有人信。
此刻的他上身穿了一件黑背心,底下是一條花褲衩,臉上的鬍子雖然很多,但頭上卻一根頭髮也沒有,就這造型,去美術學院當個人體模特估計一個月還能掙不少錢。
通過幾句簡單的對話,葉默幾乎就可以確定,他並不是分屍案的兇手。
只不過對於這個人的來歷,葉默倒是十分的好奇。
「你老家哪裡的?」
「丹東的。」
「出來流浪幾年了?」
「二十多年了吧,我也記不清了。」
「我看你精神挺正常,不但認識字,而且說話也有條理,好端端的,為什麼想不開要出來當流浪漢?」
「家裡人都死了,受不了打擊,於是就開始出去流浪,最後選擇在這裡安家,每天無憂無慮,活著就行。」
「家裡人怎麼去世的,生病嗎?」
「八幾年的時候,和婆娘出來打工,孩子留在家裡給老母親帶,老母親去干農活,孩子掉茅坑裡淹死了,後來婆娘受不了打擊跳河自殺,老母親因為自責也上吊死了,家裡就剩下我一個人,我也不打算活了,就從江里跳了下去,結果沒淹死,被衝到了別的地方,從那以後開始,我就開始了流浪。」
聽到宋大寶講述他的經歷,一旁的幾個民警聽了之後,心裡也很不是滋味。
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苦命人,你根本不知道他到底經歷過什麼。
現在越來越多人選擇不結婚,不生孩子,實際上就是覺得自己承擔不起這份責任。
本身活著就已經夠不容易了,還要給自己垮掉的肩膀上再壓上一挑重擔,這根緊繃的繩子一旦斷掉,毀掉的便是整個家庭。
看著眼前的宋大寶,葉默隨後又問道:「都過去了二十多年,你想到這件事的時候,還會傷心難過嗎?」
「早就沒感覺了,如果可以重來,我二十歲就直接選擇出來流浪,什麼成家立業,結婚生子,都是屁話,不出來當流浪漢,都不知道原來日子可以過的這麼舒服,我現在特別喜歡這種生活,不用在乎任何人的眼光,餓了就吃,困了就睡。」
「你沒工作沒收入,平時哪來的錢買吃的?大冬天的這麼冷,沒有暖氣你是怎麼活下來的?」
「天橋底下冬暖夏涼,冬天搭個小棚,棉被往身上一蓋,冷不死的,加上平時釣魚人也多,他們釣魚就是釣著玩兒,釣多了就送給我。給我的魚,我吃都吃不完,偶爾還可以抓兩條流浪狗流浪貓什麼的,給自己改善改善伙食,平日裡要是遇到下雨發大水,就去橋底下閘口處撿垃圾,運氣好還能撿到錢,就算撿不到錢,撿來的幾個鍋碗瓢盆也不錯。」
聽著宋大寶所說,一旁的辦案民警小王隨後問道:「你都過成這樣了,為什麼還這麼怕死?見到警察,你跑那麼快幹啥?」
「我怕被抓啊,我現在的日子太舒服了,打死我也不想去坐牢,所以我很怕,我只想每天吃了睡,睡了吃,以前還有人看我可憐,打算介紹我去進廠,我嚇得趕緊拒絕了,進廠比坐牢還要辛苦,想騙我去當牛做馬,我可不願意,我跟你們說,當流浪漢可太爽了,我特別建議大家都出來流浪,這樣就沒什麼煩惱了。」
「要是人人都出來流浪,你連睡天橋的機會都沒有,更別提還有好心人給你送魚送棉被了。」
聽到小王這麼說,宋大寶搖了搖頭道:「你們啊,就是被這個社會欺騙了,你們只要不結婚,不買房,不生孩子不工作,那日子不知道多舒服,天天累死累活做什麼,到頭來還不是那樣。」
聽到宋大寶所說,葉默微微搖了搖頭,每個人對這個世界的看法不一樣,要是人人都能做到和他一樣,渴了喝江水,餓了吃垃圾,沒事就撿撿別人的菸頭抽,那這個社會就不用發展了。
這時候,辦案民警聯繫的狗主人也來到了警局。
對方丟了狗,報了警,警方既然找到了線索,自然要通知失主。
失主是一名女士,經了解是案發地點旁邊小區的住戶,她燙了一頭黃色捲髮,穿著一條皮褲,看起來非常有錢。
剛一進來她就大吵大鬧:「我兒子呢,你們不是說有我兒子的消息了嗎?」
聽言,辦案民警走上去詢問道:「你是黃女士對吧?」
「對,你們不是說有我兒子的下落了嗎?」
「你的兒子,指的是一條棕色的捲毛狗對吧?」
「不是狗,是純種的貴族,是我的兒子。」
「哦,那十分不幸,你的貴族……兒子,應該被一名流浪漢吃掉了,此人正在我們的問話室接受詢問呢。」
聽到自己的兒子被吃了,貴婦人此刻呼吸急促,整個人都差點癱軟了下去。
「不,這不是真的,你們是騙我的對吧,一定是你們調查出錯了,肯定是這樣的。」
「我們也不確定是不是你丟失的那條……貴族,所以我帶你去問話室外面進行旁聽,不過你得配合我們,不管聽到什麼,都不能激動。」
「好,你們馬上帶我去。」
來到問話室外面,辦案民警給這名貴婦人找了個椅子坐著,隨後他開門進去問話室,湊到葉默耳邊說了兩句。
葉默了解了情況之後,隨即準備對宋大寶吃狗一事進行詢問。
寵物狗作為個人的生活用品或牲畜,其所有權歸屬於飼養人,因此被視為飼養人的私人財產。
不管你是出於什麼原因,你把人家的狗吃了,你就要進行賠償。
於是,葉默看著宋大寶問道:
「你是什麼時候吃的泰迪?」
「泰迪是什麼?」
「就是你吃掉的那條捲毛狗。」
「估計吃了有十天八天了吧,當時是在晚上,我正在睡覺,突然耳邊傳來狗叫聲,醒來的時候就發現這畜牲不停地對我狗叫,我當時被吵得有點煩了,於是拿起旁邊釣魚人給我的抄網把它給逮住了。」
「這條狗多大,有什麼特徵沒有,比如說脖子上有沒有帶項圈之類的?」